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专家

篇一:税务专家贾绍华

税务专家贾绍华:电商征税尚远?

作者??《财经》杂志来源??新浪科技????????????????????

??小时成交???亿元,这一实体零售商家眼中难以企及的天文数字,却在电子商务平台阿里巴巴集团成为现实。??月??日,阿里巴巴旗下的天猫和淘宝网交易额达??????亿元,比去年同一天的???亿元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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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阿里巴巴,京东、亚马逊、一号店等电子商务平台业务量在今年?双十一?均实现巨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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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并不算新鲜但一直争议不断的问题再次浮出水面:如此之大的交易额,究竟缴纳了多少税款,是否存在缴税不足的情况?对此,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在接受央视财经频道专访时曾表示,在淘宝上开店的卖家有??在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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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大是小,业界基本共识是,目前电子商务交易税收存在漏洞和征税盲区,应是不争的事实。根据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贾绍华等人的测算,????年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税收流失率为?????-?????,流失规模达????亿-????亿元,而在该年度,中国税收总收入为?????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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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两年过去,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高速增长,背后相应的税收漏洞可能更大,有关电商征税的提议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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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征不如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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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井喷,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此前发布的报告,????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万亿元,同比增长??????。其中,???电子商务交易额达????万亿元,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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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情况、尤其是?双十一?各大电商交易的火爆程度看,????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总规模将再创新高,一些机构的保守预测是总交易规模将超过??万亿元,其中网络零售或接近?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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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绍华表示,由于多种条件限制,目前中国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并未完全铺开,但电子商务领域不应该成为税收的法外之地。加强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对增加财政收入、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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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的税法规定,并没有对电子商务的交易行为进行豁免。贾绍华说,电子商务本质上是将流通中多环节的现场交易变革为单环节的电子交易环境,根据税收法律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现行税制,电子商务同样适用商品交易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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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社会各方对于网络征税的风向捕捉甚为敏感。????(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财政税收专家)年,全国首例网络交易偷税案?彤彤屋??案进行了宣判;????年,武汉对网名为?我的百分之一?的女装网店开出征收???余万元的巨额税单。两件网店涉税事件都曾引发热议,挑动着数千万网络卖家的神经。??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苏宁电器董事长张近东还表示,中国电子商务年交易

量的???是以???的形式从事???的交易,大量的交易游离于现有法律监管之外,存在着严重的监管缺失、执法缺位现象。他在?两会?提案中建议,税收部门要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加强对???的税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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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起,中国开始施行《网络发票管理办法》,部分媒体认为该办法主要针对电子商务,目的是为?对电商征税?做准备,征税后成本会转嫁给网络购物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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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国税总局专门答记者问,指出这是一种误解。网络发票是规范发票使用和税收征管,以及防控发票类违法犯罪的手段,而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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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商暂不征税的做法,也有支持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认为,不管从国际经验还是从国家战略角度来讲,对电子商务都应该暂缓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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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奇平提醒,在电子商务是否征税的问题上,美国施行的产业政策可以为中国提供参照。当今的互联网??强企业中,中美企业共占了??强,两国都是互联网行业的主角,因此相关产业政策具有相当的可比性。而在美国,一直对电子商务实行税收缓征。不仅在电子商务不兴盛的早期如此,近年网络购物发展起来之后又经过多次考量,目前仍维持缓征税的政策。??

据了解,美国联邦政府自????年签署《互联网免税法案》之后,又先后于????年、????年和????年多次签署补充法案,将互联网税收豁免期不断延长,最近一次补充法案于????年??月?日正式生效,再次将互联网税收豁免期限延长七年至????年。??

与美国不同,欧盟主张对电子商务课征增值税。以????年?月?日欧盟新的增值税指令正式实施为标志,欧盟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进入实施阶段,期间经过两次延伸,一直施行至今。??

