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 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出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总会等1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转发省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总会等1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dw市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应急救护是指突发事件发生后,立足于现场,对受灾人员实施及时、有效的初步救护,是尊重生命、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应急措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为此作出“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指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镇突发事件呈现多发、易发的趋势,各种自然灾害和意想不到的事故随时可能威胁人们的生命。无数惨痛的教训告诫我们,掌握自救互救技术已成为当今人类求生的基本需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使广大市民掌握最基本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在意外伤害发生时,能及时、正确地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减少伤残、挽救生命,是一项以人为本的基础性社会工程,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向广大市民宣传自救互救应急知识”及“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已任,切实开展群众性初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初级应急救护培训新格局。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全镇的初级救护知识普及率和救护员培训发证率力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突发事件发生时,受灾人员及救援人员能够及时、正确地实施自救互救、防灾避险,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力争到2020年底达到以下指标:

(一)每个村(居)委会的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20%,红十字会救护员培训持证人数与总人口比例不低于1∶300。

(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40%,救护员培训发证率达到4%。

(三)普通企事业单位生产一线人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20%,救护员培训发证率达到2%。

(四)初级救护培训普及人数与总人口比例不低于1∶300。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是现场的、初级的、群众易于掌握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大纲》规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四项技术,现场心肺复苏、创伤急救基本技术;

2、中毒(化学和食物)、触电、溺水、烧伤等意外事故及家庭急救的紧急救护知识和技能;

3、公共安全、防灾避险基本知识技能等。

五、培训方法与步骤

全镇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在2009年下半年全面启动,力争成为全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典范镇。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完善机制,充实力量(2009年8月——2010年6月)。由镇应急办、dw医院牵头组建成镇应急救护培训办公室(设在dw医院);由培训办公室先期有选择地在各企事业单位抽派一批人员,参加市的应急

救护培训工作,成为我镇第一批红十字救护员及我镇应急救护工作骨干,为我镇普及应急救护工作打下稳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