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信息管理

篇一: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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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摘要】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建设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对承发包双方来说都在变的越来越重要。本文对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合同管理风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合同管理 注意事项 审计 对策建议

【Abstra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management, with the construction of market risks increase, market supervision, enhance the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market system perfect further.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tract both sides are becom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This article on contract management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are analyzed, and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f contract management risk.

【Key word】Contract management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Audit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目录

前言????????????????????????????????????????3

一、合同管理主要研究内容 ????????????????????????????? 3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 3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3

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3

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3

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4

三、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 ?????????????????????????????? 4

1、合同总价的确定 ???????????????????????????????? 4

2、材料供应???????????????????????????????????? 4

3、施工合同管理?????????????????????????????????? 4

4、工程索赔 ??????????????????????????????????? 5

四、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审计 ??????????????????????????? 6

1、对合同主体进行识别性审计???????????????????????????? 6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标的、工期审计???????????????????????? 6

3、对设备、材料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 6

4、承揽加工项目工作成果审计 ??????????????????????????? 6

5、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审计 ????????????????????????????? 7

五、合同管理风险的对策建议????????????????????????????? 7

1、采取组织措施?????????????????????????????????? 7

2、 采取技术措施 ????????????????????????????????? 7

3、采取经济措施?????????????????????????????????? 7

4、加强索赔管理?????????????????????????????????? 7

5、组建联合体,共担风险?????????????????????????????? 8

6、争取对风险化解机会??????????????????????????????? 8

7、重视合同后评估 ???????????????????????????????? 8

8、当履约比毁约损失更大时。果断毁约???????????????????????? 8

9、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 8

10、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 ????????????????????????????? 8 结束语 ?????????????????????????????????????? 9 参考文献??????????????????????????????????????9 致谢????????????????????????????????????????9

前言

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涉及许多合同,比如设计合同、咨询合同、科研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供货合同、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等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数量可能会达数百上千。所谓合同管理,不仅包括对每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过程的控制和管理,还包括对所有合同进行筹划的过程,因此,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有: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确定设计任务委托模式和施工任务承包模式(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方式、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等。现在我以自已在工程合同管理及招投标中的实践经验,来和大家探讨一下合同管理这个问题,以期能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一、合同管理主要研究内容:

1、缔约研究:研究如何缔结一个相对有利的工程合同以及缔约过程中涉及的管理、法律、经济问题;

2、工程合同条款研究:研究工程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实现工程合同缔约目的的合同框架;

3、履约研究:研究工程合同履行的程序以及项目实施组织管理;

4、争议研究:研究工程合同争议的根源、原因、现象、后果、表现形式以及解决方法;

5、合同经济研究:研究工程合同与工程经济的关系,以期取得最大的合同利益。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主要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

浅谈建筑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信息管理

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三、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

1、合同总价的确定

目前在建设工程方面大至存在以下几种形式:

(1)、据实结算的合同类型:该类型的合同,合同总造价以双方最终核对确认的工程预算为准,施工单位风险最小,几乎所有市场风险全部由发包方承担。缺点足:

①、在招标时发包方的选择范围小、往往最终确定的造价比较偏高;

②、由于在前期双方很难对工程总造价取得共识,可能因此影响工程款的支付,工程进展步履维艰; 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一般出现信用危机,对总造价的核对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此类合同的优点:

①、招标程序简单迅速,双方仅约定一个优惠幅度,既可进场组织施工。非常适于工期紧、工序简单、总金额小、双方以前有良好的合作基础的施工项目。

(2)、合同造价一次包干的类型:一般情况下,该合同造价以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合同总造价,工程结算时除工程量变动外其余均不调整。此类合同的缺点:

①、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很大,合同在施工单位的潜意识中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双方很难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往往发包方的每一个工程都必须进行招标才能选定施工队;

②、在市场价波动较大时,施工单位有可能承受不了市场的冲击,而致使工程搁浅,最终造成承发包双方两败俱伤。

此类合同的优点是:

①、双方对合同总造价都有了一个十分明确的目标,给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带来了最大的便利。该类型合同比较适合工期较短的项目。

(3)、除双方约定的材料品种据实调差外,总造价基本包死。这种模式为第二种模式的合理补充。此类合同的优点是:

