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反腐,案例

篇一:腐败案例资料

近年来反腐典型案件

1.薄熙来案: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庭审情况

2013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法院对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的原判。

2013年9月22日,济南市中级法院审理认定,薄熙来受贿人民币2044万余元,贪污人民币500万元,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对薄熙来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薄熙来不服,提出上诉。一审庭审期间,济南市中级法院通过新闻发言人向庭外的新闻记者介绍情况,并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了庭审情况。

一审宣判后,薄熙来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合议庭审阅了案件全部卷宗材料和一审庭审录像资料,审查了薄熙来的上诉状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多次讯问了薄熙来,听取其辩护人意见,核实了全案证据,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了全面审查,充分保障了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山东省高级法院依法作出二审裁定。

2.刘志军案:“高铁第一人”被判死缓

2013年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查明: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等,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为,刘志军的受贿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具有上述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认罪悔罪,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3.刘铁男案:正部级高官被实名举报落马

2013年5月12日,新华社援引中央纪委消息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2012年12月,刘铁男因被《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实名举报受关注,时隔五个月成为因网络反腐而首位落马的省部级高官。这是国家发改委自2003年改组成立以来,被中纪委调查的首位在任最高级别官员。

2013年8月8日,中央纪委对刘铁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刘铁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违规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礼金礼品;道德败坏。刘铁男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国家发改委8月12日的内部通报,刘铁男除了受贿1000余万元,其本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及收受礼品,涉及金额超过1.4亿元。根据通报,刘铁男与其子刘德成通过非法经营所得约1.1亿元,其妻子郭静华非法所得3800万元左右,并收受礼品折合约41万元。加之刘铁男受贿金额,已经查明的非法所得超过1.5亿元。此外,通报称,刘铁男包养情妇两人,而非坊间流传八人。

情妇反腐 案例

4.黄胜案:副省长明码标价卖官

2013年5月3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对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胜犯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称,黄胜主政德州期间,官位的交易渐渐由暗箱操作变为明码标价,县委书记50万元,县里某个局的局长20万元,最低价码是副镇长5万元。

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黄胜在担任山东省德州市市长、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

面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国科(齐河)投资有限公司等21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

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黄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黄胜受贿的数额和情节,鉴于其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南京市中级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5.田学仁案:16年85次受贿1919万元

2013年11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田学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法院审理后查明:1995年至2011年间,田学仁在担任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吉林市委书记、吉林省委常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贷款、承揽业务、晋升职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85次收受吉林天河药业有限公司、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缉私队队长的徐为民等10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19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根据田学仁受贿的数额和情节,鉴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6.李长轩案:国家粮仓抓出“硕鼠”

据新华社2013年7月13日消息,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公司原董事长李长轩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日前审结。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长轩无期徒刑,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长轩于2002年至2011年先后担任中储粮郑州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漯河市大道谷物董事长宛振水、登封市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王国顺等6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07.9万元、4.5万美元,为宛振水等人在托市粮收购、中央储备粮调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李长轩另有人民币893.6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一审宣判后,李长轩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判决书中,列举了李长轩65项收受贿赂的对象、次数和时间,其中最醒目的是,有25人来自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的各市、县直属粮库的负责人,行贿总额超过300万元。在李长轩陷入受贿深渊的同时,其妻子和情妇也成为同案犯。其妻子、退休职工姜秀峰,多次帮助李收受贿赂,其以受贿罪,被另案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个体工商户、李长轩的情妇叶晓宛同样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7.刘家坤案:原县委书记与情妇同堂受审

2013年10月10日,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就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与其情妇赵晓莉涉嫌共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刘家坤伙同赵晓莉共同受贿总金额达2900余万元。这也是迄今为止安徽省检察机关所查处的数额最大的一起受贿案件。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2年期间,刘家坤伙同其情妇赵晓莉,利用刘家坤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收受褚某等6人合计人民币2466万余元、价值176万余元的金条12根、价值156万元的观音画像一幅、价值95万余元的宝马730轿车一辆和35万元原始股,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29万余元,为这些人在承揽工程、征地拆迁、拨付工程款、公司上市改制等请托事项上提供帮助。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被全部追缴。

