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填写范例

篇一:建筑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填写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通用条款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不采用其它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国家和安徽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执行国家、行业部门及安徽省现行相关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操作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由承包人自行准备,不另行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3套施工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本条不采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另行书面通知。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1、工程施工中所有涉及造价变更的签证、主要材料差价款;2、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量的增加;3、工期的调整;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工程的设计变更等。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1名

姓名:职务: 现场工程师

职权: 代表发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管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量和现场签证进行确认。价格确认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报上级部门经理批准确认。

7.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姓名: 总包方职务: 项目经理

若项目经理不积极配合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工作或在工作中采取不合作态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项目经理。若项目经理不长驻现场的(驻现场时间少于23天/月),一经发现发包人将每次按履约保证金的1%对承包人进行罚款。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工程开工前完成,满足施工要求。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工程开工前3天接至现场红线边总配电箱,红线内由施工方自行解决,水、电、电讯使用费由施工方承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工程开工前指定场地进出通道走向和位置,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发包人已完成,使用中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在工程竣工时恢复现状,发包人修理临时道路的费用在投标总报价中扣除。

(4)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工程开工前提供。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完成时间:开工前未办理完成的施工中由发包方协助施工方办理。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交验,同时作好交验记录。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施工图提交后4日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由承包人负责解决,费用已列入投标报价中措

施项目清单中。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协助承包人处理周边关系及环境保护事宜和其他必须需要发包人协调解决的问题。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办理施工许可证、以书面通知为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不采用。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①每月25日报送本月工程进度完成报表、次月工程进度计划表并作为每月结算的依据,一式肆份; ②每周一提交施工周报,包括上周完成情况及本周计划,一式肆份; ③所有报表要求按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执行。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的要求,向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如发包人已经自行解决的,其办公用房及设施开工时所有权交给承包人,费用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费用进入投标总价。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进入投标总价。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进入投标总报价。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做到无大的尘土飞扬,由承包方负责,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1承包人如毁坏施工场地用地红线外的一切青苗、花木以及房屋、构筑

物、管线等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9.2承包人有义务配合所有相关施工单位的工作,费用包含在措施项目中。

9.3承包人应负责解决因施工造成对道路沿线的交通、人流、生产、安全、公众日常工作和生活、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种设施等造成的不利影响,所有费用包含在措施项目中。

9.4承包人应自行负责解决生产和生活垃圾以及施工余土的外运和倾倒,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9.5承包人应自行解决影响后期其他市政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的障碍物,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图纸会审交底后7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安排必须符合发包人对本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安排,按时提交其它专业施工所需工作面。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发包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14个工作日内审查确认,月进度计划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确认。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乙方在每季度的前二十天和月度前五天向甲方提供季、月施工计划。乙方在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报月统计报表一式三份。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工期不得延误。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池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鉴定。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相关规范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竣工执行。

19.工程试车

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协议书、专用条款填写范例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条款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辛集市东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承包人(全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天玉玻璃厂厂房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3. 4.。 5.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主厂房土建、主体钢结构工程、工艺钢结构,屋面、墙面、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电,附属房屋及室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06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填写范例

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13 年 10 月 20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北京市石景山区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3 份,承包人执 3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篇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协议书、专用条款填写范例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条款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北京首钢耐材炉料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首耐秦皇岛技改工程——两万吨镁碳砖生产线工程主厂房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首耐秦皇岛技改工程——两万吨镁碳砖生产线工程主厂房施工项目

2.号。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

资金来源:

5.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主厂房土建、主体钢结构工程、工艺钢结构,屋面、墙面、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电,附属房屋及室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3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年10年

月21日。

日。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

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13 年 10 月 20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北京市石景山区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承包人执 3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