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架结构施工合同

篇一:钢结构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钢结构)专业分包合同

分 包 人:

天一钢结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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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钢结构)分包合同

承包人: 河南金星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天一钢结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基础上,就乙方分包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分包内容及价款:

1、工程名称:河北重工新区1#联合厂房

2、工程地点:保定市经济开发区

3、承包人式:包工包料:人工、材料、机械,制作、安装、油漆、防火涂料、原材料及工程复检、交工验收、资料、进度结算上报、完工结算的资料整理、装订、配合建设单位及社会审计等。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及工程验收合格前的维修等费用和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由分包方负责。

4、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内、外墙板、保温,钢柱、钢梁、钢支撑、钢桁架、屋面支撑、钢墙架,吊车梁、制动梁、轨道、支撑、墙面檩条、钢走道板、钢楼梯及栏杆、雨蓬、彩钢天沟、现场女儿墙柱及各种零星钢构件,螺栓、高强螺栓,油漆、防火油漆、防火涂料,各种辅材,包括材料购买,加工厂及现场的加工与制作,成品、半成品加工厂到现场装车运输,现场材料、半成品运输装卸车,场地内各种方式的倒运,吊装、安装等生产、施工、交工验收、保修期保修过程发生所有工作项目及内容,构件的补漆、临时设施、水电费,及现场装卸车、拼装、安装由乙方负责)。具体施工要求详见图纸,施工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工程量清单附后,施工实际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不符的不做调整。若建设单位调整,则甲方给乙方相应 2

调整。

5、其他:承包范围不存在签证,如实际发生,须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共同认可的变更单,以交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认可的审计结果为准。

二、工期:

1、总工期为10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4月1日(工期以设计院答复图纸问题之日起算),竣工时间:2015年7月15日。2015年5月1日进场安装,安装工期75天,如因土建原因影响的安装工期相应顺延。除非建设单位给予承包人因乙方分包单项工程而顺延整体工程的工期予以书面确认认可,否则,无论发生任何事情,工期不予顺延。

2、乙方应在工期内完成施工,并通过甲方与监理阶段性的质量检验和甲方或质检部门的成品验收。

三、 合同价款:

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陆拾万元整。小写 2460万元。 (本总价为完成图纸、清单全部内容一次包死价,施工同期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变动不作调整)

1、在甲方支付乙方每笔工程款前,乙方向甲方出具双方确定的应付款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应付款额后15日内,乙方拿以甲方名义购买的同等金额的材料税票换取已开收据(乙方可向甲方出具付款委托书,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工程款,材料供应商直接以甲方名义出具材料税票,当乙方以甲方名义出具税票大于或等于合同总价的50%时,乙方不再提供以甲方名义出具的税票。如乙方未按时提供税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下一笔工程款,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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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价款的调整:除建设单位委托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外,工程量不做调整,如工程量发生设计变更增减,按下列方式进行结算,结算总价下浮10%为乙方设计变更部分的结算总价。 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子目的,按照相同子目综合单价认定; 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认定;

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目及类似子目综合单价的,按2011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配套定额、施工同期太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和政策性调整文件进行结算。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总价中,包括完成该项工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变更除外。

4、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乙方及第三方人员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及其连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款支付:

1、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预付款按合同总价的30%。进度款支付按每月已完成的工程量乘清单综合单价按附表固定费率取费后的70%计算工程进度款(预付款分三次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回);整体工程竣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5%,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 (本合同清单、综合单价、固定取费费率、总价2460万元的预算表附后)。

2、每笔工程款建设单位支付至甲方账户后10日内,经甲方项目经理、工程师、保管、预算员签字后,报甲方合同预算部、公司经理、集团合同预算负责人、审计部审核后上报财务支付。按每笔支付额占合同总价的比例的同等比例支付给乙方,乙方出具相关票据。最终结算工程款按建设单位委托的社会审计结果为准。如建设单位支付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时,乙方自愿接收承兑,如 4

