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法论文

篇一:财政税收论文

财政税收理论前沿课程论文

题 目: 浅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认识 姓 名:黄梓华

学 号:1040308122

系 别:金融系

年级专业:10级商业银行1班

课程名称:财政税收理论前沿

任课教师:李庚寅

定稿日期: 2012年 6 月 5 日

浅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认识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对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种。由于个人所得税在世界税收史上具有水机广,弹性大,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增长等诸多优点,因而正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发展,不仅成为许多国家财政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几乎与每个公民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关键字:和谐社会 个人所得税 税额比例 问题 建议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和谐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社会关系,这不仅要求横向公平,同样要求纵向的公平。只有体现公平,才能称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而效率与公平的博弈与权衡一直是困扰人们的问题,也是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如何兼顾二者,使人们在最大限度追寻公平的基础上谋求高效率,是社会实现和谐发展的关键。共同富裕的理论鼓励先富者,希望先富帮助后富,但是现实是先富的人或地区越来越富,把后富的越甩越远。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临界值。贫富差距现象严重是阻碍建设和谐社会的瓶颈。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佳途径,就是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让其充分实现“劫富济贫”的功能,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通过这一学期财政税收热点这门选修课的学习,了解到税收是与生活有着紧密联系,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面对的,更对于我们以后踏上社会必须了解的一门课。而个人所得税与个人利益结合的最紧密的,我们都应当关注。

所得税制是以自然人和法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而根据纳税人存在形式的不同又可以将所得税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所得税;另一类就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799年首创于英国,是指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包括对自然人的综合收入、专业收入等征收的税。随着经济的发展,该税种所占地位越来越显著。而在我国现阶段,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并不理想。对工资薪酬外个人收入难以监控,对偷税处罚不力,对部门协调工作不够等等因素,促成个人所得税征管不力的现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一是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尽管,如今我国经济和经济发展水平都位于世界前列,但是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却低于发展中国家水平。2010年的比例为6.6%,而美国的却超过40%。我国周边的国家,如韩国、泰国、印度、印尼的比重均超过中国水平。据国家税务总局一个测算数据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每年的税金流失至少一千亿人民币以上。而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总收入的30%。?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要成为国家的主要收入似乎不大可能。但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实在是太低了。可见,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令人堪忧。

二是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体现出较高的征管水平。个人所得税是所有税种中纳税人数量最多的一个税种,征管工作量相当大,必须有一套严密的征管制度来保证。而我国目前实行的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其申报、审核、扣缴制度等都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实现预期效果。自行申报制度不健全,代扣代缴制度又难以落到实处。税务机关执法水平也不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税款的征收。税务部门征管信息不畅、征管效率低下。同时,由于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信息不能实现共享,这些都造成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不妥。 三是偷税现象比较严重。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收入逐步提高,这

在一定程度上就造成了个人收入的多元化、隐蔽化,税务机关难以监控。公民纳税意识淡薄,富人逃税、明星偷税好像是习以为常、无所谓的事情。在报纸新闻报道上经常会看到、听到一些明星有钱人偷逃税款的事情。比如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刘晓庆、毛阿敏偷税漏税事件。?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既然存在如此多的问题,那么也就应该有相应的措施来解决,大概分为以下几点:

1、依据我国国情,选择分类综合税制模式

选择分类综合税制模式就是对较强联系性、经营性收入列入综合所得税的征收项目,实行累进税率;不仅可以从这一部分对象身上获得更多的个人所得税,提高个人所得税税收总额比例。还有利于解决征管中的税源流失问题,更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原则。这税制模式比较适合我国目前现状。

2、扩大征收范围

对于发生的每一笔所得除了司法部门已认定为非法的之外,只要是税务机关核查在先、司法部门认定在后的,税务机关都应对其征税,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征了税的所得就是合法所得,征税之后司法部门照样可以对非法所得追究法律责任。照样做不仅可以提高个人所得税总额占税的比例,税收面的扩大,当然也可以对控制逃税漏税现象有一定的控制作用。

3、完善征管手段,提高征管效率

理想的税收制度要有强有力的征管手段作保证,在税收制度设计上必须同时从税款的征收和税务的管理两方面下工夫。主要方法有:在税款的征收上完善“双向申报”制度;在税务管理上加强对税源的监控,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规范税收代理工作;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逐步实现同财政、银行、企业等有关部门的联网,形成社会办税、护税网络;强化税务稽查。这做不仅可以打击逃税偷税现象。也可以使我国公民的纳税方便规范化。

