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包施工合同

篇一:单包工程合同

单包工程合同

甲方:现住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三大一队 邓晓芳 乙方:现住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三大一队 邓一木 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三大一队邓晓芳在本队修建住宅楼从二楼起加盖两层半包给三大队一队邓一木修建。经双方反复商议,达成一致意见,按滴水为界三楼至四楼收方计价,每平方米工价为贰佰伍拾伍元整(按实际做好后收方)。

一、工程概况:三至四楼砖混结构,每层厨房、厕所贴内墙砖、贴两层楼地板砖,二道圈梁,厕所、厨房现浇,无构造柱,水电安装(拆房盖除外)。

二、甲方负责本工程所需用的所需材料,现浇要用的所有材料,厕所、厨房、屋面防水和油均由甲方负责处理,每层盖板生活费300元由甲方负责,水电路三通到工地。

三、工程质量由乙方负责,甲方监督,本工程质量按照国家规定、规范施工,按二楼标准,把误差把握到最小之内。在工地上注意安全,一切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拨款方法:开工时拨款3000.00元生活费,每

层盖板拨款10000.00元,每层抹灰拔款4000.00元,后按进度拨款。

五、完工时,甲方一次性结清本工程人工工资,不扣押任何工资和押金(包括质保金)。

六、甲方如材料不到位,每天付每人生活费40.00元。

七、甲方、乙方做到文明施工,团结出发,做到更好合作宗旨。

八、开工时间为2013年5月4日起至2013年7月30 日止。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如一方违约,赔偿对方违约金(按工资总造价的20%计算)。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二:单包工装饰工程合同(范本)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武汉市江辉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1、该店门楼、所有出入通道梯道、大厅、包房、厨房、卫生间、吧台及其涉及到的天花、立面、地面的装修工程(电系指从强电配电室接至用电末端及从弱电交接箱到使用末端;水系指从水表至用水末端;排水指从用水处排至原有下水管网;除消防、中央空调之外的设施设备用品的安装);2、负责消防、中央空调等项目的配合工作。

(注:特种工艺如贴金箔、异型结构电焊、成品及工艺雕刻等则由甲方配合施工)

1.2 承包方式:在乙方确保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材料实行定额管理和现场管理及施工队伍构成(现场有专门的项目经理及泥木水电油漆4大工种的主管,除了必要的小工、杂工之外保证不拉街头游击队伍参入本工程)、约定工期目标的前提下,实行单位面积工价包干制。双方商定每平方米(现状的使用面积,下同)工价为人民币 。

1.3工期:

(1)开工日期: 年月日(2)竣工日期: 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 天。

1.4 质量标准:作为合同附件另附。

1.5 合同包干价款:

第二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姓名:

第三条 乙方项目经理及驻工地代表:

3.1乙方项目经理:

3.2 乙方任命的项目经理及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对工程质量、工期、材料管理、现场管理、乙方员工管理担负具体责任; 2、负责与甲方的业务联系、沟通3、负责应由其负责的其它事宜。

第四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4.1 合同开工日期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管道线路,

4.2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3 在进行单项目工程招标(石材加工、消防、中央空调、锅炉等)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顺利施工;

4.4 合同开工日期前,组织双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5.1 施工期间负责质量、材料、工期等各项工作,负责消防、中央空调、太阳能、石材加工等外包项目的配合工作;

5.2 向甲方代表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事故报告;

5.3 负责乙方施工场地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施工安全,教育员工规范操作,严防人身事故的发生;每天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清场,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其承担全部责任,不得牵连到甲方。

5.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管理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承担自己员工的安全、治安、计生、外来人口管理等项管理责任和费用。

5.5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保证

6.1双方所共同确认:本工程质量要求以双方所共同确认了的作为合同附件的《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准。

6.2关键工序或项目甲方签字继续制度: 1、水暖安装方面:各个管件的空间位置包括出墙尺寸;水管试压; 2、 电路安装方面:强弱电的整卷电线电缆使用前的乙方自检自测工作; 3、涉及到防水工程方面:墙面的涂刷防水涂料和地面的48小时的浸水试验;4、天花封板之前;5、上乳胶漆和贴墙纸之前。 上述的甲方签字制度只是双方商议的一项必要的工作流程,而不能作为乙方影响工程质量、工期、材料等的任何理由或借口。

