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问律师

篇一:律师实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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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文章 一个老律师对一个实习律师心得的解读 zz(转载自未名blog-梦旅人) 2009-04-16 11:01

样,既避免了当事人事后因为记忆错误而纠缠不清,也督促律师谨慎保管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增强律师的责任心。说到这里,我建议每个律师,或者至少没有律师所,都要备置专门的保险柜,专门用于存放

当事人的证据材料。

第7条:不要为了一点小钱,轻易去做律师见证!宁可让当事人自己做公证,这里面含很大风险。很多教训,无须再试 。这条也很好。我这两年就办理过两个因为律师见证失误而导致的赔偿案件。这两个案件,无一例外的都是以律师所赔偿当事人损失而结案。而此前最高院公布的上海的一个遗嘱见证的案子,也是判决律师所赔偿当事人。我记得好像是去年或者前年,有个脖子上挂着粗金链、留着光头、乍一看好像唱朋友啊朋友的那个臧天朔一样的当事人来到我的办公室。他说别人欠他一笔款,大概五六十万,因为他没有时间去收,叫一个朋友去收。说着他指了指他旁边的一个瘦瘦的男子。想当着律师的面写一份授权委托书,然后由律师做一份见证。我问他,欠你钱的那个

人是哪里的?他说是南海桂城的。南海桂城距离我的办公室就十分钟的车程,距“臧天朔”的住处也无非是五六公里。这么近的距离?为何自己不去收,还要花钱委托别人去收,还要煞费苦心的来律师所做见证?这我就怀疑了。和同所的律师商量之后,我告诉“臧天朔”,见证可以,但我们按照非诉案件收费,五六十万的标的,要收5-15万的律师费。这么贵啊?“臧天朔”就说回去商量一下再说,再也没来了。所以,我的意见是,见证业务不是不可以做。但要慎重做。比如,一笔见证业务虽有风险,但尽量把风险降到最低。而且收费要狠。说白了,就算见证失误要赔偿,也要赔的值得。当然,对那些涉及银行的打包见证业务,因为有较大的量,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即使每笔业务收费三五百块,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一万笔就是三五百万,争还争

不来呢,哪有不做的道理?

第8条只一个好字带过。现在说第9条:每次和当事人得谈话,都要有笔录,并让当事人签字后按手印。这个也很重要。有时候,当事人会反悔并可能诬告你。同时,目的不是做为开庭时的证据使用,而是证明你的工作量。这条涉及到律师给当事人做笔录的问题。律师给当事人做笔录,不仅仅是在刑事案件中需要,而且在民事案件、在非诉

讼代理中也同样必不可少。

先说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经常变化无常。如果律师在侦查阶段就介入案件,律师会见之前,犯罪嫌疑人对侦查机关说一套口供。

等律师会见之后,嫌疑人可能又换了一套说法。别的不说,侦查机关肯定以为是律师“教的”。如果没有及时做会见笔录并要求嫌疑人签字按印,到时候有理说不清,遭遇职业报复,那麻烦就大了。当然,这笔录的好处远不止这些。比如它可以向嫌疑人的家属证明律师做了哪些工作,可以让嫌疑人的家属重视律师,不会轻易换律师——因为他们总想着关键的东西都在律师哪里——尽管这些东西都案子的结果未必有什么大用处。除此之外,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时间久了,案子多了,一个人的脑袋能装的东西毕竟有限,难免会忘记一些什么,尤其是一些细节。最起码,这样的记录会起到提示律师的作用。时间久了,拿出笔录复习一下,哦,这个案子是这样的,这个嫌疑人被告人是那样说的,一目了然。说到这里,插一个小例子。当时我办理一个侦查机关认为是故意伤害公诉机关认为故意杀人的案子。嫌疑人的口供几次都不一致(家属说他精神有问题,我们按照家属的意见申请了鉴定,但公安和检察院都说他精神没问题,不需要鉴定)。每次会见后,我们都向家属通报了会见的情况及嫌疑人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家属对自己的亲人深信不疑,认为肯定是有人冤枉嫌疑人。到了收到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时,家属傻眼了。反复向其做解释工作后,家属一句:不请律师那时候还是故意伤害,花钱请了你律师,怎么变成故意杀人了?家属甚至怀疑律师是不是被受害人收买了,等等。没

