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出口合同样本

篇一:海运出口运输合作协议

海运出口运输合作协议

利通物流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与 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有关海运、海空联运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方面,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内容如下:

一. 委托

,委托利通物流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办理国际货物海运出口运输业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

2.2 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乙方订舱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

证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进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件。

2.3 订舱时,乙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托运单,托运单应明确标明

乙方订舱本身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和乙方订舱公章,如乙方要求代开发票请注明代开发票客户名称。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需於托运单注明本协议编号,以免丧失协议内容之权利。

2.4 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之出口运输代理包括:出口订舱、报关、报验、

装箱、发单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装船出运,并及时告知乙方中转港信息及目的港情况。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天左右乙方可从甲方取回有关文件单证(以(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海运出口合同样本)结清相应费用为前提),如须更改乙方不得超过1年(以报关日为准)。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单证直至乙方依时结清各项应付费用。

2.5 乙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之物

品,甲方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和活动物之运输。如果乙方违反本规定,将依法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2.6 乙方如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乙方应於订舱时,明确注明协议合同编

号及运价於托运单,甲方不承担运费误差责任。

2.7 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得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确认,

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之要求。

2.8 船期更改,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甲方有责任於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

乙方,并与乙方书面确认通知,乙方亦得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更改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2.9 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乙方付款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

准付款,待货物抵达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多退少补之方式确定运费。或者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核,如果甲方错误,乙方来回合理车费甲方承担(最高限额在500元人民币内),为了减少在甲方仓库问题上争议,甲乙双方遵守如下之规定:

乙方的货物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进甲方仓库(进仓通知书上乙方有义务填写相应内容),甲方仓库有责任及时卸货,并且甲方有责任根据托运单,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主动出具仓库收货回执。(乙方有义务让相关人送货到甲方仓库,如果乙方送货是司机,应视司机是全权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工作。争议比较大的情况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规则外包装甲乙双方尽量在送货时丈量,双方就地确认)。

乙方送货物是多笔货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仓库,乙方提供进仓通知书、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资料、规格等要求甲方分货,如果一切分货资料正确,人为错误,后果甲方承担。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

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责任代乙方索回超收差额。

2.11 乙方付费时,在协议规定付费时间前一周必须与甲方确认应付费用对应

的发票是否收到,且需依开航日期,循续依时付清运费否则甲方仍有权暂扣乙方其他之单证及货物(即使该货物的发货人不是乙方,只要是由乙方委托甲方的),至乙方依时、依续结清应付费用。有关发票付款情况更改,除甲方原因,乙方要求更改发票必须在开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并交回原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更改。乙方要求更改,有任何涉及甲方收款问题情况,甲方也有权拒绝更改。如果乙方所出运货物之改运费条款为“到付”或因要求更改运费条款而造成甲方及其代理收取费用有任何困难或争议的,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支付,且在双方规定的协议时间内付清,否则甲方有权暂扣其他乙方之单证及货物(即使该货物的发货人不是乙方,只要是由乙方委托甲方的)直至结清为止。

三. 运费及人民币费用

3.1 拼箱方面,乙方依据甲方最新发布之拼箱运价,依生效日期计算运价付

费与甲方。

3.2 整箱方面,乙方依据甲方最新发布之整箱运价或乙方与船公司之协议合

同依生效日期计算运价付款与甲方。

3.3

3.4 运价生效日期均以开航日期为依据。 海空联运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协议。

四. 付款方式

4.1 美元运费方面:乙方同意拼箱业务于船舶开航后的将海

运费用以电汇等且只能以美元结算)支付方式,於 (何地)支付于甲方。乙方同意整箱业务在船舶开航后的30 内,将海运费用以 (现金,电汇等)支付方式,於(何地)支付于甲方且乙方报关资料须交由甲方报关。 人民币费用方面: 乙方同意拼箱业务于船舶开航后的 30 天内,将

海运费用以 (现金,电汇等)支付方式,於 (何地)支付于甲方。乙方同意整箱业务于船舶开航后的30 天内,将海运费用以(现金,电汇等)支付方式,於 (何地)支付于甲方且乙方报关资料须交由甲方报关。

4.2 甲方为乙方委托的业务设定人民币/美金____________元的信用额度,当

乙方应付甲方的款项累计总额超过了此信用额度时,乙方同意将超过的部分立即支付给甲方。

4.3 若乙方不能履行上述的第4.1条和第4.2条,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

0.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的其他货物,直至乙方付清所有欠款为止。

4.4 乙方依时依续付清应付款项后,甲方於隔月20日----25日之间准时结清

前一月全部订舱佣金。运费到付之订舱佣金则需再隔月的20----25日之间正式结清。但前提必须是确定到付运费甲方代理已实际收到。

4.5 本协议不接受运费,佣金对冲之结帐方式。

五.协议终止

5.1 如遇乙方未按协议内容准时付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於目的港

暂扣货物及国内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和国内未出运的货物(即使该货物的发货人不是乙方,只要是由乙方委托甲方的),直至乙方结清费用为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目的港及装货港之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2 乙方於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与甲方发生订舱业务时,本协议

