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分销销售任务合同

篇一:白酒类分销协议

×××酒核心分销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县级客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分销客户) 丙方:×××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甲、乙、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销售甲方代理的×酒系列产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区域和销售任务:

×××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甲方经销×××酒的经销区域为 ,甲方指定乙方的分销区域(渠道)为区_渠道;

本协议经销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二,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酒系列产品销售目标 万元(或者件), 其中乙方在协议期内首次向甲方的进货金额不得低于万元.(或者 件) 2,乙方×××系列产品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30日前款到甲方帐上为准);单位:(万元或者件)

三,价格:

甲方按×××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规定的核心分销价格向乙方供货 ,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价格必须遵照×××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规定的各个渠道的产品价格体系 ,如×××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的产品价格有任何变化,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见下表。(元/瓶)

四,订单处理及付款方式:

1,乙方按自己需求将要货计划与甲方沟通; 2,乙方将货款交到甲方财务室或汇至甲方指定帐号;

五,财务对帐流程:

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的还利进行清算,定期对乙方的月度市场拓展费用开展清算及对账,双方签字确认。

六,物流配送:

1,乙方每次订货在 万元以上时,甲方负责配送,乙方需按规定向甲方签署收货确认单; 2,甲方在发货时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防窜码登记,并在所发货物上张贴甲方专用标识

七, 串货管理:

1,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制定的“关于窜货问题的特别约定”的规定; 2,甲,乙双方每次出货达到5件以上的必

白酒分销销售任务合同

须抄录好该批次的物流码以供×××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查验.乙方若遇市场需要需变动价格,不得随意变动价格体系,应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按×元/次进行处理。

3,如乙方发生串货行为, 被×××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直接扣除甲方滚动保证金的,甲方将根据×××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相关书面的通知扣除乙方在甲方账户上的还利或扣除相应的市场拓展费用,发生三次以上串货行为的,将扣罚全年的返利和促销政策,直至取消分销权; 4,对不按×××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规定价格出货的,甲方有权停止发货.

八,享受政策/权益:

1, 丙方投入到 县的市场拓展费用,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全部对接到乙方,丙方业务经理对甲方对接到乙方的市场拓展费用拥有监督权利,同时乙方应对甲方投入的市场拓展费用在月底提供报账手续。

2,乙方在享受分销价格体系外,第二次现款提货后,当即对第一次提货的商品按照(如上表)相应的品相进行还利。

3,×××酒业销售公司有如下市场拓展费用:部分促销物料,部分VIP客户赠酒,品部分尝酒,大型主题活动,单位赞助赠酒,丙方及甲方根据乙方销售渠道特性对乙方进行市场拓展费用的支持。

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事件之一发生时可以解除:

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合同期满并且双方决定不再延长本合同的期限; 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彼此同意解除本合同;

十, 争议解决:

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十一,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在每一页均加盖公章且由双方在最后一页签章。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7日内乙方首笔货款 万元到甲方账上即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约定期限。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丙方:×××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联系方式:

篇二:白酒渠道(酒店)经销合同

酒店渠道经销合同书

甲方: 安徽皖蜀春酒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销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授权乙方为( )市()区域( )渠道经销商。

第二条 产品价格体系及经销利润

第三条 结算方式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汇入首批货款 万元,甲方按照乙方首批货款 %预付给乙方经销产品做为市场铺货支持,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以现金支付方式补足甲方预付产品货款。

2、甲方按照乙方每月实际回款金额支付固定返利,分别为:五年五粮原浆90元/件,十年五粮原浆150元/件,十五年五粮原浆220元/件。按月结算,结算日期为实际回款时间的次月25日(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返利,不参与支付由甲方开展市场活动等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条 任务规定

1、销售任务: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合同期内,乙方合同销售回款任务为 万元;乙方合同销售回款任务按月度分解如下:

单位:万元

2、网点建设任务:

自乙方首批回款日起,乙方须在 日内完成 家终端铺市任务,须在 日内达成 %铺市率。

第五条 价格规定

1、产品的价格以甲方提供的即时价格表为准。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销售价格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低价销售行为进行处罚,并保留取消经销资格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厂家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市场运作中产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行为进行处理。若乙方出现串货、乱价等严重违约行为,或拒不配合甲方市场推广活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若乙方拒绝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书,直至取消乙方经销权。 3、甲方负责整体市场的广告宣传及产品促销推广活动,乙方负责配合执行。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销售工作,处理好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等工作。产品在市场上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到现场解决,并通知甲方。

2、乙方必须保证安全库存(月平均出货量的30%),并保证经销区域市场内不出现断货、缺货现象。

3、乙方不得超越本合同规定的代理区域进行销售,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市场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如乙方跨区域销售、恶意冲货、乱价销售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自愿接受处罚。

4、乙方不得销售冒用甲方商标或包装的其他厂商的商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之产品,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否则,甲方将停止乙方经销权,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乙方应定期、准确、及时地向甲方汇报包括库存、销售情况及营销网络在内的有关市场动态信息。

6、甲方授权乙方管理的钱款、物料,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外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各级销售人员在未经甲、乙双方达成共同协议的情况下,无权要求乙方代垫任何费用。乙方在未见到经甲方授权人员审批同意的报告时,没有义务代垫任何费用,否则,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将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等经营必备证件。

第八条 市场保证金

1、为规范市场,本合同签订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万元。 2、本合同终止,双方市场交接完毕后,甲方在1个月内,以现金方式退还乙方

保证金。

3、如果乙方出现违反甲方跨区域销售、恶意冲货、乱价销售等市场秩序管理规定相关行为,同意按照甲方有关市场管理规定自愿接受处罚。

第九条 恶意销售行为的处罚规定

为保证区域市场稳定有序的发展,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严格执行对于窜货及乱价销售等破坏市场秩序、有碍区域市场稳定发展的违规行为的监督及处罚。 1、恶意销售行为的确定

