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
附件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13?244号,以下简称《意见》)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下同)根据权责一致原则完善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建立本外币协调监管机制。
第二条 上海市金融机构开展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适用本细则。
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并从事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是指上海市金融机构依据《意见》设立分账核算单元,并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为区内主体提供《意见》第三部分的投融资创新等相关业务,以及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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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
第三条 区内主体包括区内机构、区内个人以及区内境外个人。
区内机构是指:1.在试验区内依法成立的企业(包括法人和非法人);2.境外机构驻试验区内机构。
区内个人是指在试验区内工作,并由其区内工作单位向中国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一年以上所得税的中国公民。
区内境外个人是指持有境外身份证件、在试验区内工作一年以上、持有中国境内就业许可证的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自然人。
境外机构是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区内机构自由贸易账户和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账户合称为机构自由贸易账户;区内个人自由贸易账户和区内境外个人自由贸易账户合称为个人自由贸易账户。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是指上海市金融机构为开展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在其市一级机构内部建立的自由贸易专用账务核算体系-——(FTU-Free Trade Accounting Unit),并建立相应的机制实现与金融机构其他业务分开核算。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的自由贸易账户是金融机构根据客户需要在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开立的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可根据风险审慎管理需要,在自由贸— 2 —
易账户中对特定高风险业务采用子账户方式的专户管理模式实现相应的管理目标。
第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对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机构账户,以及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按宏观审慎原则实施管理;对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含区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根据有限渗透加严格管理的原则按跨境业务实施管理。
上海市金融机构应按“了解业务、了解客户以及尽职调查”的展业三原则(以下简称展业三原则)要求对账户资金流动进行相应的审核。
第二章 分账核算管理
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根据试验区发展和风险管理需要,指导上海市金融机构开展分账核算业务。
第八条 上海市金融机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试行)》建立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和分账核算管理机制。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以上海市级机构为单位,接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网络系统,并按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有关规定报送相关业务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负责组织对金融机构系统接入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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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同一金融机构的上海市(包
括试验区)各经营网点为区内主体以及境外机构办理的分账核算业务,应纳入其市级机构对应的分账核算单元进行单独核算,不得与其他业务混同。第十一条 上海市级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标识分设、分账核算、独立出表、专项报告、自求平衡”的要求开展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
(一)标识分设。金融机构应在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中为区内主体及境外机构开立自由贸易账户。所有自由贸易账户的账号必须加相应的前缀同步标识。
(二)分账核算。金融机构应建立独立的核算科目体系,确保分账核算业务及资金与其它业务及资金分开核算。金融机构在为自由贸易账户办理本外币资金的出账、清算、兑换、入账等业务时,应确保账户前缀标识在业务流程中全程体现。
金融机构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自身的各项金融及资金业务也必须纳入分账核算管理。
(三)独立出表。金融机构应对分账核算业务编制独立的损益表、资金来源运用表以及业务状况表等报表,并聘请在境内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各类报表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上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四)专项报告。金融机构应对分账核算业务发展规划、可能发生的风险隐患以及重大事项等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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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求平衡。金融机构应按自求平衡原则对分账核算业务进行管理,并建立资金、敞口、杠杆率、流动性和风险控制等市场化运作管理的内部业务管理流程,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因向自由贸易账户提供兑换服务而产生的本外币头寸应在区内或境外进行平盘。
金融机构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吸收的自由贸易账户外币资金余额,除因清算需要必须存放境内金融机构的,不得存放境内金融机构。如因清算需要存放境内金融机构的,纳入该清算账户开户金融机构的外债管理。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可以通过内部联行往来的方式在其境内法人机构开立人民币清算专用账户,用于系统内及跨系统清算。该账户的日常管理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FTU清算账户日末余额≤该日清算收支净收额的10%*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二)FTU清算账户月内日终累计净额≤10亿元人民币;
(三)FTU清算账户按月的日余额累计≤0。
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制定,并可根据资金流动及风险审慎管理需要进行调整。
第三章 自由贸易账户管理
第十四条 自由贸易账户可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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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外高桥审计报告
外高桥定增投资报告
公司是以保税区开发建设为主营的上市公司。多年来,公司依托保税区的区位优势和政
策优势,不断加大招商力度,积极开拓功能市场,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形成了地产开发、贸
易、加工和物流四个主要业务板块。其中地产开发中的土地和物业转让出售以及租赁收入是
公司主要的营收和利润来源。公司下属外高桥保税区(10平方公里)和外高桥报税物流园区构成了自由贸易试验园区
的核心区域。
外高桥2013年中期营收及毛利结构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9.8亿元,毛利16.6亿元,其中物业和土地转让出售
收入16.1亿元,毛利11.4亿元,占整体营收和利润的39%和65%;租赁收入4.7亿元,贡献
毛利2.5亿元,占公司整体营收和利润的14%和12%。自贸区挂牌引发区内及周围土地和物业价格快速攀升自贸区设立以后,自贸区及其周边物业价格快速上升。目前周边二手商品住宅价格已上
升40%左右,达到2.5万/平;厂房价格上升60%左右,达到1万/平,租金也相应上涨60%左
右,达到1元/平/天。
自贸区写字楼售价已从年初不足万元的水平上涨到了3.5-4万元/平,涨幅达300%以上!