姜奇平认为,与美国相比欧洲是一个反例。客观来说欧盟国家各方面条件都比中国强,但由于政府对电子商务征税等产业政策实行不当,导致互联网企业并不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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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阿里巴巴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表面看,网店的经营成本比实体店低,实则电商从业者的精力成本和创新成本比一般企业还要高,电子商务平台给了所有小企业和创业者一个平台,马上征税会增加其负担,阻碍电子商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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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省份一位税务官员对《财经》记者分析说,目前支持暂缓网络征税的理由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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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电商代表市场发展的方向,目前还需要政策扶持。从继续支持电商发展的角度出发,应该维持现状,不对电商征税。就像淘宝官方所称,?我们不反对电商征税,但我们反对在今天这个时期征税。?电商作为一个新兴产业,直接或间接带动了上千万的就业,如征税可能限制电商行业的发展,进而对就业和经济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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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电商税收数额有限,即使征税对税收收入的贡献也极其有限。根据淘宝网统计,目前???的淘宝卖家营业额在??万元人民币以下,大多数网店不在征税的范围内,能从网店征来的税款规模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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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有人认为目前对电商征税的技术条件尚不具备,征税成本过高,如果对其征税有可能得不偿失。征税成本是衡量一项税收措施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如果成本过高,就要考虑是否有征税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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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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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开放性、可数字化造成的课税对象性质模糊和纳税时间和地点的不确定,使现行税收要素对电子商务的约束较少、可控性较低,在一定程度上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困难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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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纳税主体难以确认。只有确定了纳税主体,税务机关才可以对其征税,但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经营者只需要缴纳一定的注册费,获得自己专用的域名,就可以参与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无需进行税务登记,这就给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带来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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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绍华说,互联网的使用者具有隐匿性、流动性的特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可以轻而易举地改变经营地点,从而使纳税主体国际化、复杂化、边缘化和模糊化,具有不确定性,这些都对纳税人身份判定造成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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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征税对象性质难以判定,另外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也都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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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也证明,税务部门对电子交易信息缺乏有效的管理,加之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严重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缺乏足够能力来审核纳税人申报的纳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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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根据国税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北京市地税局出台了虚拟货币交易税收征收细则,要求依照个人是否能提供收入证明,以两种税率对虚拟货币交易征税,并开始接受虚拟货币交易的申报和纳税。但由于缺乏监控虚拟货币交易的有效手段,税务机关无法对该类交易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不能掌握交易主体、交易金额、交易渠道等相关涉税信息,最终无法有效地开展税收征管。从北京市地税局具体实践来看,纳税人申报和缴纳的税款还十分有限,尚未达到试点预期效果。??

与此同时,浙江省杭州市地税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近年来一直在研究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并于????年起对通过阿里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的阿里妈妈网站开展自助广告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进行委托代征试点,即委托网络公司代征个人网络广告交易相关税费。从试点情况看,尽管北京和杭州地方税务部门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领域做出了探索,但由于地税局职能所限,试点并未涵盖有形商品的离线交易,也没有广泛涉及数字化商品的在线交易,因而不具备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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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翰联合?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业务总监王骏对《财经》记者表示,不管是线上交易还是线下交易,都只是一种销售模式,只要发生了应税行为就应该依法缴纳税款。只是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对网络交易不甚了解,征管手段上也没有有效的办法,导致这个领域长期游离于规范的税收征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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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骏说,从征管角度来讲,网络交易中有大量零散税源,即使是现实中的交易,大量的零散现金交易也同样难以管理。如果说当前征税时机不成熟,完全可以?抓大放小?,从交易量较

大的网络店铺开始征起。他表示,大部分网店都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不会对它们的经营产生根本性影响,更不会出现一些人所称的?倒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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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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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电子商务课税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贾绍华表示,应该补充、修订和完善现行税收法律制度,构建基于网络中介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机制,建立专业化的电子税收征管队伍。??

对网上虚拟商品的征税问题,美国和欧盟做法不一:美国为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对虚拟商品采取暂免征税;欧盟采取征收增值税。贾绍华认为,这两种不同的税收政策,可以作为中国在不同阶段对虚拟商品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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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之内,考虑到税务机关征税成本远大于所征收的税款,可以考虑对虚拟商品暂免征税。??

中期来看,可以增值税扩围为契机,将电子商务纳入其范围,对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的所有产品包括有形产品和数字产品统一征收增值税。当然,为鼓励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建议对电子商务的增值税起征点按最高级别设计。目前,全国各地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均为?万元。??

前述西部省份税务官员表示,考虑到电商企业的特殊性,从鼓励发展的角度出发,可以在税收优惠和税收征管上予以适当倾斜。具体来说,网店虽然人工、店面租赁等费用较少,但由于价格相对较低、利润不高,建议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给予适当优惠,如对中小网店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和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或者对家庭经营的网店,可允许家庭相关费用予以扣除。??

