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腐败高发现象的思考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腐败问题就呈现出易发、多发的特征,其来势之猛,让人始料不及。尽管我们党始终保持了对腐败问题的高度警惕,一刻也没有停止过与腐败现象的斗争,但仍未能完全遏制其蔓延之势。这种状况已经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忧虑。为了使人们树立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以便更主动、更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我们有必要对当前腐败现象的成因、走势及其发展规律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分析当前的腐败现象,首先要把一般意义上的腐败与腐败高发现象加以区分,也就是要把矛盾的一般性与矛盾的特殊性相区分,否则不利于问题的研究。一般意义上的腐败是一种长期的社会历史现象。自从人类划分为阶级以来,腐败现象就发生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著名学者王亚南就曾说过:一部二十四史,实是一部贪污史。西方发达国家虽经几百年的发展,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但仍无法克服自身存在的腐败问题。尽管腐败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国家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腐败的本质是一样的,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腐败的根除,最终将取决于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消灭及其影响的肃清。这正是我们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目标,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相比而言,腐败高发现象则是一种在某种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具有一定阶段性的、较为短暂的社会历史现象,本文力求分析的就是这种在我国已经出现的腐败高发现象。
  应该说腐败高发现象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
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
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但找出其中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应为首要,否则就无法对腐败高发现象作出准确的解释,也难以把握其规律。比如,我们认识到历史上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是造成当前严重腐败的因素之一,但是这个因素在我国长期以来就存在,它本身无法解释现阶段腐败高发现象的起因。又如,我们也认识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后,西方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渗透是发生严重腐败的又一个重要因素,但是我国对外开放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政策,今后对外开放的程度会越来越高,这意味着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也将长期存在。但这并不能决定腐败高发的社会现象也必将长期存在,它无法解释腐败高发现象在将来的消失。
  那么造成现阶段腐败高发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是什么呢?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那么,寻找当前腐败高发的原因,也应当从当前社会生产方式的分析入手。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构成生产方式,而在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是主导的方面,它要求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我们知道,现阶段我国社会生活的最大特点就是改革,而改革的实质内容就是调整、变革生产关系中那些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部分和环节。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所以改革必将带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一系列连锁的深刻的变化。从实践的结果来看,这一系列变化的主要方面毫无疑问是积极的,二十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的事实就是最好的证明。但与此同时,这一变化也不可避免的产生一些消极因素,大量腐败现象的出现就是其中一个方面。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社会一直处于经济体制的转换时期。同社会发展的常态相比,这一时期的突出特点是社会经济关系处于显著的变动之中,各种具体经济制度和经济运行机制在不断发生变化。许多原有的具体制度受到强有力的冲击,或被废止、或发生动摇;
许多新建立的制度尚在试验之中,还不成熟、不完善;
有的刚刚建立起来就被更新的尝试所取代,有些客观上需要的制度还未建立起来。变动着的生产关系在摆脱原来不适合它的上层建筑中部分规章制度的束缚之后,不能及时得到新的法律、规章制度的保障和约束,致使上层建筑不能适应经济基础需要的矛盾表现突出。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除了会出现真空和漏洞外,我们出台的政策有些本身就带有明显的过渡性,有的是不得已而为之,有的利弊参半,有的利大于弊,也有的经实践证明是弊大于利。腐败高发现象就是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具体表现为:
  第一,价格双轨制是造成腐败现象严重的一个根源。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为了减少社会震动,避免使整个经济生活出现紊乱,我国采取了价格双轨制的过渡办法。当时与人们生活关系最紧密、联系最广泛的是实行商品价格的双轨制。无论是农副产品或工业制成品,无论是生产资料或生活消费资料,都存在同一商品却有计划内和计划外、平价和议价两种不同价格的情况。谁能拿到计划内的紧缺物资而以市场价格售出,谁就有可能在转手之间赚上一大笔钱。谁掌握了计划内物资的审批权,就有可能借此去谋取私利,并成为人们行贿的对象。于是一些人为了搞到紧俏物资就千方百计拉关系找门子,请客、送礼、给回扣,或用金钱、或用权力,使出浑身解数“过关斩将”,打通一个个关节。除商品价格存在双轨制外,信贷资金的利率、外汇汇率、铁路运价等等也都存在计划内与计划外的双轨制。在能源、交通、原材料、资金、外汇供求关系紧张的情况下,相关的计划审批权便成了一种可以带来收益的权力,“批件”成了价格昂贵的商品。于是,一些掌握权力者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收礼受贿,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各式各样的权钱交易应运而生。发生在八十年代的腐败现象多与这种双轨制有关。进入90年代以后,许多价格实现并轨,形成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政府定价的比重已经很小,商品价格双轨制带来的问题也在逐步减少。
  第二,缺乏有效监督的行政权力过度介入市场微观经济活动,也是造成大量腐败现象的原因之一,而这一问题也与经济体制处于转换过程有关。概括地讲,原来的计划经济就是以行政权力为中心,通过行政手段直接分配社会资源的制度。所谓市场经济,就是利用价值规律,通过市场机制分配社会资源的制度。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以市场为取向,按常规,绝大多数行政权力应逐步从市场经济活动中退出。但市场的发育需要过程,市场运行机制的形成也需要过程。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我们的经济形态还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而是一个逐步退出、已经残缺的计划经济与正在成长、但还不成熟的市场经济的混合体。在这个混合体中,还没有形成计划手段与市场手段优点的相互结合,却可能使各自的缺点结合在一起。因此,在这个阶段政府仍直接参与一些微观经济管理活动和紧缺资源的分配有它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但是,应该看到,此时的行政权力已不再是原有计划经济条件下那种高度集中统一的行政权力,而是在相当程度上被肢解成部门权力。此时我们的行政法体系也滞后于行政管理实践,缺乏程序规范和有效监督,所以此时的部门权力具有相当大的自由度。这种既缺乏规范又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造成随意执法和“暗箱操作”,变成个人进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手段。近年出现的各式各样的所谓“寻租”活动,说明大量的行政审批已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另外,目前一些行政部门,由于经费不足、福利偏低等原因,利用权力搞创收,使某些行政行为出现一种趋利化倾向。权力进入市场,助长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滩派现象,造成大量违法行政,产生不少腐败问题。