第七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规范、设计和样板间合格标准的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人工和材料损失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第八条 质量等级

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签约时双方所共同确认了的作为合同附件的《装饰工程质量验收

单包施工合同

标准》。

8.2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签字后即可进行隐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必须补签验收手续。

9.2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

10.1 合同生效,甲方预付设计定金10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乙方正式全面开工10天后,甲方付给合同价款的30 %工程款,计:(¥___________ 元);乙方正常、全面开工30天后,甲方付给合同价款的37 %工程款,计:(¥___________ 元);乙方全面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合同价款的20 %工程款,计:(¥___________ 元)。

10.2 合同价款的3 %作为质量保修金交付正常使用一年后付清。

第十一条 材料合理使用与定额管理

11.1双方事前约定:为了防止浪费,合理地利用材料,本着“定额管理、超标自负”的原则,来进行本项工程的材料管理。

11.2按照双方事前约定,纳入定额管理的主要材料目录有:木工:板材(木芯板、各种胶合板、石膏板、饰面板),龙骨,木方; 水电:各类电缆电线,电器(开关插座的底盒、面板、空气开关、接触器、门铃、灯具、电话机、换气扇等),水管,三通、直接、弯头、阀门、水龙头; 油漆:油漆、墙纸、浆粉胶水、泥水:墙砖、地砖、马赛克、洁具、 安装:五金件等以及其它需要纳入定额管理的材料。

11.3为了共同搞好工程及材料管理,根据材料的分类,双方都分别指定专人予以交接验收,(根据

材料的分类,分别准备几个记录本,每次交接都必须有甲乙双方的责任人签字;定期予以统计并反馈相关信息;该项统计数据对双方均具有同等效力。)

11.4乙方造成的材料定额以外的缺口,必须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其将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验收报告、竣工图。甲方代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三天内联系组织建设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主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3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第十三条 保修

13.1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失、原设计错误隐患、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体或单件的损坏、脱落、变质、丢失、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3.2 保修期限: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一年。

第十四条争议

14.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14.2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五条 违约

15.1 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能保证乙方施工用材料供应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而发生的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并支付合同价款20 %的违约金给乙方,同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5.2 乙方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条款,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不能达到双方认可《装

篇三:钢筋工单包施工合同

无锡移动惠山第二机房楼工程钢筋工单包施工合同

无锡移动惠山第二机房楼工程项目部: (甲方) 项长柱 钢筋工施工队: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无锡移动惠山第二机房楼工程、门卫工程、消防水池工程,钢筋工单包施工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将无锡移动惠山第二机房楼工程、门卫工程、消防水池工程,钢筋工单包工程施工任务(发包)给乙方,乙方根据合同内容范围全面负责工程的施工作业。

具体条款如下:

一、 承包方式:吨位单价包干(包括闪光对焊、钢筋焊接、止水钢板的安装与焊接、

墙拉筋焊接。其中接桩钢筋电焊人工工资各半)。

二、 单价: 320 元/吨(钢筋工程所需要的机械费用包含在内,扎丝贴1.5元/㎡)。

三、 总吨位结算方式:按施工现场实际进场钢筋数量减去现场多余钢筋数量按实计

算。发生钢材场外运输满足实际需要安排人员,点工计价。

四、 付款方式:每月5日至6日,需现场黄国良施工工长按每人每月25天出勤,

800元/月发放生活费。扣除本月违章施工(不戴安全帽、不扣帽扣、不戴胸卡、偷盗、宿舍卫生不符标准等),方能支付。总工程结束,工程款付至70%,竣工验收无问题付至90%,余款待工程结算审计后一次付清。

五、 说明:(1、合同工程内容设计图纸所包含的一切内容。创省文明工地中的一切

要求和优质结构中的一切要求;2、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内容。3、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4、小范围的设计变更内容不计算费用,5、进场材料装卸的内容。)

六、 质量要求:优质结构太湖杯,执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乙方在施工过

程中严格按设计图施工,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以监理质量验收为准。凡人为因素造成达不到质量要求按施工总价的10%的标准从工程款中扣除。

七、 进度要求:100%满足施工生产需要,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凡不能满足项目

