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篇一:高处坠落事故案例及分析

高处不系安全带 工作人员把命丧

某厂2名作业人员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钢结构上,在进行起重挂钩作业时,失去平衡 同时跌落,1人死亡。

【简要经过】

某年6月12日上午,某厂脱硝改造工作中,作业人员王某和周某站在空气预热器上部 钢结构上进行起重挂钩作业,2人在挂钩时因失去平衡同时跌落。周某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坠落后被悬挂在半空;王某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从标高24m坠落至5m的吹灰管道上,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高处作业未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

2.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失去监护。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知识点】

1.高处作业时,应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

2.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制度规定】

1.《安规》第584条规定“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

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2.《安规》第586条规定“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

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 职工高空坠落死亡

一、事故经过

桐乡市某某公司由于车间屋顶的排水天沟及透光板(透明塑料板)被木屑阻塞,下雨时雨水无法排出造成制板车间漏雨。2005年7月31日8时10分,制板车间副主任冯某某组织何某等五位工人上屋顶对排水天沟及透光板进行清理,8点40分时杨某某从8米多高的屋顶坠落,经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杨某某在对屋顶天沟及透光板进行清理时,作业中不慎踩破透光板,由于透光板支撑不住造成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桐乡市某某公司的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不到位,在组织工人进行高空作业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桐乡市某某公司的负责人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血的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检查,对照安全评价的内容,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学习与整改,不能把安全评价只作为一种形式,而要把工人的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识。 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和方案。

一、[事故经过]

2004年6月6日,××项目部现场安全员丁某某到右岸导流洞进行现场巡视。9时50分左右,丁某某在3#支洞与主洞交叉口背对爬梯向主洞行进时,不慎脚底踩滑,从8m高的垂直爬梯上滑倒,坠落在已安装好的边墙钢筋网立筋上。钢筋插入体内约30cm致伤,虽经多方奋力抢救,但因伤势过重,在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而伤亡。 此起事故是一起严重的缺乏安全操作要领,违反现场安全设施技术规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典型的安全检查整改不到位,安全防范意识松弛而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案例。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丁某某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不安全因素缺少足够的认识,个人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在施工环境较差的情况下,以手支撑背向爬梯,不能准视落脚点,造成了本次事故 的发生。

(2)两个作业面高差近8m,设置的交通梯没有采用规定的护笼,基本近于垂直安放,

不合理,也不安全,利用此梯子上下十分危险。

2、间接原因:

(1)事故发生地点环境湿滑,行走极易发生滑倒;加之照明不足,更加造成了施工作业

现场的危险性。

(2)事故发生地点的施工环境、生产性设施已形成现状多日,安监部门没有对施工环境

的不良进行必要的改进,没有对生产性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没有在危险性 作业现场进行警示标识,使人的思想上不易引起警觉。

三、[预防措施]

1、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要贯穿于施工作业的全过程。对参与施工作业的每一个员工,

要扎实有成效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熟悉、理解、领会、掌握施工 作业现场的环境、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领,要规范地遵循安全技术规程。 杜绝违章作业。

2、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要首先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掌握必备的安全

技术知识和技能。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职责分工,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 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经常进行不定期的、随机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 事故隐患,要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 有效地消防事故隐患。

3、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要求,及时完善施工现场通道、爬梯等设施的安全防护。

一、[事故经过]

2003年1月26日,某厂数控车间机电维修班班长李某某与班员汪某某一起去数控车间修理10吨龙门吊电动葫芦上的导绳器时,李某某沿厂房房架斜支撑片爬上,站在临时检修平台上进行检修。大约16:00左右,检修后,李某某开始沿着斜支撑下来,当下到离地约5米处时,脚下踩滑身体失去平衡坠下,造成李某某不完全性截瘫及胸骨、胫骨粉碎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伤者李某某忽视安全,在施工场所没有“安全通道”,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

作业,安全意识淡薄。

2、间接原因:

(1)工厂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足。

(2)工厂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全。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各级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杜绝违章指挥和冒险

作业。

2、加强工厂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和监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对永久性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及其它危险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设置

检修通道、检修平台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

篇二: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案例1:高处坠落事故

作业阶段:缺少安全防护设施

事故类型:高处坠落

人员伤亡情况:死亡1 人

一、 事故概况

2004年11月29日某高速第六合同段高架桥上部第6孔第6道湿接缝进行钢筋焊接,施工人员把吊笼挂于桥下,吊笼有两边没有做保护措施,此工人在焊接时没有系安全带,当他焊接完,准备下平台时不慎从6米左右高度上坠至地面,致使 1人死亡。

二、 事故原因分析

主要原因:此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没有按要求佩戴安全带,施工工作平台安全防护不到位。

间接原因:此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薄弱,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 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

1、 协作单位对安全生产缺乏严格管理和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不到位,造成作业人员死亡,应对这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2、 项目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监察不彻底,对此

次事故有一定责任。

四、 事故整改措施

1、 协作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项目

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2、 项目部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

