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与计重收费联动机制发展方向的调研报告

我省自2006年开展高速公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以来,由于部署合理、措施得力,车辆超限超载率大幅下降,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货运车辆平均超限超载率已降至2%以内,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我省治超工作以令人瞩目的成绩步入全国前列。今后,高速公路治超工作面临的将是如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现阶段取得的成绩得到进一步巩固,争取治超工作的全面胜利。省厅冯明怀总工程师在全省交通系统治超工作会议提出,“2008年要建立健全长效治理‘五大机制’”,其中包含了“完善治超和计重收费联动机制”,可见,治超和计重收费联动机制在整体治超工作当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就治超与计重收费联动机制在长效机制当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对今后发展方向的认识做以阐述。
    一、高速公路治超工作的优势
    (一)可控性强
    高速公路因其具有全程封闭的自身特点,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通行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必须通过收费站(治超检测站)后,方能进入高速公路,因此,对超限超载车辆行驶的可控制性相比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来说要强。
   (二)行政管理手段效果显著
    我省高速公路联网计重收费自2006年对超载车辆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对恶意超载的货运车辆大幅提升了收费额度,此项措施也使得承运人在进行货物运输时充分考虑高速公路通行费用与货物运价之间的获利空间,从承运人主观超载意识有效的起到了遏制作用。
    (三)多部门联合执法较为协调
    自开展高速公路治超工作以来,省治超办要求通过路政、运管、公安、交警、武警的联合执法行动,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行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单位由于在日常管理工作当中,与周边沿线公安机关和管辖交警部门保持着较为密切的业务往来,且自身具备了路政管理职能,因此在联合治超工作运行当中,部门相互之间的配合工作较为顺畅,能够及时处理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对超限车辆形成了一定的震慑。从运行一年多的情况来看,此项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管理成效。
    二、计重收费在治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在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已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手段的运用在社会各个领域的调控和发展当中正在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我省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开始以来,省交通厅对高速公路联网计重收费费率进行了较大的调整,着重加大了对超重车辆的通行费征收额度,通过运用经济调控手段遏制车辆恶意超限超载行为,以保护公路建设养护成果。我认为实施对超载车辆加倍计重收费对遏制车辆超载具有以下重要作用:
   (一)提高超载运输成本,遏制车辆主观超载意识。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根本原因是随之带来的巨额经济利益。同型号车辆超载运输相比合法运输所获得的运输获利呈正比增长,即车辆每车次拉货吨位超出准载10%,获取的运输费用就高出正常运费10%,而付出的公路通行费(指原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政策)、油料费用、车辆损耗、人工费用等则没有明显的增长,这就造成了承运人甘愿冒险从事超限超载运输。
而实行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政策,特别是对恶意超载车辆加倍计重收费后,承运人超载运输付出的通行费金额大大增加,从根本上压缩了超载运输带来的经济利益空间,使超载运输成本增加,遏制了承运人主观超载运输意识。
    (二)体现了“多损耗、多补偿”的公平原则。
   公 平原则对于维护社会秩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不对严重威胁公路安全的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惩罚性管理措施,必将对守法营运的广大承运人造成不良的心理暗示,形成恶性循环。对超载车辆的加倍计重收费正是对“多损耗、多补偿”公平原则的充分体现,能够形成鼓励合法运输、打击超限超载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公路运营收益,节约治超成本。
    计重收费工作属于高速公路收费基础业务工作,其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经过多年的实际已相当成熟。因此作为治超工作的一部分内容,在进行对超载车辆的计重收费工作时,不需要在投入其他的设备,也不需要增加管理人员数量,从管理成本上大大的节约了资金。另外,通过对超载车辆的加倍计重收费可以提高公路的运营收益,从而增加用于公路养护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三、治超与计重收费联动机制的发展方向
    经过近年来的实际运行,利用计重收费的经济调控手段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治理已经显现出了的巨大成效。我个人认为,这也是高速公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治标又治本”的根本性方法,能够有效的解决现阶段治超工作中较为突出的多项问题。
但不可否认,现阶段仍有不法车主利用找“车托”、办假证等不法手段想方设法的使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进行运输行为。这种现象的存在我认为根本原因仍然在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说明在对超载车辆加倍计重收费的现行政策下,超限超载运输仍然能够给承运人带来较大的经济利益,也就是出口收费站加倍计重收费额和违法上路成本(包括支付给“车托”的费用、制作假证的费用、超限超载运输潜在的安全隐患以及车辆加倍损耗等)之和与超限超载运输获取利润之间仍有获利空间。
    鉴于以上情况,我认为今后的治超和计重收费联动机制应进行以下三方面的补充和完善:
    (一)进一步提高对超载车辆的计重收费征收标准。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的目的就是鼓励合法运输、打击超限超载,现行的计重收费标准一定限度的遏制了超载运输行为,但一年多来的运行和实践说明,现行超载车辆计重收费标准仍有再次提高的必要。
建议参考其他省份计重收费标准,在我省现行计重收费对正常运输车辆收费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再次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超出准载吨位30%以上恶意超载车辆的计重收费额度,增加超限超载运输成本,压缩超载运输利润空间。

这一政策调整具有以下几方面优点:
    1.从根本上遏制车辆超载运输行为。
通过计重收费一年多来的实施,已经取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承运人对计重收费政策已完成了从认知到认可的转变过程,也取得了广大合法承输人的广泛支持。对超载车辆再次提高收费标准,有利于对超载行为形成更加强烈的震慑效果,同时更加鼓励运输人合法从事运输行为。
   2.减少治超资金投入。
现有计重收费系统已趋于完善,只要进行软件升级就可以实现对超载车辆的再次加倍计重收费,无需增加新的设备硬件,因此大大节约了治超资金投入。
    3.节省治超人力投入。
计重收费工作是由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收费工作人员完成的,因此通过超载车辆计重收费标准实现对超限超载治理不需用增加过多的治超人员投入。
    (二)完善联网收费超载车辆倒查机制。
联网收费超载车辆倒查机制是保证治超工作正常运行的一项有力措施,能够切实对各治超站的工作起到监督和促进作用。通过每月对厅收费中心下道收费信息的调取,收集各治超站通过超限超载车辆信息,由各治超站对上道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详细调查,查明上路原因,形成对各治超站点的全面监督和控制。
   (三)提高治超检测与收费网络系统的联动性。
我省高速公路现有治超检测设备人工操作环节较多,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不利于长效管理。而且治超检测站的车辆检测信息未与收费站收费网络系统连接,不利于提升治超检测与收费网络系统的联动性。今后是否能够在全部治超站安装不停车检测系统(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并将治超检测数据与收费站上道发卡系统连接,实现检测数据的资源共享,达到经检测超限的车辆即使进入收费站上道,该车牌照由于发卡系统锁定,不能正常发卡的效果。如因超限车辆卸货后再次称重符合荷载吨位,收费站发卡系统即时更新程序,完成该车发卡操作。
    此项系统的完善可以达到以下两方面管理效果:
   1.强化收费站对治超工作的监督。
现有高速公路治超站均为依托收费站所建,如果完成治超站信息和收费站网络的联动控制,有利于强化收费站对各治超站检测工作的监督,预防治超站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2.有效预防不法车主强行闯站的现象发生。
如通过治超站和收费站网络连接达到对于超载车辆自动锁定发卡功能,就能有效的解决因收费站与治超站信息沟通不及时造成的向超载车辆误发通行卡的问题,同时能够预防不法车主强行闯站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