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热水施工合同

篇一: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新建施合(2012)00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草堂校区南山书院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2012 年 5 月 9 日

主要合同条款

发包人(全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承包人(全称): 陕西华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试运行、质保期、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南山书院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南山书院主体施工Ⅵ标段内 工程规模: 南山书院可容纳约8700名学生,主体施工Ⅵ标段包括7#、8#、12#三栋学生宿舍楼,一栋洗浴中心(即4#学生之家,带地下室,已设置有346个淋浴头)。集热器系统布置在7#、8#、12#学生宿舍楼坡屋面上(7#、8#南向布置,12#西向、南向均布置),设计安装集热器面积1856㎡;辅助加热常压燃气锅炉及锅炉房设备、恒温水箱和控制系统等设置在洗浴中心地下室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太阳能集热装置至浴室地下室的恒温水箱、辅助加热常压燃气锅炉及锅炉房设备,并接至淋浴预留管道接口的所有内容及相应控制系统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作内容。 不包括的工程范围:天然气系统设计及施工。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 60 天

开工日期: 2012年5月9日

竣工日期: 2012年7月7日

四、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投标文件、工程报价单及附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图纸,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适用法律、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

1.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陕西省、西安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规定。

2.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材料、设备所涉及的现行国家、省、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发包人在招标时,已将上述标准、规范名称提供给承包人。这些标准和规范由承包人自行购买,并承担相关费用。

3.技术要求

本工程技术要求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的相关内容。

六、图纸

承包人在开工后5天内应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本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施工图及相关资料肆套,但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及相关资料肆套。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王伊军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照发包人授权和委托,对本工程设计、材料供应、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全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施工中各种矛盾组织协调工作及全程监理。

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陈亦奇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权:配合承包人协调全过程内、外部关系、处理往来文件,对工程设计、材料供应、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全过程进度、质量、造价进行监督管理。

3.项目经理

姓名: 霍鑫 职务: 项目经理

4. 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接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4)工程相关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已与招标文件同时提供,具体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的“太阳能设计条件图纸”。

5. 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开工后5天内应根据发包人需要提供本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施工图及相关资料肆套,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费用自理。

(3)由承包人与现有主体施工Ⅵ标段施工单位协商解决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如施工中出现环境卫生污染、噪音污染、工地周围居民灯光污染、施工材料有害物质污染及生活区的卫生条件(含食堂)差造成的停工、窝工、投诉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包括接受罚款等。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工程竣工、移交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并承担费用,移交后由发包人负责。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如因设计、施工方法、保护措施不当或不得力等造成的所有损失均有由承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达到文明工地的相关要求。

(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责。

2) 承包人应对其采用的产品、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行为的合法性负全责。

3)承包人有义务完成与工程正常使用相关的,但在招标或合同中没有涉及的工作,其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发包人已安排其他承包人施工的除外。

4) 施工现场用水、电由承包人自行与现有主体施工Ⅵ标段施工单位协商解决,费用自理。

八、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进度计划

1.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按发包人要求。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5日内。

1.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进度计划组织材料设备供应及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 开工

2.1 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2.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

3.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经工程师确认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发包人将给予相应的工期顺延;经工程师确认因承包

篇二: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承包合同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承包合同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已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太阳能热水器制作、安装工程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和同。

一、承包方式及价款:

1、包工包料,承担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期全过程施工管理。

2、合同价款, 共计685套,每套3390.00元,合价款232215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贰万贰仟壹佰伍拾元整)。(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太阳能热水施工合同)

3、价款中包括材料费、运输费、税金、安装费等所有费用。

二、材料设备要求:

三、工程质量、安全: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安装质量符合图集L07SJ906达到优良,所有用户都能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确定以济南市质量监督站备案为准,达不到质量标准,按施工总额的10%扣除。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和进度失控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工程付款中扣除。乙方施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整机保修三年,配件保修一年。

四、工程工期:1、自2010 年 9月 14 日至 2010 年 10 月 14 日竣工,并通过验收。2、乙方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和质量要求,保证施工人员数量,随时接受甲方的核查和监督。无故拖延工期每一天罚款1000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和有关支出。

五、结算、付款方式:1、全部安装完毕付完成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达到精品标准付到总工程款的95%,剩余工程款的5%作为

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整机三年,配件一年)。

六、违约责任:1、如中途出现停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所发生费用甲方概不负责。2、如工程质量低劣,甲方有权更换乙方,所发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其他:1、乙方应根据现场情况提出方案使采光不足的住户也能够达到正常使用。如达不到使用要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2、乙方施工严格注意成品保护工作,每发现损坏一处罚款500元,工程款中扣除并无偿返修。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

