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施工合同

篇一:电缆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电缆管网工程)

甲方:永中街道建中街道整治工程项目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顺利完成建中街的电缆管网工程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下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建中街道路整治工程中的电缆管网工程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

施工,甲方按合同支付劳务费给乙方。

二、 承包内容:施工图电缆管网工程所示全部内容(包括挖沟槽、沟槽

回填、玻璃钢管铺设、支模钢筋制安、浇砼基、电缆井、美式箱基础、电缆分接箱基础、电缆接头接地装置)

三、 承包方式:清工形式(包括机械、工具)

四、 工期:2009年11月22日——2009年12月22日

五、 计价方式:

1、所承包电缆管网工程清包费用共计贰拾伍万肆千壹佰壹拾元整(254110.00元)

2、 施工中因设计变更的项目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劳务款支付:

劳务款做到专款专用,每月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劳务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劳务款的95%,扣劳务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内无质量问题后支付给乙方。

七、甲方的责任:

1、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总体计划及施工放样等技术工作。

2、提供工程所用到的石子、砂、钢筋、水泥等材料。材料供应及时,确保乙方的顺利施工。

3、及时申报工程进度款,并在下个月的12号前及时把本月的劳务款支付给乙方。(特殊情况除外)

八、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组织机械就位、组织班组按图纸施工,每周做一详

细的施工计划报到甲方处,施工当中听从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安排,配合施工员做好打桩取样、试块制作工作,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过施工员、监理认可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合格。

2、负责场内施工便道、工棚、仓库、场内电线架设等必要的临时设施建设和守护,其标准满足指挥部和监理的要求。

3、施工中用到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均由乙方自带,如水泵、张拉机械、钢筋切割机、调直机、发电机50KW一台(甲方提供柴油)等满足施工的机械,机械型号和规格必须符合指挥部及监理的要求。

4、负责场内材料的装、运、卸和保护。

5、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按照施

电线施工合同

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并按要求及时制作试块。制定并采取确保工程质量的有利措施,不准粗制烂造,不准偷工减料,也不得浪费材料,如出现浪费,按照建材价款的十倍罚款。

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防范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乙方不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或工人违规操作出现工伤事故的,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

九、工程和工期:

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返工到合格为止,由乙方承担材料、工期损失。

工期: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要求进行组织施工,确保合同工期内顺利完工,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的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进行罚款,延期一天罚款200元;如乙方无能力施工,并且情况严重时,甲方有权撤消该承包合同,如因政策等原因,造成停工15天以上乙方有权向甲方要停工费,费用多少双方协商决定。乙方负责人每月到位25天以上,不足25天的,将给予罚款,按每天200元在劳务款中扣除。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协商处理,签字起即日生效。(带附件:清单报价)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 期: 2009年 月日 日 期:2009年 月日

篇二:电线电缆施工合同

篇一:电线、电缆工程施工合同

防护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宁夏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友爱安置区一期单体楼号防护栏杆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兴庆区康居友爱安置区一期17#、18#、19#、20#、21#、

2、工程内容:阳台、空调板防护栏杆及一层窗防盗栏工程(主要包括:下料、焊接、焊缝打磨、油漆、安装等)。

二、工程价款

1、单价:阳台防护栏杆 60 元/个;空调板栏杆 25 元/个;窗防盗栏 元/个。

2、合同总价:结算时以实际施工具体楼号的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三、工期:2009年 5月 8日— 2009年 6月30日。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只提供方管,辅材全部由乙方自理)。

五、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以进度款的形式支付,乙方完成所有工程量的50%后甲方支付实际完成工程总价款的25%;完成所有工程量经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一月内,甲方支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0%,其余10%的工程款在小区整体工程交工后半年内付清。

2、甲方付款时,乙方不出具由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全额工程发票,甲方不扣税金。

六、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2、负责提供施工用电电源。

3、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各项工程验收接收手续。

(二)乙方责任

1、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一式三份,报甲方审核,经审核合格后交乙方严格按施工方案及图纸施工。乙方开工前,提交开工报告,由甲方工程负责人签证后开工。

2、严格按照图纸和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技术要求、规范、规定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自行从总电源接通施工用电,并承担接通费用和用电电费。4、严格按协议工期安排进度,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5、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并提供完整报验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技术人员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技术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盖章,乙方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返工后重新验收。

6、乙方编制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资料和功能检验资料等所有工程技术资料。

7、乙方负责保护已完工成品,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8、乙方负责因施工造成的返工或维修。

9、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土建施工,接受甲方和土建施工单位的统一管理。乙方如不服从甲方或土建施工单位的统一管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七、违约