相应的,写字楼日租金也从此前的2-3元/平上涨到了8元/平左右。工业办公楼租金也翻了
3 倍多,达到3.8元/平。由于自贸区现阶段的稀缺性,上海自贸区区域土地和物业供不应求的局面未来两三 年内都难以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相应的资产价格也将有望维持较高的水平。由政策基本
面引发的价格巨大涨幅也引发了对外高桥相关资产的价值重估。13年10月23日,上海金煜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2.3亿元竞得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转让的外高桥保税区约 1.5万方物业,为自贸区成立以来公开出让的首宗物业,单价约为
1.6万元/平,用途为仓储、展示、办公等,溢价率达到 92%。而目前外高桥区域的一般工业
厂房价格在1万元/平左右,未来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13年11月27日,公司出让的保税区g13-03地块成交楼面均价为 4192元,而可以对比
的是,此前在12月10日出让的保税物流园区综合物流仓库的楼面价也仅5800元,一般土地
出让的楼面价仅在1500元左右。目前外高桥有 3.14平方公里的森兰地块、2.73平方公里的物流园二期的大部分土地尚
未开发和销售,此外还拥有 220万方自持厂房和保税区内的部分零散的未销售土地。公司 rnav由自贸区设立前(今年3月)的184亿上升到 356亿,上升 93.5%,对 应每股rnav从 18.21元上升至 35.06元。 自贸区土地和物业的二次开发价值巨大外高桥保税区成立于1990年,大部分是工业用地,而且出让时间较早,大部分地区容积
率较低。
自贸区成立后,企业注册和入驻需求强烈,预计未来还将有大量办公企业进驻,自贸区
“地荒”凸显。未来自贸区要进一步发展,解决“地荒”问题,以满足大量企业,特别是现
代服务型企业的入驻需求,盘活区内存量土地、实施土地二次开发已经迫在眉睫。
1、提升容积率:
目前外高桥持有 220 万方厂房、仓库等经营性出租物业,但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容积率
相对较低。目前随着自贸区物业租金的快速上升,公司可以对其持有的标准化厂房和仓库进
行改造,提高容积率。
假设公司目前持有物业中约有 50%,即 110 万方是标准化、可改造的厂房和仓库,如将
其容积率从目前的1.0 左右提高1.5,即意味着自持物业面积增加了55万方, 每年可增加
租金收入2.43亿,对应净利润 1.08亿, eps 可增厚0.11元。
2、土地二次开发:
目前外高桥区域内,工业用地面积达到500多万,基本都是在过去20 多年中陆续 出让。现在有相当一部分土地利用方式较粗放,厂房、仓库容积率较低,甚至闲置。目
前区域内 500 多万方的工业仓储用地中,如果按公司每年能够盘活其中 2%(即10万方)的
土地保守估计,每年可使公司增加净利润1.60亿,对应 eps 增厚0.11元。若30%的工业仓
储用地可进行二次开发(150万方),则公司的rnav可增厚13.8亿元。
3、土地性质变更:
按照2009年发布的《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外高桥保税区整个协调范
围面积 10.34平方公里,其中实际用地总面积 827.63万方(即8.2763平方公里),扣除绿
化、市政设施、道路、文物古迹、水域用地后,剩余可使用的土地面积为 655.82万方,目
前工业仓储用地最多,为 512.7万方,占78.2%,行政办公和商业金融用地偏少,总共98.7
万方,占15%,生产研发用地也仅有40.34万方,占7.9%。 自贸区将产业发展定位上将提高服务业比重,自然要求用地规划随之调整。未来自贸区
的发展方向是增加服务业比重,从传统货物贸易向向服务贸易、离岸贸易等多种新型业态发
展,区域产业定位的调整,自然要求土地的性质和利用方式也要做出相应的配套调整。 中央将保税区开展为自由贸易区的意图就是要将第二产业逐步推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
并举,需要一定过程。工业用地改成住宅用地基本没有可能,改成商业用地和金融用地是有
很大可能的,方案待批,首先需要补地价,经济效益可期待。 未来外高桥区域内土地利用方式是否调整、各类土地性质土地的配比、所需要的调整和
实施时间等,都还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森兰地块开发进度加快,支撑公司业绩增长 森兰地块是上市公司本来拥有的土地储备,位于航津路以南、赵家沟路以北、杨高路以
东、张扬路以西,紧邻自贸区,主要定位在外高桥保税区的商业和生活配套。森兰地块总占
地面积 5.74平方公里,大部分是公园绿地,商品房面积约为170万平方米,是公司现有资
源中的价值最高的部分。
森兰地块分为商业区和居住区两个组团,商业区规划建筑面积为 52万平方米,包括商
业、五星级酒店、服务式公寓、总部办公基地和餐饮娱乐等业态;居住区规划建筑面积约为 120
万平方米,以低密度公寓和别墅为主,并有国际学校和餐饮、医疗等配套资源。 2011年末,森兰地块累计开发面积仅11.1万平方米。但2012年以来,森兰地块的开发
进度明显加快,12年一年的开发面积就达到了32.4万方,包括18.4万方商业组团地块和 14
万方住宅地块。2013年,公司的计划开发面积更是达到 48.4万方,开发进度明显加快。同
时,13年5月,公司还启动了物流园二期 1#、2#地块的前期开发,开发面积为25.24万方。除了土地的出让,公司自主开发的森兰名佳和尼德兰官邸项目已于13年开始预售,14
年起将逐渐结算。13 年开始开发的a12-1和 a5-1住宅项目也将于14年开始预售。 定增项
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将不超过270,000万元,其中21亿元
投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一期建设项目,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建设项目由由5大平台合计30个子项目构成,计划建设30栋高标准的办公楼、大型物流仓
