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篇一: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XX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 XX装饰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山东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的有效证明: 。

乙方为山东省建设局批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装饰工程企业。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楼 单元 室。

3、 住房结构: 平层 房型: 室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 总价款:¥ 元,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7、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日

竣工,工期天(具体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乙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两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它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弓l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

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工程款付款方式: 按工程进度 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工程款按工程进度付款,如有变动,以实际

工程发生量付款。

第六条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甲方所属物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召集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200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XX元。 5、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XX元。 6、工程竣工后,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XXX 元。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XXX元,工期顺延。

8、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1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甲方未能结清余款,乙方将不出具保修卡,日后出现的质量等相关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济宁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或济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XX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l 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篇二: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工 程 承 包 合 同

工程名称:潍坊中经

工程范围:室内装修. 世界城

2012-06-10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山东中经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施工方):北京东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按照《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楼室内装饰工程交给乙方承包施工,乙方不得中途转包。

2、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17005127.00元)。

最终结算时按实际完成量计算。

3、工期共计:天。自2012年07月5日起至2012年12月5日止。

4、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以下时间分期支付:

第一期款:签订本合同之日付工程总造价的20%;

第二期款:在水电管线安装、吊顶及墙面基层工程完工验收时,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后付工程总额的 20%

第三期款:;泥水瓦工工作完成经甲方检查确认,油工基层腻子完成进场时付工程总造价的20%

第四期款:成品工厂木作产品安装完工、油工涂料完成、水电器具安装完成在清洁验收合格交屋时付至工程实际结算总额的 95%,余5%为保修金,保修期满30天内无质量问题保修金一次性付清

5、工程保修期为

6、工程内容参见详细施工图纸及预算报价表,

7、甲方提供预算报价表内容所不包括的材料及设备清单。

8、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守约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5 %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如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设计及施工,应提供图纸给乙方施工或双方共同商议确认后实施。

2、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原有能源系统及建筑结构的相关图纸或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3、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4、负责协调各施工单位关系。

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 乙方工作:

l、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法律法规及作法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并做备份交与甲方,供甲方后期检查使用,参加协助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要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及设施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所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的关系。

4、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保护。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乙方有义务替甲方鉴定甲方所采购之材料的质量、数量、型号、规格、颜色的具体状况,若有瑕疵或与原订单不符的,应及时以各种合理方式通知甲方,以保证甲方权益免受或使损害降到最低。

7、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及材料作出保管,直至工程完成。

(三) 工期:

l、甲方保证供应工地足够之水电到施工现场并承诺每日可工作时间自早上8:00至夜间10:00,无节假日差异。

2、甲方要求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赶工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如因工程项目变更的,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不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可顺延。如对乙方造成误工的损失,甲方应付误工费予乙方。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5、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按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

l、工程以施工图纸、相应国家法律法规、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如图纸和施工有误,以现场尺寸为准。本着不违背总设计要求的原则下双方协定。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的,乙方可自行验查,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相应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工期也相应予以顺延。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及材料损失由甲方承担。

4、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发出工程竣工通知单,甲方应在7日内参加工程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逾期超过5日的,乙方视甲方同意验收。

(五)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已购材料但未使用的原料只能按项目造价的七折计减。

(六)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定额模式)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30 日内审查工程量完毕,到期未提出任何异议,视为同意,并于 15日内结清相应工程款。

(七)材料供应

l、本工程若甲方自行供料,需给乙方提供相应材料设备清单,且清单所

列产品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保证按时供应到现场。因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如与材料设备表或设计不符的,乙方应向甲方书面解释原因,双方协商解决;决不可单方面改动材料设备。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上人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

3、由于甲方的施工要求作法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防火设计规范等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 ( 九)奖励和违约贡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工程合同总造价款1%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日,甲方按总造价款的1%支付给乙方作为奖励金。

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主体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误工时间由甲方负贡。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 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进行调解。如协商无效,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并结清全部工程

篇三:公共部位装修施工合同

XXXX楼门厅及公共部位装修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XXXXXXX楼门厅及公共部位装饰工程 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年月

XXX楼门厅及公共部位装修合同

发包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XXXX楼门厅及公共部位装修工程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楼门厅及公共部位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XXXXXXXXXX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见附件)

XXXXX楼门厅及公共部位装修工程的施工及安装,包括:公共部位的楼地面铺装、吊顶、涂料等工程。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保修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四、结算方式和结算依据

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结算形式,主材根据甲方实际选用材料进行认质认价后进入结算,工程量依据竣工图、签证、变更等手续完善资料按实结算(具体条款同 八、(一)结算方式和结算依据)

五、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日历天 天。工期开始日为 年月日(以监理出的开工令为准),接到甲方中标通知书开始视为合作已经开始履行,监理开工通知下发后工期开始计算,不得以协议未订借口推迟进场时间。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证明后,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