有详细的会见笔录,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再说民事案件。民事案件虽说没有刑事案件的风险那么大,但律师的

代理工作也是马虎不得。有些当事人,并不见得都对律师说实话。甚至有的当事人,对律师说的都是假话。这类当事人有个侥幸心理:反正我就这样请律师去打,打赢了,我就赚了,打不赢,也实现了拖时间或者斗气或者牛B一下的目的。就算不是这类当事人,就算哪些比较诚实比较善良的当事人。进律师所之前,觉得自己的官司是没法打了。但一旦律师发现了可以反败为胜的救命稻草,就会建议当事人要采取这样这样然后再这样的思路去打这场官司。当事人听律师这样一说,豁然开朗。开朗之后还不放心,隔三差五的打电话给他的律师:律师你真有水平,真有办法,这样这样这样都可以……但我还是担心……能行吗?即使是律师有言在先,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方法,并不是说这样这样这样就肯定能打赢官司,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只能这样去博。但时间长了,日子久了,当事人问的多了,当事人与他的亲朋好友之间谈论的次数多了。当事人就忘记了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在他和他周围人的认识里:我找到了一个很牛的律师,这个官司我一定是赢的!等案子判下来,一旦律师的这个思路没有通过,官司输了,当事人就会反问律师:你不是说这样这样这样就肯定能赢吗?怎么会输呢?如果没有有言在先先君子后小人的笔录,恐怕又是

说不清了。

还有些情况下,当事人不是只接触一个律师,不是只接触律师,他可能同时去听听其他律师的意见,或者听听七大姑八大姨介绍的法律人士的意见。这些给意见的人当中,有的虽然是搞法律的,但可能不是

专业的领域。比如,一个股东纠纷的案子。交警可能告诉他去公安报案,告其他股东诈骗。工商局的人可能告诉他去工商局调解。法院的人可能告诉他去法院起诉。每个人都看法都不同。中国的法律这么多,每个人的理解不同,看法自然不同。中国不遵循先例,没有什么经验可循。更何况,法律之外,还有那么多的不确定因素呢?在没有结果之前,很难说谁的意见对,谁的想法错。公安局有人帮忙,股东纠纷就拿到公安去搞,先把对方抓来再说。什么?你说是民事纠纷啊,行,我们也是依法办事。先关你一段时间再说!什么?关多长时间啊?我告诉你吧,就看你配不配合了。关你三天五天也可以,一年两年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们案子办错了?这个你不要担心,错了我们有国家赔偿,你关在看守所里,我们按照国家规定给你发工资。诸位不要笑,这是我大约四五年前办的一个案子。当时我代理的就是被抓的那个人,后来,还真的私下拿钱给了对方当事人,人就放了出来了。当然,公安没人,即使是与刑事有关的,公安也会告诉你,这是经济纠纷,我们公安严禁插手经济纠纷的,你到法院去解决吧,连个报案笔录都懒得给你写,就打发了。——书归正传,所谓小鸡不尿尿,各有各的道儿。遇到这样的当事人,一定要在讲明法理和道理之后,让他自己综合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来做决定。尤其遇到那些宁信手上有权的人不信律师的,更要尊重他听来的意见。这年头,什么样的事情都可能发生,千万不要否认人家,千万不要说人家不懂这类案子等等的话。月圆则缺,话满必失。怎么办?笔录的伺候,当事人不是说哪个人给了他什么什么好意见吗,那好,都记下来。当事人怎么说的,律师对案

篇二:反问的妙处

反问才能造成一剑封喉的攻势

在销售活动中,拒绝是很平常的事情。可以说:几乎所有的成交都是在经历了5次以上的拒绝后才达成的。如何正确应对拒绝,就成了“成交”中的关键因素。优秀的销售人员都懂得:要用理解加反问的方式来回应客户的拒绝,这样才能构成一剑封喉的攻势。 销售不怕拒绝,怕的是弄不清拒绝原因

