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以此合同为准

篇一:施工合同协议书

工程承包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陕西宏方·庭香文府项目- 住宅楼工程承包施工有关事宜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住宅楼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地上6层,地下1层,全砖混结构。

4、 工程面积:约㎡(坡屋面不在计算面积之列)

二、 工程承包范围:除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外、施工图纸

的全部工程内容。

甲方分包项目如下:

1、塑钢窗、防盗门、楼宇对讲。弱电系统的暗埋(含套

管),穿钢丝及箱体封口等工作均由乙方施工。

2、凡甲方分包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认为需由乙

方负责施工的,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凭甲方的书面通知进行

施工。

三、工期、质量要求:

1、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80天

2、质量:合格

四、合同条款:

本工程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并扫地出门,交付业

主使用。

1、承包单价: 元/㎡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缩短工期提高质量、加强安全 防护等目标而采取的新工艺和新措施经监理单位和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但不得以此理由提出费用增加。

3、双方在签定协议一周内,乙方需交纳保证金30万元/栋,主体封顶后一周内解付15万元/栋,剩余部分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周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费用损耗,均包含在乙方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5、如乙方认为需要超时工作,以便能按竣工期限完成工程,则此等费用及不论任何原因等需额外开支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办理本工程质监、安监、环保、保险、劳务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

7、甲方另行发包的项目,乙方计取该分部工程造价的

1.5%作为配合费,乙方必须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验收所需资

料等其他相关工作,配合好各分包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若因乙方原因使其延误工期或造成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接受总价1%的罚款。

8、本工程劳保统筹费、文明工地费、贷款利息、四项保险费用均不计。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主体三层封顶15日内付已完项目的70%,主体封顶15日内付工程量的70%、工程内外粉刷即垫层完工后15日内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0%,剩余部分在工程决算结束除留5%的保修金外三个月内付清(乙方所垫支的工程款不计利息)。

六、双方要履行的工作:

1、 甲方的工作:

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平整场地

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协助解决协调施工周围问题。

⑵、开工前甲方向乙方须交验规划部门确定的水准点与坐标

控制点并向乙方及时准确的发出施工指令。按时组织工程中间验收。

⑶、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蓝图。

2、 乙方的工作:

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及国家现行验收标

准、规范组织施工。确定同志为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⑵、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执

行甲方的施工指令。施工现场要严抓员工的劳动纪律及个人素质,不得发生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行为,否则责任自负,甲方并将给予重罚。

⑶、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按照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因政

府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引起的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并在交工前将所有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达成现场无垃圾、建筑物无污染。

⑷、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

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并产生费用由乙方全权承担。

⑸、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无条件负责成品工程的

保护费用,在此期间发生工程损坏,乙方自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复。

⑹、乙方应承担劳动、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政府性质的费用;

及设备、材料相关部门的检测费用。

⑺ 乙方在小区施工期间还应支付甲方相应的场地看护费

及政府性国家号召的公益事业费用。

七、材料采购与供应:

自购材料:本工程材料依招标文件按甲方指认品牌由乙

方采购,但必须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所有材

料进场必须取得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水泥 :按360元/T;钢材:按3800元/T计入。结算指标:钢材:21kg/㎡;水泥:180kg/㎡.

八、工程验收及结算:

1、 工程结算价款;在本协议确定的合同价款基础上,按

协议约定的变更及签证结算方式进行调整,作为工程结算价款。(施工过程发生的设计变更,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做变更增减结算,费用结算为直接费乘8%的综合管理费。(变更手续齐全)

2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竣工验

收程序,邀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保修时间以工程备案表完成作为起始时间。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30天内进行审核并确认。报告经双方确认后,除预留5%的保修金外三个月内付清。保修期满后支付所预留金额。

九、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十、其他事项:

1、 乙方按甲方确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积极组织施工,质量

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

篇二:劳务合同最新版本(以此为准)

附件3: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分包方: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项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及层数:

4、建筑面积:

5、监理单位名称

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1、资质证书号码

2、资质等级及分项

3、营业执照号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三、结算方式及合同价款:

1、结算方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式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可调式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乙方每月15号前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经项目部委派专人核对并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月结算依据。

乙方在所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完成后 天内提交结算资料,一式份。乙方未按时提交结算书,甲方有权单方办理结算,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 天内进行核实,给予核对确认最终结算金额,乙方应同时提交最终结算金额中的未发放工人工资明细表,必须同现场工人出入场登记一致的工人明细。

2、合同价款:暂定 (大写: ) 。

3、本合同价款中已包括发生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及不可预见事件的全部费用,如发生责任事故或不可预见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含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其经济损失及赔偿等全部包括在本合同价款中。

4、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劳务人员的工资及劳保费用等,该费用由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为工人支付。

四、劳务承包方式、内容及单价、工程量计算方法:

五、工程期限:

1、 开工日期: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 天。

本工程设立如下工期控制段:

其他执行甲方与业主确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控制点(另详见施工过程中工期控制计划)。除业主、甲方的原因及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一律不得顺延工期。

2、若发生工期顺延和现场签证的,乙方应在三日内就延误的原因、内容、时间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损失和现场签证的内容,向甲方现场代表提

交书面报告,并在3日内协助甲方与建设单位办理相关索赔,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如符合合同约定则须由甲方现场施工员、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回复方为有效。非乙方原因影响工期,甲方确认同意工期顺延的,予以顺延,乙方放弃与甲方索赔的权利。因乙方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含工期控制点)拖延,按分阶段工期控制点要求每拖延一天,罚款 元;按总工期要求每拖延一天,偿付甲方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工期累计延误超过 天,导致总工期拖延,乙方上交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将予以全部扣除,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接到退场通知 日内无条件离场(包括乙方自带物资),并办理所使用甲方的物资交接,逾期乙方自愿将自带物资归甲方所有,甲方并按照乙方完成产值的 %同乙方办理结算。

