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摇号意向书

篇一:认筹协议

****物业认筹协议

一、双方及意向物业情况:VIP卡号:

二、其他约定:

1、协议签订后,乙方自动成为甲方“XX会”普通VIP会员,同时可获得甲方“XX会”普通VIP会员卡一张(卡号:),以期享有按照甲方规定的期限和规则前往甲方售楼处选购甲方发售的物业(下称“物业”)的权利。

2、乙方在签订协议的同时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叁万元整(下称“该款项”)。“该款项”可于乙方届时签署认购物业之认购书时,自动无息转为认购物业之定金或首期房价款的部分,或经双方同意的其他用途。乙方所交“该款项”同时享受“三万抵七万”的购房优惠权益,即“该款项”转为购房定金或购房款时,总房款相应优惠四万元。每套物业仅能享受一次本协议购房优惠。

3、在甲方确定的内部认购日,乙方携带本认筹协议、VIP卡、交款收据、身份证明文件、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内部认购。

4、乙方知悉并承诺遵守如下规定:

(1)交款后按照所获得的“益都会”普通VIP会员卡卡号,参加摇号选房,每套物业仅能使用一张VIP卡,一张VIP卡仅能享受一次本协议购房优惠,并可同时享受认购当日的优惠政策。

(2)若乙方于签署认购物业的认购书文件前提出退出本协议申请,或未按照甲方规定的期限和规则前往甲方售楼处挑选物业,或未于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认购物业之认购书文件的签署并按时履行付款等相关义务的,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协议项下之所有权益,甲方可不再另行通知。

(3)如在甲方规定的内部认购日未能成功认购(即参加摇号后未能选择到满意之物业),经甲方同意后优惠权益亦可顺延至下一次认购活动直至成功认购或乙方提出退出本协议申请之日止。

(4)在签署认购物业的认购书文件前,乙方提出退出本协议申请的(退出本协议申请即视为乙方主动放弃本协议项下之所有权益),甲方在甲方确定的认购日或甲方收到乙方提出退出本协议申请之日(以日期靠后的为准)起一周后的30日内,将乙方所交款项无息退还。乙方持VIP卡、本协议原件、交款收据正本、身份证明文件办理退款手续,同时上述相关文件退还甲方。

(5)本协议项下权益限乙方独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包括VIP卡)权益转让或赠与他人。

5、双方均保证本协议所书之通讯地址和电话是真实有效的。双方的联络方式(通知)以本协议所记载的电话、通信地址为准。双方对各自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后果甲方无需承担。若变更联络地址和方式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挂号邮件、特快专递)或到亲自前往甲方通知。否则对方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由过错方自行承担。甲方按照本

协议所载明的【乙方】/【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代理人(以上任一)的联络地址所发出的任何文件均视为乙方已收悉。

6、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订且乙方交清第二条第2款所约定的款项之日起生效。乙方与甲方完成认购物业之认购书的签署并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置业顾问:销售经理: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

授权代表:

财务确认:

日 期: 日 期:

篇二:商品房预售范文

五洲商贸城(二期)预售方案

一、制定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瑞安市商品房网上销售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订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坐落位置、名称

由瑞安市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开发的江南物流园区地块在瑞安市飞云镇吴桥村S330(新56省道)以北和瑞高线(次纬三路)以东交汇处,经瑞安市地名委员会审核批准命名为“五洲商贸城”,该项目分南、北两个地块,总使用权证面积90022平方米,南地块土地证号为瑞国用(2013)第211-041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41997平方米,北地块土地证号为瑞国用(2013) 第211-0414号,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48025平方米。

(二)土地取得方式、取得时间,《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情况; 我公司于2013年3月21日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竞得瑞安市江南物流园区瑞高公路以东、56省道以南地块的开发建设权,并于2013年10月3日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为瑞国用(2013) 第211-0413号 ,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年限为40

年,自 2013年10月4日至2053年9月5日。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41997平方米;

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该商品房项目所属土地使用权已向民生银行南通分行抵押,抵押贷款金额为1.0803亿元,抵押期限为自2013年11月12日起至2017年10月21日止

(三)项目规划分布情况:

选房摇号意向书

照规划总平图记载,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35380.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07052.8平方米,地下28328平方米;南地块地块总建筑面积为169981.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251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466平方米;按现规划总平统计:其中13#楼裙房商业面积约62567.7㎡,主楼商业面积约22018.3㎡;其中14#楼裙房商业面积约34526.1㎡,主楼商业面积约23405.4㎡。

