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网施工合同

篇一:热力管网施工合同---98号

草居旧改工程第98号合同

草山岭旧(村)居改造项目

室外热力管网工程

施 工 合 同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草山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1年3月

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草山岭社区居民委员会

承包方:济南陆丰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东区管理方:济南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东区管网)

西区管理方:山东鲁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西区管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四方就草山岭旧居(村)改造项目室外热力管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草山岭旧居(村)改造项目室外热力管网工程

工程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草山岭工地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草山岭旧居(村)改造项目室外热力管网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

除土石方挖填外的管道及管道安装、焊接、试压等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东区热力管网:从换热站出来车库内至各个楼,至原总包合同界定的出单

元第一个阀门处;从换热站出来的至西区给西区A1-A9号楼供热管线计算至西区车库外边沿1.5米处,就近有阀门井的计算至阀门井(含阀门井砌筑及阀门安装),从换热站出来给A#楼及北山地块预留的管线,暂时计算至中心路与菠萝山环山路的人行道交叉处。

2.西区热力管网:自西区车库外边沿1.5米处(就近有阀门井的自阀门井开

始计算(不含阀门井砌筑及阀门安装))至原总包合同界定的出单元第一个阀门处,从换热站出来给A#楼及北山地块预留的管线,暂时自中心路与菠萝山环山路的人行道交叉处计算至北山A#楼第一个阀门井处(不含阀门井砌筑及阀门安装)。

3.发包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承包方工程范围及材料供应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自 2011 年 4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据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支付方式 暂定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小写¥2100000.00元。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备案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合格。

合同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措施费用包干,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结算,承

包形式包工包料,包质量进度和安全。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承包方每月28日提交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经东区或西区管理方和监理

单位盖章签字确认后,报呈跟踪审计、发包方审核确认,次月15日支付上月完成且经过审核工程量价款的75%;工程竣工后经发包方、东、西区的管理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后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5%;余款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全额(无息)付清。

2.承包方应按承包方工程总价款的2%向东区和西区管理方支付管理费(其

中:东区管理方占60%,西区管理方占40%,此费用包括项目建设中的一切管理费用,包含共用管沟、土方回填、现场配合、验收等相关费用),该费用由发包方在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扣除支付给管理方,管理方同时向承包方办理收款手续。

六.各方责任

1.发包方:

1.1发包方代表: 李世光 ,代表发包方履行本合同。

1.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1.3参与工程变更、签证办理;

1.4工程进度款审批;

1.5组织甲供材料的进场及工程结算、款项支付。

2.东、西区管理方:

2.1负责本区内承包工程施工的监督、指导和和管理,对本区内承包工程施

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对甲方负有连带责任。

2.2如承包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东区或西区管理方有权勒令承包方暂

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东区或(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综合管网施工合同)西区管理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东区或西区管理方勒令承包方暂停施工,工期不得不顺延时,承包方应承担所有费用,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2.3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并对其负责,负责施工交底

及按照发包方相关制度处理图纸问题、办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

2.4根据工程需要督促承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5成立工程管理项目部,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工程开工后向发包方上报

工程管理人员名单(含岗位、职责等),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离开工地时须向发包方请假。

2.6 按本合同约定对本区内的承包工程的施工提供管理、配合、服务等工作。

3.承包方:

3.1项目经理: 陆奉亮 ,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3.2承包方必须选派富有施工技术经验和现场综合管理能力的人员任项目经

理、专业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

3.3承包方保证不存在有违反本合同利益的其它合同或协议。

3.4承包方根据发包方的要求,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及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

发包方、设计院、监理单位确认后使用,设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5承包方应向发包方、管理方及监理单位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6承包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

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在进场前,按规定办理各种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监理单位。承包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负责解决施工扰民或民扰的问题。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方承担。

3.7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前,承包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自费负责修复;施工过程和保修期内,每发生一起因承包方施工或质量问题引起的媒体曝光的事件或质检站处罚,发包方扣承包方本合同价的1%作为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发包方和业主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3.8凡承包方未能完成或未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应负责向发包方全额赔偿。

3.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移交本合

同工程及全部工程资料,每拖延一天,承包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10承包方食宿自理。施工用水、用电在发包方指定的水、电源位臵自行、自费接出,并承担相应的水电等费用。承包方使用发包方水、电的,经承包方项目经理确认水量、电量后(水费、电费依据济南供水供电部门的规定),发生的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3.11承包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安全合同,且必须优先将工程款足

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包方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农民工工资。如因承包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发包方被诉,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

3.12承包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致,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没有发包方事先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每发生一次,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3.13进驻施工现场后,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东区或西区管理方、监理、

总承包单位的管理,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发包方工地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承包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本合同范围内工程负全部安全责任。因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本合同承包方负责。

3.14工程变更或其它条件改变,可参照已有单价或按照合同约定调整,但

在任何条件下,承包方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索赔。

3.15承包方负责办理各项报验、验收及检测工作,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

包方不再向承包方另行支付。

3.16承包方负责办理施工前的一切手续,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包括如需进

入市场招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合同约定标准向东、西区管理方缴纳管理费。

七.工程质量

1.执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若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四方同意的工程