3、施工进度计划由乙方按照合同工期及甲方的施工方案合理编制,报甲方项目部审批。施工进度月计划及周计划根据总计划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因乙方原因连续两周未完成施工进度计划,视为乙方无能力按期完工,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通知后5日内必须全部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正常的检验检查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乙方原因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不得顺延。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顺延,以甲乙双方的现场签证为准,工期顺延。

六、质量标准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整个工程未达到质量目标,甲方按工程劳务费结算总值的 %扣罚乙方,且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工程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协助甲方施工放线、试件取样等相关工作,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4、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质检员,并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5、乙方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

6、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7、保修范围、期限:。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关损失。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质量管理规定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将按照公司质量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轻伤频率不超过10/00,确保标准化示范工地,确保省安全文明优良、示

范工地。

2、乙方应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的工作人员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原因出现人身伤亡,责任(包括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3、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各种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违规操作。如因无上岗证被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通报,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扣罚合同价款的 %。特殊工种必须人证相符,严禁无证上岗违章作业。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并交底至乙方班组长长,督促检查乙方执行情况,乙方负责执行实施。

5、施工过程控制由甲方安全员负责现场监控,发现问题责令乙方及时

篇三:安全合同

施工合同以此合同为准

电工程电气及土建部分施工安全合同

委托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因甲方施工需要,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安全事宜协商一致,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

详见具体施工合同。

二、 承包范围:

详见具体施工合同。

三、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详见具体施工合同工期。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全部工程的相关安全事宜均以此合同为准。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施工组织管理:

1. 甲方委派委派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 乙方委派 ),指派为现场施工员,电话( ),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五、施工作业安全及技术措施:

【作业安全措施】

5.1、施工作业危险点: 1)土石回落伤人;2)交通事故;3)挤压伤害;4)人员绊伤、摔伤;5)起重伤人。

5.2、组织外来人员施工时,应将安全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加强监护。

5.3、挖坑时,应及时清除坑口附近浮土、石块,坑边禁止外人逗留。在超过1.5米深的基坑内作业时,向坑外抛掷土石应防止土石回落坑内。作业人员不得在坑内休息。

5.4、在土质松软处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不得站在挡板、撑木上传递土石或放置传土工具。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5.5、在下水道、煤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坑时,应设监护人。在挖深超过2米的坑内工作时,应采取如戴防毒面具、向坑中送风等安全措施。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挖坑人员,防止煤气、沼气等有毒气体中毒。

5.6掘路施工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标准路栏等严格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应加挂警示灯,以防行人或车辆等误入。

5.7、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在得到运行

单位相关人员的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所制定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作业技术措施】

5.8、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合格、齐备,所有进入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5.9、现场作业负责人在确认后现场各项安全措施已布置完毕,方可安排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5.10、1)车上乘员不准超过行驶证上规定乘坐的人数;2)不准客货混装,大型货车在短途运输时,车厢内可附载押运员和装卸人员1-5人,并备有安全的乘坐位置,载物超过车厢板时,货物上不准载人;3)各种挂车、平板车、超重车、自动装卸车、罐车不准载人。4)起重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统一指挥,指挥信号应简明、统一、畅通,分工应明确。参加起重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

5.11、1)汽车吊、斗臂车应在水平地面上工作,其允许倾斜度不得大于3°,支架应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2)不得用汽车吊悬挂吊篮上人作业。不得用斗臂起吊重物。3)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当的警示标志。

5.12、各项作业严格按标准化作业要求,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履行确认手续。

5.13、认真按工艺标准进行施工作业,保证施工质量。

5.14、工作井、电缆沟的挖掘,应按图纸设计和规划单位要求的位置、区域进行定线,然后挖掘。不得随意更改,必要时请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进行定线、复线。

5.15、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认真检查开闭站基础、工作井的砌筑,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

5.16、施工现场的材料和设施要做到堆放整齐,位置有序,“材料区、工作区、休息区”三区分离。

5.17、租用符合环境要求的运输车辆并提出要求:

A:进入施工现场车速放慢,防止扬尘。

B:严禁超载,且车厢遮盖严密,防止洒落或细小颗粒材料的飞扬。

C:外租车辆必须接受施工单位的检查。

D:禁止车辆带泥上路,造成路面泥泞,难以清理。

E:水泥、砂子、碎石以及其他易飞扬的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上面覆盖布棚并严密遮盖,运输时采取有效防止遗洒、飞扬的卸运 措施,减少扬尘。

F:运土车辆装载不得过满,车顶部土装填时予以拍实,加以覆盖,以免沿途散落,严格执行严禁超载、超高、超速的规定。施工时,现场用水随时进行喷洒,避免扬尘。

六、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及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

1.拒绝或干扰甲方正常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2.未经甲方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3.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正常指挥的;

乙方因违反上述三条之一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应承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七、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主要包括:

1、由于施工造成施工现场设施及工器具损毁及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全部赔偿;

2、在施工中所有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并不限于乙方的雇工发生工伤,及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等意外事故)。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规定予以处罚。

3、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环境安全、文明。施工人员需要统一着装,并注意整洁。

4、不得破坏施工现场原有设施。掘路施工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设置安全标准路栏等,夜间应加挂警示灯,以防止行人或车辆误入。

八、合同违约:

乙方违反本安全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需双方协商

解决。协商不妥,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2011-5-11