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共同

  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委派(先生)作为讲师到甲方培训,培训

  内容为:经济法律知识,会计报表分析,由甲方指定 业务一部(部门)负责讲师接待与培训的组织实施。

  二、本次培训日期:

  培训总时数为20小时,具体上课时间由甲方安排,地点杭州市刀茅巷小

  学(场租费3000元),乙方及其委派人应遵守。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提前通

  知乙方的前提下,延长或缩短培训时间。

  三、培训费用的计算标准与支付办法:

  1、培训费用指,培训期间的讲师授课费及差旅费。

  2、培训费用的计算:授课费按每(小时)人民币750元的标准计算;

  3、培训费用的支付:培训费用在培训前七天内,由甲方指定的培训组织实施部

  门负责计算培训费用,填写付款通知书,报人力资源本部审核,经总裁批准后,

  由财务本部转账到乙方提供的账户,乙方应在收到转账款三天内开具正式发票

  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和预期效果。乙方应根据

  该计划选择合适的师资担任培训讲师,并事先对课程安排、教材选定作出计划

  报甲方备案。

  2、甲方可根据培训目的需要,随机对乙方委派讲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如效

  果评估结果不理想,甲方有权要求讲师改进,直至要求乙方另派他人作为讲师,

  由此造成的培训费用增加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过错共同承担。

  3、甲方为乙方委派讲师的教学提供充分的支持。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要求委派讲师在培训期间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培训,如有

  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及其委派的讲师不得将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向外透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委派人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的任一方不得单方面违反本协议规定,否则违约方将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如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约定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民生银行钱塘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