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党风廉政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集团党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项目化推荐“三清示范区”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党支部延伸,明确和细化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保障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单位:XX党支部

  二、责任内容:

  (一)党支部班子责任内容

  1.承担支部所辖行政单位XXX、XXX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总结上年度责任落实和检查考核情况,学习贯彻上级部署与要求,研究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实施举措、检查计划和考核标准。

  2.及时传达并认真推动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与公司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结合党支部班子成员分工和支部实际情况,分解责任内容、量化工作举措和考核指标并推动措施落地。

  3.严格执行公司《干部及后备人才管理规定》等,按照制度流程从严管理干部,对本支部后备人才及所辖行政单位一般人员任用等严把选拔关、考察关和任用关,坚决杜绝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切实加强对支部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管,统筹研究、计划并开展好党支部廉政专题教育和全体党员廉洁从业教育活动,持续做好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公司关于廉洁从业相关制度要求的宣传教育,强化党性修养,养成纪律自觉。

  5.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市委十项规定和集团党委六项要求及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顽固性和隐形变异招数,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严格落实公司及上级党委、纪委部署的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查处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6.严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对本支部班子、干部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

  7.支持公司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严格依纪依法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准确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特别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的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做到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紧盯产品及备件销售、租赁车应收账款管理、售后服务、费用报销等重点易发领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损害徐工利益的人和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同时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二)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内容

  1.不断提升政治敏感性,保持正确政治站位,带头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徐工重要指示精神,带领支部班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认真履行“四个亲自”。

  2.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市委十项规定和集团党委六项要求、公司规章制度及八个严禁等各项规定、禁令,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规党纪,对标对表自查自纠,及时主动校准偏差,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要求党支部班子成员转变并跟上中央、省市委、集团党委和公司党委要求,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坚持原则、坚守底线;时常提醒班子成员、身边同志和亲属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不参与或从事与公司业务上下游有关的经营活动。

  3.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积极推动党务公开、支部所辖行政单位厂务公开工作,规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协助党员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对本支部部门负责人进行勤廉履职提醒谈话、讲授廉洁履职教育专题课等。

  5.重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协调各方资源保障查办案件工作顺利进行。

  (三)党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内容

  1.承担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研究部署、细化分解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各项任务和制度规定的落实,定期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工作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目标,定期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2.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集团党委六项要求、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八个严禁等各项规定、禁令,带头学习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遵守《关键热点岗位人员廉洁履职管理规定》等制度,经常对照规章制度自查自纠、廉洁自律、为人表率。

  3.严格管理本支部的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对支部关键热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洁教育和谈话提醒,认真监督检查其廉洁从业情况,及时排查化解其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协助、积极配合上级党委、纪委开展调查取证和纪律审查工作。

  三、主要指标:

  1.党支部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覆盖率100%。

  2.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考核指标实施率100%。

  3.党支部级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每半年≥1次,对支部所辖行政部门营销公司、法务及资产安全部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每季≥1次。

  4.支部委员讲授廉洁履职教育专题课、党课每年分别≥1次。

  5.对支部所辖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勤廉履职提醒谈话覆盖率100%。

  6.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1次。

  7.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支部级节前教育党员、干部等关键热点岗位人员覆盖率100%。

  8.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支部级监督检查每个节日≥1次,招待费审批、公务车辆管理、领导职务消费等关键环节监督检查覆盖率>90%。

  9.上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率100%。

  10.支部所辖行政部门营销公司、法务及资产安全部及人员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事件发生率为“0”。

  11.对党支部及所辖行政部门营销公司、法务及资产安全部的信访举报处置率100%。

  四、责任考核:

  保留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过程痕迹记录,公司党委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负面清单项目,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在党支部或责任人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以及选拔任用等方面有所体现。

  五、责任追究:

  对不按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