对于个人或者合伙网店,这位税务部门官员建议:应当简化纳税程序和资料,实施免于申报甚至免于登记等制度。这些中小网店也可考虑采取源泉扣缴方式,通过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由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公司汇总申报,并从其代收的货款中代扣代缴相关税金,向网络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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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淘宝网店为例,其店铺分为钻级店、皇冠店、金冠店等级别,淘宝内部也有相应统计系统,能较准确地记录和统计交易金额,可暂对皇冠级以下的店实施免税,对皇冠级以上的年销售额在??万元以上的征税。还有,网店的纳税地点虽然确定为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公司所在地,但税收归属仍应考虑网店店主居住地,因此,相应的税收分配、税收稽查、纳税评估和纳税服务等事宜还需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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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月底举行????中国税法论坛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原司长李林军表示,向个体电商征税是趋势,但要把握时机和策略。??

李林军说,像天猫线上的很多品牌都有实体店,都进行了税务登记,线上线下的销售基本都缴税。但这部分的征管也有漏洞,一些商家并没有将线上销售纳入。而类似淘宝个体网店的???,则难度更大。淘宝去年销售额为????亿元,占据网络零售的大头,但其中有???多万个体电商没有进行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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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今后线上交易规模会越来越大,从趋势来看是要征税的。不过,个体电商解决了千千万万家庭的就业问题,若马上强制征税的话会影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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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此前曾表示,淘宝可以和网商共同努力,尽量争取把税收的期限和额度适当放宽。?今天呼吁网商做好准备,并不代表明天就要征税,也许是五年后或者十年后?才征?,但网商企业要赢得社会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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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财政税收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对电商税收立法问题进行研究调研。他说,规模大的、发展比较好的电商企业当然要依法纳税,而对于成长中的中小电商企业该如何纳税,应做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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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国税总局的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尽管存在一定困难,但对网店征税目前在技术上没有硬性的障碍。????年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反映出税务部门一种?抓大放小?的征管思路,这一思路同样适用于电子商务。即使将来全面征税,很多网店都在每月?万元的起征点之下,而且网店的增值税起征点还可以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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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财政税收管理现状与发展

财政税收管理现状与发展

晁京华

摘要:税收是支撑我国经济发展以及保障人民高质量生活水平的重要因素。通过财政税收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提出以税源a专业化管理为目标;推行税收风险管理战略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

近年来,我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逐步健全和完善,在此过程中,我国财政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1]结合目前我国财政税收管理的现实情况,笔者认为改革财政税收管理必须根据我国的政策法规进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顺应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注意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以科学的税收收取范围收税,切实保障人们的合法纳税权益,确保我国税收管理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财政税收管理的现状

作为我国财政管理中较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和制约,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税收管理方面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直接导致财政事业的发展受阻。从现实的状况来看,我国税收管理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2]第一,管理体制的混乱。第二,管理机制的监管缺失。第三,财政资金的运用效益不高。第四,民主管理机制不健全。这些因素直接造成财政管理混乱,纳税人意见较大,上访频率高,但实际问题解决率低,极大的造成国家财政管理的困扰。

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一)改革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从目前的实际情形来看,我国财政方面是比较缺乏一个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集权和分权等制度的不统一也导致了税收建设的混乱。很久以来,我国对财政税收管理的重视不够,管理人员的管理观念出现问题,只重视收入,但是对于收入的管理较为松散,甚至是不在乎。

[3]因此,在今后的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必须重视建立现代财政税收管理机制。相关的财政税收管理应该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淡化人的作用,并且严格建立正常的财政税收管理格局,健全适当的管理制度,重视对债务的强化管理,避免债务的混乱不清,时刻保持财政税收的正常、健康、稳定的状态,推动科学的税收管理机制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

(二)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也是影响制约我国财政税收管理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作为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执行者,管理人员的行为直接关系着整个税收管理工作的健康运行,如果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低,就会导致管理机制落实不到实处,也就是说财政税收管理的最终效果就是由人员的执行情况来反映的,所以,提高财政管理人员的素养至关重要。第一,应该着重关注财政管理内部的环境与秩序,建立相应的培训机制,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和锻炼。第二,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建立对应的知识体系,同时强化管理人员服务意识,培养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提高其服务水平和管理税收的能力,优化服务,为我国财政税收事业贡献一己之力。[4]第三,在新的形势要求之下,创新的公共管理体制也势在必行。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重要精神,构建新型的公共管理体制,确保农村公共财政的健康运行。因此,我国财政税收部门应该紧密结合社会主义经济的特征,调整管理措施,减少冗官冗员,降低不必要的财政支出,营造健康良好的财政运行环境。另外,还要建立正常的“评估机制”,监督财政工作的透明运行。

