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施工合同

篇一:铝合金门窗制作和安装合同

铝合金门窗制作和安装合同

发包方:衡阳众一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丙三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和馨苑住宅小区l#一4#楼工程铝合金门窗制作和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日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衡阳市华兴开发区

3、项目规模:铝合金门窗面积约2(以竣工洞口尺寸面积为准)。

二、本合同施工范围:

和馨苑住宅小区1#-4#楼工程铝合金门窗制作和安装,包括原材料(粉末喷涂铝合金型材、玻璃、五金配件、胶条等)的采购、铝合金门窗的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及成品保护等。 根据甲方进度进行施工。

三、合同价款

l、该项目按甲方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协议作为结算依据,以乙方与业主单位的总结算为准。甲方收取总结算造价的10%利润,5.6%税金,

2.4%配套费。

2、该项目由乙方负责直接费,验收等一切费用。

四、各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并委托监理公司、乙方与甲方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付款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接驳点,施工电梯及脚手架满足乙方施工合理要求,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4)甲方负责资料完善,做好一切与铝合金窗结算的资料。

(5)在门窗框安装后,门窗框于墙体之间的间隙处由甲方负责填满水泥砂浆。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l)乙方与监理公司、甲方共同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半成品的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主动配合土建进度要求。

(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负责现场设施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4)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乙方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审批后的加工图纸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文明施工,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发生。如发生伤亡等事故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各项防护工作,

安全生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应对其员工不断进行安全教育,并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服从甲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并积极配合。

六、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该工程由乙方直接与烟草局协商付款方式,甲方按每一次付款金额除扣18%的工程款,其余由业主单位直接付给乙方。

七、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本合同要求,品牌、产地应与投标书相符,若不相符,甲方及委托的监理公司有权不予验收。因为料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采购材料的约定:

(1)铝合金窗型材选用系列型材。铝合金窗主型材壁厚应经计算或实验确定,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窗的壁厚为1.4mm。

(2)型材外颜色以甲方确认的

(3)玻璃为5+6+5双白单钢中空玻璃,技术性能应符合先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应根据《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及具体图纸要求的门窗尺寸、安装位置等,选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中空玻璃。

(4)门窗五金件:

a.执手:。

。b.平开窗滑称: c.推拉窗滑轮:(5)门窗安装采用方式固定。

(6)玻璃与铝合金缝隙的密封方式为

(7)各种材料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及国家现行行业标准优等品要求。

(8)窗的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均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八、保险

乙方保证:为一切进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十、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由其承担施工及安装,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挂靠或分包,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工程质量:乙方实施的工程在每月甲方组织由监理公司参加的月度综合检查质量评定,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且达到合同要求。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乙 方(公章)

篇二: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协议书

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 ”工程的铝合金窗制作、安装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制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数量:本工程计平方米的门窗制作和安装。

二、合同工期:要求在年月日前框子安装完毕 年 月 日前完成所有工程内容并提供验收资料。甲方需安装门窗时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三、质量标准:

1、按铝合金门窗标准图集制作与安装,按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要求窗框四周同墙体交接处打弹性发泡剂填嵌饱满;门窗框四周外表用防水黑胶密封,门窗制作和安装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型材选用型材;选用杭产5mm厚一级无色浮法白玻;滑轮选用广东“奥耀坚”品牌;锁选用温州“春光”品牌;所有配件必须选用合格产品;型材壁厚必须达到1.2mm(不含纱窗)。

四、单价:铝合金推拉窗、铝合金推拉门单玻每平方 元,按铝合金门窗框外围面积计算。

五、付款方法:窗扇安装完毕二个月内付总款的 %,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月内付清(保修期2年)。

六、安全责任: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保修期限:保修期按甲方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凡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保修,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应予及时修复,如未能及时修复的,甲方将另行安排专业人员修复,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属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但乙方在不承担材料费的前提下,有义务给予修复。

八、其他条款:

1、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和安装施工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具备门窗制作安装资质,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等相关资料(测试费用由乙方负责)。

3、付款方式:乙方结算领款时提供部分材料发票及领款单。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三: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合同

