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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廉政建设,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员工健康与安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等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公司所有在岗员工工作期间(包括中午和晚间、节假日值班时间)一律禁止饮酒。 二、公司内部领导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时,严格按规定在单位食堂就餐,禁止饮酒。 三、公司管理人员、员工严禁接受与自己工作有业务往来的客户、业务户的宴请。 四、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场所。 五、严禁参加各种可能影响公司、员工利益的宴请。 六、严禁与社会上有损电力形象的人员饮酒。 七、禁止着标志服在公共场合饮酒; 八、严禁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下酗酒和酒后驾车。 违反上述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经济处罚700-2000元; 特殊情况,确需工作日中午办理接待业务时,需提前填报《工作期间接待业务客户审批表》并以传真方式交送公司党办,待相关领导审批后生效。没有得到审批的招待费不予报销。 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带头执行本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XXXXX XXXXXX 工作期间接待业务客户审批表
工作期间接待业务客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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