①、在招标时,由于施工单位风险的部分化解,能在施工单位中间加大竞争,比较有利于降低造价; ②、这种合同模式下双方风险共担,有利与双方合作关系的建立。对一些较大型的项目比较适用,如多层住宅楼、小高层住宅楼等,可采用钢材、水泥据实调差,其余材料不调差的模式。

2、材料供应

建筑材料采购,主要有甲方供应、甲方指定品牌、施工单位采购三种模式:

(1)、甲供材:是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在结算时按供应价调整材料价格、并按该价格从工程款中扣除的部分材料。因为甲供材,所以该部分材料对与施工单位米说一点市场风险也没有,同时不用垫付一分饯,等于是白白的拿甲方的资金来做自已的生意,且按现在的计价模式丝毫不减少自己的利润,甚至也可因此免除对甲方做出的让利承诺,一般情况下,在质量出现问题时还可从甲方取得经济补偿。

(2)、指定厂家的材料:指由甲方在招标阶段指定厂家、规格,由施工单位购买的部分材料。这种模式不占用甲方资金,一般也不会因此产生经济纠纷,这种模式适合各种主要材料的采购。如果甲方对建材市场比较熟悉,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尽可能多的约定好在将来的工程中拟采有的材料品牌、规格,这对以后的工程质里管理非常有利——有好的材料才能做出好的工程。

(3)、施工单位自购的材料,原则上只需现场监理控制好质量既可。

3、施工合同管理

篇二:浅谈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要点

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要点

---------------------------------从工程造价管理

的角度来探讨如何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

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双方必须遵守的法律文件,合同明确了合同的主体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所享受的权利。加强合同签订前和履行中的管理,以及合同终止后的档案管理,是施工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避免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工作。随着建设项目的计价方式的转变,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已经被企业所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涉及的方面和因素很多,做好这项工作难度很大,以下仅从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角度来探讨如何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

一、 认识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特点

建设项目的特点:(1)建筑物的形态千差万别、功能特定、种类繁多;(2)建设项目的体积庞大、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多,一次性投资额大,时间跨度很长等等。以上的这些特点必须要体现在合同中,决定了建设项目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其特点包括:

1、施工合同履行时间长。由于建筑产品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施工周期都较长,工期少则几个月,长则几年。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影响因素多,受外界自然影响大,合同的风险高难度大。

3、施工合同变更多。当主观和客观情况变化时,有可能造成施工合同的变化,施工合同争议和纠纷也就比较多。

4、施工合同的条款多。由于建设项目本身的特殊性和施工生产的复杂性,决定了施工合同涉及的方面多,条款也多。

5、施工合同涉及面广。(1)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2)涉及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货商、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单位、保险公司等多方。(3)施工合同还会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设行政部门、环保部门、合同双方上级主管部门管理。(4) 遇到合同纠纷时还要与合同调解机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打交道。

6、采用清单计价方法的建设项目合同是单价合同,它强调“量价分离”,即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单价分开。清单中的工程量是预计量,工程竣工后要按实盘点结算;清单项目的每一项报价是固定的,除依据合同调价条件款规定调整外,是不能改变的。

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保障。在施工企业内部应当建立施工合同的协调管理制度、审查制度、批准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目标管理制度以及备案制度。

1、 合同的审查制度

为了确保企业通过建设项目的施工获得利润,降低合同风险,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反复推敲、严格的审查,避免合同条款的遗漏和错误。着重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经营风险、技术风险是否考虑充分等,在严格的审查制度下,可使合同的签订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日后合同

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

2、 合同的批准制度

为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要建立合同批准的程序。合同在签订前要经过企业内部的意见,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由企业的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由企业的主管或企业法人签字批准。在合同的批准制度中应当明确企业法人签字批准。在合同的批准制度中应当明确企业合同印章的使用、登记、保管等制度。做到“专章专用”,严格管理,合同印章必须有专人管理不得滥用。

3、 监督制度

应当制订对合同的签约程序、履行过程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制度,通过有效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企业内部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正确履行合同,做好备案工作。

三、合同的谈判、签订

合同的谈判过程是工程建设的双方对合同的条款的内容进行详细协商讨价还价的过程,通过谈判充分了解对方工程施工建设意图和项目的详细情况,为领导层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决策的依据。为了达到谈判目的并签订合同应做好下面的工作:

