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总局

篇一:国家工商局法律法规汇总

关于公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颁布时间:2010-12-7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公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历年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过,继续有效的规章74件,废止规章2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04件,废止68件,失效9件。废止的2件规章已于2010年11月30日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2号公布。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行有效规

章目录和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行有效规章目录(74件)

1.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7年9月5日工商个字〔1987〕第231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2.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月9日工商广字〔1988〕第13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第一次修订 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9号第二次修订 2004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8号第三次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 1996年12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6号第一次修订 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6号第二次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1989年1月1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号公布 1996年12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4号第一次修订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第二次修订)

5.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1992年8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号公布)

6.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1993年7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2号公布 2005年9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1号修订)

7.医疗广告管理办法(1993年9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令第16号公布 2005年9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1号第一次修订 2006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第二次修订)

8.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1993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9号公布)

9.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1993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0号公布)

10.兽药广告审查标准(1995年3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6号公布)

11.农药广告审查标准 (1995年3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8号公布)

12.兽药广告审查办法(1995年4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29号公布 1998年12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88号修订)

13.农药广告审查办法(1995年4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30号公布 1998年12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88号修订)

14.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7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3号公布)

1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1995年8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4号公布)

16.酒类广告管理办法(1995年11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9号公布 2005年9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1号修订)

17.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1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18.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1995年12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5号公布 1996年12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3号修订)

19.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1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6号公布 1996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9号修订)

20.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号公布)

2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1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22.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1996年1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0号公布)

23.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1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24.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2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25.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1997年1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4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26.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1997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5号公布)

27.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 (1997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8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28.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 (1997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9号公布)

2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 (1998年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公布)

30.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 (1998年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4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31.商标代理管理办法(1999年12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1号公布 2009年11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6号第一次修订 2010年7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0号第二次修订)

3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1999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2号公布)

3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9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3号公布 2004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修订)

3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4号公布)

35.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01号公布)

36.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2002年4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号公布)

37.商标评审规则(2002年9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 2005年9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0号修订)

38.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2002年12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公布)

39.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号公布)

40.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号公布)

4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号公布)

42.企业登记程序规定(2004年6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号公布)

43.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2004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2号公布)

44.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2004年7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

45.商标印制管理办法(200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

46.经纪人管理办法(2004年8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公布)

47.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

48.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7号公布)

49.世界博览会标志备案办法(2004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9号公布)

50.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05年12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2号公布)

51.企业年度检验办法(2006年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3号公布)

52.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2006年5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5号公布)

53.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2007年3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7号公布)

5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7年9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8号公布)

5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2007年9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9号公布)

56.动产抵押登记办法(2007年10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

57.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2008年8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令第35号公布)

5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

59.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3号公布)

60.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4号公布)

61.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2008年10月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

6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2008年11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7号公布)

63.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8年12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8号公布)

64.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2009年1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9号公布)

65.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2009年4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40号公布)

66.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2009年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

6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2009年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2号公布)

68.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

69.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公布)

70.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9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5号公布)

71.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0年1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7号公布)

72.亚洲运动会标志保护办法(2010年4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8号公布)

73.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5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9号公布)

74.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2010年10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1号公布) 附件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68件)

(一)企业登记管理部分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组织发布企业法人登记公告工作的安排意见

工商〔1990〕 154号 1990.6.6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桂工商函〔1990〕26号请示的答复

工商〔1990〕 351号 1990.10.27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注册登记发照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条例及施行细则的通知 工商法字〔1992〕 10号 1992.1.22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篇二:转发国家工商总局

网发

四川省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川工商泸办?2008?181号

转发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认真开展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

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工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

9月11日“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曝光后,9月16日22家生产不合格奶粉相继曝光。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净化奶粉市场,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开展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全市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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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内开展不合格奶粉市场的清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要层层落实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清查责任,逐级监督检查,责任到人。要对奶制品经营户逐户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空挡,100%检查到位,同时对食品经营户建立的进销台账进行检查和核对,详细掌握“不合格奶粉”的销售网络和流通渠道,确保监管的全覆盖。

三、组织食品经营者做好产品的撤柜、召回工作,涉及的商场、超市、经销商要落实专人负责接待消费者咨询、退货和投诉,防止矛盾激化或出现群体性事件。

四、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要24小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确保有人接听、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纠纷,特别要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奶粉问题,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建立奶粉市场清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值班和应急防范工作。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情况,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六、报送有关情况

(一)各区县局于每日下午3时前,向市局报送前一日下午3点至当日下午3时前的奶粉市场清查情况(主要内容见附表2.3)。原《流通环节不合格三鹿奶粉市场清查统计表》按原要求报送。— 2 —

(二)各区县局务必于9月19日以前将奶粉市场清查情况和退市情况统计表报市局。

(三)各区县局于9月18日上午下班前将分管领导、24小时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送市局消保科。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 3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开展含三聚氰胺

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家处理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通报,有22家生产企业的69个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含三聚氰胺(见附件1)。现就查处有问题奶粉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奶粉市场清查工作,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各级工商机关对市场上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要采取有力措施,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退市。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下架退市的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就地封存,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对退回生产厂家的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要登记造册,严格跟踪监督,严防再次销售。各地工商机关要层层落实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清查责任,逐级监督检查,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责任到人,开展拉网式逐户清查,确保辖区内经营者所有销售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全部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对下架退市的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要进行逐户登记,逐项统计,逐级汇总,逐级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要务必于9月20日下午6点前将奶粉市场清查情况和退市情况统计表按要求书面报送总局消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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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奶粉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奶粉市场秩序。各地工商机关要严

工商管理总局

格依法履行奶粉市场监管职责,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奶粉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的要求,要加大奶粉市场日常巡查力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要加大流通环节奶粉质量监管力度,逐户检查奶粉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经营者严把奶粉质量进货关,确保奶粉产品质量可追朔;要加大对流通环节不合格奶粉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奶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奶粉市场经营秩序。

三、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要24小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确保有人接听、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特别要依法妥善协调好消费者退换奶粉问题,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各地工商机关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卫生、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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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下载-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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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信息

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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