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合同

篇一:村农田水利建设施工合同书

农田水利建设施工合同书

建设单位:

承建单位: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

5、 承包工期:工程自 年月

年 月 日完工;

6、 工程总造价: 元

(1)

(2)

二、施工要求

1、

2、

3、

4、

三、付款方式

日开始至

四、甲方责任

工程完工后,负责资金及时到位,有权派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五、乙方责任

1、及时开工,保证工期,负责工程质量,如无故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如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3、负责保修一年。

4、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等一切费用。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乙方负责人(签字)

篇二: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协议书

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的施工任务,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斯林村团结二组承接该工程施工任务。本工程采用六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费用、包工期。具体协议如下:

一.工程量

1、开挖1.5米宽矩形排水渠29

到合格工程及以上。

双方按相关规定履行工程保修期义务。本工程保修期为18个月。

四.施工安全

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湖南省及衡阳市的施工安全规范,消除一切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的隐患,确保本工程为零安全事故。违者,一切责任(行政、刑事、经济等方面)均由乙方承担。

五.价格及付款方式

1.以清单价格为依据,总价为伍拾壹万伍仟元整(¥515000.00)

2.完成工程量的40%时付工程款的20%,完成80%时付50%工程款,完成100%时付80%工程款,余下的20%,待工程结束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如有保修费用则需扣除保修费用)付清。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施工队进入工地后,甲方最大限度地给乙方提供施工环境。及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保证2015年5月8日上午12时以前,机械到工地。如违反,乙方需向甲方方交纳5000元违约金。

乙方保证2015年12月10日以前完工。如违反,乙方需向甲方交纳5000元违约金,同时,每延迟一天,乙方还需向甲方交纳1000元/天违约金。

2.施工单位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财物损坏及其他职责自负。

篇三:农田水利渠道工程施工合同

农田水利渠道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水利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建设内容:

XXXXXXX工程

二、本合同工程总造价承包额为人民币

元(小写_____________ 元)。合同价的构成参见批准的工程设计预算。

三、工期本工程预计开工日期为 年月日,竣工日期为 年月日。

四、质量保证和质量检查。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为整个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十二个月。

甲方授权、委托___________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监理, 对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理。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合同项目下的工程没有施工、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

甲方和项目监理有权在质量保证期满之前任何时间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对工程进行检查和实验,已确认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的质量符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且不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额外费用,如果甲方和项目监理所经性的检查和实验证明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的质量

不符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则甲方有权拒绝该部分或整个工程,且乙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更换、修改、修补并修复该部分或整个工程,直到甲方和项目监理认为满意为止。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一切费用。

五、合同支付:

1、预付款: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付款:合同价将在实物工程量完成30%,70%和100%时,根据乙方成交的支付申请按照上述相应比例在该支付申请获项目监理批准后28天内支持。乙方应根据工程累计完成工作量向项目监理呈交一式三份支付申请。该申请应包括截止到该次

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合同

支付申请之日的累计完成工作量和前次支付申请所列之累计完成工作量。项目监理在收到乙方所呈交的支付申请后7天内完成支付支付申请的审查,并作出批准或通知乙方进行修改。

3、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5天内支付给乙方。

六、价格调整:本合同为固定价合同,即在合同执行期内,合同价不因劳动和服务成本价格的变更而调整。

七、转让与分包:甲方同意本工程由乙方负责具体施工。除此之外,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的任一部分、全部转让或者分包给其他方施工。

八、乙方应负担工程验收合格前所发生的与工程有关的全部税费。

九、乙方应在现场施工开始日前为下述事项提供保险:

1、工程本身的损失和损坏第三者任险。

2、人员伤亡。

所有的保险均应对所发生的损失和损坏以人民币提供补偿。

十、争端的解决: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双方之间所产生的争端,双方应首先通过好友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端。如在此类协商开始后45天内就争端的解决办法达成一致,则任一方可要求将争端提交耀州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二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质量保证期满,且工程最终验收合格后截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签章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