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施工合同备案

篇一:(土建)晋江市溪边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

晋江市溪边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合同编号:SBSK/C2

合 同 文 件

发包人:福建省晋江市供水有限公司 承包人:福建省泰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二月

总 目 录

第 Ⅰ 卷

一、协议书 二、合同条款

三、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四、中标通知书

五、中标执行工程量清单 六、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七、招标文件摘录等有关文件(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最高控制价、

预算编制说明等) 八、 履约保函

附: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

第 Ⅱ 卷

技术条款

第 Ⅲ 卷

图纸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合同编号:SBSK/C2

发包人(全称): 福建省晋江市供水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福建省泰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晋江市溪边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工程地点: 晋江市安海溪边村

工程内容:1) 大坝下游坝面加固工程;2)溢洪道下游渠道工程;3);放水涵洞、晋南灌溉渠、溢洪道启闭房及控制闸改造4)大坝灌浆灭蚁;5)厂区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泉水管[2011]81号文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规定的工程范围。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玖拾万零玖仟陆佰叁拾肆元(人民币)¥:909634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误差价款补充协议书; 3、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招标文件专用本条款(含修改、澄清、答疑、补遗、承包人书面修正要求);

5、施工中工程变更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符合文件规定工程的洽商书面文件等;

6、 合同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 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 招标预算书或最高控制价、工程预算批复。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以严格的条款为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有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

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1 年 12 月 6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晋江

本合同双方约定 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 后生效。

发包人:福建省晋江市供水有限公司 承包人:福建省泰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章)(公章)

住所:福建省晋江市罗山街道地 址:

社店红绿灯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595-88178205 传 真:0595-88178203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362216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篇二:晋江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晋江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晋江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方案》有关

要求,细化、量化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机制,进一步夯实安

全生产基础,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和建筑安

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高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

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

化考评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1、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管理负总责,并对

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进行总协调;

2、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负监理责任。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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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监督和协调;

3、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负直接责任,应分

解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

关规范标准,并积极开展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创建活动。

二、考评内容

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及《福建省建筑施工

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和《泉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设施标准化图例》,重点考评岗位责任制、工地围墙、洗车

台、主要道路硬化、材料堆放、建筑垃圾清理、临时设施搭

设、脚手架、安全网、工地防火、模板支撑、施工用电、施

工电梯和塔吊等重大危险源防治情况。

三、考评方法

现场动态考评每个工程项目应不少于三次,采取日常考

评和抽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评原则上按照基础、主

体验收前、装修三个节点进行考评,抽查考评可结合安全隐

患排查或采取随机考评、暗访的形式。

对各阶段考评和抽查考评不达标的项目及施工单位放

松管理、明显降低安全文明标准的可适当增加考评次数。

四、考评标准

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进行

项目安全文明标准化考核(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70分以

上且强制达标项目未扣分的视为达标工程,70分以下或强制

达标项目被扣分的视为不达标工程。

1、得分85分及以上的予以通报表扬;

2、得分70分以上,强制达标项目被扣分的必须限期整

改到位;

3、得分60以上70分以下的,责令边施工边限期整改;

4、得分60分以下的,责令停工整改,直至复查验收合

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上述分值以上的均含该分值,下同)

五、实施奖惩措施。

1、建设工程现场历次考评得分均在85分以上的,评选

为晋江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给予推荐参评泉州市、福建省

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由此获得省、泉州市级

“文明工地”荣誉的,增加企业投标机会,对企业进行诚信

加分奖励。并给予物质奖励:对获得泉州市级“文明工地”

荣誉的施工单位,建筑面积1万m以下的,给予1万元奖励,建筑面积1万m以上3万以下的,给予2万元奖励,建筑面

积3万m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荣誉的施工单位,建筑面积1万m以下的,给予2万元奖励,建筑面积1万m以上3万以下的,给予3万元奖励,建筑面

积3万m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3、建设工程现场考评得分70分以下的,列为差异化管

理对象,增加检查和考评频率。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和

总监、专监组织参加主管部门定期组织的安全文明标准化教

育培训学习。

4、建设工程现场考评得分60-70分的,责令边施工、

边整改;不按时整改的,或建设工程现场考评得分60分以

下的,责令停工整改,并挂红牌警示(样式见附件),按动

态管理予以网上违规扣分,每次扣除施工、监理企业诚信分

数10分,扣除相应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10%,屡次考评

60分以下的加重处罚力度。

5、凡责任单位及执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

除按本办法处理外,另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一: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现场考评表

