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清收谈判技巧

篇一: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手段及流程))

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手段与流程

第一节常规催收

一、定义

常规催收是指利用各种非诉讼的催收手段,督促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还款义务人偿还债务的清收方式,包括协商还款、电话催收、媒体公告催收、信函(含公证送达)催收等方式。

二、适用条件

常规催收主要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不良授信客户: (一)有较强的还款意愿。 (二)有效资产能完全覆盖其债务。

(三)负债结构简单,其他债权人未采取且预计在催收期内不会采取法律行动。

(四)能够按照商定的还款计划如期偿还债务。 (五)如采取法律诉讼将影响债务偿还。 (六)其他适合采取常规清收方式的情形。

三、工作流程

四、利弊分析

篇二:清收不良资产方案的建议

清收不良资产清收方案的建议

针对目前担保公司出现代偿后清收难度大,清收进度缓慢,方案不明确或方案难以落实的现状,清收人员应根据调查企业情况逐户制定清收项目方案,方案主要包括内容:

1、 垫付或代偿及反担保情况;

2、 企业基本情况;

3、 目前生产经营情况;

4、 资产核实情况。包括资产核实的范围、资产核实情况、负债核

实情况及企业硬性负,资产负债核实的结论。

5、 清收的方案。

(1) 清收的环境及谈判情况;

(2) 清收的思路。一般要求至少有两个备选方案。说明实施步骤,

对各方案的利弊、实施步骤进行分析,进而确定最终方案。说明是分次清收还是一次性清收。

6、 清收中的风险。主要是指按此方案预计的风险。

7、 清收方案的实施。

(1) 方案的报批及批准后,进一步协商操作实施的具体细节。

(2) 和企业签订清收协议,落实清收时间、金额。

(3) 发现方案实施中对清收结果产生不利重大情况或事件,应及

时修改或停止实施原方案。

8、其他事项。

篇三:清收不良贷款的措施和建议

1、深入开展评定信用农户、创建信用村镇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对前期评定的“信用村”、“信用户”要采取“回头看”的办法,对照条件加以巩固、完善和发展,加大小额贷款投放量,不能先“授信”后“失信”。同时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要摘牌、收本,取消资格,切实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清收和落实村组陈欠贷款。2、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清收盘活工作的新路子。对一些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或遭遇自然灾害但业主讲信用、有一定经营能力的,可采取“放水养鱼”的办法,适当注入新的贷款,促其恢复生产经营,用获得新的收入归还旧贷;对已经关、停、并、转企业和一些数额较大、资信程度差、资不抵债的借款人,可采取“放水卖鱼”的办法,迫使借款人变卖财产或转让经营权归还旧贷;对于手续不完备、无保全措施、确经努力清收难度大的历史陈欠贷款,在防范道德风险、算好成本账和效益账的前提下,拿出“壮士断臂”的决心,实行清权转让、资产转让及指标清收、拍卖清收、委托清收、打包清收等方法,以适当的代价、用抢救的办法尽可能清收不良贷款,虽然眼前可能出现一定的显性损失,但要看到收回资产可产生的长期效益。同时主动加强与政府、财税等部门的联系,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及时掌握有关信息,抓住有利时机,为清非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3、继续加大依法清收的力度,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一是要确保诉讼时效,对即将超诉讼时效的,可实行公证催收。二是要选准起诉对象,特别对信誉较差、赖账不还或有一定经济实力和财产的不良借款人要坚决起诉。对有一定影响的起诉对象要加大依法收贷的宣传,扩大依法收贷的影响。对地方党政干部欠贷的起诉,要争取地方党政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以减少依法收贷的阻力。三是要有效保障信用社的权利得到实现,提高依法收贷效果。在依法起诉前要考虑向法院申请诉前或诉讼保全,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借款人的财产,以便于将来执行时能收到实际效果。在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又有履行能力且情况紧急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及时有效地保护信用社的资金财产安全。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不良资产清收谈判技巧)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一方面请他们帮助提高信贷人员依法收贷的理论水平和实务水平;另一方面提高诉讼、执行力度,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从而更加有效地保护信用社资产,提高依法收贷的效果和影响,尽可能地将损失降到最低。4、完善清收不良贷款的办法和制度,增强清收盘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心。重点针对少数社对岗位清收贷款存在着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等现象,加强对岗位清收不良贷款的管理,信用社主任要亲自抓,落实岗位清收不良贷款责任人,并实行严格考核。对信用社内部职工自己贷款、亲属贷款、介绍和担保贷款形成不良的,以及违规违纪贷款,要采取处罚性、强制性措施,限期收回。对责任清收贷款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年终严格按照不良贷款金额的 10‰标准与责任人挂钩,同时对在限期内收回的责任清收贷款,及时返还被扣资金;对未能收回的,超过一定额度实行下岗清收,真正做到奖惩分明,调动大家清非工作的积极性。要加强对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动态管理,认真实行季度不良贷款分析例会制度,促进清非工作的开展,要继续实行联社领导(中层干部)清收盘活挂钩制度,并纳入机关干部业绩考核之中。5、加大贷款投放力度,防范新增贷款风险,不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一方面,要继续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和贷款风险管理,切实防范增量贷款风险,堵住风险源头,重点是抓好贷款的“三查”,做到“准、稳、狠”。即:贷前调查要 “准”,信贷人员必须做到调查全面、情况真实、数字准确、责任明确,对万元以上贷款要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对十五万元以上贷款信用社主任要参与调查论证;贷时审查要“稳”,要严格按照贷款审批程序实行“三岗”运作和集体会办,万元以上贷款必须要有完整的会办记录,主办会计要参加会办小组,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全的贷款要坚决拒批;贷后检查要“狠”,贷款发放后,要按照规定勤于跟踪检查监督,对改变贷款用途或发生贷款风险的,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收回贷款。同时要充分利用信贷管理电子网络系统,杜绝跨区域、超权限、多头贷 款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对当年新形成的不良贷款,要认真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回,严格控制新增不良贷款的上升,真正做到清前堵后。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贷款营销活动,要坚持用发展的办法

化解不良贷款,通过市场细分和创新金融产品,发现和培植新的优良客户群体,提高增量贷款的质量,多渠道增加信用社贷款,通过优良贷款的增加“稀释”、降低不良贷款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