1、组建谈判班子

应当由经营、技术、造价、材料采购等方面的人员组成谈判班子,这些人应当对已方的管理水平、经济实力、技术条件、人员情况完全掌握,尤其是对工程量清单各个子项的成本构成、材料设备的采购价格十分了解。事先应当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作详细的分

析,提出相应的对策。

2、做好谈判的准备工作

在谈判开始之前首先要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将前期的会议纪要、备忘录、意向书、招标文件、图纸、现场踏勘记录、报价文件、价格信息以及政府关于工程施工建设的相关建设规定等准备齐全。

3、 做好分析判断工作

首先,应当对自己谈判人员情况、单位的实力进行详细的分析,明确谈判期望目标、基本目标和谈判的底线。做好谈判的分工工作。安排好谈判的大致进度,使谈判工作按照一定的节奏和步骤进行。其次,要对谈判的对象进行分析判断,要掌握他们的意图,对对方单位作详细的调查,尤其重要的是对它的合法性、经济实力、信誉记录以及它的优势和不足要十分了解。然后,要根据综合分析结果,正确的做出对谈判各要素的基本判断,制订出详细的谈判方案。

4、 正确运用谈判策略和计巧

谈判的起点应当高,妥协让步要合理,原则问题要慎重,注意谈判的气氛,避免僵局的出现,必要时可提出拖延办法或提出休会。谈判的策略要在谈判之前拟定,谈判时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出调整,谈判的技巧要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的积累总结。

谈判的过程是双方不断妥协让步最终达成一致而签订合同的过程,谈判的双方在维护各自利益和同时,还应当本着诚实合作的态度进行谈判,否则本着诚实信用的合作态度进行谈判,否则难以达成协

议或虽达成了协议可能会给合同以后的实施埋下纠纷的种子。

四、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合同的实施过程就是合同义务人履行过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实施过程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要根据合同规定的履行时间、地点、方式,完成合同约定标的、数量、质量、造价,全面履行合理条款,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并取得相应的权利。

2、要诚实守信

合同签订双方应当采取相互信任的态度,诚实合作以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尽可能为对方履约提供方便,维护对方的利益,为合同的履行提供良好的氛围。诚实信用还应当体现在合同规定的条款与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一致。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应当不折不扣地完成;做好施工现场签证,合同应按约定调整工程造价,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地结算。

3、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合同

鉴于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所涉及的范围广、履行时间长,合同条款难以完成,对于合同条款缺项部分要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履行,必要时可以运用法定的权力维护自己的利益。

5、 围绕工程造价管理合同

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是工程施工建设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问题。合同纠纷多数与工程造价相关,合同管理的

篇三: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论文

浅析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常见问题及对策

摘 要: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公平、有序进行,就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为确保建筑合同的权威性、有效性和约束性,就要进行合同管理工作。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国内建筑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无疑是更加规范化、公平化和国际化的。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平稳而有效地处理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所遇到的问题就成了当务之急。本文对我国建筑行业中常见的诸如:宏观管理体制不完善、法律法规执行不力、行业门槛低和经验不足等现象进行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招投标 合同管理 问题分析 建议

中国加入WTO已十三年。这段时间里,国内经济建设发生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随之而来的城市建设,也大大催生了建筑行业如火如荼的发展行情。一种制度,若是没有足够长的时间使其自我完善,那么不论它生长的多么旺盛、巨大,都会存在很大的缺陷和漏洞,亟需补救。

1、招投标常见的问题

1.1法律法规的解读

招投标法和合同管理各有其单独的法律条文。法律条文的过多,有时易形成“深文刻法”现象,即除了法律专业人士之外,一般人对其并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建筑法亦存在此种问题——某些非法律专业的工程界人士对法律条文解读不彻底乃至错误等,从而对工程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在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②。 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投标文件已生效,又如何再进行补充、修改、甚至撤回呢?③ 这两段法律正确的解读应当是:所谓的“要约”是指内容“具体而确定”的文件。当标书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时,它自然是一个不确定的文件,所以此时的标书算不得“要约”。

按以上解读,就可知其实法律条文在现有情况下已经是较完全的了,欠缺的仅仅是专业的解读。

1.2管理结构的不合理以及执行力的不足

1.2.1建筑工程招投标和专业工程招投标的重复、冲突

建筑工程招投标和专业工程招投标,分属各省建设主管单位和各专业部委设立的工程招投标机构主管④。由于这两个部门各有属于自己的一套招投标管理规定,所以无形中就将国内的建筑行业分成了建筑工程行业和专业工程行业。这样的设置最主要会导致:一是,推诿扯皮。遇到问题相互踢皮球,不愿承担责任,长此以往便降低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二是,一事二主。由于两个部门都有属于自己的管理条例,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出现严重的职能重叠,同样一件事情会有两个相左的处理办法,法律条文的权威性受到严重质疑。

