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_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深圳市XX年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坪山新区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的精神以及深圳市今年中考中招工作的有关安排,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总结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1、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2、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了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3、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4、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以往的终结性评价改为全程、全方位评价学生,承认学生个体差异,体现学生个性、特长。为具有不同潜能的学生提供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平台。

 5、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学校坚决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端正办学思想,让每一位学生都受到公平教育,都得到充分发展。

 二、组织机构

 1、坪山中学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会:

 (1)机  构:

 主  任:林俊红

 副主任:张福杰、庄汉华、黄锦娟

 成  员:陈玉明、张世明、汤育兴、陈建军、蔡世林、何柳清、

 王启福、齐宏亮、唐卫平、胡劲涛

 (2)职  责

 ①学习评价工作的有关文件

 ②认定评价组成员

 ③对各班评价工作进行指导

 ④认定评价结果

 2、评价工作委员会下设三个组

 (1)评价组

 组  长:庄汉华

 副组长:黄锦娟、王启福

 成  员:齐宏亮、胡劲涛、唐卫平、李剑锋

 潘惠琼、初三各班主任

 职  责: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评价组下设12个小组(见附页)

 (2)监察组:

 组  长:张福杰

 副组长:张世明

 成  员:陈玉明、钟志强、况增产、邱向非(家长)、林木潮(家长)

 刘牧慧(学生)、龙琦(学生)

 职  责:监察评价过程,接受咨询,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

 (3)信息处理组:

 组  长:陈建军

 副组长:蔡世林、何柳清

 成  员:张鸿斌、郑玉清、包丽萍、李剑锋、黄文广

 职  责:负责对师生文字资料、数据信息的输入及教师评价、学生互评的培训,并做好保密工作。

 三、评价工作程序和方法

 1、评价工作程序主要有以下8个步骤:

 2、评价工作方法:

 严格按照《深圳市XX年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和《坪山新区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如下七方面工作:

 (1)组织建设  (2)宣传培训  (3)资料整理  (4)学生自评

 (5)学生互评  (6)家长评价  (7)教师评价

 四、评价工作进度

 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中学2020年初中毕业生

 综合表现评价主要工作进度表

 时  间地  点工作内容组织者责任人

 4月9日前制定学校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方案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庄汉华、黄锦娟

 4月20日前小会议室学校评价委员会成员,初三教师、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学习、培训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张福杰

 4月20日前信息中心评价系统安装完毕信息处理组蔡世林

 教务室核对毕业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李剑锋

 4月20日前初三各班教室初三学生家长培训(第8节)评价组初三各班主任

 4月25日前学生数据准备工作,整理平时成绩,收集和确认特长与获奖记录,采集相片评价组各班评价小组、李剑锋

 综合系统的其他相关设置,学生数据和评价小组教师数据导入系统并核对信息处理组蔡世林

 4月25日前学生、家长撰写评语,评语录入、导入系统评价组 信息处理组初三各班主任 陈建军

 4月25日前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审美与艺术表现能力测试评价组胡劲涛 唐卫平

 班主任撰写评语评价组初三各班主任

 4月26日电脑室学生上机互评,教师上机评价评价组庄汉华、黄锦娟

 4月27日完成所有数据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张福杰

 4月28日小会议室审核评价结果,导出教师评语、总等级,维度等级并反馈给学生及家长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庄汉华、黄锦娟

 4月28日至5月5日学校受理复议申请张福杰

 5月11日学校导入评价结果上报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蔡世林

 6月20日前总结材料暑假前上报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教育科庄汉华、黄锦娟

 五、信息采集

 根据评价工作中的“五个维度和十五个要素” 认真做好评价的前期准备工作,汇总整理学生日常表现,个性特长,获奖情况,成长记录,五个学期期评成绩,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情况,担任班团干部情况。

 六、评价等级及结果反馈

 1、综合表现评价的等级

 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档,每个毕业班以在校生为基数,各班评为a的学生不超过40%,其他等级不设定比例。

 2、评价结果反馈

 评价结果4月28日反馈给学生。

 七、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4月28日前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评价结果,导出教师评语,总等级、维度等级,4月28日-5月5日受理复议申请。

 八、评价工作总结

 6月20日前,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将认真总结2020年学校的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形成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报告并上交新区公共事业局评价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