  第三,所有制结构的调整过程,也成为不法分子从事腐败活动的可乘之机。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曾在所有制问题上盲目求纯,造成国有企业摊子铺的过大,也限制了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发展。这种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无法适应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而且,国家也无法对数量大、规模小、布局分散的众多国有企业实行有效的监督制约。为了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造成的束缚,中央制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出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一方面所有制结构的变革,形成了利益主体多元化。各个利益主体为了追求各自的最大利益,都希望通过各种方式去获取有限的资源,这就刺激了不正当竞争,从而引发行贿受贿等各种腐败行为。一些不法私营企业主为了谋取暴利,逃避法律惩罚,更是不择手段,不惜用重金、美色等方式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发生了大量的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另一方面,大批国有企业在尚未形成财产所有者对其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进入市场,一些企业领导人与不法私营企业主相勾结,大肆侵吞国有资产。一些国有企业在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过程中,发生腐败问题,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第四,体制转换时间短,进程快、形成一些法制真空,造成监督管理滞后,是这一特定时期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最普遍的原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进程是在既改变经济基础中人们之间实际的经济关系,又改变上层建筑中相应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在两个方面相互作用中逐步推进的。而许多制度上和工作上的漏洞与薄弱环节,就是产生在这两方面相互作用的过程之中。这种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运动,决定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建立和完善,相对滞后带有一定的必然性,以至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市场行为,特别是新兴经济领域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这就给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在这个特定时期,大量腐败现象的发生都与此有关。
  另外,分配制度的变化带来利益的调整,在分配调节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也出现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因而造成一部分人的心理失衡,成为诱发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除以上所作的分析外,从一些人精神生活中出现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以及社会政治生活中出现的吏治腐败、司法腐败等消极腐败现象中,同样也能找到体制转换、社会剧烈变动所造成的影响。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腐败高发现象主要是经济体制改革所带来的社会剧烈变动引发的。出现这种腐败高发现象,并不是我国所独有。不少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当这个国家处在经济结构转型,经济快速增长的变革阶段,往往是腐败现象的高发期,如18世纪的英国、19世纪的美国、20世纪中叶的新加坡,都出现过腐败高发的情况。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在党的领导下实施的,不同于西方自发的过程,而且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宗旨是与任何腐败现象不相容的。因此,我国腐败现象的程度和规模、以及腐败高发期所持续的时间都会因坚决的反腐败斗争而得到程度不同的控制,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但也要看到,我国所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和转型,它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自发形成的过程,这又是我国体制改革的特点和难点,因而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必然具有特殊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应当看到当前腐败问题的危害是严重的,说其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绝不是危言耸听,认识不到这一点是十分有害的。但是如果不能客观地、辩证地看待问题,尤其是对当前腐败高发现象不做具体的分析研究,随意夸大腐败问题,不仅于事无补,而且会使人们丧失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同样是十分有害的。至于那种认为当前腐败问题是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物,是一种“绝症”的说法,不是糊涂无知,就是别有用心。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尉健行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面对当前腐败易发多发的现象,党中央的认识是清醒的,反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采取的措施是得力的。如果这些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不是按照中央的路数开展反腐败斗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程度将比现在要严重得多,也决不可能有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
  那么,这种腐败高发期会持续多久呢?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目标,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十年的努力,使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如果这一设想能够如期实现,那么,从1978年底我国开始改革算起,这个阶段大约需要42年。当然,在这个阶段中,腐败和反腐败的力量对比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呈现此消彼长之势。借用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一文中的用语,作为反腐败斗争一方,大体上也会需要经历战略防御、战略相持和战略反攻这样三个阶段。从各方面情况分析,我们目前应该是处于战略相持阶段。可以设想,经过约四、五十年,到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当我们经济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的时候,腐败高发的时期就将会结束。当然,那时还会产生腐败问题,我们还要与腐败现象做斗争,但那是另一个问题,是更长期的历史任务。我们完全可以有根据地预言,到了我们完成经济体制改革任务,进而实现了三步走战略目标的时候,由于我们有党的领导,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我们一定能够迎来一个更加文明进步、政明风清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