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教育局

宽甸教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8年,县教育局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实施教育强县战略,以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改善行政管理, 提高行政效能, 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宽甸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宽甸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管理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策法规方面,公开了涉及教育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方面,把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主动公开了组织人事、教育教学、德育安全、招生考试、督导评估工作部署和进展、教育教学建设等方面的主要动态,主动教师招聘、服务流程、服务承诺等,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理各项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底,宽甸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主要涉及教育动态、教学教研、招生考试、教育发展等方面。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列入每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目标,成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副职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配合具体承办,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为切实提高我局各科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之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从而保证了政务公开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坚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教育实际,我们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公开程序、时间和形式,以及公告栏,及时将服务承诺、教育收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制度化的政务公开新格局。高度重视和做好了招生录取、教师选拔、工程招标、政府采购等群众关心热点问题的公开工作,让群众了解教育动态,接受群众监督。
(三)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根据今年的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对行政审批事项、教育收费、招生考试、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审、学历认证等事项进行了完全公开,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络、政务公开网等平台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
(四)努力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1、进一步加大了政务公开的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在局机关制作政务公开宣传栏,使广大市民了解了我局政务工作情况。
2、对教育收费等工作进行网上和公示栏公示,并邀请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赴各学校,对各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没有发现乱收费现象。
(五)认真组织参加政务公开日活动。5月13日上午,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的部署和要求,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县教育局积极参与宣传活动,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原则,广泛开展政策咨询,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和与群众沟通的工作。我局制作了政务公示板进行现场展示,并发放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申办材料、民办幼儿园审批程序、助学贷款、学校安全条例、致家长一封信、新学区划分等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多人次,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35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同志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怕麻烦,工作积极性不高的思想。二是工作开展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落实不够,工作进展缓慢,公开成效不够明显。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结合教育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努力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实现亲民、便民、利民,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1、严格依法治教。严格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3、优化服务态度。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工作人员接待来访或接听电话时,确保语言举止文明,态度热情礼貌,答疑耐心细致。首问责任人根据职责范围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对不是职权范围不能当场答复的,由首问责任人介绍到有关科室办理。群众来电询问时,属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热情礼貌地给予答复;属其他科室职责范围的,要告知受理科室电话号码和受理人姓名。
4、严格考试管理。加强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和完善巡视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5、推行办事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一是对各类招生、教育收费、人事调配、教师招聘、社会力量办学等群众关注、社会敏感的事项,通过媒体公布、张榜公布、专栏公示及提供完整的公示资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开。二是广泛开展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每年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检查或考核。学校对外公开栏,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应当知晓的,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公开,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6、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师德建设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教育工作队伍良好形象。
7、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认真受理政风行风投诉,坚决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解决热点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和谐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