亦即自动终止,乙方则恢复付款交单方式与甲方订舱。

5.3 乙方欲终止本协议,应电话确认及正式书面通知甲方财务部,7日后协

议即自动终止。

5.4 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

行之义务与责任。

六. 协议修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内容双方未经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七. 法律与仲裁

7.1

7.2

7.3

7.4 本协议不适用於个人、个人单位,仅适用於公司商行。 甲方,乙方协议签章请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应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以法定程序照章办理。

八. 帐号

甲方收款帐号 乙方付款帐号

美金帐号: 美金帐号:

人民币帐号: 人民币帐号:

九.协议生效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应结清所有与甲方签约

前已发生之费用,本协议方可执行。

9.2 本协议之有效期自甲方签订日期起,以()为限,协议期满日之

前,甲乙双方如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方能延长一年。

9.3

9.4 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方承

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篇二:海运出口托运单范本

海运出口托运单范本海运出口托运单

SHIPPING LETTER OF INSTRUCTION

托运人: Shipper编号: 船名: No: S/S:目的港: For:

经验 716

金币 810

帖子数 353

回复数 9

注册时间 2008-10-23 托运单(BOOKING NOTE OF EXPORT CARGO/SHIPPING ORDER)是出口商(发货人/托运人)在报关前向船方或其代理人(承运人)申请租船订舱的单据。它是缮制提单的主要背景资料,是船公司制做提单的依据,如果托运单缮制有岔错、延误等,就会影响到其他单证的流转。因此,正确、快速制单,从而保证安全收汇.一、海运出口托运单的缮制

?、 托运人,即SHIPPER。一般情况下,填写出口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收货人,即CONSIGNEE。在信用证支付的条件下,对收货人的规定常有二种表示方法:A、记名收货人;B、指示收货人。

A、 记名收货人是直接将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完整地表示出来。这时,收货人即是合同买方。但是记名收货人的单据不能直接转让,这给单据的买卖流通设下了障碍。故记名收货人的表示方法不常使用。B、指示

收货人是将收货人以广义的形式表示出来。常用空白指示和记名指示两种表达法。指示收货人掩饰了具体的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使单据可以转让。在空白指示(不记名指示、空白指示)的情况下,单据的持有人可以自由转单据。在记名指示情况下,记名人有权控制和转让单据。指示收货人的方法补充了记名收货人方法的缺陷,但也给船方通知货方提货带来了麻烦。对此被通知人栏目作出补充。

?被通知人NOTIFY PARTY,此栏填写信用证中规定的被通知人。被通知人的职责是及时接受船方发出的到货通知并将该通知转告真实收货人,被通知人无权提货。

?、 托运单编号(NUMBER),一般填写商业发票的号码。 ?目的地(PLACE OF DELIVERY),此栏目按信用证的目的港填写。填写时注意重名港口的现象,一般将目的洪所在国家名称填写在这一栏目中。如果目的地是一内陆城市,这一栏目填写卸下最后一艘海轮时的港口名称。在计算运费时,是根据托运单的本项内容计算航程的。 ?、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S),此栏填写信用证或合同都规定的唛头,买卖合同或信用证中没有规定唛头,可填写N/M。

?、数量(QUANTITY)托运单中的数量是指最大包装的件数。

?、货物说明(DESCRIPTION OF GOODS)对这一栏的内容允许只写大类名称或统称。

?、重量(GOSS WEIGHT / NET WEIGHT)重量应分别计算毛重和净重。

?、尺码(MEASUREMENT),该栏目填写一批货的尺码总数,一般单位为立方米。

⑴、装运日(TIME OF SHIPMENT)。

⑵、期满日(EXPIRY DATE),该栏目的填写一般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⑶、存货地,内容用中文填写。

⑷、转船(TRANSSHIPMENT),填要求与分批一致,只能在“允许”或“不允许”两者取一。

⑸、分批(PARTIAL SHIPMENT),按照合同或信用证条款填写。只能限在“允许”或“不允许”两者中取一。

⑹、运费(FREIGHT),一般不显示具体运费,只填写“运费待付”或“运费预付/已付。

⑺、托运单日期的填写与发票的日期一样的内容,即开立发票的日期。⑻、提单正本份数,一般一式三份,三份正本提单同时有效(THREE ORIGINAL BILL OF LADING或者 ORIGINAL BILL OF LADING IN THREE、FULL SET OF BILL OF LADING,指全套正本提单。按照习惯,一般是指二份以上正本提单。