急需使用资金,乙方负责贴现,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如出现建设单位推迟支付甲方工程款等情形,甲方有权逾期支付乙方,乙方不能因为甲方未及时付款停工,且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根据经济开发区供电局规定,施工用电费由建设单位向供电局缴纳。施工过程中乙方挂表计量,每月按供电局所收价格的1.2倍,从进度款中扣除。

施工用水费也由乙方挂表计量,按供水部门所收价格的1.2倍,从进度款中扣除。

3、保修期、保修金: 保修期: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土建工程为二年,装饰装修工程二年,安装工程为二年、防水工程为五年,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质量保修期均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甲方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备案之日起算。

保修金:本工程保修金为5% ,保修金按建设单位支付至甲方账户后14日内,经甲方项目经理、工程师、保管、预算员签字后,报甲方合同预算部、公司经理、审计部审核后同比例支付(无息)。

五、乙方施工人员管理:

乙方应在进场时提供乙方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工种、报酬计算形式、身份证号、进场日期、退场日期、备注等)及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乙方施工期间如有工人流动要立即上报甲方备案,并在乙方提供的花名册一览表上注明退场日期。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甲方对乙方的工程质量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1、甲方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实测实量验收,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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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钢结构平台施工合同

钢结构平台施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四川华邦保和涂料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青白江工厂内新建钢结构平台及原有平台的改造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在厂区内新建钢结构平台及原有平台的改造。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青白江工业集中发展区同心大道666号内,华邦保和工厂四号门内

2.施工内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或按甲方现场交待施工

(1) 新建钢结构平台:详见附件一《新建平台规划图》

(2)原有平台改造:详见附件二《原有储存缸平台示意图》、附件三《改造后平台示意图》,含楼梯制作一组。

3.委托方式:采用单包方式

(1)甲方只负责钢结构工程所需的钢材(工字钢、槽钢、H型钢、花纹板、钢管、钢板等主料),其它任何涉及到的辅件或工器具及各型材和所有板材的开料与制作由乙方负责;

(2)所有辅料(焊条、焊机、氧气、乙炔、切割机、切割片、相关安全防护工具等)及平台所需人工、脚手架、吊装工具等由乙方负责。

4.施工及材料要求

(1)所用材料、新建楼梯的尺寸及新建平台的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四《对外发包项目及用料明细》,梯步由甲方折成半成品后交付乙方焊接;

(2)新建平台含二楼四面的护栏、桥梁、桥梁两侧的护栏,护栏高度1.2米,立柱间距1米(如按此尺寸排列,在转弯处或末端不足1米,要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调整),上下横栏间净空49厘米,除楼梯外的护栏均需加装踢脚板,踢脚板高15厘米。各护栏连接处的管材均需打坡口使两根管材有效连接,立柱与上横栏焊接需满焊,立柱与地板连接需满焊。立柱与下横栏连接用段焊,但不能点焊。需确定保防护栏与踢脚板的垂直度与水平度。

(3)新建平台的承重为400T;

(4)平台改造项目不含罐体的安装与移除;

(5)所有工程不含除锈、油漆及相应的施工;

(6)乙方施工完毕后,负责及时清理现场。

5.工程开工日期:2016年2月19日

6.工程竣工日期:2016年3月19日

工程总天数:30天

7.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1)放样号料时应考虑构件的焊接收缩余量及切割等加工余量。放样的样板(样杆)及号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规定;

(2)下料后要清除熔渣和飞溅物,所有钢材的切段面应平整;

(3)矫正和成型:对于超标变形钢材、构件必须矫正。钢材变形超过允许偏差时,应在划线、下料前进行矫正。矫正后的允许偏差按国家规定标准验收;

(4)大型钢结构件的组对,须在钢平台上放样,设置定位块,点焊固定,并对组对的钢构件的图样尺寸要求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组装。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规定;

(5)各材料在下料前,应综合考虑同种规格的不同柱梁的长度,进行合理搭配,尽可能避免拼接节点和材料浪费,损耗控制在3%以内;

(6)牛腿、加强板与对接焊缝的间距应符合国家规定;

