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奋务实 恪尽职守

勤奋务实  恪尽职守
努力干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袁晓同志先进事迹
 
自进入煤矿安全监察系统以来,在上级领导的培养下,在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从一个煤矿工人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煤矿安全监察员。我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忠诚履职,勤奋敬业,务实上进,努力干好分管的各项监察工作。现将近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多年来,我系统地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认真领会党的十六届、十七届全会精神,特别是2010年在省党校深入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重要理论思想,积极参加省局党组开展的“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学习丁安先进事迹争做煤矿安全发展忠诚卫士”等活动。
在努力提高政治修养的同时,也力求做到业务上精通。工作之余认真学习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专业知识。在学习中经常和科室其它同志一起探讨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特点。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使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为更好的开展煤矿安全执法监察工作积累了知识和经验。
二、踏实敬业,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2004年被借到省局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后,我认真审查申报材料,深入现场严把现场验收关,规范档案资料管理,为提高煤矿准入门槛、从源头杜绝煤矿事故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2006年3月至2009年12月,我所在的监察四室分管许昌市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由于该区域内国有和地方煤矿数量多,各种自然灾害并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一,我深感责任重大,工作中不敢有丝毫懈怠。在此期间,我参与监察矿井680余处,监察性罚款560多万元,辖区内消灭了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提高了辖区内煤矿的整体管理水平,在禹州市2008年8月份安全生产大会上,禹州市主要领导真诚的说道:“让我们以感恩的心,向豫南监察分局表示衷心的感谢”。2010年以来,我所在的科室分管平煤本部国有大矿和郏县、鲁山县乡镇煤矿的安全监察工作,其中平煤12对矿井中就有10对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我把监察的重点放在通风系统管理和防突上,从综合防突措施制定到措施的现场落实执行,逐个环节把关,仅今年以来就在防突方面查出重大问题5条,罚款300余万元,大大提升了突出矿井的防突理念。
1、摆正位置,当好助手,维护科室的团结和领导的权威。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要求自己,服从统一调配,叫干什么就干什么,该干什么就干什么,雷厉风行,不怕苦、不怕累、不图名、不图利、任劳任怨,处处事事做好表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发挥个人的专业特长,积极主动工作。每次下矿执法监察都侧重负责对“一通三防”、防突、矿井建设项目等方面的监察,从技术层面和执法角度首先指出违法事实,然后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有效地提高监察对象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3、严肃认真,公平、公正执法。执法监察过程中,对查出的问题依法做出公正的处理,该停则停、该罚则罚,决不姑息迁就、心慈手软,2011年在对平煤进行的“集中执法监查”中共查出56处违规违法行为,全部依法予以处罚。
4、指导服务相结合,促进各类隐患的整改。监察的目的是查出隐患、督促整改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但对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乡镇煤矿,还必须将技术服务与安全监察结合起来,以技术服务促进监察执法。每次对监察出的安全隐患,积极和矿方沟通,探讨解决途径和方案,提出自己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自律
在工作和生活中,作为我本人,坚持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为大家作好表率。一是在工作中能够做到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不摆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不论严寒酷暑,坚持深入现场执法。二是在生活上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自觉用《廉政准则》、“九条纪律”和“十五不准”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处处事事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刻刻做到自觉、自警、自省、自励,保证了一名煤矿安全监察员廉洁奉公的本色。特别是自2010年以来,由于原来在平煤工作,熟人、同学较多,各种渠道说情、打招呼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我和监察四室的同志们经受住了压力和考验,坚决做到了不徇私情、公平公正执法。
尽管我能够坚持原则、踏实工作、清正廉洁,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深知这与领导的要求和同志们的期望相差还很远。今后,我决心在分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克服缺点和不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