4、扩大纳税人知情权,增强纳税意识

不仅要让纳税人清楚征税过程,而且要明白税款流向,使纳税人的纳税抵触情绪消除。必须要使纳税人明白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转与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密切相关,政府部门使用纳税人提供的资金,但是纳税人享有监督政府部门工作。这样,纳税人会更加自觉的缴纳税款。自身意识的提高是打击偷税漏税的最好手段。

?数据来自搜狐网搜狐焦点栏目 2011年01月21日发布

?凤凰网娱乐版 2009年10月31日公布

论文题目浅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认识

学生姓名 黄梓华成 绩

评阅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篇二:财政税收论文

浅谈对我国

个人所得税现状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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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的收支是通过国家预算来安排的,我国的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要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核和批准。城镇居民享受的政府提供的各项补贴,农村居民的农业补贴和新农合,低收入家庭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下岗人员享受的再就业工程以及我们每天使用的公路,电网,通信网络等等都是政府和财政所提供的。

本学期,作为一名工科学生,平时很少接触经济学。但是通过这一个学期的学习,我了解到税收是与生活有着紧密联系,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面对的,更是即将跨上社会的我们必须了解的一门课。在所有税收种类中,我对表示个人收益的个人所得税最感兴趣,下面我就谈谈我对个人所得税的看法。

一、个人所得税的界定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以个人为单位的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取得划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等11类。

二、我国个人所得的税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1980年个人所得税制的基础上,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围绕起征点经数次修订演变而来。尽管30余年间个税征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物价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缺陷日益突出。目前,我国个税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偏低;税基狭窄,费用扣除缺乏科学性,有失公平;征管制度有待健全,偷税漏税现象比较严重;调节贫富差距的功用逐步减弱。

(一)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

世界上高收入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例在30%以上,美国早在1994年就达到了43.16%的水平,而发展中国家的个税比重平均也在15%左右。但中国1998年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仅为3.4%,2009年这一比重提高至6.64%,相较以上国际水平还有较

大的差距。周边国家,如韩国、泰国、印度、印尼的比重(一般在10—20%之间)均超过我国水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个税收入成为国家的主要收入还不太现实,但随着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个税的贡献应逐步提高。目前,中国个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令人堪忧。

(二)税基狭窄,费用扣除缺乏科学性,有失公平

中国现行个税主要采用分类征税模式,基准狭窄,即将应税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11类应税所得。这种征收模式计算简单,分别从源泉扣缴,适合于改革开放初期收入来源小且单一的情况。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纳税人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和复杂化,若不及时调整个税分类,灵活、科学征税,容易出现多征、乱征的现象。目前,个税扣费一般只考虑个人日常支出情况,忽略了家庭相关因素、地域收入差异等影响,加重工薪阶层的负担,难以实现个税公平原则。同时,经济形势日新月异,个人纳税能力影响较大。费用扣除标准长期不变,滞后于经济的变化,现今通货膨胀、居民支出上涨,该享受低税负的人群不得不承担较高税负。

(三)调节贫富差距的功用逐步减弱

在我国,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6.4%,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5%左右。税收的贫富差距的调节作用在缩小。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收入渠道多元化、公民以现金取得收入较多、不合法收入不经银行,税务机关难于明确纳税人的实际收入。

三、完善征管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一)加强对税源的监控

尽快建立个人财产实名登记制度,在个人开户时要求所有商业银行检查身份证明,在个人取得收入时通过银行账户结算,尽量减少现金使用,对各种收入必须明确转出单位或个人与转入个人之间的关系,从源头监控个人收入。

(二)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

我国在税务信息化的建设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金税工程的开展对我国税收征管的作用巨大。目前,金税工程实现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化,与其他国家机关未实现联网共享信息,远远不够。当务之急在于税务与金融、保险、工商、海关等各个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

(三)加大普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强化税法宣传,让每个公民懂法、知法,增强公民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利用大、要案的震慑力和影响力反面警示。建立个税违法与诚信档案,以累进方式采用几何增长的数量对其进行惩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较之世界各国水平,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处于初级阶段,改革势在必行。提高(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财政税收法论文)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标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级次级距,加强个人所得税的监管手段,逐步由分类税制过渡到综合税制,缩小贫富差距,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民生的改观、社会的稳定意义重要。

篇三:财政税收专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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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纳税与廉洁政府的建立

古往今来,只要人民大众存在一天,纳税便不会停止。它到底应该以一种怎样的形式出现,又或者我们该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纳税,已经有很多的学者提出过各种观点。其实这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所以适度的关注我认为非常有必要!