刘家坤、赵晓莉涉嫌共同受贿案有三大特点:一是行贿人一般都是通过赵晓莉提出请托事项并送上钱物,然后再由刘家坤出面“弄权”,或是由刘家坤接受请托,再让赵晓莉出面收钱。二是给刘家坤送钱的人虽然不多却均出手大方,其中一个老板两次就送出1300万元的现金,另一个老板则三次共送出1000余万元的钱物。三是刘家坤收受钱物后“纠结”心理明显,因各种原因担心事情暴露,刘家坤先后三次让赵晓莉退还给行贿人钱物共计1582万余元。

8.吴湛辉案:“裸官”贪腐1.7亿

2013年11月20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认定,吴湛辉收受他人贿赂4970万元,构成受贿罪,另有9200万元港币、3000万元人民币来源不明,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非法所得上缴国库,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万元。宣判后,吴湛辉当庭未决定是否上诉。

据悉,吴湛辉之所以被查,是因为遭举报为“裸官”。一位曾在吴湛辉手下工作的东莞知情人士称,吴湛辉比较有才能,当时拟被提任东莞副市长,已通过了提拔名单,差不多就要安排位置了,结果一查他是裸官,“就出事了”。为了掩盖受贿以及购买香港豪宅的事实,吴湛辉等人想出了各种隐蔽手段。令人颇感意外的是,吴湛辉此次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与其在虎门任职经历无关,全部发生在其于东莞市环保局任职期间。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1月至2012年3月期间,吴湛辉在担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利用其负责该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赖洪中(另案起诉)谋取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的承包经营权,收受赖洪中贿送的人民币4970万元。

9.卢荣友案:一人受贿牵出50人

2013年9月11日,安徽省庐江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荣友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案件宣判后,卢荣友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

法院审理认为,卢荣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从1996年至2012年间,卢荣友受贿金额达370余万元,其中索贿230万元,其行为破坏了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正常工作秩序,也侵犯了国家的廉政制度建设。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鉴于其案发后主动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且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并认罪、悔罪,退赔了全部赃款、赃物,合肥市中级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卢荣友从1996年担任乡镇领导干部职务起就开始受贿,直至案发。16年间其受贿370多万元,仅在汤池镇担任党委书记、镇长短短两年间就受贿328万多元。此案在查处过程中,牵出严重违纪违法人员近50人,其中处级6人、正科级7人,已有多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10.衡阳破坏选举案:56名省人大代表涉案

2013年12月27日至28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12月28日分别召开会议,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现初步查明,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

根据选举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对5名未送钱拉票但工作严重失职的省人大代表,依法公告终止其代表资格。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及3名未收受钱物但工作严重失职的市人大代表辞职。另有6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此前因调离本行政区域已经终止代表资格。

湖南省有关方面已对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

篇二:反腐倡廉展典型案例

反腐倡廉展典型案例(看点)情妇争风泄露真相

涉案人:侯培铎,原宣武区经贸委副主任

1997年1月,侯培铎利用职务之便,用转账支票安装私人电话1部,报销4615元。2000年8月至案发时,侯培铎报销应由其个人付费的移动电话通话费8940余元。此外,侯培铎于1998年12月,以买房缺钱为名,收受他人贿赂5万元。侯培铎有两个情妇。在一次两情妇争风吃醋的争吵中,侯培铎受贿5万元的真相被无意间泄露。侯培铎最终被判入狱。

监狱长变成狱中人

涉案人:赵振义,北京市监狱原副监狱长

赵振义利用担任副监狱长的便利条件,贪污受贿27万元,并介绍他人以30万元贿赂市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此外,赵振义利用职务便利,从财务部门领取金额为2.7万元支票一张,并以虚假内容的发票在财务平账。赵振义被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介绍贿赂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7年。帮夫扳本深陷赌潭

涉案人:刘崇岩,北京仪器仪表工业供销公司女会计刘崇岩为帮痴迷“百家乐”的丈夫扳回赌本,自己也深陷赌潭不能自拔。

1999年到2001年11月,刘崇岩采用从银行提取现金不

记账的手段,先后多次挪用公款,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先后共挪用公款人民币137万余元。北京市一中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刘崇岩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侵吞公款拒不承认