有位农夫搬到城里居住,并且带着一条受过良好驯练的牧羊犬。不久他就发现,这条狗并不适合养在城里,于是决定“把它弄走”。

他带着这条狗回到乡下,敲了一家农舍的大门。有位老人拄着拐杖出来应门。农夫向老人招呼到:“您想买一条非常好的牧羊犬吗?我正想把它卖掉。”

那老人回答:“不要”。便立刻把门关上。

农夫又相继敲开了五六家农户的门,并以相同的方式向他们卖狗,结果都一样。他想也许是没有人会要他的狗了,于是只好带着狗回城里去了。那天晚上,他把这事跟他的一位富有想象力的朋友说了。他朋友耐心的听完他的讲述后说:“让我来帮你这个忙吧”。农夫当然是非常乐意地接受了。

第二天,他的朋友敲开昨天农夫敲开的第一家农户的门。老人开门了,问:“有什么事吗?”

那位富有想象力的朋友说:“我看得出您老人家的腿行动不太方便,我想您需要一条狗来替你做事。我有一条受过特别驯练的狗,这狗能帮您把您母牛带回家,当然它还能照顾羊群,还能为您提供其他有用的服务。这狗我现在只卖100美元,很便宜的。”

“好极了!年轻人,这狗看起来是很好,我买下了。”行动不方便的老人很痛快地就答应买下了那条狗。

没有人愿意买一条别人想要把它弄走的狗,但是大多数的人却希望有一条“能够看羊”、“把母牛赶回家”、并“提供有用服务的”的好狗。

每个销售人员都会遭受客户拒绝,这时候你有没有想到,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你被客户拒绝?你有没有准备判断客户的类型,有没有思考过下列问题?譬如:

(1)他是真正下决定的人吗?他付得起款吗?他的需要与兴趣有多浓呢?

(2)你有没有建立一种信赖感,并且找到准客户的心理动因,比如买点和卖点呢?一个人在私密空间里更注重买点,在公共场合下更需要卖点,所以你必须找到客户的心动点,然后再运用销售技术。

(3)你的商品说明力度足不足?在你的商品说明中,有没有事先考虑到反对的因素?有没有在客户提出来之前,自己先准备好?你需要准备好客户拒绝一百问。

乔·吉拉德被誉为“全美最伟大的推销员”。有一次,他花了半个小时为一位顾客详细解说了一部轿车,而且十分自信对方会买下这部汽车。乔·吉拉德自以为接下来只需要把客户带到办公室,请他签下订单就可以了。

当他们向办公室走去时,这位顾客开始谈起他那上大学的儿子。当他说道“我的儿子将来会成为一名律师”时,他神采飞扬。

“恩,不错。”乔·吉拉德说。在他们继续朝办公室走去时,乔·吉拉德看见公司其他一些销售员正聚在一起嬉笑。乔·吉拉德被吸引住了,于是,在这个客户拉家常时,他不自觉地将目光转向了公司的那群销售员身上。

对于客户的话,乔·吉拉德附和着,但目光依旧看着外面那群人。

谈着谈着,客户发现,乔·吉拉德根本就没有专心听他讲话。于是他生气地说:“我要走了。”说完便离去了。

当乔·吉拉德下班回到家中时,他回想起当天的所作所为,当他想起这名男士时,心里觉得很不舒服。他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是什么使得这位客户态度突变呢?他决定弄个究竟,于是,他给这位男子打了个电话:“我是乔·吉拉德,很希望你能再次光临。”

那位客户立即说:“不好意思,我已经从别人那里买到车子了。”

“为什么?”乔·吉拉德感到十分惊讶。

“我从一个会欣赏我说话的人那买了一辆车。因为当我骄傲地谈起我的儿子时,他能非常专注地倾听。”沉默了几秒后,这位客户接着说:“乔,你当时根本就没有听我说话。让我告诉你一件事,当别人跟你说话时,无论是你喜欢的,还是不喜欢的,请你专心聆听!”