附件二:不达标工地警示牌样式

附件三: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综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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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晋江市建设工程安全

文明标准化施工现场考评表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形象进度: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以上问题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全面自查,及时改正,消除隐患,限于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报我局备查。 检查日期: 年月 日 说明:

1、在建项目在确保安全生产指标前提下进行该标准化考评。 2、扣分超过子项分值的,以子项分值为零计算,不采用负值,未施工项目不扣分。

3、加粗条文为强制达标项目,强制达标项目必须达标。

篇三:工程承包施工合同(铝合金门窗)

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晋江华美国际花园酒店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工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晋江华美国际花园酒店

工程地点:晋江世纪大道与十三号路交叉口

工程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招标文件、施工总合同,及甲方二次设计的相关设

计资料文件,乙方负责材料采购、制作配件、安装、包装、运输、贮存、

产品保护、直至竣工验收及履行保修等;提交完整的技术、质保资料。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设备机具、照明用的电缆、灯具及配电箱;安全承包、检测

及内业资料等。

二、工期:

1、乙方签订合同后应积极备料,甲方提前二天通知乙方进场安装,由上而下施工。

2、扇的安装乙方随时观察工地施工进度进行制作,按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通知第二天进

行安装。

3、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前一工序有影响的,应提前二天向项目部管理人员提出要求整改,否则不得工期顺延。

4、乙方每延误工期一天,罚款1000元/每天。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

① 本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量暂定为4500㎡;本工程设计图纸内所有型号、规格的铝

合金门窗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综合单价为550元/㎡(仅不包括门窗框边塞缝);包括所有工具、机具及劳保用品、防暑降温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若遇市场人工费浮动、材料价格上涨,政策性调整,甲方一律不予调整。

② 甲方采用转账形式支付工程款,乙方应提供全额的材料发票及工人工资劳务发票。 ③ 结算方式:工程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的铝合金面积乘以单价进行计算。

2、支付方式:

① 根据双方约定,总工程款中的70%用材料发票支付,剩余30%用工人费发票或工资

单现金支付工程款或交甲方1.5%代交。

② 乙方每栋外框安装完毕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40%;乙方内扇安装完毕甲方支付

给乙方工程款的40%,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支付10%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并按建设单位结算及拨款再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5%工程款,其余5%保修内无

质量问题全部付给乙方。

3、结算:

本项目的决算条件是本项目已竣工备案验收通过,资料完整;乙方在决算条件具备后半个月内提交决算资料;决算报审程序执行工程进度款的报批程序。

4、工程变更:

① 因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量按实际施工的铝合金面积计算,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照工程款支付条款执行。

② 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若不涉及建筑结构和影响整体效果甲方必须提供设计深度满足施工、验收及计价要求的施工图,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由乙方完成。

四、材料要求及质量要求:

1、铝材、玻璃、配件等材料必须采用建设单位指定的产品,并应符合设计及质量验

收要求;其中铝材采用亚洲南亚的喷涂铝型材,玻璃采用深圳南玻,应与建设单位确认的样品一致;所使用材料应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报验程序。

2、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评标准和相关地方验评标准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甲方责任:

(1) 与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各项验收。

(2) 监理人及甲方选派工地代表有权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相关签

证。

(3)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4) 提供必要的水、电,材料堆放场地、员工宿舍以满足施工的正常需求。

(5) 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决算。

六、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标准等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对不符合合

同要求的,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合同要求为止。做好自检和工序交接检查,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 按工程进度需要材料、配件自行安排采购工作。在其采购的主材正式进场前应

向甲方提供该主材的样品及相关资料,样品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进场用于施工。

(3) 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等到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

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事故、损害事件等,乙方负有赔偿责任。

(4) 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相关工作,按时交付使用。

(5) 对所有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负责;对其施工人员的

安全性负责。

(6) 有义务按甲方要求从工地撤换不能胜任其任务的乙方人员,保证施工的正常运

行。

(7)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承担因损害所

引起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损害赔偿金等。

(8) 工程验收后十天内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给甲方。施工场地清理干净后2日

内撤离施工现场。

(9)劳务费用及现场零星材料使用费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10)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防止污染与损坏,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及达到验收质量要求,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 因甲方没有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一)、施工安全:

1、安全指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

(1)、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2)、在建筑工程安全检查合格率100%,优良率80%。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地主现行各项安全操作规范,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