(三)合理界定财政税收收支范围

收支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经济情况,建立合理的财政税收收支制度。首先对我国目前的财政收支进行认真的分析,然后立足于我国整体的经济

现状,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调整财政税收的收支范围。[5]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收支范围确定的重要依据,有效地进行税收服务领域的分配,确保整个区域内的公共服务良性发展。这也就要求财政管理把各自涉及的职责权限进行明确,通过科学合理的财政税收预算,进行税源的分配和规划,降低整个市场经济浮动情况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同时,为了保证税收的稳定,应该通过相关的政策去建立长期有效的税源,比如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培养优质税源,扩大收支区间。

(四)提高财政税收资金的使用效益

税收资金的使用一直是比较关注的问题,资金使用效益的高低直接关系着财政税收的结果。我国财政税收主要是使用在公共事业的建设中。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财政税收资金的使用效益急需改革,因此,相关的管理部门也应该加强资源的整合,进行改革,建立合理的财政税收使用机制。[6]比如,将税收收支公开、透明,确保纳税人的知情权。另外,还应该投入更多的财政去扶持社会的公共事业,加强相关环节之间的信息交流,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更重要的是应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适当的关注整个基层的发展面貌,及时给予财政支持。同时,有了合理的使用机制,配套的监督机制也不可缺少,应该建立相关的资金整合制度,监督财政收支的正常使用。

(五)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税收风险管理也是其中较为重要的环节,因此,有了良好的税收为基础,还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管控。首先是在省、市、县三层联合管理的基础上,构建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落实管控每一个环节,更加注重横向与纵向的交错与覆盖,确保风险管控的细节完善,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防范。同时要强化风险管理工作,必须整合管控机构的设置,梳理信息数据的传递与保管,并且建立健全风险联动管控,对税收风险来源进行监管,落实一户一站式的针对性监管,有效地减少管控环节中的浪费现象。

三、未来发展趋势

(一)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目标

税源是保证税收良性发展的基础,因此,必须走税源专业化管理道路,以风险管理为方向,优化税收的服务性,严格按照法律执行税收政策。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必须与征管业务进行协调,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也应该逐渐形成模式化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通过税源监管的方式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不断地提高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7]

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改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分类管理是税收管理创新的案例。事物的特殊性,要求税收管理应该针对不同纳税人的具体实际情况进行税收风险的评估等管理工作,并且必须根据不同的纳税要求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配置相关的人员与设施,通过专业化的团队进行适当的管理和调整。因此,应该可以取消“试点管理员制度”,打破所有非专业的管理机制,以“精、专、细”的要求去改变传统的税收管理习惯,建立专业的税源征收制度,并且通过培养的专门人才和专业化的手段与思维去监管和分析税收信息,另外,还要以专业化的管理理念建立正确的纠错体系,及时修补管理漏洞,提高税收管理的精确性。[8]大企业是税收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税务机关应该在已有的相关管理办法基础上,努力探寻新的合作关系,比如在经济发展较为完善的地区引入一些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并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变革,推进管理机制的规范与稳定。或者加强对大企业的定向管理,通过对专家团队的培养去尝试新的对话关系,切实帮助企业提高税务风险评估的能力。[9]

(二)推行税收风险管理战略

风险管控是税收管理的重中之重,因此,必须严格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的战略体系。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税务机关还是较为重视对风险管理的使用,但是相关的战略机制依旧需要进行提升和完善。[10]首先,应该尽快整合省市各级机关的资源,统一进行布局和管理,推

