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园林施工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篇一:园林绿化标准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草稿3)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建设单位(全称): __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绿化面积:

(四)现场施工条件: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二)竣工日期:

(三)合同总工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形式及合同价款

合同形式:

合同总价款(大写):

(小写):¥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一)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

(四)合同条款

(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六)图纸

(七)工程招标文件

(八)工程报价单

(九)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文件实际

发生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八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九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生效: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及合同范围

(一)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详见协议书第六条。

(二)具体合同范围、内容:

二、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一)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储运、植物种植、保管、保修、材料安装、调试、安全文明措施、成品保护、检验试验、保险费、管理费、利润、施工水电费、各种税金等全部费用。

以合同附件中工程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遗漏少报项目均视为含在综合单价内,不予调整。

(二)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材料(除甲供材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三、合同施工工期:

(一)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须根据自身的施工条件和工作经验,制定施工进度计划且必须满足甲方施工总进度要求,施工中,乙方采取各项目措施保证工程按期完工,甲方为此不支付任何赶工费用。

(二)若工期计划有变,以甲方发出的通知为准。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要求的开工日期前 3 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申请,并承担因延期开工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在情况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监理确认后以书面形式确定相应顺延工期,但不做经济补偿。 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重大改变,致使工期延长;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要求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

(四)如果乙方故意拖延工期或乙方确属无法按时完工,严重影响甲方项目总体进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剩余工程另行发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无论因何种原因停工,当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复工令后5日内完成复工准备并开始施工,如

乙方未能在5日内复工或者有怠工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剩余工程另行发包。

四、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

(二)进度款支付:

1、乙方同意优先从甲方支付的进度款中支付民工工资,并承担因延期支付民工工资而造成的各项损失和责任。

2

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所对应的工程款的 70%。

3、结算审计完成且甲乙双方对结算总价款予以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 85%。

4、保修期满1年,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0%。

5、保修期满1.5年,经甲乙双方现场核实,在绿化种植、养护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结算总价款的5% ,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于保修期满支付(无息)。

乙方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提供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付款手续。若提供虚假发票,协议款项一年内不予结算,甲方拥有追索其违约、违法并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的权利。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 为甲方现场代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协调总包单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接驳点等,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参与现场材料采购。甲方现场工程师对材料(苗木、景石等)材质、规格、质量等进行验收、合格后准予进场,否则要求乙方将不合格材料退场、并督促乙方组织合格材料尽快入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配合乙方提出的管网图、园建结构图、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标高值、平面尺寸、预埋管线位置等现场交底;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改变部分本工程之范围及材料的供应方式,若甲方选定有部分工程/材料由甲方安排供应或安装,则相应之费用,可从合同总价中根据合同图纸、合同所约定的计量规则及计价方式扣除,对此,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提出异议及索偿。

6、组织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

篇二:绿化景观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景观绿化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某公司·长春小区A区一、二期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景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按时完成交房任务,甲方将该项工程对外招标,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承诺为甲方的景观园林绿化工程提供高质量的施工服务,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某公司·长春小区A区一、二期景观绿化工程

1.2 项目地址:

1.3 项目规模:绿化面积约 万M2

1.4 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现场施工其它条件已全部具备。

1.5 资金来源:甲方自筹

1.6 设计单位:沈阳美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1.7 监理单位:吉林五兴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8 施工图:甲方及或总承包商将免费向乙方提供四套晒印施工蓝图;乙方应在获得本工程施工图纸后7天内,将其认为相关图纸中存在疏漏和问题以书面方式报甲方、监理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图纸会审。

第二条 本合同施工范围

某公司·长春小区A区一、二期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园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 开工日期:[ 2013 ]年[ 10 ]月[ 01 ]日,竣工日期:[ 2013 ]年[ 12 ]月[ 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91]天。除甲方书面同意外,本工期不做任何调整。具体进场施工时间以甲方或监理书面通知为准。经甲方书面同意实际开工日期延后,则竣工工期相应顺

延。乙方已充分考虑雨雪、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影响,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及甲方工期要求,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统筹安排施工进度。

仅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工期可酌情顺延:

A、不可抗力。

B、因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连续8小时以上。

C、甲方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D、其他非乙方原因并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可以进行追加工期的因素。

以上签证项目,乙方必须在乙方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甲方不予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3.2 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总进度要求制定具体施工进度计划表,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质量标准

4.1本工程绿化部分按国家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园建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它相应国家规定标准验收。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中标质量标准即合同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如未能达到中标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应据实赔偿。

4.2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按下列规范进行: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试行)》(DBJ08-18-9)

