篇一: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CH-01-0501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规范文本)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 定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平等、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总 则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围”规
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有关招标代理事宜,甲方同意承担乙方
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产生的结果, 其中包括各项权
利、义务和商业风险、收益。
(二)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
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和四川省的有
关招标投标规定。乙方应承担和自身过错相适应的违反本合
同的责任,但乙方不承担中标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甲
方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应以其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做好招标代理工作,
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依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
专业设计单位做好技术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招标
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本代理合同的顺利执
行。
二、声 明
本合同的签订,还基于双方以下的声明:
(一)甲乙双方郑重声明:甲方和乙方没有行政上的隶
属关系和经济上的投资或股权关系。
(二)本招标代理机构郑重声明: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机构,本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
构,没有也不会在本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
务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供应;没有也不会
为本项目投标或比选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
(三)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核定的资格范围内承担招
标代理业务。保证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保证不得明知
或应当知道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保证不转让、转包招
标代理业务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四)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禁止性规定,并愿意为此承担
违反此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上述(一)、(二)、(三)、
(四)项声明或承诺的,双方所签合同无效,并自愿接受招
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甲乙双方都同意: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招标代理
业务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但乙方不隶属于甲方。招标代
理机构既要维护招标人的利益,也要依法保护投标人的合法
权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乙方郑重声明:完全熟悉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条例》等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并知道违反这些规定引起的严
重法律后果。
三、委托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内容为:招
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工
作:
(一)拟订招标方案,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咨询;
(二)发布(发送)有关招标信息;
(三)按规定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
补遗;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
(五)组织开标活动,做好评标(评审)有服务和后勤
工作;
(六)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定标,协助评标(评
审)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资格预审报告);
(七)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八)受招标人委托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尽其他通知义务;
(九)草拟承包合同,协调合同的签订;
(十)完成招标投标情况的所有备案手续;
(十一)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十二)做好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为完成甲方委托的招标代理业务,乙方应委派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及委派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公开比选的应和《代理申请书》中的人员一致)到本项目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1.项目负责人(1人)
姓名:身份证号:
2.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委派2名;3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可委派3名;2亿元以上的,可委派4名)
①姓名:身份证号:
②姓名:身份证号:
③姓名:身份证号:
④姓名:身份证号:
篇二: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篇一: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ch-01-0501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规范文本)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 定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平等、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总 则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围”规
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有关招标代理事宜,甲方同意承担乙方
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产生的结果, 其中包括各项权
利、义务和商业风险、收益。
(二)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
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和四川省的有
关招标投标规定。乙方应承担和自身过错相适应的违反本合
同的责任,但乙方不承担中标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甲
方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应以其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做好招标代理工作,
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依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
专业设计单位做好技术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招标
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本代理合同的顺利执
行。
二、声 明
本合同的签订,还基于双方以下的声明:
(一)甲乙双方郑重声明:甲方和乙方没有行政上的隶
属关系和经济上的投资或股权关系。
(二)本招标代理机构郑重声明: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机构,本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
构,没有也不会在本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
务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供应;没有也不会
为本项目投标或比选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
(三)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核定的资格范围内承担招
标代理业务。保证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保证不得明知
或应当知道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保证不转让、转包招
标代理业务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四)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禁止性规定,并愿意为此承担
违反此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上述(一)、(二)、(三)、
(四)项声明或承诺的,双方所签合同无效,并自愿接受招
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甲乙双方都同意: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招标代理
业务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但乙方不隶属于甲方。招标代
理机构既要维护招标人的利益,也要依法保护投标人的合法
权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乙方郑重声明:完全熟悉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条例》等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并知道违反这些规定引起的严
重法律后果。
三、委托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内容为:招
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
作:
(一)拟订招标方案,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咨询;
(二)发布(发送)有关招标信息;
(三)按规定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
补遗;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
(五)组织开标活动,做好评标(评审)有服务和后勤
工作;
(六)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定标,协助评标(评
审)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资格预审报告);
(七)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八)受招标人委托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尽其他通知义务;
(九)草拟承包合同,协调合同的签订;
(十)完成招标投标情况的所有备案手续;
(十一)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十二)做好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为完成甲方委托的招标代理业务,乙方应委派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及委派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公开比选的应和《代理申请书》中的人员一致)到本项目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1.项目负责人(1人)
姓名:身份证号:
2.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委派2名;3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可委派3名;2亿元以上的,可委派4名)
①姓名:身份证号:
②姓名:身份证号:
③姓名:身份证号:
④姓名:身份证号:篇二: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招标代理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招标代理合同
川建发[2004]142号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订
2004年11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联系人:
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况
1.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格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拟派专职人员:
(1)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姓名:________技术职称: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人,承担本工程的________招标工作。
四、委托范围
委托范围如下口中划√者:
口起草招标公告
口代拟投标邀请书
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口协助招标人评审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口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口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
口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口协助招标人或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口编制招标报告
口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口代拟合同
口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中标金额计算结算价,累进计取,浮动______%,合同价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为¥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以招标规模计算合同价、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计算结算价,合同价为¥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预付合同价的_____%,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日内按中标金额结
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余款在乙方递交成果报告同时一次付清。
(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在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预付______%,余款在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公布后_____日内按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建议;
(3)审查代理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代理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项批准手续或相关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
(2)向代理人提供满足完成代理招标业务的全部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代理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代理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5)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报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否则代理人有权拒绝其这类要求;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七、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代理人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2.代理人的义务
(1)选择有足够经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4)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法定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应对招标工作中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6)开标、评标结束后 日内,向委托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八、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代理人进行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业务,需要变更约定事项时,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能变更。
4.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应支付的代理费(按正常完成已开展的工作计算)全额支付给代理人。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则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本协议未详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失效。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篇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代理
篇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代理合同)
CH-01-0501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规范文本)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 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LGT-2011-03
甲方(招标人,委托人):
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受托人):
代理机构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事项核准文件名称: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
总投资额(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为准):
甲方为顺利、依法完成项目的招标工作,已通过【 】方式,确定乙方为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壹】比选;【贰】比选失败后直接确定;【叁】其他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平等、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总 则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围”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有关招标代理事宜,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产生的结果, 其中包括各项权利、义务和商业风险、收益。
(二)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和四川省的有关招标投标规定。乙方应承担和自身过错相适应的违反本合同的责任,但乙方不承担中标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应以其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依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专业设计单位做好技术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本代理合同的顺利执行。
二、声 明
本合同的签订,还基于双方以下的声明:
(一)甲乙双方郑重声明:甲方和乙方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和经济上的投资或股权关系。
(二)本招标代理机构郑重声明: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本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构,没有也不会在本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务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供应;没有也不会为本项目投标或比选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
(三)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核定的资格范围内承担招标代理业务。保证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保证不得明知或应当知道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保证不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和转让、出借、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四)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禁止性规定,并愿意为此承担违反此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上述(一)、(二)、(三)、(四)项声明或承诺的,双方所签合同无效,并自愿接受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甲乙双方都同意: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招标代理
业务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但乙方不隶属于甲方。招标代理机构既要维护招标人的利益,也要依法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乙方郑重声明:完全熟悉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并知道违反这些规定引起的严重法律后果。
三、委托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内容为:招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一)拟订招标方案,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咨询;
(二)发布(发送)有关招标信息;
(三)按规定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
(五)组织开标活动,做好评标(评审)有服务和后勤工作;
(六)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定标,协助评标(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