进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布局。风险管理应该是一个完善的系统,因此,新的改革应该重点关注税收风险分析环节,通过科学合理的操作手段开展科学的评估工作。但是在推行专门的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在相关的环节中尝试建立一套统一管理的专业平台,对内建立专业的风险指标数据库,对所有的资源进行跨界整合与运用,将风险管理贯穿到事情发生的所有环节。同时,专业团队的作用必不可少,应该结合风险管理的瓶颈,构建专业的团队对税收风险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与评估,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的正确性和专业性。除此之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对所有的基础工作进行调研、管理,分清楚各个税务机关的详细职责,并且在党和政府相关的管理政策的支持下重新部署相关事项的各个流程,建立有效的考评激励体系,量化所有的标准,适当的倾斜政策,激发基层人员的积极性。[11]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相关的体制也在逐渐完善,这个过程对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有利也有弊,是挑战也是机遇,因此,有关的财政管理人员应该审时度势,紧抓机遇,建立健全相关的税收管理制度,最大化地调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最佳的状态做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坚持税收风险专业化管理的思路,严格遵守税收风险管理的秩序,对内有效建立税收管理的目标与机制,对外优化各种资源,明确职能划分,以最高效的专业管理构建财政税收管理体系。[12]除此之外,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制度进行,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为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专业化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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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美]理查德·波斯纳著,蒋兆康译.法律的经济学分析(第七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706-709.

[3] 张显丰,肖利伟,陈晓红.克服薄弱环节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J].国际税收,2014(3):96.

[4] 姜力琳.非居民企业股权间接转让所得税管理的难点[J].财会月刊,2013(20):89-91.

[5] 白涛林.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J].国际税收,2013(12):45-47.

[6] 王 革.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J],黑龙江对外贸,2011(5):144-145.

[7] 刘奇超,高丛珊.我国在出口退税中海关与税务部门深化合作的法律探讨——以欧盟促进税收征管安全现代化改革实践为借鉴[A].海关法评论(第四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351-352.

[8] 刘剑文.税收征管制度的一般经验与中国问题——兼论《税收征管管理法》的修改[J].行政法学研究,2014(1):32.

[9] 左春荣,唐成成.数据挖掘技术在税收征管信息化中的应用[J].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2014(1).

[10] 张 菁,秦建华.准确把握纳税人的需求 努力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盐城市射阳地方税务局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4(19).

[11] 田建利,范晓辉.税收信息化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的功能定位及完善思路[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14(4).

[12] 马振峰.基于税收征管数据库的征管质量考核系统的研究与开发[D].天津:天津大学,2014.

篇三:中美财政税收比较

中美财政税收体制比较

周天勇

一国的财政税收体制包括立法制衡、支出结构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2004年9月25——10月16日,笔者应美国政府“国际访问者计划项目”的邀请,就“美国联邦、州及市县镇政府财政税收体制”,在华盛顿、纽约、波士顿、佛罗里达、芝加哥、加利福尼亚等地与联邦财政部、国内收入局、参院预算委员会和众院预算委员会,有关州市县镇议会、政府、政府财政局及税务部门,以及有关大学财政系的官员和专家进行了座谈,收集了相关资料,作了考察。回国后又研读了有关的文献,就中美财政税收制度进行了比较仔细和深入的思考。我们过去的财政税收体制是传统国有经济和计划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又大多是国有企业上交的利润,国有企业的财务是财政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事业的投资由财政支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财政税收体制也在相应地进行改革,需要从过去的生产建设型和近几年形成的吃皇粮型财政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型的财政税收体制转型。虽然中美政治体制不同,但美国是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其国家财政中也有许多公共价值原则的设计,如调节分配、社会保障等理念。因此,这里就中美财政税体制中的制衡、支出结构和中央与地方关系等进行比较,扬弃其不合理的部分,学习其有用的部分,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税收体制服务。

中美财政税收立法及制衡体制比较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人民当家作主。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民将自己的一部分权力和财力让渡给国家后,对公共权力是怎样运用的,特别是钱是怎样花的,需要有一个极为透明的制度来满足公民作为纳税人的知情和监督权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民主的一项最基本的权益。因而,财政是不是公开透明,是不是由人民来批准和监督,是反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财政税收立法体制,主要界定和处理公民与政府的税收与预算关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议会与政府之间对税收和预算的权力分界与制衡来体现。包括预算法、税法等等的起草、讨论、听证、表决通过等等,更重要的是也包括当年同

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议会对年度预算的编制、讨论和批准通过,最后作为年度法律来执行。我们先来看美国的财政税收立法体制。

一、美国财政和税收立法体制及制衡的特点

美国的国体是联邦制,权力在议会、政府和司法之间进行制衡。从内容上讲,立法体制指立法思想、法律、立法和执法机构,及其立法过程的设置、制衡关系等等。美国将税收法典、《预算法和会计法案》等列入法律,也将每年一度的财政预算,只要在议会通过,也视作为很严肃的法律。各种财政税收法律的起草、通过、实施反映各方的制衡关系。