3、乙方人员进场前必须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特殊工种持有效的岗位证上岗。

5、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协助甲方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工作。

6、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做到“三不伤害”,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乙方原因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及伤第三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质量工期管理条例”进行施工操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二)、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做到当日工完场清,保持场地整洁有序。

2、乙方必须在甲方统一安排下,做好场地硬化及建筑物四周的排水设施工作。

3、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施工区域、生活居住场所的卫生;乙方应做到施工区域、生活居住场所的整洁卫生。

4、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穿着整洁,严禁赤膊进场。

(三)、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达到安全、整洁、有序的施工形象,乙方工人进场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九、工程验收:

(1) 标准: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有关验收标准执行。

(2) 程序:①一般常规项目隐蔽工程由现场甲方代表、监理代表、合同乙方施工

人员共同签验。②重要部位及竣工验收工程由监理组织会同甲方、设计院、质监站、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共同签收。

(3)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叁套。

(4) 乙方应按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承担整改所造成的责任和产生

的所有费用。

(5)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

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为依据。

(6) 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

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5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根据确认的决算报告向乙方支付竣工决算价款,并保留3%的质量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到后清算。

(7) 甲方根据确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乙方的申请支付工程竣工决算款报告,在

3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决算价款的,承担违约责任。

十、保修:

(1) 保修期:同甲方与业主合同。

(2) 保修范围及内容:由乙方使用材料不当和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成品受损所

引起的质量问题。

(3) 保修责任:

① 属保修范围内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从保修金内扣除。

② 在保修期内,乙方负有对本工程进行定期维修的义务。

保修金的返还:保修金为工程决算款的5%,在甲、乙双方就保修事宜无任何争议的情况下,甲方自保修期届满建设单位拔付保修金之日起7天内将所余的保修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无正当合法理由终止或解除与甲方合同关系,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中途停工造成工程施工无法进行或施工过程中不经甲方同意中途单方退场,视为违约自动弃权,并负法律违约的责任,甲方有权选择他人继续施工,乙方不得干涉,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且无权结算尾款(尾款作为赔偿甲方另选他人造成工期及经济损失)。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满足甲方工程进度需要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工期如期完成。如未如期完成,除按本合同规定执行外,乙方还应该赔偿甲方的损失费,并直接从乙方的承包款中扣除。

5、如所施工项目验收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整修至符合要求为止,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无法整修至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另行组织人员整修,但其费用由甲方以实际发生的双倍款额,直接从乙方的承包款中扣除。

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生产调度及其他合理安排,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且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7、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适用的人员如:

(1)童工、带病或有缺陷的人员。

(2)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意识低下人员。

(3)违章违纪、斗殴闹事、偷盗、赌博、故意刁难、抵制不服从甲方管理等人员。

如乙方不予配合甲方处理辞退,每次处以200-500元罚款。

8、乙方不得在工地内私自搭盖房间,经发现后必须立即拆除,否则处以每间200元罚款。

9、乙方如不能及时完成本协议规定的相应项目工作,由甲方派人协助施工完成,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自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回。

10、项目工序完成后,按甲方要求的退场时间,组织工人退场,如延期未退,每间

房间每日按100元计算租罚金,自结算尾款扣除。

11、本工程项目不得转包他人,如发生转包、分包,视为乙方违约弃权,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退场,同时没收保证金,并承担因而造成违约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2、宿舍内严禁使用“三炉”,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从当月扣回。

13、本合同与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同时使用,同时具有

法律效力。

14、工地组织的例会(电话通知或口头通知),应准时参加,若本人无法参加应在

会前说明且安排班组中能代表本人的人员参加,超过15分钟到达者按迟到处理,给予罚款100元/次,若没来参加,按完全接受甲方安排处理并给予罚款200元/次。

15、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度,教育进场人员遵守法规,遵守甲方

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如有发生不服从或抵触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罚款,款项在乙方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可责令其直接退场,并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16、乙方自合同签订之后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必须保持通讯联系,不得中断,

否则甲方在取得乙方现场工人证实后,每中断通讯一小时给予罚款人民币200元。乙方指定的负责人必须住宿在工地,若有事需暂时离开工地,必须事先向项目经理请假,如未获请假批准私自离岗,每违反本规定一次给予人民币200元。

17、若乙方在施工进度及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无法满足甲方的要求,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范围及工程量进行调整,另行组织队伍进场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一切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调解,协高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