1.2.2管理者或明或暗的插手

由于中国的“官本位”思想历史悠久,所以少部分思想觉悟有差的实权领导可以说成为当地的“土皇帝”,不但变相插手招标工作,而且越权包办工程招投标。除此之外,有些地方盛行地方保护主义,排外思想严重,扰乱市场纪律,

破坏公平、公正的竞争。

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的建设主管部门领导身兼数职,既是行业管理者,又是企业负责人,自写自唱,完全成为行业内一霸。

1.3施工方的违规行为

1.3.1恶意压价

由于我国现行的中标办法是无标底招标中的最低价中标法,此方法的推行一是为了和国际接轨;二是为节约资金。但某些施工方为了中标,不顾实际情况恶意压低价格。虽然中了标,但最后往往是和建设单位进行扯皮,给多少钱干多少活,甚至最后根本不能完成工程。

1.3.2向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行贿

有些建筑单位想尽办法贿赂招标管理人员。财、色、名、食无所不用其极。只为获得内幕消息,以便最后中标。

1.3.3建筑行业内部一些约定俗成的陋规

一是,某些企业私下商议好一人一次。集体参投后不论是谁中标,最后都会让给当下轮到的那家企业;二是,有的企业经过上下打点,已经被内定为中标单位,然后该企业再找来其他一些公司做陪衬,走完整个招标环节的“过场”,最后中标。三是,用分成、转包等好处拉拢其他企业前来作陪衬,最后获得中标。四是,一家企业打四个牌子,实际中标的都是同一个人。五是,某些资质不够的企业“借用”大企业的名号,中标后给予对方一定的“感谢”等等。

1.4招标方的违规行为

1.4.1刻意跳过招标

《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

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的项目;(二)??(条文以后的部分详见《招投标法》) 。

虽然法律已经明文规定所有需要招标的项目,但某些单位为了自己的利益挖空心思抵制招标。从小处讲,是扰乱建筑市场的秩序;从大处讲,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1.4.2假中标和分包

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有一定的关系,私下达成协议:一是,找来其他几家企业作为“帮手”,协助其中标,完全是掩耳盗铃;二是,将一个工程的单位项目或分项项目进行分包。结果部分工程的承包企业和总承包企业间沟通有障碍、工作无法衔接,最后对整个工程的质量造成损害。

1.4.3对关系单位的网开三面

一是,有些投标方明明具有很大优势和很强竞争力,但建筑单位在资质审查环节采取一些手段、利用一些不知所谓的借口将其排除,以保证关系单位的顺利中标;二是,根据关系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设定评定标准,同时想办法为关系企业加分,以保证其最后中标;三是,帮助关系单位“假投标”⑤。

1.4.4不合理压价

有些建筑单位不顾实际情况,一味追求压低价格。施工方为了不亏本,于是偷工减料,最后导致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对建筑单位本身和施工方的名誉都造成了很大损害。

1.4.5其它

建筑单位因为某些原因,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就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开

工。最后往往形成“三角债”,严重时,施工方甚至无法支付施工人员工资,为社会治安的稳定带来隐患。

有的建筑单位请来的评标人员鱼目混珠,最后导致某些企业滥竽充数,严重影响评标质量。

2、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建设工程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生产过程,它可以分为不同的建设阶段,每一阶段根据其建设内容的不同,参与的主体也不尽相同⑥。建设工程合同,无疑是规范建筑活动的有力工具。目前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也已大大超越了纸面上的合同条款及条款中的内容,它已覆盖了合同策划、签订、实施、争议解决、风险管理、索赔及信息管理等多个方面⑦。

建设工程由于耗资较大、涉及面广、主体差异性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而导致所订立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的现象经常发生。总体上来说,合同管理常见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合同拟定时的一些错误

2.1.1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确定

若要一份合同成立,那么合同的利益相关主体就必须是明确的。《合同法》

第二条明确表示“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因此可见,一个合格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当合同签订时,首先要保证合同的主体双方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