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篇一:《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甲方:上海鼎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钮达人

住所地:青浦区练塘镇湾塘新村18号24室

乙方:徐磊 身份证号:

住址:上海市区号室

丙方:董伟 身份证号:

住址:上海市区弄号室 鉴于:

1. 甲、乙、丙三方于2013年9月20日共同签订《投资协议书》,就上海鼎

淞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实际工商登记名为:上海鼎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代公司”)的设立和日常运营相关事宜作了约定; 2. 《投资协议书》第4.1条约定,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作为乙方、丙方履行《投资协议书》义务的担保,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止,乙方共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丙方共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3. 自2013年11月1日设立以来,上海鼎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尚未开展

任何经营活动。并产生相关费用(附表1)

4. 上海鼎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大丰港成立全资子公司:大丰鼎淞船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务公司。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投资协议书》未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 就《投资协议书》第二条关于“目标公司设立”的相关内容,甲、乙、丙三

方在此作进一步解释说明:

(1) 货代公司系甲方独资设立,货代公司注册资本共人民币600万元,均

由甲方出资提供,货代公司有且仅有甲方一个股东;

(2) 乙方和丙方在名义上和实际上均未向货代公司出资,不享有任何货代公

司的股东权利;

(3) 货代公司和船务公司的经营方案和管理制度由甲方制定,乙方和丙方根

据甲方制定的经营方案和管理制度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乙方和丙方在货代公司和船务公司应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尽可能有效开展货代公司和船务公司的相关业务、合理控制公司成本支出。

(4) 乙方和丙方在大丰鼎淞船务有限公司发展开拓业务,并实现盈利后,应

分别享有其完成业务的14%和 7%净利润分成。其中不包括其他团队和其他业务员所完成的业务。上海鼎淞和大丰鼎淞在的相互的逻辑关系在前面的文字中已经体现得很明晰,无需累述。

2. 乙方应在2014年5月30日之前,补齐尚未向甲方支付的剩余保证金人民

币5万元。

3. 若乙方和丙方在大丰鼎淞船务有限公司所承接业务在2014年10月31前

未能达到收支平衡(包含附表1以及后续相关开办、运营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投资协议书》,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乙方和丙方在大丰鼎淞船务有限公司所承接的业务应在2014年10月31日之前达到当月收支平衡。如未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解除《投资协议书》,甲乙丙三方承担各自责任。

4. 至《投资协议书》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解除之日止,若乙方和丙方所承接业

务账面仍为亏损,则甲方、乙方和丙方应该分别按75%、15%、10%,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费用(包含附表1以及后续相关开办、运营费用),若乙方和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亏损和相关费用,则乙方和丙方应按照比例补足不足的部分。

5. 甲在大丰鼎淞船务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若毛利率超过

银行年息的两倍都应视为合理要求。

6.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署或盖章后生效。

7. 如本协议与《投资协议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

内容,以《投资协议书》为准。

8.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应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表1:

注:截止3月底,贷代公司共计费用支出191091.50元,此费用未包括部分小车加油费,未摊销办公租金及水电费,未包括大丰鼎淞船务有限公司开办费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上海鼎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乙方: 日期:丙方: 日期:

篇二:达晨投资协议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xxxxxxxx有限公司

××××××等

签订

201×年月日

中国深圳

本补充协议由以下各方当事人于201x年x月xx日在 市签署:

投资方:甲方: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

乙方: xxxx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xxxx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执行事务合伙人:

原股东:xxx(自然人或法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xxx(自然人或法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标的公司: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乙方、丙方与原股东、标的公司于201x年xx月xx日签订了《xxxxxx股份公司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现为了各方的利益,各方就下列事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 业绩保障

1.1 原股东和标的公司共同承诺,公司应实现以下经营目标:

1.1.1 投资完成后的当年度,201x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合并报表税后

净利润达到xxxx万元;

1.2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按以下方式确认:

1.2.1 由投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1x年x月x

日之前,对标的公司201x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向投资

方和标的公司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1.2.2 由投资方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投资完成后的当

年度届满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标的公司在相应期限内经营财务

状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将审计报告向标的公司全部股东

提供;

1.2.3 审计报告将作为确认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最终依据;

1.2.4 审计费用应由标的公司支付。

1.3 鉴于本次交易是以公司201x年度净利润xxxx万元及包含投资方投资金额

完全摊薄后xx倍市盈率为作价依据,且公司和原股东承诺公司201x年度税前利润(或净利润)不低于xxxx万元。如果标的公司201x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xxxx万元,则视为未完成经营指标,应以201x年度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为基础,按照xx倍市盈率重新调整本次交易的投资估值,投资方有权选择:

1.3.1 调整后标的公司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保持不变,公司应以现

金方式退还各投资方相应多付的投资款。此时,标的公司估值(设

为“A”)[A=实际完成净利润×xx倍市盈率]。标的公司需将投资方多

投的投资款(设为“B”) 退还投资方。[B=“xxxx万元-A×(投资时

的所占的股份比例)”]。公司退还的投资款由投资方按照各自持股比

例进行分配。

1.3.2 原股东向投资方无偿转让(或以法律允许的投资方成本最低的其他

方式)部分股份,使投资方所占的股份比例如实反映公司经调整的

全面稀释投资后估值。为避免疑问,调整后投资方的股份比例

=[(xxxx万÷A)×100%];

1.4 鉴于公司和原股东承诺公司201y年度税前利润不低于xxxx万元。如果标

的公司201y年度经审计的税前利润低于xxxx万元,则视为未完成经营指标,应以201y年度经审计的实际税前利润为基础,按照xxxx倍税前利润的倍数重新调整本次交易的投资估值,投资方有权选择:

1.4.1 调整后标的公司所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保持不变,公司应以现

金方式退还各投资方相应多付的投资款。此时,标的公司估值(设

为“A’”)[A’=实际完成净利润×xx倍市盈率]。标的公司需将投资方

多投的投资款(设为“B’”) 退还投资方。(B’=xxxx万元-A’×(投资

时所占公司股份比例)。公司退还的投资款由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进

行分配。

1.4.2 原股东无偿转让(或以法律允许的投资方成本最低的其他方式)向

投资方转让部分股份,使投资人所占的股份比例如实反映公司经调

整的全面稀释投资后估值;为避免疑问,调整后投资方的股份比例

=[(xxxx万÷A’)×100%];

1.5 原股东承诺对本协议第1.3.1条、第1.4.1条约定的对投资方的现金补偿义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6 各方同意,依本协议第1.3条、第1.4条约定标的公司退还给投资方的投资

款或无偿转让的股份应在第1.2条规定的审计报告作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迟延完成的,应以应退还投资款或无偿转让股份对应的价值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三向投资方缴纳违约金,直至相关事项完成之日。

二、股份回购

2.1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投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和/或原股东回购投资方所持

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2.1.1 不论任何主观或客观原因,标的公司不能在201x年12月31日前实

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该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方面不具备上市条件,或由于公司历史沿革方面的不规范未能实现上市目标,或由于参与公司经营的原股东存在重大过错、经营失误等原因造成公司无法上市等;

2.1.2 在201x年12月31日之前的任何时间,原股东或公司明示放弃本协

议项下的标的公司上市安排或工作;

2.1.3当公司累计新增亏损达到投资方进入时以200x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公司当期净资产的20%时;

2.1.4原股东或标的公司实质性违反本协议及附件的相关条款,或公司原股

东出现重大个人诚信问题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出现投资方不知情的大额账外现金销售收入等情形;

2.1.5 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范围发生实质性调整,并且不能得到投资

方的同意;

2.1.6标的公司的有效资产(包括土地、房产或设备等)因行使抵押权被拍卖

等原因导致所有权不再由标的公司持有或者存在此种潜在风险,并且在合理时间内(不超过三个月)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由此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1.7 原股东所持有的标的公司之股份因行使质押权等原因,所有权发生实

质性转移或者存在此种潜在风险;

2.1.8原股东以及原股东(如系法人股东)的股东因婚姻、继承原因导致目

标公司的股权或控股股东的股份发生动荡,从而对目标公司IPO造成障碍或潜在障碍的;

2.1.9其它根据一般常识性的、合理的以及理性的判断,因投资方受到不平

等、不公正的对待等原因,继续持有标的公司股份将给投资方造成重大损失或无法实现投资预期的情况。

2.2 本协议项下的股份回购价格应按以下两者较高者确定:

2.2.1 按照投资方的全部出资额及自从实际缴纳出资日起至原股东或者公

司实际支付回购价款之日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

投资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复利)。

2.2.2 回购时投资方所持有股份所对应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

篇三:企业(项目)投资及补充协议书

投资协议书

甲 方:XX区人民政府

乙 方:XX有限公司

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地面积及四至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项目用地位于XXX,东西宽X米,南北长X米,面积约X亩。四至范围:.....(具体面积、边界以国土局实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价格:合同供地用途为年产XXX项目用地,土地出让价X元/亩,出让期50年。

