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单位接收函

篇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基本情况

二、出站信息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和子女基本情况

四、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科研情况

c. 专利

f. 在站期间科研成果获科技奖励情况 :

五、 申请人签字

注:此页以下不打印:

填表说明

1、出站情况

2、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科研情况(各项科研情况内容按实际数量自行复制表格填写)

篇二:博士后在站期限24个月

博士后在站期限24个月,例如:进站时间为2008年10月、出站时间应为2010年9月。

一、进站后第23个月前完成以下工作:

1、获取出站后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正式接收函(包括回原单位工作的博士后)

(1)签发接收函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人事权限,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拟留校者,必须提前3个月由所在院系向学校提出申请(建议博士后可再联系其他用人单位,以备选择)。

(3)拟出国或暂时找不到接收单位的博士后,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或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均可以做为接收单位保存档案。如果交流中心同意接收,需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接受单位意见表》上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另附函)。

①中科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地址: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5-2号(中科院动物所西侧)电话:62572688或62635061。

②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海淀科技大厦(友谊宾馆南)人才流动部(大厦七层) 电话:68944259。

2、完成书面《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参考样式可在学校博士后工作网站上下载,此报告除封皮外有图文的页面都要连续编写页码,请用浅色封皮,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刷,胶装,不得使用铁钉或者塑料制品装订)。

3、本人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申请表》(附所有研究成果复印件)、合作导师填写评价意见,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4、学校博管办同意答辩后,领取《北京交通大学博士后出站(离校)手续单》。

5、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 /retype/zoom/65916e83bceb19e8b8f6ba48?pn=1&x=0&y=0&raww=636&rawh=344&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259.62264150943395&md5sum=4109260757d833a6610b7346669078fc&sign=636709e6dd&zoom=&png=0-284&jpg=0-36994"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二、 进站后第24个月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到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办理出站手续:

携带材料:(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业务考核表、审批表》三份

(2)博士后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原件,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3)需落户人员,须持本人《户口薄》原件

博士后单位接收函

及复印件

配偶随迁的,须持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随迁的,须持子女《户口薄》、《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

接收单位在北京的,如在北京有房,可携带房本,直接落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南门博士后公寓)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2、其他手续:

(1)交回指定的二套出站材料(必含原件):学校博管办(思源717)

(2)全职学科博士后和师资博士后凭《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到学校计财处(思源楼502)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3)调档:学校博管办(思源717)

A、人事档案在我校的博士后:必须由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在京的单位可以由博士后本人自带档案,但需接收单位在调档函中明确说明可以自带档案)

B、人事档案未在我校的博士后:博士后本人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3、出站户口迁移:

(1)出站后到京外工作的博士后,持离校转单到校户籍办公室盖章拿去本人《户口卡》,持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签发的配偶、子女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大钟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凭全家《户口迁移证》与基金会签发的《落户介绍信》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2)出站后留北京工作的博士后

持以下所需证件到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户口

1、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2、持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由允许落户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出具《落户地址介绍信》(写明允许落户人姓名、人数、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注:留我校工作的博士后,需先办理入职手续。入职报到时,人事处开具《落户地址介绍信》。

4、户口落本人在京房产的,须持合法住所证明(本人或其配偶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够房合同复印件及物业公司出具允许入住证明原件),单位分配住房并允许落户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允许落户介绍信; 5、户口落本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持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6、博士后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及配偶子女的《户口簿》(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均为原件;博士后本人户口未在北京办理进站手续的,持博士后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籍证明); 7、 调入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如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但在同一市内的,须迁到一起再办理; 8、随迁子女须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当年超过18周岁(含18周岁)的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是在校学生的须持有在校证明,待业人员须持有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 9、第二胎子女须出具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10、调入人为离婚或再婚子女随迁的,须持有《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离婚证及协议或判决上必须明确子女归属问题)。

北京市公安局地址:丰台区成寿寺甲19号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科电话:87682143\87680101\87682129

篇三:博士后进站申请表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说明:

1. 表中第一项的证明内容,亦可由相关部门按照表格中的内容要求,另行提供纸介证明。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