一瞬间,乔·吉拉德知道了,他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

于是,他诚恳地说:“先生,如果这正是你不买我的车的原因,那么这真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如果换成是我,我也会这么做的。我很遗憾,让你认为我是一个不足取的人,但是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乔。”

“如果以后有一天你能再次光临,给我一个向你证明我是一个好听众的机会,我很愿意尝试一下。当然,如果你因为昨天的事从此不登我的门,我也没有任何意见。”

奇迹发生了!三天之后,这位客户居然回到乔·吉拉德的公司,买了一部车子。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客户拒绝的原因有很多。而这一次,乔·吉拉德之所以遭到客户的拒绝,丧失一笔本来已经到手一大半的单子,仅仅只是因为他没有认真聆听顾客的话。这的确是一个非常愚蠢的错误。

但是错误并不可怕,拒绝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没弄清拒绝的原因就轻易放弃了。倘若后来乔·吉拉德没有再一次电话给那个客户,或许他永远都不会明白当日是怎么失去这笔单子的。

乔·吉拉德搞清了客户拒绝的原因,也以诚恳的态度对自己的错误作了一番补救。这不仅帮他挽回了一笔单子,而且还使他深受启发,可谓一举两得。由此可见,当客户拒绝时,我们一定要先想办法弄清楚原因。

倾听是克服拒绝的良方

如果你要想克服拒绝,良方是什么呢?良方就是注意听反对理由。无论客户拒绝的理由有多少,不要气馁,也不要反驳,先听客户说吧。

被称为全美“最伟大的推销员”的乔·吉拉德曾经说过:“客户的拒绝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们对你和你的产品不发表任何意见。我一向欢迎客户的频频刁难,只要他们开口说话,我就可以找到成交的机会。”

的确,不管客户提出的拒绝理由是什么,这些理由都或多或少地给你提供相应的信息,这其实就是为你的销售成功提供了机会。

面对形式各异的拒绝方式,销售人员需要了解客户不愿意购买的真正原因,然后才可能找到正确的解决办法,这样才能锁定拒绝原因,进而引导客户成交。例如:

客户:我根本不想使用你们公司的产品,请不要再来打扰我。

销售员:这样啊,我想你这么说一定是有原因的吧!

客户:我听一个朋友说,你们公司的售后服务太差了。

销售员:你的顾虑我完全理解,但我想,这中间一定存在误会,你所担心的售后服务问题在我们公司是绝不会出现的,因为上面有明确规定,如果我们做不到,损失会更多。另外,我想,你真正在意的一定是其他的问题吧?

在这个例子中,销售员对客户的拒绝表示理解,解释了真实情况,同时又以一个反问,将客户带到自己的思路上来,扭转了局势。

我们在销售时,不妨把销售的理由引导出来,再确定一次。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譬如:“客户先生,这几个问题,你是怎么想的呢?你觉得让这个问题继续存在下去,会对你有哪些妨碍呢?如果机(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反问律师)器设备继续用下去,会不会出次品,如果继续出次品的话,你们的工作会不会更不好做了呢?”这些都是说服客户的好办法。

此外,有时我们还需要从客户的话中,判断他说的是不是真话。很多的时候,客户会说一个假的反对理由打发你,这就需要我们分析鉴别的功夫了。 用理解加反问的方式来回应客户的拒绝

曾经有销售员问我:“在销售的过程中,销售人员跟客户沟通的恰当方式是什么?”答案很简单,那就是当客户拒绝你时,不要马上反驳,而要先接过来,表示理解,比如:

“××先生,原来你是这样想的,谢谢你能告诉我,那你除了这个问题以外,是不是还有别的问题也影响你来购买呢?你能不能把别的问题也告诉我一些呢?”

客户又说了:“是啊,还有这个原因我也不想买。”

看,这就是理解的妙处:不仅回避了反驳客户可能导致争执的尴尬,也从中了解到了客户的一些想法。这样,拒绝反而成了你的一个机会。

其实,当客户拒绝你时,大不了就那么几个问题,你应该先锁定一下,表示理解,然后反问客户:

“××先生,你刚才讲了这样的原因,还有那样的原因,是不是就这几个原因?如果我们都把它很好地解决了,你是不是就会考虑呢?”