三、项目概况:XX有限公司建设年产XXX项目,计划总投资X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入X万元,其中一期投X万元,二期投资X万元,建设周期为X年X月至X年X月。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该宗土地的地上、地下附属物补偿清理事宜,确保乙方项目在X年X月X日前按期进驻,保证交付的土地具备“五通”(电通、路通、水通、天然气通、通讯线路畅通)条件。

2、甲方负责在乙方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365日内,为乙方办理完毕国有土地使用手续并向乙方交付国有土地使用证,逾期按照乙方所交现金额度同期银行贷利率四倍的标准支

付违约金,直至向乙方交付国有土地使用证为止。

3、甲方保证乙方享受《XX县/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见后附件)中各种最优惠的政策及后期关于企业发展的各项最优惠政策,为乙方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如今后有较此办法更优惠的政策,乙方有权自动适用新优惠政策中的各项政策。如因政策变动,出现新的政策较协议签订时的差与现象时,仍以当前签订协议时的各项政策为准。

4、甲方应指派专人协助乙方,协调各职能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工商、税务登记等各项审批手续等事宜,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协调供电公司为乙方架设电力线路至道路主干道,保证乙方接电需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一并保证乙方时刻均能享受电力部门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6、甲方负责将排水设施建到道路主干道。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为该项目实施,拟登记成立XX有限公司(暂定),并对新登记成立的公司所产生的对甲方权利义务具有影响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基于本协议所享受的各项权利及义务届时也转由新登记公司享有和承担。

2、乙方应保证依法经营、文明生产、依法纳税。

3、乙方所建设项目应选用先进设备和工艺,项目实施前

应办理立项、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安全“三同时”制度。

4、乙方应在开工建设前,按照国家规划管理的相关制度,向甲方提供立面图、鸟瞰图等相关资料供甲方审批,并严格按

照审批意见进行建设。

6、乙方保证项目在X年X月X日前开工建设,在X年X月前全部建成投产。若项目竣工投产日期需要推迟,乙方应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六、违约责任

1、非因甲方原因,乙方造成土地闲置的,甲方有权依法处理。

2、如果甲方未能及时给乙方提供完整合法且无争议的建

设用地,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条款执行,违约方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未能确定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 方:X X区人民政府代表人:

乙 方:X X 有限公司 代表人:

年月 日

补充协议书

甲 方:XX区人民政府

乙 方:XX有限公司

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甲、乙双方就XX有限公司在XX区投资X亿元建设年产XX项目的《投资协议书》的履行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预交项目保证金X万元。在乙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所交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土地出让金,余款按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交清。

2、土地出让价X元/亩,出让期50年,具体面积以国土局实地勘测定界为准。甲方将在乙方交齐所有土地出让金后的30个工作日内,负责按X元/亩的标准,从财政资金中拨付相应的的款项与乙方指定账户,以作为奖励给乙方的企业(项目)扶持款,逾期按照应转额度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收到乙方项目保证金X万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现场人员的要求,完成乙方项目占地围墙工程的施工;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同意在规划区内为乙方提供X亩平整后的土地作为乙方实验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为有助于乙方企业管理人员在经营期间管理经营好企业,维护经营期间遇到的各种来自于行政或其他渠道的不正常

干扰,甲方同意在乙方拟在甲方地注册的新公司(下简称乙方新公司)注册成功后,为新公司法人代表配以X区人大代表或其他职务。

6、为避免乙方新公司在后续经营中,免受各种各样的检查干扰,甲方承诺:在非经甲方高层主管副职以上人员带队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对任何以打着执法检查为名的人员,拒绝接待;对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均无须有乙方承担。

7、为有助于乙方拟在甲方地注册的新公司员工处理各项事务方便,甲方应在乙方新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的;两月内无偿开通XX至乙方新公司的公交,票价与正常公交乘车价格相符,否则甲方应每月补偿乙方两万元交通补贴。

8、甲方保证乙方新公司在经营期间时刻均能享受到与XX区/市所设定的在XX区的新投资企业或其他企业所能享受到的最优惠的税收政策。

9、甲乙双方如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且不能友好协商解决的,由XX仲裁委员会处理。

10、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方:XX区人民政府 代表人:

乙方:X X 有限公司 代表人: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