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施工合同范本

篇一:平整土地施工合同

土地平整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乙方承揽甲方土地平整工程等事宜,制定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土地平整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平整土地 亩。

3二、价款:元/m(含运距费用及其他费用)。

由专业技术部门测量方量,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甲方及时出具《工程量确认单》,依据实际方量计算。

三、施工责任:

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五、工期: 60天。在施工过程中,除遇下列情况外,工期予以顺延。

1、因天灾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被迫停工的;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的。

3、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材料、设备以及其它约定的条件,以及设备不符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的。

六、工程质量和保修

1. 工程质量要求: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经甲方、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甲乙双方的技术交底文件和甲方的书面指令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和业主代表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随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影印件或原件(由乙方(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范 文 网:土地整理施工合同范本)提供的材料)。

4.甲方可以随时对工程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乙方施工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要求或有关技术规范,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停工或返工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竣工,经验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乙方按

国家关于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此项费用。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2. 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报建手续并协调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的关系;

3.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指挥,派出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签证中间工程的验收手续;

4.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相关的图纸、资料;

5.在开工前,就本工程及相关项目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6.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人员的暂住证及劳动用工手续;

7.核查乙方进场人员安全教育证,培训上岗证;

9.负责组织相关的试验检测工作,乙方需组织适宜人员配合甲方进行试验工作;

10.负责指导乙方进行相关施工资料的填报工作。

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监理及业主现场指挥及管理;

2.服从甲方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管理机构的管理;接受甲方按制订的工程进度奖罚制度进行奖罚.对承担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负责;

3.按时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安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

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交付使用;

4.负责根据本合同关于施工内容的有关资料(如图纸,甲方指令等)编制组织,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审批;

5.制定妥善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

6.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杜绝安全事故。

八、结算以及付款方式:

1、以甲、乙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本合同先由乙方垫资,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金到达后,付工程款90%,预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3、乙方必须提供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甲方必须给予乙方施工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十、乙方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一、乙方必须将土方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外运和乱弃。

十二、违约处理: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500元整。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的,按照银行同期贷款支付给乙方利息。

十三、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该友好

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双方可以约定将与该工程有关的工程项目一览表等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的附件,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共同遵守。

十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篇二:土地平整工程施工合同

土地平整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城市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土地平整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合同工期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顺延。

三、 承包范围

1、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规定的范围进行土地平整的工程施工。包含的一切机械设备、施工抽水、土方回填和余土清出场地外运输等。

2、 承包方式:按合同承包范围,采用一次性总价包干形式;乙方负责的范围包括:包机具、工期、质量、安全、包乙方工人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工程保险以及所有乙方负责承担和支付的费用。

四、 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一次性总价包干形式,含税合同总价人民币¥元(大写: )。施工途中除因甲方通知变更所造成增减工程量时按实际发生结算外,甲方不再签证工程量变更增加给乙方。

五、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结算

支付方法一期付:在工程完成并且经双方认可结算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 质量保证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先行设计与施工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单位工程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七、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派施工代表,负责代表甲方实施对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综合治理、文明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就本工程与施工方或对外相关事

宜进行交涉、洽商。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验收。

(二)已方责任

1、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及安全负责人。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给昂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规定。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 图纸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进行核查、勘探以免造成破坏,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按图纸规定的标高和包含施工工作面的范围组织施工,否则乙方无条件翻工以满足要求。

4、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并负责场外渣土的保洁清理、夜间施工有关证件的办理及其费用。

5、乙方必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建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八、其他

1、因本合同有关事项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2、其他约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篇三: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中 标 通 知 书

致:河南隆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虞城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工程项目第五标段于2014年2月 5日公开招标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确定河南隆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吴杰;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2014年2月 20 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盖章)2014年2月7日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 虞城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办公室 承包方: 河南隆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实施省级投资虞城县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工程项目第五标段(以下简称项目),经过公开招标,发包方已接受承包方对该项目的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虞城县实施全国新增500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第五标段

(2)工程地点: 虞城县

(3)工程内容: 农村公路、田间道路

(4)承包范围: 施工总承包

第二条 工期。本工程总工期60天(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和省级现行土地开发整理标准、项目验收规范以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伍万柒仟捌佰壹拾贰元伍角陆分 ) (小写:¥2357812.56元)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六条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通用合同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2)专用合同条款: 是发包方与承包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3)承包方项目经理:指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4)设计单位:指发包方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负责

本工程设计的单位。

(5)监理单位:指发包方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对工

程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单位。

(6)总监理工程师(总监): 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常驻施工现场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7)合同价款:指承包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方应付给承包方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8)工期:指承包方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 开工日期:2014年2月25日

竣工日期:2014年4月25日

(9)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0)图纸:指合同指定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

包方提出并经发包方批准,以满足施工实际需要的其他图纸(包括

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的过错,应由对方承担责任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4)不可抗力:指承包方和发包方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

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

事件,如地震、水灾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5)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方填写并签署

的投标文件。

(1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方

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的工程量清单。

2、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合同文件内容如下: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合同协议书;

(4)通用合同条款;

(5)专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与承包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总监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总监作出的解释,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法律

1、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一、一般权力和义务

第八条 在施工现场组建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对工程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2、综合协调各方关系;

3、对参建各方实行全面管理。

4、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5、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方进行设计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