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市政府工作总结 2019事业单位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1.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立法工作。制定了《西宁市政府XX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了立法项目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今年共安排立法提交项目6项,其中,地方性法规1项,政府规章5项。调研项目11项,其中,地方性法规2项,政府规章9项。2.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认真推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制度,努力构建人大、政协和专家参与的立法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征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进一步扩大了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上半年,1件地方性法规、3件政府规章通过报纸、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电话等形式听取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我办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为提高立法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截止目前,我办组织起草、审核完成了《西宁市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地方性法规1件,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完成《西宁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西宁市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规章2件,并已经XX年6月3日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审议通过。《西宁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草案)》、《西宁市城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草案)》)2件政府规章已完成前期起草调研、召开部门协调会。另外,《西宁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等规章已进入论证修改、调研审查修改、征求意见阶段。

  二是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为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源头控制,我办坚持认真审查,有错必纠,上半年共对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报告10余份,提出审查意见30余条,从源头上对行政权力的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是积极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制环境,截至目前,共前置审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公告、通知等各类文件10余件,为各区县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

  四是认真办理上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工作。我办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办理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转我办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草案10余件。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会、论证会20余次。完成市长交办的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一篇。

  (二)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坚持便民利民,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截止6月底,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不予受理4件,告知1件,受理4件,现已办结4件,办结率为100%。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3件,驳回起诉1 件。二是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除书面审查外,对一些复杂案件,还采取了听证、调解、和解等多种办案形式,达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的。三是为规范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在参阅大量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西宁市行政执法手册》。四是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共审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20余件,并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五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省依法行政暨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暨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六是为建设具有较高法律素质和较强依法行政能力的执法队伍,举办2期市、县(区)执法人员参加的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300余人,审验注册行政执法证件235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457件。七是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办正在开展市级行政审批权下放到大通、湟中、湟源三县的相关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