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必须经发包方、东区或西区管理方、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承包方负责提供国家指定的法定验收单位要求出具的相关的法律及技术文件。

4.承包方提出的施工工艺,须经发包方、东区或西区管理方、监理单位组

织专家论证并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

5.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或违反施工程序、施工操作工艺的情况,发包方、东区或西区管理方、监理单位一经发现,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内返工,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返工,直到符合质量标准,返工费用及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同时,工期不予顺延。限期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发包方有权拒付进度款。

6.工程施工中的各类验收,必须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方、监理

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承包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7.如因承包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导致承包范围内工程未能一次性通过

验收,承包方将按照合同价款的3%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并由承包方负责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8.承包方应服从总承包方对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遵守总承包

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负责将自己的施工垃圾运出施工现场,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

篇二:管网配套工程施工合同

管网配套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经协商一致,签订小区管网配套施工合同

一、工程名称:综合管网配套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管线接口图纸的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制定,管网平面图中采暖、给排水部分的全部内容(室外部分)、施工后场地平整,包括:二次管网的管线、阀门、井室砌筑等工程。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工期: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五、质量标准:本工程严格执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1、承包人管线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后支付合同价款3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款50%,

3、其余工程款扣除3%保修金后待该小区住宅用户进驻小区正常使用后一次性结清。

七、材料要求

1、本工程全部管线材料及附属件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所有材料需采

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提供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明。

2、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后,需经过发包人派驻到现场的工地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的材料不准使用,若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承包人1万元。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不合格产品则属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不结算工程款。

3、不合格品的判定标准:经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八、发包人责任

1、提供规划平面图、管网平面图各一份,各单位工程给排水、采暖施工图各一套。

2、施工过程中,对有需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增加项目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单,作为承包人施工更改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发包人指定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为工地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负责签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及界面接口等的协调工作,并提供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

九、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小区规划平面图、管网平面图及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发包人审定的管线接口图纸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派出常驻工地代表工程师负责与发包人工地现场代表直接联系.

3、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评标准。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项目达标。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利、制度不严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验收合格后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验收报告。

十、保修条款

1、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金为人民币十万元,保修期满后无息退回,保修金的退回在当年保修期满后的十日内。

2、承包人在保修期限内,接到故障通知后,乙方应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在保修期内因安装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保修或退换,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时间内,如承包人不进行维修,则发包人有权请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属发包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则不属于保修范围,承包人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1、发包人未能按期向承包人支付各期费用,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办法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因承包人原因而引起工程逾期竣工,延误一天罚款壹万元,罚款

总金额不超过工程造价的30%。

3、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停工的,属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开出罚款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以上的罚单作为承包人方违约处罚。如拖延工期超过发包人交楼日期的,发包人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方承担。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验收时,如发现工程有偷工减料、或承包人私自减少工程量,工程材料规格、品牌与施工图、材料设备清单中相关内容不符的,属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起罚点为人民币1万元,发现一次按合同总价的2.5%计算,依次类推,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本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篇三:市政管道施工合同

市政管道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四川建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广元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元“世家星城〃国际公寓”项目室外市政管网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经甲乙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世家星城〃国际公寓项目室外市政管网工程

2、工程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坝

3、工程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若图纸变更必须经经甲方确认)。

4、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以及所有相关主管部门报批手续。

5、工程施工主要内容:钢筋砼检查井3座、直埋管道段土方工程、管道安装等设计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二、工期

1、工程工期:乙方完成报批手续后进场施工,于2013年1月25日前完工(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施工或验收,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完工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5天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提供书面的验收报告。

三、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标准及规范,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

2、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甲方或监理方施工现场代表发现有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乙方应立即按规范要求修整,直至达到标准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合同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伍拾玖万柒仟元整(小写:590000元)。总价款含材料费、辅材费、运输费、安装费、机械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工程施工、验收等过程所发生的费用。无论如何,乙方均不(包括数量以及漏项)向甲方提出费用增加要求。

2、付款方式:①乙方主材料全部进场经甲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10万元;②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支付到工程总价款95%;③半年后,付清余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包括拆迁、障碍物迁移、施工进度等。

3、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方案审定,并及时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负责相关主管部门报批手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所有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材料的技术应能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要求。

3、材料及设备进场后,必须经甲方、监理方确认签字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提供的材料若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直到合格为止。

4、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文明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4套竣工验收资料给甲方以及移交所有的报批手续。

8、配合甲方通过项目的综合验收。

9、资质等级不低于二级。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能力及配合不满意,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构成违约;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结清,本合同自然终止。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每阶段的工程内容,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构成违约,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70%进行结算。

七、竣工质量验收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工程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

八、争议与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在施工过程中若遇不可抗力如特殊气象原因及自然灾害等发生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以及补充合同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补充内容以组成部份,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后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定日期:201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