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施工合同

篇一:零星维修工程协议

零星维修工程

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汕头市澄海区泰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完善学校教学设施,甲方同意将维修业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精神,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确立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及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

1、乙方担任本项目施工,按照以上规定的内容完成,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本项目由乙方采取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费的方式承包施工,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具、用具消耗材料、施工安全措施费等一切费用均在乙方承包范围。

3、乙方对所需承包的项目包质量、包安全。

三、合同费用及结算

本项目总造价 元,项目结算按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验收确认办理竣工结算。

四、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作业面供乙方施工使用。

2、在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负责及时验收签证。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应执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及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守劳动安全生产制度。

六、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竣工结算,款项汇入乙方帐户。

七、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澄海港头小学乙方:汕头市澄海区泰华

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篇二:维修合同范本

维 修 合 同 书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一致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维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内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 》明细表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3、委托方式:

4、年年日完工(工程总天数:。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款为元(¥,详见《 》。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

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涉及品牌、等级等的主要材料,需甲方现场验收。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通知工地施工人员。增减项目的价款,完工后立即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价款额的%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额的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或者不能及

时提供到位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统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期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承信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安全责任

合同行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的%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和对

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乙方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负责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或杂物必须按物业管理要求及时清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月日

篇三:工程维修合同范本

工程维修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方式:工程采取发包人只提供角铁材料,其余均为承包人全包方式:包工期和进度、包工程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说明:施工期间的用电由发包人提供。

二、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所规定的项目、以及为实施本工程而必需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包括施工区域围护等安全措施、施工垃圾运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措施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开工日期为2012年月 日,竣工日期:竣工日期为2012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

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

(4)不可抗力;

(5)条款中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承包人在前款情况发生后 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 1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实际需修复的工作量定价格,价格为封口价格。经双方核实协商,所有工程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工程先施工后付款,待施工完毕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余5%一年后付清。总价中含

全部费率、材差、税金、管理费、试验费、工人保险费、施工垃圾外运费、措施费等全部费用,决算时不作调整,不受任何市场和政策调价影响,承包方应维持合同价不变。 五、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有主材和其它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除角铁由发包人提供)其余所有施工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2、承包人采购材料的材质如需其他材料代替时,经发包方或设计单位认可,方可投入使用。

六、工程质量、检查和返工

1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应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未达到约定的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

3、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竣工验收

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 3天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并在验收后 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维修施工合同)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 3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 2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八、违约责任

1、发包人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包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承包人延期交付使用(不可抗力除外),每周按1%最高至10%的合同总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履行交付义务,或发包人解除合同,承办人提出补救措施。

九、安全施工

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

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事前应向发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3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应做到文明施工,不影响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十、质量保修

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保修期按承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在1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负有免费保修责任。其期限自工程或分部工程接收证书上注明的竣工日期起算。

3、保修期内因施工责任发生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并负担全部维修费用,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返修通知(或电话通知)后3天内到场返工修理,急修不超过24小时。

十一、合同解除

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十二、争议

1、双方发生法人变更、股权变动、企业兼并,本合同依然有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南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发包人:承包人:

住 所: 住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