《园林植物栽养护技术规程》(DBJ08-19-91)

《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53-96)

《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DBJ08-54-96)

《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8-53-96)

《假山、叠石工程施工规程》(DBJ08-211-94)

《花坛、花境技术规程》(DBJ08-66-97)

《草坪建植和草坪养护管理的技术规程》(DBJ08-67-97)

《垂直绿化技术规程》(DBJ08-75-98)

《园木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

《园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108-701-2000)

4.3 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3日内,由甲方、监理、乙方等相关单位组成初验小组对本工程进行全面的初次检查验收。经初验检查出的问题,乙方应在【3日】 内整改,在乙方全部整改完成合并经初验小组检查核实后,甲方在3日内批复乙方的核验申请。核验合格后,由甲方邀请有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对本工程进行的竣工检查验收。乙方应在竣工检查验收后3日内完成竣工检查验收所提出的全部整改内容。

4.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汇总整理档案资料,移交甲方。

4.5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向甲方提供三套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4.6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竣工验收没有通过但经整改后通过,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整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乙方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使用。

第五条 合同价款

5.1 本合同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本合同总价暂定为 元。

5.2 合同价格中已经包括完成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所需要的: 、供货、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二次倒运费(包括因不能上重车及无法一次运到施工部位产生的各种倒运费)、保管费、深化设计费、冬雨季施工费、赶工费、技术措施费、各种架子费、分段施工增加费、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环卫费、市容费、环保费、水电费、成品、半成品保护费、临时办公住宿费、保修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试验检测费、验收费、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各种风险费用以及图纸深化设计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包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所有费用,不论此等项目有否在图纸或技术规范内具体说明。合同价款不会因工资、物价、税率或汇率变动、保险政策变动或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调整,亦不会因任何合同价款的计算错误,不论是算术上的错误还是其它错误而调整。合同价款除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外,一概不再调整。惟若有关的修改引致了原定工程内容的减少,则相关的调减价款需在决算时从合同价款内全部扣除。

5.3 除下列原因外合同的固定总价均不允许改变:

(1)甲方工程师有效签证确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

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双方协商并经发包人工程师书面确认后执行。]

(2)如果直接为取消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则该项目价款不予支付。

(3)综合单价中包含“甲定乙供暂定价材料”的价格调整方式:原综合单价组价方式不变,发包人根据实际选用材料的签证价格,仅对材料价格按实进行调整,并对材料差价部分补计税金,其余费用一律不得调整。

(4)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时,甲供材料价款及发包人垫支的其他款项应扣除。

(5)措施费均为税后的包干价,不得因设计变更而调增。

5.4 固定总价调整原则。施工中不可避免发生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差情形,根据本条款进行调整。

(1)采购时原材料价格比签订合同时涨跌10%以内不作调整,超出15%的,对超出15%以上的价差进行调整。

(2)对于疏漏的工程量、设计变更及工作内容变更的工程量,当工程量的变动引起工程费用的变动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5%时固定总价予以调整。

(3)政策性调整,对预算工资单价调整按政策规定调整 。

(4)合同包干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不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据实调整。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6.1本工程无预付款。

6.2每月按上月25日前已完形象进度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至乙方已完总产值的70%进度款,

6.3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一个月内,工程款支付至的95%(绿化工程付至结算款的90%),

6.4景观绿化工程结算款的5%、绿化工程结算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6.5 在具备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合规的等额的长春市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向乙方进行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且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若乙方提供的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格,不能在税前列支,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照甲方要求重新出具合格发票。

6.6乙方每月19日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形象会签单,经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确认后,在每月25日前将付款申请书报甲方成本部审核完毕后方可列入当期进度款,否则不予支付进度款。

6.7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工期节点完成当月工作量(甲方认可的特殊原因除外),未完成的不支付当期进度款,如下月工程进度赶上则一并支付进度款。

6.8 在支付进度款同时前,乙方应与甲方结清当期现场施工用水电费、生活用水电费,否则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6.9 单项工程变更增减合同价款在10万元内的,进度款支付中不予考虑,结算时调整。

第七条 各方权利及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 宋涛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并委托监理公司与甲方代表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

签订园林施工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协调总包单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5)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1 ]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直至整个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

(8)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7.2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乙方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半成品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

(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

篇三: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

(园林绿化部分)

甲方:成都伟峰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名称:桤木河湿地公园景观工程

签订时间:2013年10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成都伟峰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桤木河湿地公园景观工程