库、定制厂房、展销中心等物业及配套基础设施,总建筑面积819,839.66平方米。项目建成
后将主要满足跨国公司、国际采购及分拨企业、大型物流企业、高端服务企业以及高端进口
产品展销商的经营需要。
其主要建设工程指标为:盈利预测: 篇二:普华永道&外高桥保税区审计失败案例研究--小小函证引发的权责
小小函证引发的权责之争
——普华永道&外高桥保税区审计失败案例研究 内容摘要
审计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关系日趋复杂,
使得审计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近几年来,国内外重大审计失败事件频繁出现。2006年的
普华永道“外高桥保税区案”作为国内发生的第一起由公司直接对涉嫌未尽职责的事务所提
起的诉讼,吸引着公众的目光。究竟审计失败的问题在哪里?基于对该问题的思考,我们对
普华永道审计外高桥保税区案例的发展过程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对这次审计失败的成因做
了比较系统而透彻的研究。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我们认为这次审计失败的成因主要是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注
册会计师没有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程序;
2、注册会计师缺乏风险意识,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3、由于受到审计时间和成本
的制约,在实际审计过程中不断形成了低于独立审计准则要求的行规;4、外高桥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存在很大的缺失。
基于对案例的分析,我们从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和审计环境三个方面进行了经验总结,
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和措施,希望在规避审计失败方面能够有积极的影响。 关键词普华永道 外高桥保税区 审计失败案例目 录
一、背景介
绍..............................................................................
............... 4
二、审计失败原因分
析 ............................................................................
4
(一)审计主体方
面 .......................................................................... 5
1.没有按照审计准则严格执行审计程序 ..................................... 5
2.缺乏风险意识,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 5
3.审计时间与审计成本的限制导致疏忽 ..................................... 6
(二)审计客体方
面 .......................................................................... 6
三、审计失败违规操
作 ............................................................................
7
四、法律责
任..............................................................................
............... 8
五、经验与启
示 .............................................................................
........... 7
(一)审计主体方
面 .......................................................................... 9
1. 履行有效的审计程序,必要时实施追加或替代审计程序 ... 9
2. 提高风险意识,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和职业怀疑 ............... 9
3.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
平 ................................................... 10
4.加强风险控
制 ...........................................................................
10
(二)审计客体方
面 ........................................................................ 11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 .................................... 11
2.转向国内会计师事务
所 ........................................................... 11
(三)审计环境方
面 ........................................................................ 12
1.完善监管制度,加大惩处力度 ...............................................