**************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合同

为完成甲、乙双方商定的 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相关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

第一条 合同主体

本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合同承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铝合金门窗

2、 建设单位:3、 工程地点:

4、 工程内容:铝合金门窗制作与安装。

第三条 工程期限

基本工期:进场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期由甲乙双方依据工程现场的实际状况和工程的实际特点协商确定。

第四条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与支付

1、 暂估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2、 本合同暂估总价款为甲、乙双方依据图纸及投标单价确定的。工程完工后,甲、乙双 方

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量和投标单价进行结算,门窗按洞口面积和展开面积计算。

3、 工程款的支付

3.1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完成合同工程量的一半,经甲方、乙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确认 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的30%;

3.2乙方完成本工程内容,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估总价款的10%;

3.3 本工程的合同工程量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50%;其余部以甲方开发的住宅楼抵顶工程款,至95%。

3.5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5%,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自竣工之日起两年后十日内,由甲方

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质量保证金。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总包方向乙方提供现场安装的必要条件,包括:

1.1 安装现场用电;

1.2 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门窗安装的基准线、确定门窗安装位置等;

1.3 乙方的材料存储及工人住宿房间;

1.4 负责验收合格后的成品保护,有义务监督其他专业队伍对乙方成品的保护。

2、甲方负责按照验收程序规范及合同规定,给乙方进行验收工作。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合同进行设计、生产、运输、安装、调整及保修工作。

2、 乙方负责向甲方代表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 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直至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由于甲方和其它专业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所需费用由甲方或其他专业方承担。

4、 乙方进入现场安装应配合其他工程的施工,并对其成品进行保护,避免人为损坏,如因乙方

原因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5、 乙方进驻现场后,遵守甲方有关现场管理制度。

6、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分包,如乙方将工程支解分包,视为乙方违约。

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8、乙方进入施工场地的管理人员与工人,必须与乙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禁止进入场地。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进度计划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做出详细的施工计划于进场前 5 日交于甲方。

2、 延期开工

乙方在收到甲方代表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早开工,并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3、 工期延误

因甲方及土建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包括下列情况:

1、工地不具备安装条件;

2、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明显增加;

3、一周内因停电影响安装累计达 8 小时以上;

4、不可抗拒力;

5、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情况。

第八条

质量

1、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 质量检查和返工

2.1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时,乙方应及时处理相关部分。

2.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请有管辖权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第九条 保修

乙方对本公司提供的产品进行保修,至竣工之日起计,保修期限为二年。竣工后乙方 向甲方提交售后服务卡并执行售后服务内容。

第十条 中间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安排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和总包方的检查,为检查提供方便条件。以上检查应不影响正常施工, 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中间验收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监理、总包方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 24 小时内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 乙方应向甲方代表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3份。

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竣工验收时,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可视为被批准,可3、

办理结算手续。

4、 竣工时间 该工程门窗应按规定的开工之日算起,在甲方、总包方审定施工计划时间内完成,或者在允许的延长工期内完成。竣工时间以最后批复同意的《竣工验收报告》乙方提交之日 为准。

5、工程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否则默认为工程合格,双方可以结算。

第十二条 设计变更

铝合金门窗施工合同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由于变更引起的乙方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违约

1、 争议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 违约

2.1 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付款项的利息),相应顺延工期。

2.2 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国家相应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无偿修理或者返工,并承担相应责任。

2.3 如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时,乙方应每天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但总额不超过合同额的 3%。

3、 不可抗拒力 因不可抗拒力导致的合同履约延误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并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拒力的情况和原因及损失情况、现场修理费用通知甲方。当不可抗拒力超过一百二十天时,双方应协商修改合同履行的时间。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及损失,由各所属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 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量的款项。

第十五条 其他

1、 乙方应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因违返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在施工现场应严格服从总包、监理的管理和质量检查,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都应 通过总包、监理检查合格后再报甲方,甲方组织正式验收。

3、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合同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协议 图纸等为本合同的有效补充。

4、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本合同有关条款全部执 行完

毕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