部施工要求,按总价2%的处罚标准从工程款中扣除,产生返工的扣除单位工程的全部材料费及辅助费。

八、 安全生产要求:乙方在施工操作中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凡违章指挥、作业造成后果,乙方自担责任,同时甲方将按总价2%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九、 现场文明施工:省文明工程,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认真做好文明施工,做到工

完料清,堆放有序,宿舍区卫生,甲方按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考评,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按每次300元处罚标准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施工单位领用工具、电线,按领条领取,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一、本合同附加协议细则等合同效应。(附后)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定,即日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无锡移动惠山第二机房楼工程劳务分包(钢筋)协议细则

为确保该工程按总合同要求顺利完成,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和现场实际,特制定以下几方面细则要求。(细则同效于协议)

一、工程施工管理:

二、乙方劳动力主要骨干及现场负责人报项目部核准,明确后不得更换。

三、要求班组现场负责人对所有施工人员在进度、质量、安全、场容统一管理,并且对

现场管理人员提出的要求落实、布置。

四、凡涉及到班组在施工中违反各类管理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对班组处罚,罚单

由班组现场负责人签字。如有争议拒签,经核实,确实的双倍处罚。

五、项目组召集的会议,要求班组现场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不到扣500元/次。

六、处罚金额每月的结算单中扣除。

七、工程质量方面:

1 满足项目部、监理、业主、质检站等对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

2 制作中严格对下料短钢筋考核,未合理使用,每次扣100~200元。

3 制作钢筋符合验收要求,如监理、甲方提出整改(书面),每次扣100~200元。 4 钢筋绑扎中,梁、板中垃圾未清理就施工,每处扣30元。

5 钢筋绑扎完后,由班长通知工长验收,如发现:

1) 垫块未完成或位置不正确,每处扣30元。

2) 梁、板筋未按图施工,每处扣50元。

3) 钢筋加筋、弯曲、零乱,未有人整理,扣50~100元。

6 监理、项目部提出整改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好,影响下道工序,每次扣

500~1000元。

7 浇混凝土无人看筋,查出一次扣100元。

八、工程安全生产

1. 凡属乙方施工人员违章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2. 凡甲方令乙方整改或有关安全急需做的工作,如乙方未及时整改而造成的凡违章操作,野蛮施工一次,罚50~100元。

3. 高空抛物发现一次罚200~500元。

4. 凡分公司、监理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不改罚500~1000元。

5. 在工地内随意大小便发现一次罚500~1000元。

6. 在宿舍内及门口脏、乱、差,指出后不改正,罚50~100元。

九、施工进度

1. 确保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工期,考核以现场交底分阶段实施。

2. 由乙方造成延误工期,在每月结算中按交底进行处理。

7. 劳动力人员按工期配备,凡因劳动力不到位,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后果由乙方负责。

8. 凡甲方设施不到而造成的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

9. 凡发生安全问题,甲方、乙方积极配合处理,原因由公司分析后,责任到人。

10.凡发现不戴安全帽一次,罚50元,不扣帽带一次罚50元。

11.在宿舍内有烧煮现象一次罚50~100元,乱拉乱接电线一次罚50元。

12.私自拆下安全设施一处罚100~200元。

13.使用电器机械设备,不按安全规定使用、保管,损坏视情况罚50~100元。

3. 在劳动力安排中要充分考虑到农忙、春节或其他因素。

十、创建宗旨

1. 做好每天的操作落手清工作。

2. 施工人员办好三证,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配合办理,如由于三证不齐全而发生

各类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

3. 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按公司规章执行,同时项目组对双方各扣1000元整。

4. 凡发现施工班组有偷窃现象,发现一次罚班组人工费壹万元。

5. 轧扎丝长短合理,绑扎时不乱用,发现一次扣50~100元。

6. 施工完后,楼面上多余钢筋清理并及时回用,(要求2天内)未完成每层扣200

元。

7. 每层完后,楼板上、脚手上发现有扎丝乱丢,每一小捆扎丝扣20元。 十一、 违约

1. 如乙方在施工中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清场。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退场。

3. 未按计划保证劳动力影响到工程进度。

4. 如发生以上三种情况,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按实际工作量的50%决算。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