1、美国征税和预算的立法原则

美国宪法规定保护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由于涉及到公民的财产权,所以税收立法是一项严肃的立法活动。原则上只能由代表选民的代议机关实施,而不能由政府来代行。从征税方面看,美国税收的原则为:(1)纳税人赞同则纳税,纳税人不赞同则不纳税。这个理念确保了公民从根本上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使得政府权力受到有效约束和控制,避免了政府依靠政治权力对私人利益和财产进行随意的侵犯和否定。没有纳税人的同意,政府就不能课税。(2)纳税人纳税与否,要由其代表表达。税款缴纳者必须选举自己的为自己说话的代表进入立法机构,税法必须并且只能由纳税人所选出的代表来确立和制订。政府只能依据已确立的税法向社会公众课税,并且只有当公民的行为符合税法规定时才需要纳税,否则政府无权向公民课征任何款项。同意和批准纳税,是纳税人的最基本权利。①

美国将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则具体化,制定了各方面的税收法律,将事关全局的重大税收问题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从而使税收母法、实体法、程序法等构成有机整体,其《国内收入法典》在1939年编成后,经过每年的修改,成为世界上最为完备的税法之一。

从预算方面看,20世纪初以前,美国各级政府的收支较为混乱,各部门争取到资金后,再自己掌握支出,没有完备的预算。民众和议会都无法对政府及其各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贪赃枉法及腐败现象屡禁不绝,人们对腐败的厌恶和愤怒也成了改革的动力。192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预算和会计法案》(The Budget and Accounting Act ),其包含了两大最基本的原则:(1)决定钱怎样花,是公民的权力,而不在于政府。政府代公民起草支出方案,编制和提交预算。公民选举①吴艳中:“宪政维度的税制改革研究”,中经网,2004年7月28日。

的议会是预算的修改、决定和批准权力机构。(2)钱要在公民监督之下支出,而不能由政府在黑箱中不明不白地操作。预算批准后,政府只是预算的执行方面,而公民选举的议会监督政府执行预算。

因此,美国各级政府的预算有以下三个特点:(1)公开透明。美国的法律规定,联邦财政预算的形成和执行的全过程都必须公开进行。一是须对预算过程的日程、行为主体、行为内容和行为要明确公布;二是国会各委员会的听证和审议,除极少数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都对公众全过程开放;三是所有联邦政府有关预算的正式文件都必须同时公之于众。法律上的这些规定充分保证了美国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便于接受公众的监督。当然,为了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美国又订立了《联邦政府隐私权法》,对国防、安全等预算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保密。

(2)法制预算。法制化贯穿了美国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预算一经国会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任何增加刚性开支比例和新设刚性开支项目,都必须履行全部预算立法程序。这样,预算就对政府的财政收支形成了强有力的约束。(3)完整和详细。美国预算涵盖了所有政府部门大部分的收支,并且支出分类的标准步步细化,详细地规定了支出项目、金额甚至使用者,对控制开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①

涉及美国税收和公共预算的各方关系机构为:审查批准税收、预算的各级立法机构,各级政府及联邦政府预算办公室,财政和税收部门,纳税人和使用预算部门,有关税收法院。它们之间互相制衡,来实现纳税人与政府之间税收和预算的义务、服务和监督关系。

2、美国各方财政和税收的制衡关系

从上述税收的制衡关系看,美国国家将设置税收的权力授予国会,而没有授予政府。美国众院中筹款委员会具体负责税收议案。美国联邦的预算由总统管辖下的行政管理与预算办公室(MBO)和财政部承担。即使政府属下的预算办和财政部,也是两个平行的部门,之间无隶属关系。二者分工大体是:行政管理与预算办公室负责预算的编制;财政部负责收入概算和税收等日常事务。具体制衡程序和过程为:

(1)政府预算管理办公室提出预算方案,或者社会上提出要修改以往税法的动议,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就此进行听证会。首席证人是预算管理办公室主任、财政部长,依次是预算管理局局长、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联邦储①胡克刚:“美国现代预算制度建设对我国预算制度改革的启示”,改革研究,2002第7期。

备委员会主席,还要有专家(经济学家、律师、会计师等)和社会其他有关方面的证词。政府方面有一名财政部副部长负责各种税改方案的制定,之下有税收分析处、税收立法顾问处和国际税收顾问处,由近60名经济学家、统计学家、税务律师、会计师等组成。总统的其他下属机构,如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等,也有对财政部税改方案提出意见的义务和权利。