一、纳税投资论

纳税,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唐 杜荀鹤《山中寡妇》诗:“桑柘废来犹纳税,田园荒后尚徵苗。” 宋 苏轼《吴中田妇叹》诗:“卖牛纳税拆屋炊,虑浅不及明年饥。” 杨振声《渔家》:“这渔旗子税总是要纳的,难道你说没有饭吃,就不纳税了么?”由此可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既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个人对此关系的理解更趋向于刘光溪教授的纳税投资论。

“从纳税投资论的角度而言,纳税人以税收的形式投资于政府是为了获得公共产品,实现自身福利的最大化。”①

二、必要条件——廉洁的政府

纳税人需要有一个高效的政府来确保纳税投资论的实行,高效的

① 刘光溪:《纳税投资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第154页

政府必然是一个廉洁的政府,其实政府也会出现失灵、失效的状况,在不适当的制度机制背景下,它会制造丑恶和腐败。而政府与政府官员的腐败必然导致政府运行成本的恶性扩大,因为腐败是一种带有高福利成本的武断性税收,增加了纳税人的额外负担,降低了政府在契约实施产权保护方面的基本功能。只有一个廉洁政府,才能得到纳税人的支持与信任;只有一个廉洁的政府,才能真正将纳税人的投资利益作为指针与归宿,才能实现纳税人福利最大化的目标。

三、各国的廉政经验

以法治腐,制定出一套规范政府行为以及对政府官员腐败行为惩处的法律法规,已是当今国外预防、惩治腐败的最有效的武器。除加强廉政立法,完善廉政法规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方面、交叉严密的监督网络体系。

1、 制定专门的廉政法律,即专门规定公职人员保持廉洁的行为准

则和惩治腐败行为的法律。如美国的《文官行为守则》、《廉政法》;英国有《反腐败法》;瑞典有《反行贿受贿法》;印度有《反贪污法》;新加坡有《防止贪污法》。另外,一些国家还制订了规范政府官员一般行为的《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

2、 为了监督各种各样法律法规的执行,各个国家和地区普遍设立

各种司法机构,建立健全监督、督促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的各种制度,基本行成一个较为严密的法律监控体系。例如芬兰、

丹麦等北欧国家,除司法机构外,还建立了监察专员制度。

3、 欧、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是法制比较完备的国家,对于公

共权力的行使基本上形成了一个监控系统。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衡制最为典型的资产阶级民主国家;法国政府在近几年决定扩大审计院对地方财政的司法监督权,制止了腐败部分的根源。

4、 在德国,党派的制约、无孔不入的新闻记者以及大众的眼睛,

构成了一张严密的“社会监视网”。越是位高权重的人,就越是容易成为“众矢之的”,稍有不轨行为,就可能公之于众。很多官员的腐败行为并没有触犯刑律,但很快就被舆论遏制在萌芽状态。近几年,德国揭露出许多政府要人和高级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的丑闻,其中有前经济部长、交通部长、冶金公会主席以及一些州长。

四、廉洁政府首先是一个“廉价政府”

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办公室,使用公款和利用机关影响购置、搜罗奇花异石和高档艺术品装饰办公区域??此类现象屡见不鲜,虽然因此饱受诟病,但却似乎很少上升到反腐倡廉的高度。

公款浪费以及由此衍生的职务侵占,被人习惯性称为“不落腰包的腐败”,正因为“不落腰包”,因此很容易被公众忽视、容忍和谅解。然而,这种行为不仅使公共财产和公众利益遭受损失,而且严重损害

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威信。更为重要的是,如此奢靡之风显然与当前大力倡导的节约型社会背道而驰——建设节约型社会,首先就必须建设节约型政府。节约型政府不仅是政府自身良好形象的一种体现,更会对社会起到一种积极的示范意义,从而引领社会风气,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进程。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必先是一个“廉价政府”。任何浪费都因人而产生,浪费者所掌握的公共资源越多,其所造就的浪费也可能越大。杜绝奢靡浪费,建设节约型政府,首先需要从约束公权力着手。在逐步完善相关监督和问责机制之后,不仅政府部门内部的浪费可以得到遏制,对于其他各行各业所存在的浪费都有积极的借鉴意义。节约型政府的另一重意义在于,此举将有利于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与公款浪费、豪华办公室等“显性浪费”相比,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重复或越位所造成的“隐性浪费”同样不容忽视。管理体制性的节俭就是最大的节俭,建立廉价的节约型政府,必然意味着从“部门行政”向“公共行政”转型,由此需要政府部门大力推进管理创新、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从而实现“廉价政府”的制度保证。

当前政府转型的目标是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由此意味着政府与公民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公民依法缴纳税收。从这种角度来看,政府节约与否不仅体现出对资源的态度,更是直接反映出对待纳税人的尊重与否。建设节约型政府,不仅可以有效降低能耗,而且体现出对纳税人的税金以及蕴涵于其中的劳动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