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发票报销抬头名称问题相关规定
公司报销发票抬头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如下:
企业发生各种生产经营业务,需要由员工个人去办理执行。一般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发生对外业务,应取得以公司全称为抬头的发票,如购销业务。有些情况下,如企业为员工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差旅费等,或聘请个人为企业办事,取得以个人名字为抬头的发票,这类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一、与企业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个人发生的部分消费支出,虽然取得的是以其个人名称为抬头的发票,但一般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取得发票抬头为员工个人,是由客观原因决定的,某些支出,发票抬头只能开员工个人而无法开具给企业。
2、相关的支出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引起的,应该由企业负担。即根据收入相关性原则,从根源和性质上来说个人费用是为企业取得收入发生的必要的支出,应由公司承担。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支出税前扣除的
相关性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对相关性的具体判断一般是从支出发生的根源和性质方面进行分析,而不是看费用支出的结果。常见的发票抬头为个人、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包括以下项目:
出差交通费:员工出差购买的飞机票、意外保险等,必须是员工个人的名字;
办公通讯费:手机登记为员工个人,发票也开给个人;
出差住宿费:以个人名义入住酒店旅馆的住宿费,发票抬头一般为个人;
住房补贴:企业发放住房补贴,特别是外籍个人,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企业招聘员工,聘请专家、顾问等,承担对方来回差旅费用:飞机票等是相关个人的名字,并且对方还不一定是公司的员工;
员工入职体检费用: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取得的财政票据或发票是开给员工个人;
企业请个人办理事项:按照合同约定个人办理事项发生的费用由公司负担,比如差旅费,个人取得抬头为个人名字的发票向企业报销;
企业租用个人房产:水电费发票开具的抬头往往只能是业主。
二、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如果员工个人消费支出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而由公司承担的,不能税前扣除。具体可参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注:上述娱乐、健身、旅游等不包括企业组织的集体福利活动。企业为员工负担上述费用,建议作为工资薪金处理。
三、税前扣除应注意取得足够的旁证资料
企业应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报销个人的通讯费、差旅费、交通费、住房补贴等费用时,应注意取得相关证明资料,以证明个人的支出与企业经营相关。
例如,报销员工差旅费应提供的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篇二:公司关系证明(发票抬头不一以及更名申请请统一使用此模版)
公司关系证明
兹有本公司 昆山瀚宇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与湖北瀚宇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证明如下:
□ 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 子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 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 分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 集团控股、参股关系
□ 同一品牌旗下公司
□ 其他关联关系:
关系方(盖章): 关系方(盖章): 日期:2016.8.9
篇三:发票、合同管理规定
发票、合同管理制度
一、 目的
根据目前公司合同、发票的管理状况,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合同、发票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总部及各分公司
三、 发票及收据的管理 1、发票的管理:
(1)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作废、回款的发票管理台账,及时登记,以备查录。 (2)发票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3)发票必须在财务保存,并由财务人员开具。
(4)发票项目必须填写完整,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无收款单位及金额的发票。 (5)业务人员凭合同或收据到财务部门开具发票,发票所载客户与合同中所载客户及实际付款的客户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必须附上付款单位签章的代付款及委托开发票证明,否则所造成的税金损失由业务人员承担,开具发票后在此合同上注明“发票已开”字样。收据换发票,需同时交回收据。
(6)如需先开具发票后收款,业务人员填写《先开发票后收款申请》,并经总裁(或营销总监)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具。业务人员收款后需及时交回合同款项并取回《先开发票后收款申请》,财务人员在此申请上注明“款项收回”字样。若未将《先开发票后收款申请》取回,则视同款项未收回处理。
(7) 未足额收到发票开具的款项,将发票交予客户时,需由客户在发票回执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开具欠条,加盖客户财务章。
(8) 若因合同不成功等原因款项未收回,一周内须将发票交回财务进行作废处理,原则上不能跨月,如未交回,按发票遗失处理。
(9)如有特殊情况,对领出的发票,跨月申请作废的,对经办业务人员给予发票金额10%的处罚。
(10)发票视同现金管理,如丢失发票,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原则上需按票面金额将款项交至财务部,经由总裁审批处理决定。
2、收据的管理
(1)收据的管理视同发票管理,建立收据管理台账,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进行。 (2)对外开具的收据需加盖财务专用章,收据必需注明业务人员姓名、合同号、客户名称及金额,一式三联,一联由业务人员交客户,一联财务做为入账依据,一联随同合同统一保管。
3、发票回执
业务人员在借出发票当月盘点日前必须将有客户盖章(公章或合同章)及接收人员签字之回执(格式见附件二)交回给公司财务,如无法按时交回符合规定的发票回执则视同发票遗失,办理相关责任承担手续。
四、 合同管理
1、合同书由行政部门统一按顺序编号打印发放,由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打印、发出、回收、清点、存档的工作。
2、建立合同档案台账,合同书的领出、交回、结存都要作记录,每周做一次实物核对清点,收回遗失合同说明及作废合同。
3、每份合同的领用必(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保险合同和发票抬头不一致)须经由总裁(销售合同可由营销总监)在合同档案管理统计表上签字审批。
4、业务人员领用的合同,如签约成功,须交回有客户签章的我司存留联次;如在月盘点前签约不成功,须交回合同全部联次(包括附加合同及合同附件)办理合同作废; 5、合同书要严格保管,不能留存在客户处,特殊情况要经主管经理同意,但不能超过一周时间。
6、凡遗失合同书必须向公司做出书面报告,如是客户所遗失,要提供客户遗失证明并
加盖公章。报告书或客户遗失证明都要有业务员签名及业务经理签名。 7、除向公司提交责任报告书或客户遗失证明外还必须进行倍进式扣罚。一个年度内(从1月1日-12月31日)遗失一份扣100元,遗失二份扣200元,遗失三份扣400元如此类进,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登报声明等费用。
8、作废合同书必须要有作废原因,日期及业务员签名,主管经理意见,处理结果,并且一式几联全部收回及在其上注明“作废”字样,每周清理一次,主管经理签名后交回行政部门。
9、作废合同书欠缺任何一联都按遗失一整份处理。
10、每月进行一次合同盘点,须按合同类别整理装订并附上合同清单;作废合同需单独装订并附上作废合同清单。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附件一 先开发票后收款申请表 附件二 发票签收回执表 附件三 合同档案管理统计表 附件四 发票(收据)汇总台账
附件一:
先开发票后收款申请表
审批人:
附件二:
申请人:
发票签收回执
发票签收单位(公章):
发票签收人(签字):
附件三:
合同档案管理统计表
合同类别:
销售
采购
劳务 其他
附件四:
发票(收据)汇总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