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火字的故事

篇一:书与火的故事

书与火,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仔细寻思,它俩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书从它产生那天起,就与火结下的不解之缘。

书承载着人类的知识,传递着文明。可以让莘莘学子博取功名,可以让人在事业上大展宏图,可以让人在爱情上左右逢源,可以让闲暇无聊时打发时光。一本好书有时会影响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甚至于世界。可是有时它只能默默无闻地躲在角落里,养在闺中无人问,于是素萤灰丝便时蒙卷轴。最后只好自贬身价,几毛钱论斤卖到废品收购站。但即使到了最糟糕的地步,书依然大有用处。上厕所可作救急之用,然毕竟亵渎神圣,做这事的人不多。而用来做燃料,却是人人都津津乐道的。山野村氓要烧,饱学鸿儒的人也要烧,反贼流寇要烧,帝王将相更要烧

有关火字的故事

。豪情冲云者烧,胆小怕事者要烧;恨书厌书者要烧,爱书惜书者也要烧;造反有理者要烧,反动右派也要烧。秦始皇要焚书,罗马教廷要焚书,英法联军烧《永乐大典》,连小小的狱吏也要把华佗一生的心血付之一炬。一切人都要烧,看来书最终逃不了葬身火海的命运。人死了要火葬,书不用了也可以火葬,待遇级别不低了。另外,还让人点着炉火,节省了木柴、煤炭。而秦始皇更高明,竟然由此禁锢了思想。图书涅槃这份精神比之凤凰涅槃竟毫不逊色。它燃点低,生火的价值如此之大,好处如此之多,无怪乎人们都爱用书来生火了。

介于书本生的特性,它一生下来就和火成了生死之交。固然人是焚书的罪魁祸首,但火终归脱不了干系的,起码要算个帮凶了。人为的事还情有可原,可是那自然的火灾造成的文化损失,火的罪过是推不掉的。可怜雷理爵士狱中几十年沤心沥血写出的一部世界史,就这样毁于一旦。大抵是火注定要与书作对吧。按我国古代五行的说法,五行相生相克。造书的那些材料纸呀、竹简呀,本质都是属木,而木是要生火的,难怪火对书不留情了。有人不相信阴阳五行,那么我们就用现代科学来考证一番。因为造书的材料是从植物(主要是木材)加工而来的,该过程只是物理变化(英文中要用be made from)它的成分大抵保持原状不变,不外是碳氢氧构成的有机物,一般不易发生变化。但一遇到火,嘿嘿,瞬间与它合为一体。有人说书是一个人性灵的续集,那么此时这仍活着的性灵只好被无情地扼杀了,化为CO2去也。

说来也怪,书虽常毁于火,然书却时时离不开火。没有宇宙之火,何以有人类,没有人类用火,更谈不到人类文明,更谈不到书。再者,写书、读书又何能少得了火。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学者都在灯下掩卷苦读,奋笔疾书。夜里,这些不屑日落而息的人出于需要,只好求助于书的敌人——火。条件好的,点根蜡烛,条件差的也得凑乎盏油灯。黑夜书离不得火,白天如何?那普照大地的太阳其实也是个大火球。不管是原子核的聚变、裂变,表现出来的终归还是火。即使现在发明的电灯,且不说电的主要来源火电站,就说这电灯的发光原理,达到白炽状态的钨丝、铂丝,还不都是一种火吗?这样说来,火竟成了书的至亲。没有火,何来书乎?

烧书的事情就谈到这,下面表一下读书过火的麻烦。凡事总得适度,这是客观原则,违背不得,否则就有无尽的烦恼等着你。读书固然得有火,没有照明的火,读不了书。没有情感的火,读起书来没兴趣,没热情。这样的读书忒没劲,自然也无用。可读书也不能过火,一过火,就会带给你许多麻烦。

首先是伤眼,根据当代科学研究,人在看书的时候眼睛要释放电流,其电压为一亿分之

一伏特。稍有物理常识的人都知道,用电时间不能太长,时间太长了会损坏电器。同样,看书时间也不宜太长,时间长了,释放的电流多了,电压增高,也会损坏我们的生理电器——眼睛。所以当我们长时间看书以后,往往会觉得眼睛发烫,有种上火、干涩的感觉。这一点,我国前辈也早以认识到了。陆游有诗为证:我生学语即耽书,万卷纵横眼欲枯。

其二,容易头脑发热。如果说眼睛的干涩还算不得什么,可以滴点闪亮滴眼露什么的,那么自己的前途性命总不能也无所谓罢。读书这件事好是好,但往往容易走火入魔,把人读傻读呆了。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各色各样的书呆子,把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奉为教条,醉心功名利禄,结果庸碌无为,一事无成。有的确是真心喜欢读书的,但也没有把握好读书的尺度,终于过了火。变成了书箱、书柜,只能做别人的思想运载工具,丧失了创造,丧失了自我。有的倒是有自己的创见,但过于书生气,不懂得明哲保身。往往忘乎所以,每每忘了禁忌,口无遮拦。秦朝那几个儒生如果不是读书过火,对大当家的品头论足,我想始皇帝也不拿他们怎么样。苏秦如果不是读书过火,也不会说那番混话,做那件混事。最可怜的是清朝读书人,因为一个字的缘故,触怒了皇帝老儿,无数人被搬掉脑袋。

