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校装修合同
装 修 施 工 协 议 甲方:
乙方:涞源县华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项目:
开工日期:年1月22日,竣工日期年2月20日。
工程总造价(大写):元。(小写) 元
甲方工程负责人:乙方工程负责人:
工程承包方为:乙方包工包料。
二、 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便利条件。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
3、施工期间甲方仍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负责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三、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经双方签定变更单后,方可实施该项目,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五、工程造价及结算
1、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全部付清工程款及其他变更追加费用。
六、售后服务
交工后一年期间,工程装修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七、甲、乙双方直接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乙方:涞源县华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签章) (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二:学校装修合同
协
议
书
施 工 协 议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风暴合同条例》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 年月 日,竣工日期 年月日。
工程总造价(大写): 元。(小写) 元 甲方工程负责人: 乙方工程负责人:
二、 工程承包方
1、 乙方包工包料:( )
2、 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
3、 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
三、 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材料堆放处,
休息工具堆放的房间。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
3、施工期间甲方仍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负责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四、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须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环境保护,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施工现场不得酗酒、赌博、及带小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五、工程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经双方签定变更单后,方可实施该项目,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凡甲方与工人私自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六、工程造价及结算
1、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持工程款项。
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全部付清工程扣除5%税金以
及尾款的变更及其他追加费用。
4、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有关资料。
七、如交工之后一年期间,工程装修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甲方付乙方工程款时必须扣除税金。
九、乙方工程开工时须配合其他施工方的工程。
十、甲、乙双方直接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上述内容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章)(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塘札小学教学楼装饰工程合同
鳌头镇塘札小学教学楼装饰工程
建设单位: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塘札小学
施工单位:
日 期:2014年7月日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发包人: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塘札小学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鳌头镇塘札小学教学楼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鳌头镇塘札村委会
工程内容:室内外装修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地板砖(所有地板)贴(60×60仿古砖)、所有墙裙贴1.3米高
瓷片(包压顶)、包凿墙裙砖的墙并批挡,内墙(包天花板)刮腻子粉包工包料、外墙面砖粘贴(规格4.5×9.5纸皮砖),(包括打灰底、挂网、扫毛、外墙飘板底面批挡);包沙、水泥、竹排架,清除外墙石米,拆除门窗;包所有工具费用;包砌阳台围栏压顶;阳台围栏内侧包批白水泥;教室门顶包砌塞洞及批挡;铝合金窗安装工程;外墙砖、地板砖、瓷片(由甲方已预定的材料)皆由乙方付款。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4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14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
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①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②工程
量变化和设计变更;③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④工程款未按时支付;⑤不可抗力;⑥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施工验收规
范,质量:合格。
第五条 承包单价及总造价
工程量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以及现
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为依据。本工程承包单价作为工程增加工作量及工程进度付款结算依据,不作为工程总造价结算。
1、内墙刮腻子粉按/m2
计算。(不除窗洞口,梁柱按展开面积计)2、外墙抹灰、贴面砖按 元/m2计算,(不除窗洞口)
3、墙裙贴瓷片按/m2计算,(按展开面积计)
4、贴地板砖按元/m2计算。
5、其他费用元。
工程总造价一包到底实为269000元(大写:贰拾陆万玖仟元正)。
第六条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门除外)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实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以包工包料(门除外)的形式承包第二条中所列施工内容,独立管
理,自主经营并接受甲方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包、分包。
4、乙方自带承包项目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具(机具设备、棉线、棉纱、木靠
条、水管、劳保用品等)及工人高空作业所配备的安全用品。
5、铝合金窗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开工前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满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现场人员正常
生活的用水需要。
2、开工前办理好一切应该属于甲方办理的手续。
3、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4、明确工地代表和监理负责人及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5、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6、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与乙方进行结算,并按时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工程责任:乙方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安装施工操作的安
全规范、规程,熟悉图纸,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操作,以及保证有足够的技术力量、人力按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质量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会审意见要求以及施工操
作工艺、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在施工中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3、施工安全责任:乙方负责施工的施工作业层,必须认真做好一切安全防
护设施,如有违反规定而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费用。
4、文明施工,乙方进场人员由专人管理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保质保量如
期完成施工内容,做好工完场清工作。
5、负责收集提供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甲方要求的有关资料。
第九条 其他定约
1、该工程开工后,甲、乙双方违背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或一款,均视
为违约,如因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原因造成施工中断并导致对方明显损失的,则另一方需赔偿一方的实际损失。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开工和竣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不履行合同义
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或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指挥或不认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其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另选施工队伍。
3、工期延误与提前:若因故乙方确实不能履行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工期或甲方同意延期后的工期仍不能按时竣工,甲方每天罚乙方400元;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乙方组织抢工,乙方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300元。
4、中途退场结算单价: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预交的5000元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按乙方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的50 %结算退场,三天内甲方有权将剩余部分工程交付第三方施工,工人工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因劳动力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甲方可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其3日内调整劳动力,保证生产需要。若在规定时间内乙方劳动力仍不能满足生产,甲方有权从乙方承建合同范围内切除工作内容交付第三方施工,无条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已完成工作内容按双方合同单价60%折算后予以结算, 由乙方自行负责工人工资,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如协商不成,起诉方可依法向其所在的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进场施工预付款:乙方施工15天内,甲方付进度款50%,工程竣工后付进度款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20%的余款。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工程进入后期,乙方应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当工程完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由甲方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并承担经济支出。
2、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获得政府规定的建筑签署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竣工验收完成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