女交警诈骗40万

涉案人:郞凤珍,崇文交警支队原民警

2000年3月,被害人陈某找到郞凤珍,请她找关系将其在押的哥哥释放出来。郎凤珍以疏通关系为名向事主索要了30万元。随后,郎凤珍找到与其有特殊关系的张某。张某在明知没有能力办理此事的情况下,从郎凤珍处索取15.6万元用于挥霍。郎又先后3次从事主手中骗取了10万元。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郎凤珍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

篇三:“情妇”比较论

我要做这篇文章,是因为看到许多人说,“贪官与情妇在一起”。这里所谓的“在一起”,是说一个官员搞起了情妇,就会腐败,搞情妇者必贪,贪者必搞情妇。

要说证据,当然可以一说一串儿。陈希同、王宝森、成克杰,还有一时想不出名字的大大小小的贪官,都是“栽倒在石榴裙下”,都是搞情妇搞出问题来的。

尽管如此,我对“贪官与情妇在一起”的论断还是很不理解。在我看来,腐败与搞情妇是两个问题。就搞情妇而言,贪官可能搞,清官也未必不搞。当然有同志要跟我抬杠,说搞情妇本身就是腐败,不管是否行贿受贿,是否乱批项目,都可以定性为贪官了,那么我也无话可说。但从一般意义上理解,所谓“贪官”,指的是贪占钱财,而不是贪恋女色,因此我还是要说,官员贪不贪与搞不搞情妇是两个问题。

我当然举不出一个清官搞了情妇的例子来,例如包青天、海青天、况青天等等,都没有搞过情妇的记录。但那时候似乎不兴“情妇”一说,喜欢小女人,娶来当个小妾得了,而且还有“官妓”,嫖嫖也不算过分。当然不是说他们这几个青天就这样做过,我是说清官未必就不能在发妻之外另生出一些情来,刘罗锅不就在夫人的操持下娶了二房吗?

有人要说,那是过去,当代有哪个清官搞过情妇?我肯定举不出一个例子来,因为在当代,谁要是说自己搞了情妇,官大概就当不下去了,还能够做“清官”吗?

假如实在要举例,我愿意举克林顿。虽然他是个外国人,但也勉强可以说明我的观点。克林顿搞情妇的事迹多了,但我还没有听到资本主义那尔虞我诈的政坛揭露出他贪污腐败的讯息。同样的例子,是六十年代被刺死的肯尼迪,据说他的情妇也不少,还说他与玛丽莲?梦露也有一腿,可我也没有听说他有什么“经济问题”。法国前总统密特朗,死后其私生女都露面了,可见也是有情妇的,同样没有谁说他占了法国多少公款,吃了多少回扣,乱批了什么工程,培养出几个大款。

最惨的是尼克松,他搞没搞过情妇我不知道,但他相信“权力是最好的催情剂”,这可谓一语道破官员为什么往往会有“情妇”的问题。但他老先生贵为总统,却连手下人雇工干脏活的5000美元的账目都做不圆,以至于被人顺藤摸瓜抄老底,最后下台。

能举出的现代例证都是外国的。是外国的情妇素质高一些,或者国外的官员素质高一些吗?那些不使人变贪的情妇都在外国,她们怎么就不娇声嗲气地把当官的情夫们弄得贪得无厌,不让其情夫们想办法把公家的钱转到自己名下呢?难道说中国人的素质差,以至于当起情妇来都不能让人满意了吗?外国的官搞了情妇又怎么没有为心肝宝贝们送去一些奖赏呢?难道他们那里搞情妇无需开销?

我想,根本的原因,并不在于外国情妇和外国官员的素质,而在于外国那些官员没有随便批项目、用公款的权,权力催情剂催出来的倒也不乏真情,所谓“情妇”是确有的。然而成克杰等贪官手中有权,贪赃枉法,样样能做。所谓“情妇”,大抵情不足而利有余,一方以利买情,一方以情换利,这哪里还算什么情妇?武汉曾审判一贪官,在法庭上其同案入狱的情妇就公然宣布“他是我最没有品位的朋友”。

贪不贪,症结在权力是否受到监督而不在于搞不搞情妇。反腐败与反搞情妇,不应混来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