为,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 项目部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篇三: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作者:于继光(河北省承德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键词】 高处坠落 原因 防范措施

建筑业的“五大伤害”约占建筑业事故总和85%,高处坠落事故为“五大伤害”之一,高处坠落事故属建筑行业多发性事故,而且致人死亡和致残率较高,引起了国务院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因此,把高处坠落事故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治理,专项治理的目的是为了杜绝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杜绝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事件的发生,最根本的是要切实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导思想和理念,要求我们在生产经营和一切社会活动中,把人的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预防为主”是为了确保安全,杜绝和减少事故/事件,而确立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高处坠落事故/事件,是指:从业人员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在距离基准面2M及以上高度坠落的事故/事件。

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事件的部位:“四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口、阳台口)、建筑物临边、作业脚手架、梯子、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塔架结构和电线杆等。

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事件的活动:高处作业,攀爬架杆,在“四口”附近、 建筑物临边和石棉瓦等轻型屋面上行走。

一、高处坠落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缺陷为高处坠落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由于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缺乏,在施工活动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作业人员翻爬脚手架进入或退出作业面;特种作业人员(如:架子工、塔吊司机)无证上岗;延迟每天工作时间使得工人过度疲劳,注意力不集中;身体条件差或情绪不稳定;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穿高跟、易滑鞋高处作业等。都有可能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因而引发高处坠落事故/事件。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由于“四口”和建筑物临边未按要求进行防护(防护不到位);未按要求对脚手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未按脚手架架体搭设方案和相关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架体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或存在探头板;未按要求设置随层和固定兜网,脚手架架体未按要求用密目网封闭,兜网和密目网的质量不合格;梯子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稳固措施不当;石棉瓦等轻型屋面的强度和刚度较差,塔架结构和电线杆的强度、刚度或稳定性不足;气候条件差(如:大风、雨、雪、冰冻、高温、严寒 )等。都有可能导致物的不安全状态。

(三)、安全管理缺陷

由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组织机构不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其管理职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指导性差,未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对危险性较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未向操作人员做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未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方案的安排和交底要求进行及时、认真检查,未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结果(必要时应为阶段性结果,如:脚手架和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安全教育流于形式、针对性和有效性差。

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会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存在。

二、高处坠落事故/事件的防范措施

(一)、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组织保证,做到层次分明、职责明确、力量充实、设施完善、领导重视。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制度保证,使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有章可循。

(三)、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人是安全管理的关键主体,做好安全教育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事件的基础保证。认真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三级教育”,即:入厂教育(公司级教育)、车间级教育(项目部级教育)和班组级教育,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教育,要使安全教育不流于形式有针对性,要注重安全教育人性化、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如:利用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操作图片展示、事故案例图片展示等),营

造“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氛围,使受教育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得到切实提高,使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人员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使施工作业人员认识到:“遵章守纪是福,侥幸蛮干是祸”,由“要我安全”变为“我要安全”,做到“四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不侥幸蛮干。

(四)、加强安全管理

1、强化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强化是安全管理的关键主体。建筑行业属于安全事故多发的高危行业,由于其行业特点决定了从业人员的工作条件相对较差,从业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安全意识和知识,其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也要适宜,否则也是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事件的因素之一,因此,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录用,进场后应定期做健康检查,发现其健康状况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应给予转岗或辞退;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者应给

高处坠落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予辞退,以消除或减小其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不良影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重点是做好架子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从事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杜绝或减少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引发高处坠事故/事件的关键因素即被消除。

2、注重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程施工前,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危险源辨识、评价工作,针对不可容许风险的危险源进行风险控制策划:制定相应的具有针对性

和指导性的施工方案或风险控制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通过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审批,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论证条件的,应及时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并及时将风险控制策划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应将不可容许风险的危险源,以公示牌的方式向现场从业人员告知。

3、做好高处作业的运行控制工作。施工现场的“四口”和临边必须防护到位;在实施高处作业前,专职安全员应对作业区防护设施和照明设施的满足程度进行验收,达到规定的安全要求经安全员准许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作业区,进出作业区的人员应从斜道(马道)上下,严禁翻爬脚手架上下;未经专职安全员批准,任何人不得挪用或拆解脚手架、脚手板和安全防护设施(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平网、密目网和防护门等),要保持防护设施的完好和正常工作状态;从事登高架设作业的人员(架子工)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人员应按策划的安排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年限报废或经测试合格方可继续使用;盛夏季节应尽量避开每天的高温时段施工,并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防止人员晕倒发生高处坠落;冬期施工降雪过后,应清除作业区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防止人员滑倒发生高处坠落;石棉瓦等轻型屋面上有人员误入的可能时,应严密防护并设置警示标志;使用梯子、塔架和电线杆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下面应设专人监护;注重文明施工,施工作业区要做到“三清六好”,安全通道保持洁净、通畅,防止人员被绊倒或滑倒发生高处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