⑼、提单副本的份数,一般是指出口企业留底份数+寄单所需份数+信用证对正本提单要2的份数。

⑽、特别条款,根据信用证要求或合同要求中有关运输方面的特殊条款。

21、签字,经办人签字,出口企业盖章。其他项目如船名、提单号码等由船方或其代理人填写。

二、海运货物出口货运单证的流转程序:

① 托运人填制单据-----提交----②外运公司填制船只和舱位-----③外运公司将一联配仓单交出口公司,出口公司据以缮制报关单、投保等-----④出口公司企业将报关单随同所有报关单据交外运公司办理货物装船前的报关-----⑤船方根据出口载货清单和装货清单,编制货物积载图交外轮代理公司------⑥外轮代理公司将积载图分送港区和理货公司-------⑦港区根据货物积载图,安排货物集港的日程和码头仓位,然后通知外运公司和出口企业-------⑧外运公司或出口企业根据港区通知,到外贸仓库提货,并将货物送到港区指定仓库-------⑨外运公司或出口企业报关员持整套报关单据及装、收货单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⑩海关验货后,在装货单上盖章放行,并将装、收货单退还外运公司或出口企业,由外运公司或出口企业将装、收货单及交纳出口货物港杂费申请书交理货公司⑴理货公司根据载货船只的到港时间以及外轮代理公司交来的单证编制装船计划,然后凭交纳出口货物港杂费申请书,通知港区将货物发至船边-----⑵港区接到理货公司通知后,立即将有关货物发至船边-------⑶理货公司理货员负责监督装船,具体核对唛头、件数、包装方式、货名与装、收货单及有关单据描述是否一致,并在装货单上填入实际装船日期、时间、所装舱位和数量,并签名后将装、收货单交船方和外轮代理公司------⑷船方收到装、收货单后,留下装货单作为随船货运资料,由大副在收货单上签字或作适当批注后退交托运人-----⑸托运人收到大副收据后,即可凭此及预制好的提单到外轮代理公司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⑹大副收货单上如无批注,外轮代理公司即可向托运人签发已装船清洁提单,并将提单副本交船方留作货运资料------⑺外轮代理公司将实际的出口载货清单与签发的提单核对无误后,分别交船方作为货运资料,交沿途各港及目的港代理作为进口舱单报关------⑻托运人持提单(还有其他单证)到议付银行办理结汇手续。一次海运货物出口货运单证的流转宣告结束。

三、集装箱货物托运单: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的缮制与海运出口托运单的缮制制基本相同。只是增加了托运货物的交接方式,如CY---CY、CFS---CFS等和集装箱货物的种类,如普通、冷藏、液体等。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的流转程序

托运人填写托运单,留下货主贸存联-----②外轮代理公司加注编号和所配船名------③海关审核认可后,加盖海关放行章--------④货代理安排将集装箱号/封箱号/件数填入托运单,在集装箱进入指定的港区、场站完毕后,在24小时内交场站签收------⑤场站的业务员在集装箱进场后,加批实际收箱数并签收。⑥场站业务员在装船前24小时分批送外轮理货员,理货员于装船时交大副。然后第一联收据由场站业务员交还托运人,作为向外轮代理公司换取收货待运提单的凭证,或装船后换取装船提单。

篇三:海运出口货物订舱代理合同范本

海运出口货物订舱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海运出口货物订舱代理合同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 办 人: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中国外运 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出口代理订舱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办理有关货物的海运出口订舱事宜(具体货物品名装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订舱单为准)。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订舱单如实地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质量、装卸港口等内容。对于填写错误而导致的损失或者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具体的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4、甲方应根据船期预报,在船公司截止接单日之前将订舱单送达乙方。对于超过截止接单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对于确实无法加载的货物,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的货物包装应适合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的特殊属性,包装外面应注明搬运、储存、防护等标识,具体的包装标准参见_____。甲方如果对货物的储存、防护或者出口运输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舱单上注明。在甲方货物包装明显不适应海洋运输或者货物特殊属性时,乙方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对于货物本身以及货物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仍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般--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8,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甲方应于货物发运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

如标注的运费单价有误或者甲方与船公司之间订有优惠运价,甲方应于上述期期限届满前向乙方提出更

正,否则视为接受乙方所标注的运费基价。

9、对于其他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乙方在在配舱回单上应标注运费基价和运费支付的最后期限甲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按照运费单价及货物数量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运费。

10、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垫付有关运费。甲方应在运费支付期限届满之前,将乙方所垫付的运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因乙方计算错误而多垫付的部分除外。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对于港杂费等其他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___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的特别授权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关部门垫付相应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将乙方垫付的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对于乙方的代理费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来的帐单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对于逾期支付的款项,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3、对于第8、9、10,11、12条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以包干费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关费用调整,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包干费率。

14、对于预付运费条款下的出口货物,在甲方未结清所有乙方垫付的费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签发了提单,乙方也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货物出口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并对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如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