(7)从事本工程制作安装的焊工必须具备相应施焊项目的合格证;

(8)定位焊接所用的焊条和焊接工艺应与正式焊接相同。

(9)焊缝的质量检验要求:梁柱翼缘板与端板之间的焊缝和梁柱间焊接时翼缘间焊缝以及梁柱拼接焊缝按二级检验,其余均按三级检验。焊缝的位置外形尺寸必须符合国家要求。

(10)安装必须确保各部位几何尺寸、垂直度、水平度等在国家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提供施工所用的动力、照明用电;

2. 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随时监督检验乙方施工质量,并参与工程验收,若乙方不按国

家相应施工规范及标准施工,甲方有权叫停或更换施工队伍,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3.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聘请第三家公司施工,并有权

利拒绝支付乙方该工程任何款项;

4. 乙方负责施工队伍的组织与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合

同约定事项分包给第三方;

5.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返工费用(含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6. 乙方施工需遵守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

7. 因乙方原因(如电线乱拉乱接、野蛮施工)造成甲方损失,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价款(人民币,含增值税):壹拾壹万圆整(小写110000.00元),其中质保金为捌仟圆整(小写:8000.00元),质保期为一年;

(2)付款方式:乙方施工队伍进场三天后付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圆整,所有立柱安装完成后付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付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圆整,改造平台处罐体安装完后,付人民币: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圆整,质保金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3)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安全承诺

乙方在甲方公司内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施工,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为一年,期间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

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 乙方如延误工期,超出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处罚,依此类推;

3.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在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其维修起24小时内上门服务,如有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5%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

网架结构施工合同

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四川华邦保和涂料有限公司 (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公司地址:青白江工业集中发展区同心大道666号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经办人签字: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篇三:最新 钢结构施工合同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编号:)

业主方: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诚实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钢结构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并

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施工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3、工程地点:

4、承包范围及内容:

5、承包方式:预计工期:

6、(附报价单)

二、双方工作职责

(一)甲方

1、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及施工文件,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时

协助乙方搞好施工资料。

2、向乙方提供正常的施工条件,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确保施工道路畅通、

施工场地平整结实,协调乙方与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关系,确保施工不停顿。

3、确保工程款按合同约定付款,以免影响开工日期和施工进度。

3、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变更及各种签

证手续。

4、指派

5、本工程监理工程师为

(二)乙方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会审及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

甲方审定。收集做好工程施工资料,按时送交甲方。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施工做

法说明进行施工。

3、指派施工并保质、保量、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三、工期约定

1、具体进场日期按甲方通知;乙方应按时进场施工,按时竣工验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不顺延。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1)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停工(包括长

时间雨雪天);(2)重大设计变更;(3)因其他施工单位影响;(4)未能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材料采购;(5)其他非乙方原因而影响工期的因素。

四、质量安全及验收

1、本工程施工质量以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检验评定标准为验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要求为 ,如部分材料甲供,甲方应保质量并提供材料质保单。

2、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5天内组织验收,如需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认可乙方提出的验收日期,如甲方接到通知后28天内仍未组织验收,则表示甲方已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如发生意外事故,由甲方承担。

4、施工质量包修:本工程施工质量即为乙方施工质量包修范围,包修期为

施工结束验收日后 个月。

五、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及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总价,计价面积,单价

2、本工程如有变更,如增减工程量,按相应报价执行,如新增施工内容,其 单价按相近预算价协商确定,应及时办理变更结算,并纳入付款计划中。

3、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三天内付钢柱进场即付钢梁进场即付彩钢板进场即付施工结束即付验收合格后5天内付 ;余款付清。

4、工程应付款,甲方应及时按合同支付工程应付款,如施工中,前期应付款未付,乙方将无法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结束后,如未及时支付应付款,逾期一年的,其应付款,乙方有理由加收银行利息。

六、其他约定:

七、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

2、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因一 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赔偿另一方损失。

3、合同履行时如起争议,双方应坦诚友好解决,必要时可依靠法律解决。

4、本合同一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