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人民满意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

“创人民满意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我旗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树立“勤政、高效、务实、廉洁”的服务型机关的新形象,根据阿党发[2006]7号文件精神,旗直机关工委、旗文明办决定在全旗开展“创人民满意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以创建“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美环境”机关以及建设“忠诚、廉洁、高效”公务员队伍为目标,深入开展“市民评议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监督和评判作用,从而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发展环境,促进我旗经济、社会以及各项事业向前发展,全面实现旗委十一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十一五”奋斗目标。

二、活动内容
  在旗直机关、中区市直驻阿旗各单位及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创人民满意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全局观念、服务宗旨、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勤政廉洁、工作业绩等六个方面。

(一)全局观念。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旗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依法行政等情况;

(二)服务宗旨。包括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上级领导机关服务,对待群众的态度、关心群众利益和疾苦的程度,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等情况;

(三)服务质量。包括服务制度 民主、科学、规范的情况,服务工作落实的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的情况等;

(四)办事效率。包括合理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办事速度、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重事重办的情况;

(五)勤政廉洁。包括政务公开、承诺兑现、求真务实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工作业绩。包括服务全旗中心工作、本单位职责履行、目标管理考核等情况。

三、实施步骤
  评议采取由评议人以无记名填写《评议表》的方式进行。评议分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五个等次。最后在“满意”档次中按排序评选出10个“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和10名“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

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3月25日-4月15日)。全旗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评议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的任务、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增强参加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承诺公示阶段(2006年4月15日-4月30日)。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职能,分别建章立制,制定服务承诺、廉政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及时效,并在阿旗新闻、阿旗通讯、科尔沁绿原网等媒体上公布。

(三)开展创建阶段(2006年5月1日-10月31日)。各被评议单位通过内部自查和收集外界意见等方式,认真查找并剖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以整改。同时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创建活动。“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在此一并进行。

(四)评比阶表彰阶段(2006年11月1日-12月31日)。旗直机关工委、旗文明办采取发放评议表的方式,对所有参加活动的单位进行测评,并通过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确定“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候选名单,通过公示后报旗委政府确定命名表彰,“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公示与评选在此一并进行。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评议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抽调素质高、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同志为工作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把活动真正做实做好,切实抓出成效。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本单位服务承诺、创建标准及时报旗直机关工委和旗文明办。

(二)坚持原则,公正公开。开展“创人民满意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在活动的每个阶段和环节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明纪律,防止弄虚作假。

(三)明确责任,奖优罚劣。除旗委、政府对评出的满意率较高和较低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外,各评议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群众所提意见认真进行查摆,并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奖罚。

(四)重在创建,讲求实效。开展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的切实转变,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群众、服务于我旗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宣传发动,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差距,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机关干部转变机关作风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
通过活动,各级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旗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再上新台阶。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将评议活动逐步延伸到机关内部和下属单位。
  各苏木乡镇可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情况,组织开展评议活动。

 

附:1、“创人民满意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领导小组

    2、“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标准

    3、“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标准

“创人民满意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学民(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金  仓(旗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洪玉福(旗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苏雅拉图(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成  员:陈殿惠(旗文明办副主任)

邢东翔(              )

        其木格(              )

苏布道(              )

李云飞(旗文明办干事)

马  波(旗文明办干事)

 “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创建标准

 

一、端正学风,加强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要把端正学风、加强学习做为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出发,动员和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刻苦地学习,把最能反映群众利益的思想认识和实践经验体现在本职工作中。要把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作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一项基本要求,建立学习制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党员干部终身学习的环境,使学习成为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的行为。坚持学以致用、知行统一,提高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追求思想、知识、能力上新境界。

二、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创建服务型机关。要不断加强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建设,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正确行使部门权力,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努力为群众服务、为企业服务、为招商引资与扩大开放服务、为全旗工作大局服务。明确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建立承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坚决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本关心群众等不良做法和作风,杜绝和纠正吃拿卡要、冷横硬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风气,勤政廉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建创新型机关。要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大胆改革,勇于创新,提高做好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创造性,开拓思路、创新工作,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推动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实践。坚持和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着力在转变职能、增强活力、创新进取、奋发有为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机关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新路子,把“三个代表”落实到机关工作中,不断开创机关工作的新局面。

“十佳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标准

 

一、做好学上进的模范。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历史等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二、做勤政廉洁的模范。坚持执政为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树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三、做求真务实的模范。带头深入群众,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制定和执行政策中时刻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讲真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做开拓创新的模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探索、敢于攻坚、善于创新,分析新情况、把握新特点、提出新思路,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五、做团结协作的模范。坚持以大局为重,努力营造心齐气顺、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氛围,加强团结、密切协作、做好本职工作。

六、做勤俭节约的模范。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