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贴牌加工合同

篇一:贴牌生产产品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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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M协议

汇客食品(福建)有限公司

甲方:汇客食品(福建)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 产品定牌生产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交货时间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见价格表,此价格包含:包装袋、外包装箱、标识、品牌、商标印刷品等内外包装物(由乙方提供样版)。 乙方首付印刷定金 万元人民币,待双方合作终止,一切费用清算完毕,甲方返还定金。

2、数量和交货时间以乙方订单为准,乙方每次下订单采取传真方式(盖章生效)给甲方,甲方收到传真个工作日给予盖章确认并回复。乙方款到后 天内交货。乙方必须在个月内将生产完成的产品提完,否则甲方按收取滞纳金。若甲方未按自己确认的时间交货,超出自己确认时间满______,甲方承担对乙方欠发货物价值按_________标准收取。

二、乙方产品商标及其产品管理

1、乙方委托甲方定牌生产的指定产品应严格执行产品技术质量标准生产,没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甲方不得私自生产乙方的产品。乙方对所需产品的生产向甲方下授权订单,甲方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和授权有效期内生产。

2、乙方授权甲方印制的专用件(指含有“乙方产品”商标字样或其他乙方产品专用的图案、标识、铭牌、 包装物等),甲方应妥善保管,决不允许流失给第三方,如发生流失给第三方现象,乙方有权按商标法相关之规定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三、产品的规格型号、款式及花色品种的要求

1、甲方提供给乙方可以作为定牌的产品其规格型号、款式及花色品种等须经乙方授权确认方可在外观及装饰上设计乙方产品专用款式,产品效果图出来后,经乙方确认即视为该产品为乙方定牌之产品,标注乙方产品专用型号。今后若有改动再协商解决。

2、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无论是甲方或第三方是否申请过专利,乙方都可以使用,如有追究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模具除外)。

四、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

1、甲方须按双方确认的时间交货,付款方式:可用现金或承兑汇票支付同等金额货款。

2、乙方每次下订单时,预付货款总额的 做定金,本批次货提完,定金转入货款结清。

五、质量异议

1、乙方检验过程中发现甲方产品有生产质量问题的甲方应无条件将该批次货物返工。

2、乙方在甲方所生产的定牌产品出现批量的质量问题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如需返厂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3、消费者在正常消费时,由于甲方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并有直接后果的,经双方调查核实或由权威部门调查认定的,其全部责任与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产品的外包装要求

内外包装由甲方协助乙方设计,经乙方认可后由甲方负责制作。

七、本协议定牌产品甲方无权销售,其销售权统一归乙方委托代理人全权处理。如被乙方发现甲方进行销售或直接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乙方将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八、乙方由注册商标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与甲方无关。

九、补充协议

1、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做好各种认证工作,并提供营业执照、各种认证、许可证的复印件。

2、乙方贴牌总数为 箱,分别:

3、附OEM价格执行表1份。

4、在协议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机构仲裁。

5、未经程序批准的合同协议和承诺一律无效,甲方不承担因此之后果。

6、本协议必须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方能生效。自签字之日起年内有效。一式肆份,各持二份。

7、合同有效期:从日至年月日。

8、产品质量按汇客食品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双方以汇客食品产品封样为准。

9、产品的销售不得进入汇客自主品牌的所有代理商。

10、乙方每次下定单,总量不能低于 箱;单品种不能低于 箱。

11、乙方在改区域的销售额连续三年未达到公司的销售目标时,甲方有权在乙方销售区域内开发代理商,甚至停止合作,乙方不得有意。。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二:贴牌协议范本

贴牌生产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人年度检验情况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7.商标受理书(注册证)复印件;

8.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二、协议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_____________________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甲方授权乙方印制的专用件(指含有“甲方产品”商标字样或其他甲方产品专用的图案、标识、铭牌、说明书、包装物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决不允许流失给第三方,如发生流失给第三方现象,甲方有权按商标法相关之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3.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4.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

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____倍进行赔偿。

5.甲方有权派人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产品名称(乙方)产品型号(乙

方)价格、备注。后续产品价格以乙方报价经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标贴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发票),具体承担情况见产品价格表。

四、交(提)货地点、时间及费用

1.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

2.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1.产品外包装、标贴、铭牌等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设计、定制和采购,甲方将包装材料发给乙方,由乙方代工包装;

2.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的要求。

六、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

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

1.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

2.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例: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的货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结清。

八、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2.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3.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九、品牌管理

1.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2.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一旦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售后服务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2.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十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

2.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3.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结款方式结清余款;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

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

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资料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任何形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3.甲方确保“___________”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现争议,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法

食品贴牌加工合同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 年- 日 月

篇三:食品类OEM协议

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OEM

甲方:

乙方:

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乙方应提供食品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 牌 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___倍进行索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检测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订货和仓储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具体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运输和仓储方式以双方的订单协议为准,该订单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___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双方协商相关赔偿。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货物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每批货物入库时,乙方需核对货物入库,并在入库通知单中如实注明入库货物的数量、包装、件数、质量及入库时间等情况,确认无误后签字传真给甲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4、乙方要做好防潮、防火、防盗的安全工作;储存、装运要确保货物质量。在储存期间造成货物雨淋、水湿、霉变或其他毁损灭失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及时通知甲方。

5、货物储存期限内,甲方随时有权凭入库单对货物的质量及数量进行盘点抽查,乙方应妥 善配合并提供相应资料。

6、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库存报告,包括品名、规格、数量等。

四、价格和结算

1、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

2、乙方须在每次货物发出并在甲方验收入库后,需根据发送的产品数量,按价格明细表,开具增值税发票至甲方,甲方需在发票日期始30个工作日内,结算所有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汇款。

五、产品包装和原辅材料

1、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费用(设计和生产费用)由甲方承担。

2、原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和预测准备所有的设备(人员)和原辅料,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

3、乙方须对仓储的所有上述物资应自担费用负责管理。不得出现交叉污染或与其他非甲方专供原辅料内包装混放混用现象。

4、所有包装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核定范围之内,超过核定标准的包装材料,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产品加工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为甲方研发而提供的(或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甲方签章的技术工艺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技术标准或产品配方,乙方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七、质量控制

1、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保证对该产品的生产质量和乙方负责范围内的保存和运输始终负有法律责任。

2、产品达到乙方的有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和保证。

3、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的要求。

4、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5、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全套的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记录,产品合格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单证。

八、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2、第1条所述的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硬的尖锐物等;食品被致病菌污染: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

3、第1条所述的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产品的质量的特性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产品中存在包装废弃料、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质保期超出等。

九、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

十、售后服务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质量问题发生的问题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2、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十一、解决纠纷方式

1、当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此事的追诉权;

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由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五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甲方定做的即视为不能交付定做产品。乙方不能交付定做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产品的金额的200%作为违约金,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4、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物资损毁、灭失的,应当首先支付甲方物料损失的200%作为赔偿费,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5、甲方不能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

十三、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质材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肢解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3、 商标归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的利益使用该商标。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随时终止本合同和与乙方的其他合同,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保留对乙方追诉的权利和其他权利。

4、乙方承诺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直接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5、任何乙方一旦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双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任何一方员工违反“机密信息”条款,由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或产品订单的,应在24小时之内书面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可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乙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方法,可由协议双方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