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演讲稿:遵法、守法,做合格公民


 

  孟子曰“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这句话的本意是指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做出方和圆来。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做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法规。

  刘备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人们常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语便言中了那些不加强道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小错不改而越陷越深,最终铸成大错的人的悲哀!

  在我的老家,便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爷爷经常拿他来警示我。他叫唐XX,从小家里娇生惯养,可谓无法无天。比如:在学校和同学起了矛盾,一言不合便拳脚相向。经常随意拿别人的橡皮、铅笔等小物件,家长不仅不制止,当老师告知家长时,家长更是包庇再三,无理取闹,说什么“我们家的孩子拿了好多东西嘛?我赔一大堆给你!”就是在家长这样毫无原则地纵容之下,唐XX毫无法律意识,逐渐超过道德的底线,凌驾于法律之上。长到十几岁时,经常在外和一些狐朋狗友鬼混。诸如偷邻里乡亲的鸡鸭,几乎偷遍全村子。后来,更是发展到偷别人家的电瓶车、摩托车,变卖之后胡吃海喝。这些行为,导致他先后几次被送进少管所教育。谁知,他竟毫无悔意,出来后,更加为非作歹。直到有一天,终于因抢劫路人的钱财,落入的法律的大网之中。而此时,他也年满18周岁,被判刑8年之久。至今,这个家庭教育不正,自己也不悔改的唐XX,仍然在铁窗内自食其果。从原本的恣意妄为,到今天的失去人生自由,都是他们一家人无视法律法规的后果。

  同学们,平时,大家可能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应该在家孝顺父母长辈,在校遵守校规校纪,出门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学法,知法,守法,甚至用法。让大家一起努力,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家长法制感言: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盛,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也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作为家长,我们要以身作则,教育孩子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要让孩子树立法律意识,谨记触法、犯法,迎接我们的便将是法律的制裁。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