分别隶属于国会两院的预算委员会和国会预算办公室(CBO),前者负责预算的审议并向国会提交对联邦政府预算草案审议的意见;后者主要负责为两院预算委员会提供分析材料,进行中长期预测。总统还有通过其他(包括私人朋友)途径征询对预算和税改方案的看法和意见。而各种利益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重金聘请专家为自己出谋划策,以找出属于自己的并能使大多数人通过的方案,进行大量的院外活动,以争取支持。

(2)税收或者预算方案在众参两院先后辩论,否决或者通过;报总统,同意或者否决;重新表决,通过形成法律或者议案作废。先由众院筹款委员会或者预算委员会举行听证会,进行激烈的辩论后,或者否决,或者形成意见较为一致的报告,报众院再由整个众院辩论,一般会通过。后交参院同类委员会,将在众院进行的听证再在参院重复进行一遍。国会两院意见一致,报总统;意见不一致,将分歧交由两院联合税收和会协商,以消除两院的分歧。报总统后,总统同意或者否决;总统将其否决,发回两院重议,若两院重新表决,多数通过原来议案,推翻总统否决,强行成为法律;若达不到原议案支持的票数,如果是税改方案,该议案作废;如果是预算方案,则要重新修改。

从州和县市镇的税收预算体制看,没有联邦一级复杂。如许多地方政府没有政府属下的专门的预算编制办公室,而是由财政部门代替。但是,税收和预算方案,也在政府、议会和司法之间进行制衡。政府财政和国有企业是公共财产,因而在美国关于财政和公共企业的信息必须向公众公开。美国的税法、税收,预算法及各级政府的预算,可以在公共出版物、政府公告、政府网站等信息渠道获得,是向广大公民公开的。甚至象国铁和一些地方的国有电力企业,其信息也是在网站上公开的。

二、中国预算和税收立法及预算编制方面的情况

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中,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是其重要的特征之一。但是,由于财政税收体系是从过去的计划经济和国有经济体制下脱胎而来,从涉及公民财产和公共利益的预算和税收立法及制衡关系看,政府当家甚至是部门当

家的色彩较浓。

1、预算及税收立法缺陷

我国税收和财政立法,就税收来看,《宪法》在制衡关系上存在空白。《宪法》中虽然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规定,而对税收的开、征、停、减、免以及公平税负等却未予以规定。在预算的法制化建设方面,进入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颁布了《预算法》以来,预算制定和实施由政府负责,预算审核及批准由人大负责的权利关系格局已理清。但实际上还是存在着许多问题。

(1)行政主导税收立法

从税法看,在我国这种涉及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立法活动权较为行政主导和较为随意。每次税改,都是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牵头并主导。一是各种国务院、财政部、税务总局的税收规定较多,以政府和政府部门规定替代税收立法;二是由财政和税务部门起草法律,由国务院的法制部门在政府各部门之间进行协商,最后交由人大讨论,并且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代表在代表纳税人方面并不具体和全面。这样,纳税人对自己应交多少税收,怎样交给国家,并没有多大的权力。在这种实际上失去制衡的税收立法体制条件下,行政主导的税收立法权的扩张直接导致了行政权力的过度膨胀。同时,这种以行政立法为主导的立法体制由于缺乏制衡,易于使公民利益政府化,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被合法化。

除了政府财政税收部门外,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以规章和文件替代立法,随意税外收费。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由于政府部门膨胀较快,财政预算缺口较大的情况下,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今天,我国各级政府对一些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出台了不给足预算甚至不列入预算,但允许它们自己向公民和法人收费满足其经费的政策和体制;后来,又通过所谓收支两条线的体制,将许多政府各部门的乱收费在政府规章层面上合法化;而一些收费,则通过部门起草法律,国务院在政府各部门之间协商,人大仓促表决的方式,被合法化。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全国的工商管理系统,其经费不是由财政部门来拨款,而是自己向工商个体户、私营企业和其他法人收取注册登记费、工商管理费、年检费、各种罚款、个体工商户协会费、协会费、订报订刊费、办班收费等等来筹集,供养自己。近多年来还有盈余,已成为各级政府财政内或者财政帐外收入。2004年估计仅由工商系统收取的各种费高达500亿元左右。此类不经立法程序,或者经仓促立法,随意收取公民和法人利益的情况,程度不同地还存在于政府质检、卫生防疫、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