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加条件都有什么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补充条款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补充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区街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 )出卖给乙方,乙方对此房产现状无疑义。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即人币小写元整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元整,即小写 元整 。

四、乙方自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定金从中扣除)。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无任何产权及经济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七、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后,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

八、甲方应在房产交易完成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乙方。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乙方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退还;如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并赔偿给乙方与定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加条款:

疑义: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篇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条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第十三部分 关于商品房交接的约定

44、该商品房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或未验收合格或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出卖人将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此种情况下,即使买受人已交接及入住该商品房,均视为出卖人未交房,在此期间买受人如因该商品房项目、该楼栋、该商品房的质量问题遭受人身、财产损害,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45、出卖人交付该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实际交房面积,同时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该商品房及共用部位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复印件。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该商品房,由此引起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46、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交付该商品房时应向买受人提供已加盖其公章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该商品房,由此引起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47、即使该商品房项目已经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出卖人交付该商品房时,买受人发现该商品房及该楼栋存在如下质量问题的,有权拒绝交接该商品房,由此引起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1) 该商品房墙体、天花漏水、渗水;

(2) 该商品房墙体、天花开裂;

(3) 该商品房墙体倾斜;

(4) 该商品房室内地面凹凸不平、开裂、下陷;

(5) 该商品房装饰质量低下;

(6) 该商品房及该楼栋存在其他严重影响买受人对该商品房使用的情形。

48、商品房实际交付标准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依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按出卖人逾期交房处理的,即使买受人已交接该商品房,该商品房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不移转于买受人,而由出卖人承担,直至该商品房实际交付标准与本合同约定相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部分 关于逾期交房的约定

49、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使用,按如下方式处理:

(1)逾期不超过90日,每逾期1日,出卖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价款万分之三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买受人可解除合同。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违约金依上款规定计算。

第十五部分 关于权属登记的约定

50、双方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进行商品房买卖权属登记:

(1)具体手续由出卖人负责向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出卖人应在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办理该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所需的文件、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并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5日内将办理该商品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的文件、资料报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该商品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因出卖人的责

任,导致买受人在该商品房交付后90日内未能取得该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导致买受人在该商品房交付后135日内未能取得该商品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三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上述两证同时逾期的,依该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逾期期限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买受人可解除合同。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违约金依上述约定计算。

(2)具体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向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出卖人应在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办理该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的文件、资料交给买受人,或按房产、土地管理部门要求将上述文件、资料报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导致买受人在该商品房交付后90日内未能取得该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导致买受人在该商品房交付后135日内未能取得该商品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三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上述两证同时逾期的,依该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逾期期限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买受人可解除合同。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违约金依上述约定计算。

(3)具体手续由买受人委托的该商品房抵押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机构代买受人向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出卖人应在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办理该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的文件、资料交给上述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机构,或者按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将上述文件、资料报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导致买受人在该商品房交付后90日内未能取得该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导致买受人在该商品房交付后135日内未能取

得该商品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应按买卖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三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上述两证同时逾期(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加条件都有什么)的,依该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逾期期限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买受人可解除合同。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违约金依上述约定计算。

第十六部分 关于商品房保修的约定

51、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及于共用部分、配套设施、所有权由该商品房项目全体业主享有的配套公共建筑。

52、凡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及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质量保证书未明确规定保修期限的该商品房保修项目,保修期均为一年,自该商品房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之日起算。

53、该商品房产生保修责任后,出卖人或其委托的维修单位应在买受人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修理妥当,否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00元。出卖人在上述时间内未进行修理的,买受人有权另行聘请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另应按此维修费用的一倍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因该商品房维修遭受其他损失的,出卖人应一并予以赔偿。

第十七部分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54、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后,在未由该商品房项目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之前,由出卖人委托的 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每月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

55、买受人交接该商品房后,有权随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出卖人询问该商品房项目入住率,并且不受询问次数的限制。出卖人应在买受人询问时如实告知该商品房项目的入住率。出卖人告知的情况如虚假,或者出卖人拒绝答复、拖延答复买受人的,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每违约一次,应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

56、该商品房项目交付使用后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而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买受人有权自行或联合其他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出卖人对此应予以支持并充分配合。出卖人对于买受人自行或联合其他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进行阻挠、压制、打击报复,及对买受人进行侮辱、诽谤、威胁、人身伤害等,除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向买受人增加支付赔偿金2万元。

57、对于买受人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向出卖人交纳的维修基金,出卖人应依有关规定开立专户保管,不得挪用。出卖人对于其从买受人处收取的上述维修基金及其按有关规定自行提取的维修基金,应在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确定的时间内全额解交给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代管。出卖人如挪用或逾期解交维修基金,则每挪用或逾期解交维修基金一日,应按买受人已交纳的维修基金的万分之三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58、在该商品房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出卖人应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向该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物业管理办公用房、该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等,否则出卖人除依法对该业主委员会承担责任外,每逾期一日另应按买卖合同约定的该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三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篇三:商品房买卖合同连补充条款最新(2016版).word

合同编号:

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 售)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商品房预售合同说明

1.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协商本合同全部条款,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合同纠纷,由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遵循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为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中有供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的【】以及可自行约定的空白行。本合同中内容选择、空格填写及补充协议等,均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确定。

3.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买方)应对商品房项目的规划充分了解,可登陆“规划在线”网站(/retype/zoom/baefbb3f76eeaeaad1f330fb?pn=4&x=0&y=0&raww=585&rawh=242&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198.56410256410257&md5sum=dd9ed4a40d33fc383bef268407ba7963&sign=e8f5a587df&zoom=&png=125-624&jpg=0-21645"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乙方(买方): 出生日期: ;国籍:;所占份额: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出生证□军官证□士兵证

□通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

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公司注册证□

其他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证件号码:

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 项目建设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