哎!书与火,生亦是它,死亦是它,不是冤家不聚头啊。话说得有些过火,但我也是一片好心,给大家提个醒。但愿天下的爱书人能够适量地读书、写书。既能点燃情感、智慧的火花,也能避免火灾。好了,话就讲到这里,但他们的故事仍将继续。欲知后事如何,请读者用自己的大脑分解吧。

初稿于一九九九年九月

修改于二○○八年六月二十三

篇二:水和火的故事

水和火的故事

水和火不相容,因为他们两个人相克,如果两人相遇就会吵架。火不会找水,水也不会找火,水看见火就躲着走,火看见水就远远的跑掉,他们之所以成不了朋友是因为它们知道,火会把水蒸干,水会把火熄灭。所以他们一直是陌生人,谁也不见谁,更别提是好朋友了。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天上下起了大雪,江河里的水都结成了冰,冰天雪地里,一位猎人上山打猎,大雪封山,他被冻坏了,奄奄一息,他拖着疲惫的身体,用自己最后的力气点燃身边的木柴,火生了起来,木柴燃烧了,发出了明亮的光芒,温暖的火苗围着猎人,猎人身上慢慢有了温度,身上的冰开始融化,变成了水,火看到了水,显得有些慌乱,它看到温热的火苗正在把水慢慢的蒸干,它强撑着对火莞尔一笑,火心里的某种东西轰然倒塌,这时水倒下了,火想扶住水,水急得不叫:“不要碰我,救人要紧。”火被镇住了,呆呆的站在那里,不知所措。火眼睁睁的看着水的身体一点点被这里的高温蒸干。火连忙对水说:“对不起,对不起。”水用虚弱的身体说:“不用对不起,我是甘愿的。”火被水的牺牲精神打动了,它说:“我们以前不是好朋友,现在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水对火说:“我愿意成为你的好朋友。”水慢慢的消失了,化作一团气体消失了。火哭了,流下了伤心的眼泪,它后悔自己没有拉住 好朋友的手。它被水的大无为精神所感动了,它想念水,想去找它,慢慢的慢慢的,火也熄灭了,它去寻找自己的好朋友去了。

猎人身上被烤热了,他又有了力气,他不知道水和火为了它都牺牲了,他继续他的行程,终于走出了大山。

篇三:古希腊火的神话故事

古希腊火的神话故事

作为一种神圣的象征,火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史前。火在希腊历史上代表着创世,再生和光明。在希腊神话中,火是赫菲斯托斯的神圣象征,是普罗米修斯从宙斯手中偷得赠送给人类的礼物。

起源于这个故事

在古希腊神话传说中,有无数的史诗般的英雄,他们就像繁星一样灿烂于众神的天空,其中有一颗星星特别耀眼,那就是普罗米修斯。当初,众神之王宙斯为了永远统治大地,故意不给人类降火,使世人生活在黑暗和寒冷之中。这位伊阿佩托斯的儿子,想出了一个极富创意办法。他扛着一根又粗又长的茴香秆,走近飞奔而来的太阳车,点燃了茴香秆,然后带着闪烁的火种回到地上,并点燃了第一堆木

柴。火越烧越旺,把天都烧红了。宙斯见人间升起了火焰,雷霆大怒。于是脾气暴躁的神之父精心制造了一个阴谋。

他命令以工艺著名的火神赫菲斯托斯造了一尊美女石像,天上的众神为了取悦宇宙之王,纷纷使出看家本领,使她具有种种诱人的魅力,众神又馈赠给她一件危害人类的礼物。最后宙斯给这美丽的女子注入了恶毒的祸水,并取名为潘多拉,意为“具有一切天赋的女人”,然后她被派去勾引普罗米修斯的弟弟埃庇米修斯,请他收下宙斯给他的礼物,善良的青年愉快地接受了。

于是这个天之尤物就打开了她手中紧闭的大盒子。里面的灾害一股脑全飞了出来,并飞快的在世间蔓延。盒子底上还深藏着唯一美好的东西:希望,但潘多拉依照宙斯的命令,在希望没有飞出来之前关闭了盒子。从此,各种各样的灾难充斥了人世间。

接着,宙斯向普罗米修斯本人实施了疯狂的报复。他命令他的仆人克拉托斯和皮亚,即强力和暴力,用牢固的铁链锁把普罗米修斯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脚下就是万丈深渊。普罗米修斯被直挺挺地吊着,不仅无法入睡,甚至弯曲一下双膝都是不可能的。任凭烈日暴晒,风雨冲袭,这样的惩罚要延续三万年!凶狠的宙斯为了加重对普罗米修斯的惩罚,还每天派一只恶鹰去啄食被缚的普罗米修斯的肝脏。肝脏被吃掉多少,很快又恢复原状。

后来终于出现了普罗米修斯的救星,那就是英雄赫拉克勒斯。当他来到高加索山,看到恶鹰在啄食可怜的普罗米修斯的肝脏时,勇敢地取出弓箭,把鹰一箭射落。然后他松开锁链,解放了普罗米修斯。但为了满足宙斯的条件,赫拉克勒斯把半人半马的肯陶洛斯族的喀戎作为替身留在悬崖上。同时为了满足虚荣的宙斯,普罗米修斯要永远戴一只铁环,环上镶上一块

高加索山上的石子。这样,宙斯可以自豪地宣称,他的仇敌仍然被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