(四)南区条铺容积率、绿地率:

南区容积率为3.39,绿地率为17.1%;南北区综合统计容积率为

2.30,绿地率为10%。

(五)前期物业管理情况:

该项目已与无锡怡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已报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取得情况: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地字第(2013)040号,取得时间为2013年5月3日,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B1B2)与道路用地(S1),总用地面积102979.1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0023.71㎡,代征道路面积6401.53㎡,代征绿地面积6487.19㎡,代征规划水域面积66.69㎡。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2014)0310209号,取得的时间为 2014年6月11日,地上建筑规模142516㎡,地下室建筑面积27466㎡。南地块由2幢高层组成,其中13#楼为20层,14#楼为21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取得情况:施工许可证号为:

330381201503100101,取得的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

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情况

(一)当前的施工实际进度情况:南区13#楼已完成结构封顶、14#楼局部已完成结构封顶。

(二)建设进度安排:拟定于2016年5月30日前竣工验收。

四、预售商品房情况

(一)预售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情况:

本项目的土地出让、规划许可、建设施工许可等手续齐全,当前累计投入工程款23000万元人民币,已超过建设工程总投资25%以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建筑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

本次商品房预售许可范围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9125.2平方米,共126套(13号楼6-12层)。本项目的建筑面积预测单位为瑞安市住建局房地产测绘队。

(三)预售商品房装修情况:

商铺的公共部分精装修,商铺内为毛坯房,最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五、南区商铺公共部分、公共设施情况

六、预售商品房价格及变动情况

(一)明码标价:本项目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以“一铺一价”的方式公开销售,向社会销售的商铺价目表已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均价为6070元/平方米,最高价6800元/平方米,最低价5363元/平方米。(各套商业店铺售价详见附件。)

(二)价格调整:已经备案的商铺销售价格1个月内浮动不超过5%,1个月后价格浮动超过10%的,我公司将按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重新申报备案并公示。

(三)促销价格:

A、 付款方式优惠:一次性付款,享受总房价96折优惠;

B、 开盘当天认筹可享受总房价98折优惠;

C、 商铺业主享受总房价99折优惠;

D、 老带新客户享受总房价99折优惠;

E、按时签约享受总房价99折优惠。

以上优惠可以累积享有。

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按揭付款两种。

七、预售资金落实情况

篇三:承销与发行习题8

发行8.1

1 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前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的( 2)。

1. 20%2.30%3. 40% 4. 50%

2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2 )的条件。

1. 4%2. 6%3. 10% 4. 15%

3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要求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且最近(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4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要求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最近(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5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 10 )名。

6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应满足( 2 )。

1. 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2.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3.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4. 发行价格等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7 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3 )以上通过。

1. 1/2 2. 1/33. 2/34. 3/4

8 拟发行公司在发审会后至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之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于该事项发生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

9 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刊登后至获准上市前,拟发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的,应于该事项发生后第( 1 )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说明。

1. 12. 2 3. 3 4. 5

10 发行申请文件一经申报,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不得随意( 4 )。

1. 增加2. 撤回 3. 更换4. 增加、撤回或更换

11 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12 发行人和保荐人报送发行申请文件,初次应提交( 1 )。

1.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2. 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3. 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4. 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13 所谓的内核是指( 4 )的内核小组对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确保证券发行不存在重大法律和政策障碍以及发行申请材料具有较高质量的行为。

1. 上市公司

2. 证监会派出机构

3. 证券交易所

4. 主承销商

14 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就发行人的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政府产业政策征求( 3 )的意见。

1. 国家经贸委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国家计划委员会4. 国家商务部 15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6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需得到发审会( 3 )票同意才能得到通过。 17 配股一般采取( 3 )的方式发行。

1. 上网定价发行与网下配售相结合 2. 网下网上同时累计投标询价

3. 网上定价发行 4. 网下配售

18 增发如有老股东配售,则应强调代码为( 1 )。

1. “731XXX” 2. “730XXX”3. “700XXX” 4. “735XXX”

19 询价增发、比例配售操作流程中,《招股意向书》、《网下发行公告》和《网上发行公告》见报并见于交易所网站,上午上市公司股票停牌1小时发生的当日是( 2 )。

1. T-1日 2. T-3日3. T-4日4. T-2日

20 询价增发、比例配售操作流程中,( 2 )日,11:30前,主承销商根据验资结果,确定本次网上网下发行数量、配售比例和发行价格,盖章后将结果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