跨区域销售、酒店产品相互冲货或用于市场流通、未按甲方销售政策规定价格进行乱价销售、私自进行未经甲方批准执行的促销政策等均视为恶意销售行为。 2、处罚规定

如经甲方核实,乙方出现恶意销售行为,第一次处以壹万元罚款处罚,第二次处以叁万元罚款处罚,第三次甲方直接取缔乙方经销权,并没收乙方市场保证金及所有费用支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 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以书面形式为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安徽皖蜀春酒业有限公司

签约人(盖章):

签约日期:

乙 方: 签约人(盖章):签约日期:

篇三:酒类经销商合同 -

泸州老窖● 系列酒

代理合同

甲方:重庆 酒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发泸州老窖—盛世天香系列白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开拓市场、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销商约定: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经销关系,乙方无权代甲方作出任何承诺,立下任何债务。乙方若需要开发其他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二、 经销产品、区域、期限及销售目标:

1. 甲方现有泸州老窖—盛世天香产品: 产品。

2. 乙方代理,在 范围内享有独家销售

权,但不得擅自超出该范围销售,私自超出该范围的自动取消代理权,扣除销售返点;如若有跨区销售诉求,需征得甲方同意,在甲方调解下完成销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3. 经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 首批进货款。

三、 销售任务

1. 乙方年度销售任务为:,销售任务以甲方供货的价格计算。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处理重庆主城代理区域内 系列产品有关事宜,制订并统一安

排重庆主城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势、管理工作。

2. 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文件、资料及素材等。

3. 向乙方提供产品知识及营销知识的培训。

4. 检查乙方与本产品有关的业务运作情况。

5. 在产品销售中积极保护乙方的利益,配合、指导乙方进行销售区域内的

促销、推广及销售事宜。

6. 协调或协助处理经销商之间产生的跨区域销售等纠纷。

7. 甲方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检测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完成合同约定区域内的销售量并积极扩大产品销售。

2. 在进行与产品有关的商业活动时,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商标及信息。

3. 乙方有义务约束下级二批商、零售终端或个人遵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包括统一零售价、市场保护等。

4. 乙方有义务监督市场窜货、乱价等行为,并及时向甲方汇报情况。

5.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将销售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直接、变相交由

第三方全权销售约定产品。

6. 积极参与支持甲方举办的与产品推广有关的活动。

7. 乙方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六、 产品价格体系及结算方式

1.价格体系:

甲方规定产品的全市统一零售价格。甲方具体供货价格、区域最低保底价格、团购价格及零售价格见附件价格体系表。

2.结算方式:

乙方支付货款额应以银行电汇、现金、支票、汇款、汇票的方式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款到发货。

七、 货到付款支付及订货方式

1.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算价以现款现货的方式向乙方供货。

2.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按照双方确认的订货单1个工作日内将货品发到乙方所在地或乙方自行提货。

3.乙方应预备适当的库存量,防止销售中可能出现的断货现象。

八、 交货、运输及仓储:

1.甲方把货品从所在地发往乙方到货站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自行提货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收到货物时,应认真验收,如有包装破损或缺货等问题,应当时联系甲方,并让承运人签字确认。自收货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传真书面说明,经确认后补换。甲方货物发出并电传告知乙方,在货物到达3日内乙方须电传告知甲方收货情况,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已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

3.乙方在经营、存储过程中,应确保外包装与内包装产品的完好,防止重压、潮湿、阳光直晒和高温。因存放不当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退换。

4.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可以根据乙方需求,在不违背相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提供换货、调货服务,但不包括因乙方导致包装与产品及外观损坏影响第二次销售的产品。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不提供退货服务。

九、市场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首次进货时交纳

2.保证金扣罚: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造成市场价格紊乱,连续未完成月平均销售任务;乙方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市场,恶意窜货。以上情况若被甲方调查属实,甲方有权扣罚全额保证金并终止双方经销合同。

3.市场保证金不计息。

4.市场保证金退还:甲方合同终止后,乙方却没有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甲方应在10天内退返所剩保证金。

十、 政策支持

1.签订合同后,甲方为乙方每个品相提供一件酒的铺货支持,甲方供货价以外销售利润归乙方所有。

2.乙方首月完成10万元或累计完成30万销售任务,甲方为其配备面包车一辆作为业务用车,乙方承担车辆日常费用,在乙方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与车辆有关债务、纠纷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车辆所有权归箭乔公司所有,乙方完成年销售任务后,车辆归乙方所有,立即过户。

3宣传物料支持: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展棚一套及足量印刷宣传品。

4.品鉴会样酒支持:专业营销团队帮助推广品牌,举办品鉴会并给予品鉴酒支持,品鉴酒支持进货额(以酒水形式随货)给予支持。

5.人员支持:公司负责所有市场的规划,营销方案的制定,免费为经销商业务员进行销售知识培训和指导。不定期对各区域市场进行巡查,并做强有力的活动推广支持和宣传。

6.调换货、物流支持:调换货(首批货外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内容执行。

十一、 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如有违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条款行为,一方均可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了合同并未约定的事宜,合同双方应本着协商原则加以解决,并达成一致的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的方式纳入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双方应将相关争议提交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4.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等)造成双方无法继续执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5.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订新的家 区域销售合同(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如在本合同期满没有续约,则视双方自动放弃合作,本合同即告终止。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为避免经销商产生不必要的损失,经销商打款或转账必须按公司提供盖有公

司鲜章的账号打款或转账,否则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户名:账号:

月 日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年 月 日 (签章)(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