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检察院演讲稿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司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一环,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防线。今日的中国朝气蓬勃,正坚定的向法治社会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有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
  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那样: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执法,而执法者,则是帝国的王侯。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检察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国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检察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检察官大权,也不是为了检察官们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利剑击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检察院与检察官,就会在法治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
  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司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广大检察官应当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始终不渝地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一次不公的执法恶果超过十次犯罪,犯罪只是触犯法律,好比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执法却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的源头。失败的执法,竟然是比犯罪更大的邪恶!诚非虚言,中国古代的司法就不乏这样的例子,很多时候,“屈死不告状”竟然成了经验之谈,这经验背后有多少惊心动魄而又无人问津的苦难?明朝成化年间的刑部尚书刘铁斋号称铁石心肠,但他在看到三法司门前以头抢地、辗转呼号的百姓时,也不禁为之动容,叹一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有要求,检察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于是,就有了执法为民的要求。执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
  宣传口号,它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人民检察院的时代责任,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人民检察官的神圣使命!
  落实执法为民,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我能够看到,我从前的偶像、现在的同行,在平凡岗位上非凡的奉献:公正严明执法,两袖清风做人,这是人们对安徽省灵璧县检察院因公殉职的反贪局长王荣辉生前事迹的生动评价;
王海森,用生命诠释忠诚,一位已去世一年多的普通检察官,仍以最高票当选“感动安阳--2005年度人物”,王海森,河南省内黄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员,内黄县楚旺镇南街村人。因积劳成疾,2004年11月23日倒在了他所挚爱的工作岗作上,年仅50岁;
福建省南平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赵必铭是一名忠诚检察事业的优秀检察官,以强烈的责任感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什么是执法为民,这就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检察院执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