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职责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审定学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考核目标和奖惩方案。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委员会,听取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政策、法规、决议、指示和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遇有特殊事件的发生及时召开会议,解决安全问题。
三、组织全院安全大检查。
四、通报重大责任事故,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生产、火灾、交通事故,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五、向安委会成员报送文件、报告、资料、安全情况反映等。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院长(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
一、  是学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院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健康安全与环保、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重大安全工作技术措施项目及经费,批准奖励安全工作主要贡献者,指导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委员会会议,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当前安全工作情况,提出近期学院安全工作方向以及重点工作,讨论重大生产、交通、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审定安全组织管理体系,解决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审批学院安全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标准、奖惩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计划、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等。组织学院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所承包的重点要害部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按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工作。
五、对学院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审定时,认真遵守和执行安全、消防及工业卫生“三同时”原则,保证安全工作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六、负责定期向油田公司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油田公司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学院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一、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院长出差不在学院时,主管学院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落实上级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指示,及时解决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重大事故的处理。
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三、负责组织分管部门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对所承包重点要害部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按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工作。
四、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分管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五、主持审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时,要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开展安全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新技术、新成果和新产品。
六、对分管系统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
七、协助院长进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决策。
学院副院长(安全总监)安全工作职责
    一、学院副院长是学院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协助院长做好学院安全工作工作;对学院实现安全教学、学生各方面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负责组织审查学院教学、学生管理各方面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标准、奖惩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计划、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等报请院长审查。
三、对所承包的重点要害部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按期进行检查,确保所承包的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四、定期组织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向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通报安全工作情况,重大问题提交会议讨论。
五、主持学院教学、学生管理安全体系审核工作,及时向院长汇报安全体系运行情况,审批和制定学院学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护措施。
六、完成学院院长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安全职责
一、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组织研究解决、编制、制定分管系统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三、参与学生教室、宿舍、食堂等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指定分管单位负责人参与维修工程项目竣工安全验收。
四、对所承包的重点要害部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按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工作。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机关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
学院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一、学院安委会办公室是学院的安全管理部门,也是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学院的安全工作工作,定期向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和重大问题。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指示精神,并实施监督检查。
三、编制学院年度安全工作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费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拟定学院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安全考核办法、安全工作奖惩条例等,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检查。
五、依据上级规定,制定学院岗位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夏季防暑降温等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学院内部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并督促检查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标准。
七、按规定审批动火、有毒有害、缺氧环境作业报告及措施,并实施现场监督。
八、参加学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设计审查;并参加工程项目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监督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九、负责学院工伤认定工作和工业卫生管理工作;建立职工工伤档案以及毒害作业人员健康管理网络和制度。负责做好工业卫生的宣传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会同劳资部门做好新工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工业卫生教育。
十、对进入学院的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对施工作业现场、人员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十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监督检查各单位对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转岗员工的上岗前安全教育、岗位员工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作业员工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十二、根据上级指示和学院生产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学院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整改。   
十三、经常深入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现场了解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在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要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或限期整改;遇有危及岗位员工生命安全、健康和学院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做出停产的决定,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处理。
十四、积极开展安全科技攻关,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建立HSE管理体系和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
十五、组织学院重大生产、火灾和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办理有关伤亡手续等。组织特大生产、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参加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
十六、向安委会成员报送文件、报告、资料、安全情况反映等。
学院资产安全处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学院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辅教设备的订购管理和技术鉴定;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使用部门整改。确保安全工作。
    二、按照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学院引进、采购、订做的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辅教设备,组织订货和检查验收。
    三、督促教学各系部制定或审定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辅教设备使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
    四、积极推广安全工作先进技术,优先安排安全科技攻关,促进安全技术发展。
    五、负责组织学院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辅教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积极参加有关事故的抢险并提供技术支持。
六、在组织拟订、审定各类合同时,按照学院有关合同管理规定,将有关安全方面的合同交安全部门进行专业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安全责任明确。
七、在参与审查学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所需的资金,保证安全工作“三同时”的落实。
    八、对学院各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应及时列入计划,优先安排解决。
    九、对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有利于改善学院员工作业环境,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所需的资金应给予保证。
十、经常深入教学、实验、实习、实训、辅教现场,检查督促安全整改情况。
十一、不定期的对外来施工队伍施工作业进行考查;对不符合安全工作条件、施工能力不符合资质的队伍进行清理。
学院财务处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按规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经费的开支。
    二、经常深入单位检查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
三、对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改善学院员工作业环境及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所需的资金应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
四、负责本部门自身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盗窃”的防范工作。
学院组织人事处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提供学院有关安全培训政策支持。
二、参与制定学院员工(含特殊作业员工)年度安全培训和长期教育目标。
三、负责学院范围内认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检查考核。
四、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学院员工持证上岗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努力提高员工基本素质。
五、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负责组织伤残鉴定工作。
六、参与学院发生的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七、深入生产现场,对学院各单位领导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发现有渎职者,会同安全部门予以处理。
    八、受理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述,保护其合法权益。
学院党政办安全工作职责
一、  督促并协助学院行政领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
二、  负责学院对外接待工作中的人员、车辆、财产的安全工作。
三、根据国家劳动保护规定;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权利,保障学院员工合法权益。
四、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积极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了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及时向安全部门通报,并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五、参加学院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有关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学生处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负责学院学生公寓楼的消防、安全、易爆、易燃物品等的管理工作。
二、经常深入学生宿舍等场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重大火险隐患的场所,及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学院安委会办公室。
三、  参加学院重大火灾事故、学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有关单位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学生院园内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负责学院学生大型活动安全措施、疏散预案的制定和各班级集体外出活动的审批工作,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  负责在校学生日常生活安全教育工作。
五、  负责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的管理工作。
 
学院教务处安全职责
    一、负责各教学系部、教学部教师、学生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工作,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二、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方案的具体实施。负责安全教育教材的购置、教员的选派、培训地点的选择及所需经费的开支。
三、负责学院1、2、3号、电化教学楼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实行定点定时巡查制度,对于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富有管理责任。
    三、督促各教学系部对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学生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并要求建立与学生签订安全协议书制度。
学院其他部门安全工作职责
    有责任有义务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健康、安全与环保方针法规,在各自分管范围内负责做好安全工作工作的同时,制定适用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