12
2.重新审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威地位 ............................... 12
一、背景介绍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于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是设有隔离设施的实行特殊管理
的经济区域,货物可以在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自由出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免验许可证
件等常规的海关监管手续。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则于1992年正式成立,是国
内唯一一家以保税区开发建设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商业房地产的开发和经营,
在1990年代的沪市曾经风光无限,曾和同为地产股的浦东金桥、陆家嘴一起被并成为两桥一
嘴。随着保税区的投资环境日臻完善,公司充分利用保税区的各项政策和上市公司的有利条
件,努力实现从开发型企业向资产经营型企业的转变。但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业绩下滑,股
价不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于2003年和2004年被外高
桥聘用,之后以收费过高为由被解聘(审计费用:2003年为80万元,2004年90万元,2005
年普华永道提出的费用是120万元)。 2006年5月11日,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0648,已经实施过股改,
本文以下简称g外高桥)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于5月9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公司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在2003年度
和2004年度对g外高桥的年度审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未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即
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使该公司蒙受巨额经济损失为由,要求普华永道返还全部审计
费用170万元,并赔偿申请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共2亿元,且承担全部仲裁费和律师费。 事件回顾如下:
2005年6月g外高桥发现存放在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2.04亿保证金只剩下8万元,
报案后查明,一名掌管公司证券投资类项目的财务经理助理伙同证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把资
金挪用给一客户炒股并转移给其经营的公司,造成大量亏损,绝大部分资金可能已经无法追
回。
第一笔资金挪用发生在2002年4月,当时,g外高桥在证券公司账户上的账面资金有8000
余万元,由于挪用未被及时发现,g外高桥于2004年在这个账户上的保证金增加到2亿以上,
而普华永道在2003年和2004年都对g外高桥出 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现在看来,审计意见书失实。更为严重的是,两次对g外高桥
的此笔保证金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都并没有按照正常的审计程序自己控制函证过程,而是
把函证信交有挪用资金的参与者即前文所讲的g外高桥的财务经理助理全权处理。正是因为
函证过程中的失误,g外高桥认为普华永道应对公司的损失负责。 这是在国内发生的第一起由公司直接对涉嫌未尽职责的事务所提起的诉讼,且诉讼的金
额十分惊人,是审计收费的100多倍,所以,此案的最终结果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未来业
务发展和审计风险回避等问题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二、审计失败原因分析
(一)审计主体方面
1.没有按照审计准则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或负责任的注册会计师而言,表面上看就是一个审计程序的实施问题。
普华永道在对信用保证金实施函证程序时,完全没有按照准则要求,严格控制函证过程,独
立进行函证收发,而是交由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看来注册会计师犯了一个非常明显而低
级的错误。虽然从我国目前的法律和商业环境来看,注册会计师实施有效函证也确实存在着
较多困难,据业内人士称,迄今为止还没有相关法规要求证券公司对注册会计师的函证必须
回函(只有银行有必须在10日内回函的规定),而向证券公司进行函证基本上也得不到回函。
在本案中,注册会计师可能就是在考虑到自己直接控制函证程序难以得到回函,才把函证信
交由和证券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公司内部人员来完成。但是这个显然不能成为注册会计师的免
责理由。
2.缺乏风险意识,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注册会计师缺乏风险意识,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则是造成审计失败的根本原因。在
如本案中保证金金额很大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不仅应该对函证过程进行严格控制,还应当
考虑除函证以外是否需要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或者进行其他替代审计程序。因为像在本案
中出现证券公司的人员直接参与挪用资金,管篇三:普华永道被g外高桥索赔事件 普华永道被g外高桥索赔事件 2006年,g 外高桥以普华永道审计不尽职为由向其提出了2亿元的索赔,一时间成了会
计业界谈论的焦点。这起案件经公安机关查明,是外高桥总经理、财务部经理与国海证券营
业部负责人串通作弊,挪用外高桥在该证券营业部2亿元保证金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投资,
事后这两者都被刑拘,外高桥董事长也被撤换。为此,g外高桥认为:“对于此等导致g外高
桥会计报表严重失实的重大错误和舞弊行为,作为国际知名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普华
永道在实施审计后竟然毫无察觉,依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因此,普华永道因涉
嫌在审计工作中未能采取规范的函证程序,被外高桥申请仲裁索赔2亿元。 为什么像普华永道这样的大所也会在函证这个环节出现如此明显的错误?归根结底就是
在我国当前的法律和商业环境下,注册会计师在实施有效函证的过程中确实有着较多的困难。
在本案中,注册会计师考虑到自己控制函证过程不能得到及时回函,就把函证交给和证券公
司有往来的公司内部人员,虽然得到书面保证,但是却为后来的纰漏埋下祸根。针对本案,
虽然有很多分析针对的是普华对函证程序的缺失问题,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缺乏风险
意识,才是本次审计失败的最根本原因。这也是我们在未来的审计工作中需要警醒的地方。
篇四:外高桥对普华永道天价索赔案反思 申草:外高桥对普华永道天价索赔案反思 发布时间:2006-5-12 阅读次数:2521 评分(0票,平均0.00分) 评论:0次 来
源:中国会计视野作者:申草编辑:ycypwc天价索赔案反思--cpa对客户职员舞弊损害赔偿之责
一、外高桥案是职员舞弊导致财务舞弊g 外高桥(600648.sh)以普华永道审计不尽职为由向其提出了2亿元的索赔,一时间成了
会计业界谈论的焦点。这起案件经公安机关查明,是外高桥总经理、财务部经理与国海证券
营业部负责人串通作弊,挪用外高桥在该证券营业部2亿元保证金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