1、乙方超过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三日还不开工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乙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担协议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连续延误三天工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因甲方

原因影响工期,开工、完工工期顺延。

2、乙方安装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协议总价20%的赔偿金。

3、乙方施工时,每道工序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报验,并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一式四份,不报验或资料不全,乙方自动放弃工程款结算权利。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员、设备缺乏、技术力量薄弱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明显在协议工期内无法完成承包工程建设任务或工程质量缺陷较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另行安排施工单位施工,并要求乙方赔偿由其造成的损失,已完工分项工程款不予结算。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组织好安全施工,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2、乙方随时负责清(整)理现场材料,保持物料码放整齐,现场整洁。

3、每检查出一次乙方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次扣减工程款500元。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达成协议。

3、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二:电线电缆采购及安装合同

电缆电线采购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电缆材料并进行安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电缆规格型号价格及安装费用 1、电缆规格型号及价格

备注:以上数量为概算,实际安装米数请乙方具体清算。结算以现场实际收方为准(未接头之前开始收方)。

2、安装及人工费用:50㎡以下(不含50㎡)电缆为14.50元(壹拾肆元伍角整)/米;50㎡以上(含50㎡)电缆为15.00元(壹拾伍元整)/米。(安装费用包含铜鼻子、热缩套及辅材)

注:以上报价含发票。

第二条 供货时间及安装完成时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由乙方提供产品国家标准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国家标准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并且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

gb 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12706.1-2008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t19666-2005耐火电缆执行标准

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并按规定经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复检合格,每种规格电缆均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间均不能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得大于-0.5%。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先付合同总价¥ ( 元整)的30%订金¥ ( 整)电缆进场后7日内,甲方付该批电缆总价的55%,金额为¥ ( )所有电缆供应并安装完成通电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应支付剩余电缆总价款的12%为 ¥ ( 整)。留3%作为电缆质保金(质保期半年),质保期满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安装人工费待安装完成并通电验收后一次性结算并附上发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可以拒收、退货,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电缆材料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电缆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5% 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肆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 方: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电 话: 电 话:日 期: 日 期:篇三:电线电缆购销合同-范本 电线电缆购销合同

需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的电线电缆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电缆盘由供方及时回收,若有丢失需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七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及时间:按需方的要求按时运至工地现场,并且将货物卸至需方指定的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天(如有变化,以需方指定材料员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输过程中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验收方法

1、供方产品进场时必须由需方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2、按电线电缆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方提供的经需方确认的样品验收。外观质量可当场检验,内在质量,需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以检测结果为验收依据。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货物运至工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20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2、供方供应的货物按需方指定的地点进场并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供方在收到货款后5天内开具等额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未开发票货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供方供应的货物须经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20天内付清所有货物价款。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供方的供货质量、时间未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需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超过5天不能交货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并免费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需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 3、供方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电缆的封端应严密,不允许有接头。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符合国家标准。

4、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供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需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因供方原因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供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 方: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日 期:日 期:

篇三:电线施工协议书06

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第14标架设电线

施工承包合同

宁波14-IW-2008-06

甲方: 顺吉集团宁波绕城高速公路第14合同段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按期、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土建工程第14标全线架设电线施工任务,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权、利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结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有关合同文件及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议,特签订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名称: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土建工程第14标全线架设电线工程 二、合同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本合同段内3.7Km主线架设电线工程(包括基础砼、模板、预埋件、砼电线杆运输、装卸、安装及转位、电线材料、施工附属材料机具、施工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如因甲方计划需要或乙方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另行安排施工队伍,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

三、承包方式:全包(包括劳务、材料及机械设备) 四、购置施工用材料需与甲方机材科共同采购合格材料 五、合同单价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1、单价:见后附件(所包工作内容:线架设电线工程所需一切工作及材料),总承包合价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伍仟元整(345000元);

2、工程量计算方式:以甲、乙双方联测的实际完工线架设电线工程计算工程量。 六、工期、进度与质量等有关要求

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所有主线架设电线工程必须在 日前完成,因政策处理原因等未能架设的另行确定时间; 2、乙方必须按施工图设计标准、甲方的要求和有关施工用电规范精心施工; 3、电力设施材料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4、乙方所完成的主线架设电线工程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 5、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付款方式

按每完成合格的500m主线架设电线工程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所有余下工程结算款。

七、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款按合同全部结算付清本合同自行终止,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附件一宁波绕城东段14标段主线3.7Km电力设施总承包费用

甲方:顺吉集团宁波绕城高速公路第14合同段项目部

甲方代表: (签字) 年月日

乙方:长沙治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一:宁波绕城东段14标段主线3.7Km电力设施总承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