这样,谈话就变得非常自然了。当客户拒绝时,理解会将谈话气氛调整过来,避免谈话就此终止。在销售过程中,一定要顺应客户的观点,即使你认为对方观点完全错误,也要顺着他的观点、顺他的心,这样交易才容易达成。请看下面这个例子:

公元前319年,战国七雄之一的魏国君主魏惠王去世。当快要出殡时,天下起了大雪,把城墙都压坏了。但魏太子为尽孝道,坚决要求按期安葬,为此,他准备征集大量的民夫,修一条从王宫直达目的的栈道。

大臣们纷纷反对:“国君的去世,已经引起周围国家的虎视眈眈。此时再劳民伤财,国家的安全将受到很大威胁。”

但此时,一心想要尽孝道的太子,根本听不进大家的话。宰相于是派了当时一个知名的辩士惠施前去做说客。

惠施一进门就说:“我记得古时候,周文王的父亲去世时,发了一场洪水,把陵墓冲坏了,连棺木都露出来了,大家都觉得不吉利。但周文王认为,这一定是先君想念大家,想见见大家。于是把棺木挖了出来,供群臣与百姓参拜,这是他表达孝道的方式。现在,正要出殡时天下起了大雪,这一定是先王舍不得大家,想多呆一会。你不妨效仿一下周文王的孝道,择日再安葬吧!”

魏太子觉得很有道理,听从了他的建议。

这虽然是一个政治事件,但反映出来的道理却值得我们销售人员借鉴。为什么群臣都失败了,惠施短短几句话就能成功呢?原因就在于“理解”。此时魏太子最想做的事情是尽孝道,惠施理解他并迂回地满足了他的这一需求,所以他获得了成功。

请记住:客户的需求永远都是对的。当客户拒绝你时,不要立即反驳,而要先表示理解。

虽然,我们要理解客户,要先把这个球接过来,但理解客户不是终极目的,我们必须回头再反问他一句,把那个球踢过去。在踢过去时,就应该一剑封喉,只取要害。在面对客户的拒绝时,提问是必须的。

篇三:律师

一、有关“新手”的尴尬

年轻人初做律师非常艰苦,需要很大的毅力去坚持,基本上第一年是非常难熬的,寂寞、孤独、茫然…… 心情很复杂,需要调整出一个比较好的心态去应对

二、有关“过渡期”的长短

从实习开始算起,基本上得需要三到五年的过去期,当然,如果努力并且稍稍幸运的话,过渡期也可能只需要两年

一般来说,过渡期后,律师的收入就可以超过所在城市的白领平均收入;但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过渡期后的几年才是更为关键的几年,将来能做到什么程度也主要取决于这几年;基本上,对于一个律师而言,如果10内还做不起来就应该没有希望了

三、关于律师的贫富差距

以天津的律师为准,整体而言,有15—20%的律师年收入百万以上

60%左右,年收入在20—50万

10%左右,七八万

10%左右,几万块

以我们所为例,年薪百万以上的大概能有五六个,一年只有几万块的职业律师大概有两三个

四 有关年轻律师的收入

我们所年轻律师比较多,30岁左右,做律师在3年以上的,收入基本在15万左右

象咱们天大的师兄,95级的有一个,收入估计在15—20万之间

96级的一个师兄,现在还在南开读书,今年收入估计六七万

五 有关律师的前途

个人认为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原因有这么几个:

1 现在普通民事、刑事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争议解决的法律化正在被中国人扩大化;这就为新入道的律师提供了养活自己的条件,“大案没有、小案不断”也足以养活自己

2 诉讼标的越来越大,一般的民事案子,即使没有财产纠纷,收费也在3000左右,况且现在财产纠纷的比较多,即使是离婚,也往往涉及房产,而目前房屋价格一般在40万以上,所以离婚案子收费很可能在1万以上