1. T+1 2. T+2 3. T+34. T+4

21 定价增发流程中,( 3 )日,主承销商刊登中签率及发行数量,同日摇号。

1. T+1 2. T+23. T+3 4. T+4

22 配股代码为( 3 )。

1. “731XXX” 2. “730XXX”3. “700XXX”4. “735XXX”

23 证券发行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报告证券交易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24 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申请的决定后,应当在( 1 )予以公告。

1. 次一工作日 2. 2个工作日内3. 5个工作日内 4. 3个工作日内

25 新股发行议案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 2 )内报告证券交易所。

1. 2日2. 2个工作日 3. 5日 4. 5个工作日

26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下列文件不需要在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是( 1 )。

1. 网上或网下路演公告 2. 发行公告 3. 招股意向书全文 4. 备查文件及附录

27 上市公司申请配股,除了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的要求包括( 34 )。

1. 配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2.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3. 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前一次发行或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

4. 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28 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时,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13 )。

1. 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2. 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3. 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个会计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4. 拟增发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9 下列哪些情形存在时,上市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1234 )

1. 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2.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 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 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30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申请程序包括( 1234 )。

1. 聘请保荐人2. 董事会作出决议3. 股东大会批准4. 编制和提交申请文件

31 保荐人应当自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12 )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1. 中国证监会2. 证券交易所3. 中国证券业协会4. 上市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 32 发行人不能提供有关文件的原始文本的,应由( 1234 )。

1. 发行人律师提供鉴证意2. 出文单位盖章

3. 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由承继其职权的单位出文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4. 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文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33 下列对内核小组成员要求正确的是( 234 )。

1. 内核小组通常由5~10名专业人士组成 2. 成员应保持独立性和稳定性

3. 公司主管投资银行业务的负责人及投资银行部门的负责人通常为内核小组的成员

4. 成员中应有熟悉法律、财务的专业人员

34 上市公司增发的主要方式有( 12 )。

1. 上网定价发行与网下配售相结合 2. 网下网上同时累计投标询价

3. 法人配售 4. 公开招标

35 发行阶段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应提交的材料有( 1234 )。

1.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 2.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3. 发行的预计时间安排4. 相关招股意向书或者募集说明书

36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信息披露的说法,正确的是(124 )。

1. T-4日,刊登招股意向书及网上、网下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 T-3日,增发股份提示性公告

3. T-2日,询价区间公告

4. T+3日,发行结果公告

37 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增发招股意向书全文前,须向交易所提交( 134 )。

1. 包含保证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内容一致等内容的确认函

2. 发行方案

3. 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文件的电子文件磁盘

4. 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文件的书面材料

38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时的招股说明书关于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应重点披露( 1234 )。

1.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2 .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3. 发行人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作出承诺并披露的,列表披露投资项目效益情况

4. 发行人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的运用发生变更的,应列表披露历次变更情况,并披露募集资金的变更金额及占所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39 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5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1 )1. 错误的

40 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2 )

4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过证券交易所事先批准。(1) 42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决议有效期为6个月。( 1 )

43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1 )

44 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所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应当由有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并由至少3名有从业资格的人员签署。( 1 )254 45 纳入发行申请文件原件的文件,均应为原始文本。( 2 )

46 根据核准制的要求,公司初次发行股票以及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都不再需要地方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推荐,而改由主承销商推荐方式。( 2 )

47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

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证券上市委员会审核。( 1 )

48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在12个月内发行证券;超过12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1 )

49 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1个月。( 1 )

50 配股的价格在一定的价格区间内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 2 )

51 上网定价发行与网下配售相结合,即网下对机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与网上对公众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同步进行。( 1 )

52 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时,发行人刊登招股意向书当日停牌1小时,连续停牌日为T日至T+2日。( 1 )

53 配股的缴款期间为T+1日~T+10日。( 1 )264.

54 T-5日,主承销商向交易所上市公司部报送有关材料,并进行配股说明书及附件的说明书及附件的上网操作。(1 )264

55 上市公司在公开发行证券前的3~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募集说明书摘要或者募集意向书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同时将其全文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置备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场所,供公众查阅。( 1)

56 申请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是指从发行人董事会作出发行新股预案、股东大会批准,直到交易所准予上市为止的信息披露。( 1 )

57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时的《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和披露要求相比首次公开发行时更加强调了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2 )

58 在上市公司配股的信息披露中,披露配股说明书的日期为T-4日。( 2 )264

1. 错误的

2. 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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