篇三:太阳能热水器单机工程项目合同书

太阳能热水器单机工程项目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太阳能热水器集体统一安装配套工程,达成一致,为明确工程实施中各方职责,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小区太阳能设备设计、报价及安装相关事宜达成了共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二、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金额

2.1.产品名称:天普太阳能

2.2.太阳能设备主机规格型号为: TPXYA φ58×1600×16支

三、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验收及施工工期:

3.1.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设备按甲方的要求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设备运送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乙方负责。

3.2.安装调试:本工程施工工期以甲方书面批准的时间为准,乙方保证安装、调试完毕。

3.3.如果乙方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包括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乙方可以向甲方要

求顺延工期;乙方向甲方要求顺延工期时应就不可抗力的发生及其对工程施工进度的影响提供充分的书面

证据加以证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顺延工期要求。

3.4.货物验收:热水器到达工地后,乙方必须按照规定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书,并由甲方、乙方、监理

及总承包方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乙方所送达的设备(包括备件)必须完好无损,货物的品名、

型号、厂家是否与合同中要求一致,并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乙方提供了与合同约定的不符,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产品,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总价的百分之五),到场后的货物乙方自行承担保管责任

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5.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行业标准验收,设备系统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由

甲方、乙方、监理及总承包方对整个太阳能热水系统共同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确认签字为准。乙方

必须在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前一星期提出申请,经竣工验收条件具备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竣工验收。

四、付款方式

4.1.太阳能整体安装后完成付80%,竣工验收后付15%,余款5%待保修期满叁年,经物业管理单位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提供相同金额的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付至结算总

价95%时,乙方提供的发票总金额应等于合同结算总价(含质保金)

五、售后服务承诺

5.1.乙方所供产品主机(真空管、保温水箱)保修期为36个月〔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其他设备及配件质

保期为两年。质保期内免费保养,因质量问题应免费更换和维修。故障维修响应时间的要求:货物发生故

障时,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对货物进行修理、故障排除,如不

能排除则需提供相关代替用品,直至排除故障。

5.2.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所供太阳能的终身维修工作,并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维修,

配件按成本收费。

六、安装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及国家相应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包括避雷、住宅户外与每户供

水管网(上水管、热水管)的连接、太阳能热水器系统、防风固定。

七、 甲方责任及义务

7.1.乙方进场后负责协调房屋总包单位接施工用电、用水至施工现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7.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提供临时仓库供乙方存放货物及施工材料。

7.3.如乙方的太阳能安装完毕后,甲方如需要更改设计或增减部分工程,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

双方确认后予以实施,因此产生的材料、施工及误工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工期延

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7.4 如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甲方指定地点送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需负责提供书面证明

7.5在合同履行期间,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与乙方按实际发生的工作

量据实结算。

八、乙方责任及义务

8.1.乙方应保证产品系统配置及功能符合并达到国家相关要求。(以样机为准)

8.2.在施工期间乙方遵守甲方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条例,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应承担全部

责任。

8.3.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移动破坏甲方屋顶原有设施,如确属必要,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

处理,否则如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8.4.施工过程中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乙方施工安全或工程质量不合理要求。

8.5如乙方未能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货物运输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8.6如乙方未能妥善包装货物导致发生货物破损等问题,则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无偿向甲方

补齐货物

8.7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施工缺陷在房屋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向第三方承

担一切赔偿责任。若由此给甲方也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8.8、乙方提供的产品并由乙方施工的,产品或施工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应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国家质

量标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乙方须在10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并

承担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

8.9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法定事由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承担10%违约金。如乙方在承担了相应的违约

责任后,仍不能弥补其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则乙方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及义务

9.1.在此工程项目中,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合理安排(具体细则见合同中其他相关条款)。

十、争议问题的解决: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供相关验收部

门验收作参考。

十一、合同的更正、修改、终止

11.1.关于本合同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均应以书面为准,并载明与本合同有关,由合同双方

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否则概属无效。

11.2.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

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11.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

商并就该事宜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11.4.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完全合同义务直至合同终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仲裁

13.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自义务时终止。

13.2.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单方随意作出合同规定以外的变更或解除合同

13.3.合同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规

定与合同规定不一致时,以签订日期在后为准。

13.4.如合同需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3.5.双方由合同或合同之外引起的所有纠纷,可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解决。若该协商在纠纷开始后十五

天内通过协商仍未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并将该纠纷提交仲裁部门或

法院进行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