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多少分及格

篇一:本科生毕业答辩评分标准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标准

1.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不允许答辩

(1)不符合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有关规定的学生。

(2)原始数据或图纸存在抄袭、篡改、编造等情况。

(3)指导教师成绩评审为不及格的。

2.评分原则

(1)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和开题报告完成的情况;

(2)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包括论述是否正确,设计是否合理、计算、 试验结果及结论是否正确,工艺文件及图纸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文字表达及书写是否通顺端正,有否创见或实用价值等;

(3)答辩举止以及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正确程度;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的工作态度、科学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构成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百分制评定,综合成绩构成如下:

综合成绩=指导教师成绩(占20%)+评阅教师成绩(占20%)+答辩成绩(占60%)

其中,指导教师成绩评定标准、评阅教师成绩评定标准,总成绩评定格式需参照学校教务处实践管理科提供的样表(见附表1-3),答辩委员成绩见附表4。

4.成绩评定要求

答辩组成员要求5人以上(含5人),且为单数, 答辩组对学生的评分按统一标准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的平均值即为答辩成绩。各评分等级不定比例,根据标准实事求是评定成绩。优秀论文的评定须在指导教师评分为优的前提下进行。如系里优秀论文比例超过10%,在上报学院答辩委员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之前2日内,需由系里按照毕业论文答辩要求组织所有相关学生进行二次答辩,学院答辩委员会将委托同专业其它系的教师对相关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盲审,该评阅成绩计入第二次答辩的综合成绩中,两次答辩成绩均为优秀者,可推荐填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4.1优秀(90~100分):

(1)毕业设计工作量符合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工作态度端正。

(2)设计方案正确,有必要的分析和论证,逻辑清晰。图纸规范、图标标注完整;程序、流程正确,且能够正确运行。

(3)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整体文字通顺,格式符合规定,版面整洁、内容正确、条理清晰,图纸书写工整无误,原始数据正确、可靠,计算及论证正确,方案切实可行,结论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可靠。

(4)有较强的独立解决实际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和扎实的理论基础,设计思路和技术有某些独特见解、创新或有应用价值。

(5)答辩时,举止得体,陈述简明扼要、思路清晰,能正确回答提出的基本问题,辩解能力较强。

4.2良好(80~89分):

(1)毕业设计工作量符合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工作态度端正。

(2)设计方案较正确,有一定的分析和论证,逻辑清晰。图纸规范、图标标注完整;程序、流程正确,且能够正确运行。

(3)毕业设计说明书整体文字较通顺,格式符合规定,版面整洁、内容正确、条理较清晰,图纸书写工整无误,原始数据正确、可靠,计算及论证较正确,方案切实可行,结论观点明确,论据可靠。

(4)有一定的独立解决实际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和较好的理论基础,设计思路和技术有一定的创新或有应用价值。

(5)答辩时,举止得体,陈述简明扼要、思路较清晰,能正确回答提出的基本问题,并具有一定的辩解能力。

4.3中等(70~79分):

(1)毕业设计工作量符合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工作态度一般。

(2)设计方案基本正确,有一定的分析和论证,逻辑基本清晰。图纸图标标注较完整,程序、流程基本正确,且能够正确运行。

(3)毕业设计说明书整体文字基本通顺,格式符合规定,版面整洁、内容正确、条理基本清晰,图纸书写工整有少些错误,原始数据正确、可靠,计算及论证基本正确无大错,方案可行,结论观点较明确,论据基本可靠。

(4)基本上掌握所学理论基础知识,有一定的独立解决实际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理论基础,设计思路和技术有一定的新意。

(5)答辩时,举止得体,陈述较简明扼要,基本能正确回答提出的问题,并具有一定的辩解能力。

4.4及格(60~69分):

(1)毕业设计工作量符合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工作态度一般。

(2)设计方案基本合理,无原则错误。图纸图标标注基本完整。

(3)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格式符合规定。

(4)在教师指导下,可以开展研究和写作,独立工作能力不强。

(5)答辩时,举止得体,陈述时能讲清基本问题,经启发,对提问中回答错误的问题尚能正确回答,缺乏辩解能力。

4.5不及格(60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不及格:

(1)有四分之一的时间未参加设计(论文)工作,或草率从事,大部分内容不符合任务要求者。

(2)答辩时不能正确回答提出的基本问题,对设计(论文)缺乏最基本的理解者。

(3)设计(论文)有严重错误,文字叙述有明显的观点错误,图纸和计算有严重错误,设计论文(说明书)或图纸是抄袭者。

(4)在设计(论文)和答辩过程中有严重违犯规定或纪律者。

注: (1)指导教师评分与系答辩小组评分相差不能超过两档(含两档)。

5.争议仲裁

如指导教师评分与系答辩小组评分相差两档(含两档),原则上对系答辩小组评分结果不予更改,指导教师应在听取系答辩小组意见后,重新对相关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分,并在答辩结束2日内将新成绩提交给学生所在系。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重新提交成绩的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在答辩结束3日内向学院做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由学院形成处理意见,否则按照《南昌大学关于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校教字[2006]234号2007年12月修订)进行认定,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篇二:毕业论文答辩评分标准

工商管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评分标准

篇三:毕业论文答辩评分标准

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

评分基本标准的通知

为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的考核评分工作,学校组织制订了《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分基本标准》、《本科生毕业设计(创作)评分基本标准》,现予以印发。请各院系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并按照本《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分基本标准》、《本科生毕业设计(创作

)评分基本标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评分工作。如有关专业对毕业论文、毕

业设计(创作)考核评分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本标准,结合专业实际补充制订评分标准。 附件:

1、《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分基本标准》

论文答辩多少分及格

2、《本科生毕业设计(创作)评分基本标准》

(韶学院[2005]64号文2005

年5月18日印发)

附件1、

本科生毕业论文评分基本标准

节的,要考察学生的相关能力及材料。

附件2、

本科生毕业设计(创作)评分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