2、甲方设计变更影响施工。

3、不可抗力的因素。

4、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导致停工16小时以上的(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应达到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优良标准。

(二)验收

1、验收标准: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乙方提供的相应图片和价格组成亦作为验收标准。

2、验收方式: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现场实地验收,并对相关竣工资料进行审核。

3、乙方应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前三个工作日将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交付给甲方。

4、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乙方申请验收日为竣工日,验收不合格的,以实际验收合格日为竣工日。

七、材料设备供应(材料、设备清单,包括品牌、数量、规格、品质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一)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详见附件):无

(二)由乙方购买及提供的材料及设备:

1、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乙方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质量负全责。

2、乙方提供材料的,应向甲方提交列明材料品种、品牌、规格、颜色、材质等的清单,经甲方代表核实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任何未经甲方认可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否则,乙方须无条件更换。所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变更或代用其它材料的,应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4、关于材料设备供应

山东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条款的特别约定:

(1)、同类问题本合同其它条款中有约定的,以本第4条款优先执行。

(2)、材料设备进场前,乙方必须联系供应商提供材料设备样品,且需根据合同条款要求附带齐全的书面资料。材料设备封样后必须及时移交甲方工程管理部(项目部),作为进场材料设备验收的主要标准和依据。

(3)、在验收时发现影响功能、结构安全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含外观验收无法判断,后经相关权威检验部门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如已经使用,需要返工的,除无条件退货外,乙方承担全额返工损失的120%,但不免除其它责任。

(4)、在验收时发现进场材料的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规格的,如壁厚、长度等若不影响功能和结构安全,甲方有权按照实际规格与合同约定规格的比例的80%结算材料款。

(5)、在验收时发现进场材料的等级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若不影响功能和结构安全,

进行降级使用,并按照实际等级价格的2/3进行结算。

(6)、若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投标文件规定要求使用知名名牌的材料设备,若材料设备尚未开始使用必须无条件退货,若已经开始使用,则按照实际品牌材料设备2/3的价格计算。

(7)、对混凝土、抹灰、钢筋绑扎等施工工艺、产品构件尺寸上偷工减料的,按照实际尺寸与国家规范规定的尺寸比例的80%进行结算;凡不按规范施工,减少施工工艺环节的,按定额扣减相关费用的120%。

(8)、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或退换货造成供应迟延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9)、超用甲供材的(若有),乙方另支付相应金额的30%的违约金给甲方。

(10)、发生本条约定的情形的,以甲方所拍照片或监理公司出具的证明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而无须任何其它证据,也无须乙方认可或确认。

八、工程造价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和结算依据

1.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结算,该综合单价(见附件年月日《工程量清单及固定综合单价》)已包含设计费、深化设计费、出图费、图签费、效果图费、进出场费、人工费、材料费、制作、安装费、当地和国家各种税费(含规费)、水电费、机械费、采保费、家私费用、环保检测费、约定年限内的保修费、所有履行本协议的风险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支付费用后,效果图、设计图纸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主材价格根据甲方实际选用材料进行认质认价后进入结算,辅材及其它费用按附表中价格包干使用,不得调整。

2.设计变更及签证的结算依据和方式:如该子项目工作内容在附件清单报价中有的,则套用该子项目清单中的固定综合单价;如没有的,则执行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2003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2008年度的《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及山东省、

3、本协议暂定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

4、工程量调整依据: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甲方认可的签证。

5、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须附有签证前后的对比照片)所发生的费用,竣工审定后一并结清,施工期间内不予支付该调整费用。

6、如果甲方进行工程量划分,分标段施工,乙方承诺其所报单价不变。

7、若甲方需在本协议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若无正式书面委托,甲方不予结算。

8、乙方应在全部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__30__天内提出竣工结算,送甲方审核,甲方应在收到完整有效资料后3个月之内审核完成结算,要求报送的结算资料如下:

8.1经甲方工程部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

8.2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竣工图纸;

8.3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变更签证单和各种奖罚单(如有);

8.4经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证明(如发生延误);

8.5根据竣工图纸和变更签证计算的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报价书;

乙方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密切配合甲方进行结算核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否则甲方将无限期推迟结算审核工作,责任由乙方负责。

9、工程结算最终结算价以甲方的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审计值为准。

10、认价为现款现货价,无论施工单位接受与否,甲方有权直接将此价进入决算,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给予施工,那么此项材料总价的2倍由施工单位承担,并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二) 付款方式

1、完成全部工程量50%后14天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

2、全部施工完成后14天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支付至协议总价的80%。

4、 甲方审定结算后14天内除留协议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外,结清余款。

5、 工程款的支付不免除乙方的质保责任。

保修期满一年经物业公司及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支付质保金余额的40%,保修期满二年经物业公司及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再扣除保修赔款后结清余额。

九、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并经甲方审定后书面确认,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者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最迟不得超过发现之日起三日),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单位作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并及时将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应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

3.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并送达给乙方,乙方才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