(二)工程地点:崇州市

(三)工程内容:湿地公园绿化场地的清理平整、清理碎石杂草、原有植物梳理、花草苗木的移苗、假植、装卸运输、种植穴开挖、施肥、种植、修剪、病虫防害养护及相应的安全文明措施等工作。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桤木河湿地公园景观工程施工范围内相关绿化工程的施工。

(五)乙方不得再分包本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六)承包方式:

1、乙方按包人工、包场地清理平整、清理碎石杂草、包苗木的移苗、包材料机械设备运输、包开挖种植穴、包施肥、包种植成活、养护、包施工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险等方式承包施工。

2、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含税包干。(后附苗木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单)

3、上述下浮后的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价)包含了以下费用:材料(化肥、撑杆)采购、种植场地的清理平整、清理碎石杂草、原有植物梳理、苗木的移苗、假植、开挖种植穴、施肥、种植、修剪、病虫害防治、养护。施工和养护期间的一切人工费和机械设备费用,含所有的劳保费和劳务费,如安全帽、手套、雨衣、雨鞋、工作服、工人的来回路费、医药费等;所需小五金(如板手、钳子、铁丝、卸扣、钢丝绳、铁铲、斗车等);含所有的机具设备及材料的装卸、归堆、保管、搬运等费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用工;施工人员的吃住等费用;包因工受伤、治病药费等所需费

用。各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劳务、材料价格浮动、设备或其它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件发生变动而进行调整。

4、其它要求

本工程乙方施工范围内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搬运、装卸、归堆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材料堆放地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堆放。在施工范围内按照文明施工的标准,需要悬挂标志牌的必须悬挂,需要围蔽施工的路段要做好围蔽,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必须遵守甲方的指导。在施工期间,由甲方提供的周转材料等,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损耗或丢失,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协助保管好现场施工材料安全。

第二条 本工程造价暂定人民币 元,具体工程总造价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第三条合同工期

(一)按甲方每个单项工程要求的工期按时完工。乙方须严格按该工期指导施工。同时乙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力及机械设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按期完成。

(二)如因拆迁、设计变更或业主责任影响致使乙方暂时无法进行正常施工时,所延误的工期,乙方要想办法补上,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对每道工序的工期要求。

(三)若工程外观达不到要求,不能交付使用,不能视为完工。如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应负责返工至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有关单位全部通过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总工期已计入晴、阴、雨、风、雾、停水、停电等影响施工的时间。

(五)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而影响工期属乙方责任,不能借此顺延工期。

(六)若乙方的施工进度达不到业主、甲方的工期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增加劳动力和机具设备,其费用不作调整;此后若仍无改观,甲方有权再增加劳动力和机具设备,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乙方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甲方按500元/天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罚款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安全规范,以及按业主的要求,做到一次优良。执行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文件的规定。

(二)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质量达到优良,如乙方有违反操作规程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令其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延误以及引起变更设计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由于本工程是重点工程,工程的外观感必须符合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有关单位的要求,为此,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外观质量。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的材料(花草苗木、化肥、五金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材料由乙方采购运输至施工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证件复印件须交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三)属甲方或建设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管理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损坏或失窃(含配件)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供料,若甲方发现乙方有浪费现象,予以十倍处罚。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本合同工程无工程预付款。甲方收到业主当期计量款(绿化工程)后,甲方按乙方月度完成总工作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余款在该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且收到绿化工程分项工程款后一个月内支付至95%(每期支付以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养护期期满且苗木全部成活后甲方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二)甲方在没有收到业主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应预备一定的自有资金确保工程施工的资金周转,不能以资金不足为由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每次的工程进度款均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比例拨付,乙方收款时须交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安统一税务发票(由甲方提供完税证明部分的代缴税的则在进度款中扣除)。

(四)甲方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收款帐户开户银行名称: ,收款帐号: ,委托收款人: ,身份证号码: 。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1、做好开工前施工放线定位工作,负责施工的定位测量。2、甲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实施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3、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4、提供施工电源及接驳口。5、甲方尽力配合乙方看管好现场材料、设备。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遵守甲方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上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2、乙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其应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3、按合同要求的竣工时间和甲方的进度安排,配备足够的人工及机械设备施工。4、综合单价内已包含了乙方施工作业所需的一切协调费用。若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致使有关政府部门的罚款,甚至返工,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在乙方施工过程中,若甲方某些工作需乙方协助配合,乙方对此必须服从。6、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并且保证施工现场不得存在遗弃的苗木枝干、淤泥渣土,若乙方没有清理干净,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负责。7、一切劳务纠纷,均由乙方负责。8、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等部门的检查监督,若乙方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