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

 

为加强廉政建设,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员工健康与安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等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公司所有在岗员工工作期间(包括中午和晚间、节假日值班时间)一律禁止饮酒。

        二、公司内部领导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时,严格按规定在单位食堂就餐,禁止饮酒。

三、公司管理人员、员工严禁接受与自己工作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业务户的宴请。

四、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场所。

五、严禁参加各种可能影响公司、员工利益的宴请。

六、严禁与社会上有损电力形象的人员饮酒。

七、禁止着标志服在公共场合饮酒;

八、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下酗酒和酒后驾车。

违反上述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经济处罚700-2000元;
对饮酒过量,影响工作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依据违反次数分别给予廉政谈话和全公司通报批评;
对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下岗一年直至除名处理。由饮酒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负。同时,欢迎广大员工监督和社会举报,凡举报内容属实将奖励举报人300-1000元。

特殊情况,确需工作日中午办理接待业务时,需提前填报《工作期间接待业务客户审批表》并以传真方式交送公司党办,待相关领导审批后生效。没有得到审批的招待费不予报销。

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带头执行本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XXXXX  XXXXXX

 

 

 

工作期间接待业务客户审批表

 

 

 

 

申请理由:

 

 

主管领导审批:

 

纪委审批:

 

备注:

 

 

 

工作期间接待业务客户审批表

 

 

 

 

申请理由:

 

 

主管领导审批:

 

纪委审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