涉及到公司企业的案子,标的额基本都在几十万以上,一个案子收费几万元

3 非诉业务越来越多,这是一个新的、逐渐发展壮大的业务市场,如烂尾楼的处置、公司重组、企业改制等等,收费都不小像我们所目前正在做的两个项目,收费都在70万左右

另外,天津有个叫长实律师事务所的,今年光在烂尾楼这一领域收入就有700万

当然,这需要律师有开阔新业务的能力,这对新律师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老的业务领域已经被老律师们强占的差不多了,新的领域中的竞争相对公平一些

4 据我观察,律师的新业务还会不断出现,目前中国国内的律师行业处在发展阶段,远未饱和;新业务为新律师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六 关于“关系”

律师做业务需要“关系”,但有几点应该注意:

1 关系是自己“创造”出来的,天生超级优越的占绝对少数

2 目前律师业务的开拓已呈现出由“关系”向“实力”转变的趋势,且个人认为不可逆转

3 随着非诉业务的逐渐增多,律师对“法官”的依赖*越来越小,“与法官的关系”在律师的职业生涯中的地位逐渐降低

4 实例:目前北京大一点的所做的非诉业务占主导,有些超级牛所,基本上不做诉讼业务

七: 关于女人是否适合做律师

以天津为例,女律师不占少数,我们所主任是女的

张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女的

以前誉丰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女的

有个很牛的刑事辩护律师牛炳暄,也是女的

嘉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晓艳是女的

……

女士在律师的队伍中并不占少数

而且多数做得非常出色

我们所除主任外,九个女律师,有三个是合伙人夫人,现已不做业务

做业务的三个年收入在20万左右(当然主任是百万以上的行列)

一个由于是外地人刚来天津不到一年,尚在过渡阶段,估计今年能有五六万的收入

另一个,今年收入在七八万

还有一个,由于某些原因,收入能有几万元吧

整体来说,女士做律师需要干练,豁达;自主*,独立*要强一些;

女*的细腻以及天赋的语言表达能力对律师执业很有帮助

只要能放得开,女士做律师并不像想象得那么劣势

但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

女律师往往被认为、逐渐的其自己也会认为是女强人

而女强人塑造出来的*格,工作的应酬、忙碌,以及所接触社会的广度和深度……等等这些因素常常会成为家庭关系中的不稳定因素!

女律师的各种原因形成的单身率要高于其他行业

九 律师业务的拓展(一)

这个问题很庞大、复杂,说实话,我也是新人,并没有成熟的想法

向大家介绍一下平时的见闻和偶尔的感触吧:

1 前几日,和所里一合伙人去其顾问单位,该单位是一国家级科研单位,十几年前与合伙人建立的顾问关系。

路上,合伙人坦言:该单位其实是鸡肋,每年顾问费6000元。

这对于顾问费往往以十万计的该合伙人来说,相当于白干。

但该合伙人继续讲:现在还不想丢掉

原因:1)该单位事情不多,一年也就三五次

2) 若留住顾问关系,则单位的案子基本可以留住,案子是另外收费的

3) 该单位领导社会关系较好,在十几年的顾问交往中,与该合伙人的关系也很好;留住该顾问单位等于留住了一块社会资源

感触:律师需要有顾问单位,那是稳定的个案群

2 据说所里以前有个农民出身,自考成材并拿下律考的律师

第一年实习的时候,白天实习,晚上和妻子一起出去摆地摊,周末去建筑工地或车站干体力活

但所里人都很尊重并佩服他

该人,职业第一年收入就近20万

究其原因,我给大家讲个我听到的故事:

该律师实习期间,与当事人见面前,绝对要把谈话提纲列出、打印

出庭前,一定会把所有证据字字句句通读5遍以上

结案后,每个案卷都附有几千字的办案总结

对待当事人,无论事情大小,也无论是法律援助还是正常收费,都保持着高度的敬业与尊重

……

感触:

律师需要敬业,年轻律师尤其是;

律师需要勤奋,超过其他任何行业;

律师需要责任感,就像称职的老师对学生一样,律师对当事人要有高度责任感;

十 律师业务的拓展(二)

