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可以补签吗

篇一:房地产赠与转移登记

房地产赠与转移登记

事项办理所在位置:政务服务中心一层B厅国土房产综合服务区(一)15-28 事项

名称

事项

类别

审批

单位 房地产赠与转移登记 非行政许可 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

1、登记申请表; 2、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审批申

办材料 4、房地产赠与合同公证书;

5、作为核定计税价格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同意按市场指导价计税的书面意见;

6、划拨用地、限制性出让用地,提交补签的土地出让合同和出让金完税凭证;

7、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赠与,受赠人还应提交其户籍在本村的证明材料。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62条;

审批

依据 2、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土地登记办法》第38-41条; 3、建设部令第168号《房屋登记办法》第32-35条;

4、《厦门经济特区土地房屋登记管理若干规定》。

1、窗口收件;2、初审岗位审核;3、缮证;

4、窗口取件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公告的业务件为:

1、窗口收件;2、初审岗位初审;3、复审岗位审核;4、缮证;5、窗口取件 单位或个人所有的房地产赠与他人,符合转让条件的。 审批 程序 审批

内容

审批

对象

审批

数量 法人或自然人 不限制

是否收费

收费名称

收费主体 收费 事业性收费 市

1、房屋交易手续费:住宅6元/平方米,商场20元/平方米、写字楼12元/平方米、工业厂房7元/平方米、车库14元/平方米、车位300元/个、其他用房4元收费

款项 收费标准 /平方米,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2、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3、土地登记费:住宅100元/件;非住宅700元/件。

4、工本费:第二本起10元/本。

收费依据

闽价【2002】房317号、闽价房【2008】180号、闽价房【2009】423号、闽价房【2009】445号

法定审30个工作日 批时限

原承诺

时限

入驻中15个工作日

心后的15个工作日 承诺时

审批编XMS-GTJ053 号

篇二:补充协议注意事项

很多购房合同都是一样的,但这时要注意补充协议,可以帮你更好地规避风险。我就把签署“补充协议”中的一些注意事项说一下。

一、产权问题:所购商品房一定是“大产权”这点应该不必再说了。我们这里讲的是应与开发商具体约定办好“产权证”并交付到业主手中的时间。一般来讲,在“主合同”中对取得产权证的时间都有具体约定,但是在未如期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对业主的权益保护力度存在明显欠缺。所以,我们应在“补充协议”中做出更确实的约定如下。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如2015年2月18日。

2、注明如果在上述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3、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4、业主退房时如该房产价格已经上涨应按照上涨后的实际价格清退购房款项。

5、除了退还房款以外开发商还应对业主已发生的银行利息、装修费、误工费等款项进行赔偿(金额按具体情况协商)。

二、所购房屋的质量保证:

1、墙体平直,无非设计性的起鼓、凹陷和裂缝。

2、房屋顶部防水性能良好无水渍、厨房和厕所防水无缺陷、各上、下水管、口与地面结合处无渗、漏水现象。

3、公共管线不从室内通行,如不可避免应不裸露及保证室内表面完整、平滑。

4、水、电、天然气、电话、网络等均可正常使用。其中具体约定好水、电、天然气的具体开通日期。

5、公共区域(绿地、会所、停车场等)的建设完成日期。约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用途。

6、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

三、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赠与合同可以补签吗)述并注明使用权(或产权)。

四、交房条件约定:

1、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出具该商品房实测面积、《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3、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使交房期限后延的情况下,开发商应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对业主进行赔偿。

4、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双方应事先对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并体现在合同中)。

5、收房时应交纳的费用。

篇三:优惠(赠送)补充协议

京朝装饰

京朝装饰有限公司优惠(赠送)补充协议2013-6-9版

优惠(赠送)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京朝装饰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补充预定,作为家装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效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生效条件:

1、如合同因故终止,则优惠(赠送)内容同时失效:本协议有效期为签单日后 个月,超过有效期而未享受的,按乙方最新优惠执行。(签单日交足首期款的,优惠有效期为十个月;签单日交足合同额30%(含)以上不足首款的,优惠有效期为6个月)

2、如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要求增减项目变更,减项款大于增项价款的差额超过合同价款的10%,则优惠(赠送)内容失效。

3、如甲方未结清工程尾款,则优惠(赠送)内容失效;本协议涂改无效。

三、本约定壹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客户)签字 : 乙方设计部经理签字:

乙方总经理签字:

乙方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未经允许严禁传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