4 刚开始做合伙人助理的时候,当时学校的事情还没有结束,律所的工作已经开始,两边的工作处于一个交叉期

一次,我、合伙人和我们的当事人一起去见当事人的一个客户,准备到某饭店吃饭

客户原是上海某大学教授,后下海经营钢材生意,现已颇具规模

路上,合伙人和我闲聊,

提示到:律师应该让尽量多的人了解自己,比如你,一定要告诉你的学生,学校领导以及你周边的人知道你

已经开始做律师,将来他们有什么事情就可能来找你,我反思,在此之前,我的此类“意思表示”的确不够,总是对身边的人羞于启齿,顾虑颇多。

见面时,我以为合伙人会在见面寒暄之时地送我所简介(因为出发前,合伙人特意让我带着本所的简介), 但见面寒暄时,并未递送,而是在席间,对访谈到双方日后合作,谈到对方也有比较好的法律顾问时,合伙人才适时的递上我所简介,并适当简洁的作了介绍

事后追问原因,合伙人告知:

1 见面时送简介并不合适,似乎急于宣传;若对方没有提起律师的问题,或者没有其他适当的机会,他讲不递送

2 虽然对方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但毕竟是在上海

异地办案所带来的不便,以及异地律师对当地情况的陌生使得对方若在天津有案子,可能会请天津的律师代为诉讼

适当的介绍有必要

感触:

1 律师要积极的宣传自己,要让尽量多的人了解你

有时候当事人不是不想找你,而是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你

大胆一点,给对方一个了解你的机会,这是你的“生命线”

2 律师的自我宣传要适当,不能降低身份去“乞求”案子

“乞求”是求不得案子的,试想:谁会愿意将自己的案子交给一个“叫花子”做呢?

3 律师平时应注意宣传自己的机会,如果细心,这种机会还是很多的

十一 律师业务开拓(三)

————聚餐随感篇

今天所里一同事有喜,恰逢周末,大家有机会一聚

所里两位合伙人,三位老律师,还有三个年轻律师(说起来也不年轻了,三十多了)还有我和一个会计参加了聚餐

席间的谈话,我觉得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捡一些说给大家听:

5带我的那个合伙人讲到他刚做律师时的经历:

90年开始做律师,当时并没有想到作金融、证券、房地产业务;

两件事情促成这种方向的选择

1)91年全国律协举办了一个有关金融证券方面的培训,为期一个月,在北京大学进行的,江平等人为主讲

该合伙人自费参加

学期期间了解到北京某律师一个金融案子收入过百万

这在当时,对合伙人是一个震动(91年时律师收费很低,如此大额的收费更是很难)

回来后,业务对此有所倾向

三年后,南开大学有一个金融学在职硕士班

合伙人自费报名参加学习

当时认识了一大批金融界的老总、经理之类的人

于是业务也便扩展开了

有一件事需要提一下:

当时合伙人经济条件也很差

去北京学习住的是北大宿舍

在南开学习的学费也是咬着牙出的

但是这两次学习经历,不仅从知识上收获颇丰

而且使得合伙人有机会以同学的形式结识了学多业内专家,以及地产界,金融界朋友

这对业务的开展很有帮助

感触:

1)学习和生计之间的矛盾

年轻律师要学习,要不断的学习,

作为律师,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业务知识永远是我们律师的立身之本。

但对于年轻律师来说,似乎永远存在着一个矛盾:

踏实的学习和维持生计之间的矛盾!

这个问题的解决就需要我们把握好一个度,

在能维持生计的情况下,先不要贪图眼前的小利益,大可以把眼光放远一些,多做些专业知识的积累。

天津海商业务届某名律,从业前两年基本上没做案子,一直致力于海商业务的研究,目前的收入数以百万计

北京某律师花了五年的时间,编制出了著名的204条格式房产合同

从此跻身名律师行列

……

2)各类正规化学习,从中我们的收获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非常重要的几类:

(1) 专业知识

(2)友谊情深的同学关系

(3)看待问题的方式,角度,甚至高度;这涉及到一个律师眼光的问题,很成功律师会感慨:有多大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